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先进个人代表发言材料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先进个人代表
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能站在这里接受表彰,并代表先进个人发言,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万分的激动。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所有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向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向风雨同舟,相互支持,并肩战斗的同事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下面我就个人的一些工作经验和心得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仁进行交流、汇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我总结出了以下几点经验:
一是要干好工作就必须要做到“四进”和“五讲”。四进是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五讲是指讲政策内容、讲参保好处、讲政府补贴、讲参保流程、讲报销办法。这样才能使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引导我县城镇居民增强互助互济的保险意思,调动居民自愿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二是要做到完善自身、耐心细致。自身要积极的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及时、耐心的向居民宣传,使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深入人心,从而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保险收缴工作的完成效率。
三是要坚持原则,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作为最基层的服务人员一定要做到热情服务,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作为医保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执著的敬业精神,使更多的困难单位和个人实现参保愿望,让更多的城镇居民享受到医保待遇。
在这几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成绩只代表过去,而新的目标就在前方,荣誉给我们带来了希望和动力。我们不会沉醉在今天的掌声中,因为我们明白,这只是我们出征的战鼓,前进的号角,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吧!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政策,以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发展为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勇敢地肩负起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扩面及征缴重任。为促进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一定会踏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祝各位领导、同事们工作顺利、合家欢乐、龙年吉祥,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扩展阅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电视讲话材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电视讲话材料
同志们:
正值十七大胜利闭幕之际,我县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决策,省市县党委、政府均将其列入民生工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以保障住院治疗和门诊特大病治疗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下面,就如何做好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对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政府对困难群众给予必要的资助”。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县委、县政府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今年要着重做好的关于民生的实事内容。我县共有城镇居民及其他非农居民近16万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每年将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资金,并且逐年增加,以保障我县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
难、看病贵的问题。至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起,编织出覆盖我县城乡户籍居民的“全民医保”网络体系。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到全县人民根本利益、关系到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到临泉发展稳定的一件大事、急事、实事、好事。全县各级各部门切实要把这项造福于民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公共财政的阳光。
二、精心操作,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稳步实施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实施的一项福利性保障制度,凡我县城镇户口居民,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都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括:全日制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学龄前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户口限制,属于农业户口的只能在新农合全日制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选择一种方式参保。已经参加商业保险的在校学生,都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发生的医疗费用可重复报销。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缴费40元,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80元。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每年都给予大量的资金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设立最高支付限额和起付标准。居民参保后一旦患病住院能享受3万至5万元不等的最高报销额度。参保人员患病而要住院治疗以及规定病
种的门诊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按照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分别按50%、60%、70%的比例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具有城镇户口的人员应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按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操作实施,严把户籍认定参保关。要熟悉掌握参保具体政策,按照参保范围的政策要求,对参保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严把“入口关”,切实做到不交叉、不重复、不错位。要认真做好参保户籍认定工作,把不同户籍类别的人员纳入与其参保相对应的医疗保障范围。对现在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双重报销。但是过去凡在参保范围上违反政策规定的,县劳动保障、卫生部门以及乡镇政府在新一轮参保时要做好纠正和衔接工作,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县政府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牵头做好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参保的督办落实工作。参保的基础性业务由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统一承办,其中,城关镇、工业园区城镇居民参保的基础性业务由所在社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统一承办。县教育局牵头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保的督办落实工作。县直属学校、完中以及靖
波、郁文等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其学生参保的基础性业务由所在的学校统一承办;其他学校学生参保的基础性业务由所在的乡镇中心校统一承办。
三、加强领导,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各乡镇及有关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加强协调配合,集中精力,整体推进,确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有序稳步实施。各社区、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站)所身处工作第一线,要全力以赴地把工作做实做细,真正把政策宣传好,资金筹集好,工作落实好。在此,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整体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工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县劳动保障局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各乡镇、县工业园区、教育、财政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又要主动协调、
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造福民众的崇高事业,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温家宝总理曾经深情的说过: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全中国的老百姓都能看得起病。县委、县政府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不辜负总理的期望,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临泉的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临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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