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计划
201*年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计划
简阳市三岔镇兴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川发改物价(201*)1033号《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对本校201*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继续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狠抓落实,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发展、推进教育公平、改进教育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使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3、严禁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等。学校接受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正常的捐赠收入(包括钱、物等)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规范管理。
4、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严禁学校或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严禁学校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积极鼓励教师无偿为学生进行“补缺补差”。
5、严格规范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严禁侵害学生利益。学校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即时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代办服务的项目、标准必须公示,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设立专户核算,不得体外循环,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6、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项目(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助学读物费)外,学校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开展代办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传、推销等提供便利条件。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严禁学校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严禁强制代办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7、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的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及操作办法要认真执行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并经市政府同意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8、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范围,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
9、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提供服务和代办的过程中,严禁从中牟利,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不得向学生加收任何费用,不得侵害学生利益。确有折扣、佣金等返还的,必须如实入账并及时按实与学生结算,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的支出。
10、严禁学校在为学生提供午餐的代办服务中加收任何费用。学生缴纳的午餐费必须全部用于学生,学生午餐用的水、电、煤气等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严禁将费用分摊到学生的午餐成本中。
11、继续深入开展帮困助学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帮困助学的各项要求,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帮困助学不与学生的学习成绩挂钩。
12、严禁学校和教师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擅自编印、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将教辅材料纳入到《教学用书目录》,严禁向学生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搭售教辅材料以及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13、鼓励自编资料。为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积极鼓励中小学校组织教师自编教学讲义、辅导材料等学习资料,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编印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费。
14、注重源头治理,继续深入推进“退租还教”工作。严禁学校将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
15、对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充分掌握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规范教育收费的重要意义,提高规范教育收费的自觉性。重申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礼金、礼品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规定。
16、要继续落实学校和教师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介绍教育收费情况、承诺执行收费规定、听取收费工作意见”的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中的作用,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向所在社区和学生家长沟通一次,通报有关办学、收费等方面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17、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每年秋、春季开学前,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示教育收费的项目及标准,提高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教育收费要实行长期公示,并加强对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
18、要继续组织开展对本市中小学生家长有关教育收费问题的问卷调查活动,继续配合纠风部门做好教育部门、学校行业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
19、建立和完善教育收费投诉和举报制度。对于群众投诉、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查处。对于群众咨询的有关教育收费问题,要加强宣传,积极回应。做到工作人员职责到位、咨询问题答复到位、举报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
20、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收费行为,除按规定清退违规收费、给予有关人员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外,继续执行“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个人综合先进和提升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201*年学校收费工作汇报
新安初级中学关于201*学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关于201*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行为,在市、县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社会各方面的指导与支持下,本学年我校对照本校具体情况,明确思想、落实措施,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
一、具体工作措施
第一,成立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政教主任、会计组成的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新安初级中学关于规范收费项目的管理制度》。学校财物、科学管理等规范都写进学校的工作计划,并通过校务会、行政会、党支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班主任会议、教研组长会议等,分别在学期初与期末时的各种会议进行学习、宣传、总结反思。第二,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校长与教育局签定规范收费协议,各部门主管与校长签规范收费协议,如有收费项目,一律按照规范手续办理。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形成了行政负责、党支部监督、家委会审议、收费项目公示、教育局及物价局审批备案、相关成员具体操作、财会人员把关的工作流程,严禁学校各部门、教师以任何名义私自向学生收费。第三,学校严格执行“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学期开学前,我们召开学校家委会,对“两免一补”收费的文件、内容、方法进行充分学习、讨论。制定工作方案,提交家委会讨论,
再将家委会通过的方案交教育局备案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长期醒目公示。再发《告家长书》征求家长意见,让家长根据学生实际自愿选择,签字同意后再进行收费,学校无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学期初召开各年级家长会,我们承诺,我们杜绝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不收不符合规定的一切费用!在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工作小组对本学期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
1、严格根据“本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实施收费。2、学校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对符合规定收取的费用一律进行家委会讨论、教育局及物价局备案、公示。
3、今年以来,学校没有补课收费行为,也杜绝社会力量学校来本校办班,学校无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更无收取费用。学校根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在双休日或放学后,学校免费为学困生义务补课,免费向学生开放体育运动场、阅览室、校园绿色网吧等教育场所,其他地方一律不对外有偿出租。4、学校从不收取与本校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也无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尽管学校近年来声誉日隆,来本校求学的人日众,甚至超过了本校的承受能力,但我们坚决杜绝这种乱收费行为。5、我们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对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多种途径分别给予资助,使他们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学校的学生辍学率一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6、我校不折不扣执行市教委、县教育局关于“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收费的政策”。
7、我校坚决杜绝有关部门及教师为学生征订课外教辅材料。
8、我校参照有关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出的“五个不准”,规定各部门、全体老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推荐各种学习用品。否则将按学校‘两管’处理。
规范收费是办好教育的基础工作,我校会一如既往地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提高学校的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平果县新安初中20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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