201*年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半年工作总结
巴塘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年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半年工作
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县纪委的关心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不断的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使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也有了进一步好转,思想政治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将半年来我局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专门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干部为组员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严肃的工作任务,列入本局的重要议事日程;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确保防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为全面推进我局的建设和发展,为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列入重要考核指标,作为对局机关“一把手”年终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
二、加强学习,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结合自身实际,做到预防在先,努力织好“安全网”,建好“防火墙”,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注重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依法从教教育,使廉政思想渗透到每个干部职工的生活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党的宗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四项纪律八项要求”等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使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败、不敢腐败的思想,筑牢防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制度,狠抓规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管理考核制度、评先评优制度、领导班子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我局领导多次召开大小会议,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我局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解决了党员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也有了正确的认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半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已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同时也存在着问题,但我局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把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工作做好、做实。
中共巴塘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定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201*年度
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12月14日)
考核组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代表省地税局党组就201*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们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地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局党组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意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按照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的要求,以坚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思路、方法和举措有机融合到依法治税、税收改革、税收管理、纳税服务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部署中,分别在年度工作会议、半年总结会、党风廉政工作会和党组会议上,就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作了安排和部署。在制定《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年-201*年工作思路及任务分工意见》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建立健
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年-201*年实施办法分阶段工作安排》的基础上,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重点工作与反腐倡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二是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抓好责任落实,着力完善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目标和要求,与各州、地、市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省局党组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在组织领导上分兵把口、各司其职,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坚持以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核心,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设和人员配备的规定,加强了纪检监察力量。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加强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二、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六个着力、六个切实”的要求,加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关于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不
得同时分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工作等要求,加强了党组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及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切实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等制度的落实,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省局与22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集中听取了州地市局纪检组长述职述廉。认真开展巡视监督,派出巡视组对西宁市局、黄南州局领导班子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局工作部署、行政管理、税收执法、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行业作风建设、财务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巡视,防止和纠正了违反人事、财经纪律的行为。对4个州(地、市)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三、推进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税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地税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一是开展经常性教育。完善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纪国法、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组织干部到海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邀请省纪委的同志进行廉政专题授课,教育和引导干部树立和弘扬优
良作风,进一步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促进了地税人员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从税。二是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到省职务犯罪预防中心听失足者现身说法,教育干部明辨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把权力观教育作为重点,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算清人身账、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的教育和承诺,增强地税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解决好“人该怎样做、法该怎样执、权该怎样用”的问题。三是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四讲四树”活动,即:讲敬业,树勤政为民形象;讲法制,树秉公执法形象;讲廉洁,树为税清廉形象;讲文明,树优质服务形象,有效地弘扬正气。四是开展特色教育,以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思想深刻、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构建税收廉政文化电子网络、廉政书画摄影展览、巡回演讲、读书思廉等活动,推进了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把税收体制机制改革与健全内控机制结合起来,着力强化源头治理
为预防税收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我们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和规范制度,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腐败风险。
一是推进办税公开和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税收执法方面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公开税收法规、岗位职责、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办税时限、违章处罚、工作纪律等,使纳税人交“明白税”、“放心税”,促进了税收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内部行政管理方面,重大事项和重要决策在适当的范围公开,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近期开展的机构改革工作,我们就方案、方式方法、个人的选择方向等问题向干部广泛征求了意见。
二是完善税收执法的内控机制。进一步明确岗位和工作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分解权力,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深入查找容易导致腐败的风险点,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制度完备、合理分权、流程规范、制约有力、监督到位的部门内控机制。制定《减免税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和责任落实,加强减免缓税的审批管理,省局审批税收减免严格坚持了基层审核上报、主管业务处室实地复核、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等程序。适应信息化和专业化的需要,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纳税评估、个体纳税户税款集体核定、税收票证管理、税务稽查、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加强了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的业务衔接。依托自主研发的《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对办税业务采用信息化管理,纳税定额评定、申报审核、开票都进行程序化设,使税收执法权力的运行在计算机的监控下始终处于可控制、可预防、可改进的状态,形成地税人员与计算机的双控机制,避免暗箱操作和人情税、关系税等人为因素,有效抑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快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化考核软件的升级推广工作。《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设定54个考核率、212个过错追
究行为、424个考核点,通过电子考核软件对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务执行等执法环节实施过程控制、日常监控和执法考核,每月月末自动执行考核指令、自动生成考核结果,使每个被考核单位的征管情况,每位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都可以随时查询核对,使考核结果更加快捷、客观、透明,推进了税收执法责任考核的自动化。截至10月底,全系统共追究过错责任1656人(次),其中:经济惩戒1332人(次),批评教育172人(次),责令书面检查64人(次),通报批评人29人(次),责令待岗14人(次),取消执法资格45人(次)。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以及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的能力,做到了凡属税收政策性的大事、事关全局的要事,以及干部的调动、推荐、任免和奖惩,重大基建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视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把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健康的党内生活作为加强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四是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机制。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扩大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制定《集中调整补充处级后备干部工作方案》,将后备干部管理与领导干部选拔有机结合在一起,注重竞争上岗因素的融入,又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考察干部,通过民主推荐(占总分20%)、考试(占总分30%)、审议(占总分10%)、考察(占总分
25%)和党组票决(占总分15%)等程序,对全系统处级后备干部进行了集中调整和补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进一步转变职能、明确责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为目标,认真实施省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副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开展部分副处级岗位的竞争上岗工作。
五是完善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地税系统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制度,在经费分配上遵循公正、透明、略向艰苦地区倾斜的原则,除工资实行财政统发外,公用经费根据税收征管现状、信息化程度、地区差异实行区别对待,分类下达预算,杜绝了基层“跑钱、要钱”的行为。目前,18个基层机关实行了报账制。在201*年取消原有省局机关处室的资金账户的基础上,整顿和规范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在今年省上组织的“小金库”检查中,全系统没有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在大额经费审批上,一律经过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增加了财务工作透明度。对各类基建项目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对达到招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统一纳入当地的建筑市场进行管理。对未达到招标条件的项目,由基建小组、监察、计财等部门组成的有关人员进行招标并监督执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对全系统税务制服的制作以及省局机关的网络设备、办公设备、车辆购等严格按采购程序进行了采购。与此同时,对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达不到集中采购条件的项目,由省局机关部门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了部门集中采购,有效地避免了需求单位与供应商发生商业贿赂的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制定加强厉行节约、压缩经费预算支出的实施意见和机关公务礼品赠送管理办法,认真解决了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问题。
五、整合监督资源,努力形成协调高效的监督格局
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把握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在保证各部门独立行使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整合调配法规、人事、计财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重点对减免税审批、缓税审批、重大涉税案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票证管理等工作进行执法检查,规范了权力运作和制约。二是改进监督方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由税政、征管、纳税服务处、规费征收管理处、监察处组成的联席会议,就规范各项税收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制度、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查摆。三是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纪委、审计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争取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好特约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部分县局设立违规税款过渡账户的问题予以纠正,目前所设立的过渡账户已全部取消。推广纳税人参事制度,由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的参事代表通过定期参与纳
税评估、民主评税等税收管理工作,加强对地税工作的监督,促进了征纳沟通互信。继续开展“万人评税风”活动,在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走访纳税人、人大、政协、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发放廉政监督卡、在窗口单位设立接访点集中接访、地税干部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组织特约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召开税企座谈会、开展税企廉政共建、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政风评议活动等形式,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纳税人的评议监督,征集社会各界对地税部门执法、纳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效解决了一些地税人员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态度生硬等损害地税部门形象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成效坚持“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原则,在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部门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一是加强地税机关作风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活动。举办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研讨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干部能力素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党性党风党纪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提高工作效率、工
作质量等问题,开展效能检查,促进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了会风和文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深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保持了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推进了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地税机关建设。
二是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改善形象的有力措施,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服务理念,制定《青海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与标准。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认真开展以查问题、找原因、抓整改、树形象为内容的纳税服务检查活动,通过完善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落实首问责任和“一站式”服务,延长税收征收期,部分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实行朝九晚五制度,简化办税程序,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实施邮寄申报等措施提升服务层次,方便了纳税人办税。落实好政策解读、税法公告、纳税人维权等各项举措,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纳税人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
三是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信访举报和案件的直接查处和督办力度,继续把治理和纠正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就地税人员在税务稽查、税额核定、各类涉
税事项审批等行使税收执法权过程中容易发生以税谋私的问题抓紧治理,认真解决地税人员收受好处的问题。纠正地税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乱摊派、推销商品、接受纳税人宴请、纳税人出资旅游、经商办企业等不正之风,有力维护了广大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清理简并征管资料,通过优化征管业务软件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工作负担,征管资料由原来的420种简并为现在的206种。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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