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抽样质量分析报告
凤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抽样质量分析报告
一、我县食品生产加工总体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小作坊)130家,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2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4家,主要食品品种为姜糖、肉制品(腊肉、血粑鸭、休闲熟食食品等种类)、白酒、大桶水饮用水、大米、豆制品、米粉(含干湿米粉及薯类加工食品)、面粉加工品、蜜饯(猕猴桃干果片)、姜茶及其它代用茶制品、糕点及其它糖果制品等。其中大米获证2家个,肉制品获证9个,大桶水获证2个,姜糖获证12个,姜茶获证1个,面粉获证1个,蜜饯1个。我县食品生产单位规模总体偏小,规模以上企业偏少,但是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质监部门的帮助的指导下,我县熊氏姜糖和爱心血粑鸭先后取得州名牌产品的省名牌产品的,全县共有四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同时在县质量监督部门的认真履行食品生产加强市场准入、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强制检验工作,促进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的提高。使得我县近几年来食品加工环节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二、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由同级财政列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食品安全检测及检测和执法技术装备经费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解决五万元食品监督抽检经费,急需解决食品监督检验和购买样品的费用。对我县食品加工生产单位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做出了极大的支持,使得我局在食品监检能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
三、凤凰县质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
有关规定,结合凤凰县旗实际,本着“精打细算,钱用在刀刃上”的原则,认真制定了食品抽样检验实施计划。根据县政府下拨的五万元经费,按省质监局核定每个批次样品检验费用1816.7元计算,共安排食品监督检验抽样计划27个批次,其中包括桶装饮用水、肉制品、米粉、白酒、糕点、月饼、猕猴桃、糖果制品、葛根粉、擂茶、大米等多种高风险食品和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共抽取样品26个批次,已经于201*年9月13日前全部送到州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所。四、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一)、检验结果:26个批次样品,合格11个批次,不合格15个批次,合格率42.3%。其中月饼抽检7个批次,合格2个批次;桶装饮用水抽检4个批次,合格2个批次;肉制品抽检2个批次均合格;糕点抽检2个批次,合格1批次;猕猴桃抽检1个批次合格;米粉抽检4个批次,合格1个批次;大米抽检2个批次均合格;擂茶抽检1个批次不合格;葛根粉抽检1个批次不合格;白酒抽检1个批次不合格;糖果制品抽检1个批次不合格。(二)、不合格的项目及主要原因
1、月饼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标签不合格,同时反应我县食品加工企业主体对食品安全的责任意思不强,未按照GB7718-20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内容予于标注,明显存在标识欺诈;(2)、桶装饮用水、龙须糖、擂茶、糕点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微生物以对人体的影响分有益微生物的有害微生物,有害微生物可使食品及原料腐败的变质,甚至以食物作媒介引起人体中毒、染病、致癌和死亡。造成微生物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街道场地差,空气洁净主达不到标准要求,加工人员洗手消毒没有到位,包装储运过程控制不严格等;
2、米粉不合格的原因是铝残留量超标反映我县湿米粉生产企
业加工环境差,生产条件简陋、生产人员素质低、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个别生产者存有滥用食品添加剂中等情况(检验出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添加明矾、石蜡等物质),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损害人民身体健康;
3、白酒不合格原因是乳酸乙酯不达标酒,(己酸乙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己酸乙酯是浓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该指标也是判定浓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的主要成份是酒精,化学名叫乙
醇。乙醇进入人体,能产生多方面的破坏作用。⑴血液中的乙醇浓度达到0.05%时,酒精的作用开始显露,出现兴奋和欣快感;当血中乙醇浓度达到0.1%时,人就会推动自制能力。如达到0.2%时,人已到了酩酊大醉的地步;达到0.4%时,人就可失去知觉,昏迷不醒,甚至有生命危险。⑵酒精对人的损害,最重要的是中枢神经系统。它使神经系统从兴奋到高度的抑制,严重地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过量的饮酒就是损害肝脏。慢性酒精中毒,则可导致酒精性肝硬化。此外慢性酒精中毒,对身体还有多方面的损害。如可导致多发性神经炎、心肌病变、脑病变、造血功能障碍、胰腺炎、胃炎和溃疡病等,还可使高血压病的发病率升高。还有人注意到,长期大量饮酒,能危害生殖细胞,导致后代的智力低下。常饮酒的人喉癌及消化道癌发病率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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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201*年食品质量分析报告
201*年费县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分析报告
县政府:
201*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质监局整体部署下,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抽检计划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产品质量抽检情况(一)抽检情况概述
201*年计划抽检共260批次,其中包括食品抽样检验240批次,监督检查抽样20批次。201*年食品抽样检验实际抽检84批次,其中食品抽样计划完成率为35.0%。导致抽检计划完成率低的原因有五个:一是由于市场原因部分企业停产,导致抽样工作不能进行;二是很多产品为季节性生产,妨碍了抽检计划的正常执行;三是部分抽检计划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换证,不再符合抽检条件;四是部分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生产企业处于换证期间未生产;五是抽检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抽检计划不能执行。
在实际抽检的批次中合格批次66个,不合格批次18个,合格率为78.6%,其中仅实物不合格7个批次,仅标签不合格8个批次,标签和实物均不合格3个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8.3%、9.5%和3.6%。
201*年监督检查实际抽检22批次,计划完成率为110%。在实际抽检的批次中合格批次20个,不合格批次2个,合格率
为90.9%,其中实物质量不合格1个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率为4.5%;其他项目不合格1个批次,其他项目不合格率为4.5%。
(二)抽检情况统计1、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统计表(1)201*年抽检情况统计表
类别抽检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一季度////二季度3833586.8三季度1413192.8四季度32201*62.5总计84661878.62、监督检查抽样情况统计表
(1)201*年监督检查抽样情况统计表
类别抽检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一季度1010二季度11110100三季度440100四季度65183.3总计2220290.9二、产品质量状况分析
(一)201*年食品抽检各季度比较
由抽样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从第二季度开始。食品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为86.8%,92.8%和62.5%,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产品合格率环比增长6.9%,第四季度较第三季度环比下降32.7%。抽检合格率在第四季度出现大幅度下滑。由不合格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第四季度不合格批次12个,我们分别按照不合格项目和产品类别与前三季度进行比较:
按照不合格项目分:其中涉及标签不合格的7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21.875%,前三季度为7.7%;涉及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5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15.625%,前三季度为1.9%;其
他项目不合格的2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6.25%,前三季度为3.8%。
按照产品类别分:饮用水不合格批次7个,占抽检批次的31.8%,前三季度为7.7%;杂粮(小米)不合格2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6.3%,前三季度无此类产品不合格;肉制品不合格1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3.1%,前三季度无此项不合格;水果罐头不合格1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3.1%,前三季度无此类产品不合格;煎饼不合格1个批次,占抽检批次的3.1%,前三季度无此类不合格。
(二)抽检情况与去年同期比较
去年第一季度抽检合格率为87.6%,今年第一季度未抽检;去年第二季度抽检合格率为92.3%,今年为86.8%,同比下降6.0%;去年第三季度抽检合格率为91.7%,今年为92.8%,同比提高1.2%;去年第四季度抽检合格率为93.6%,今年为62.5%,同比降低33.2%。从以上数据来看,今年第二、三季度抽检合格率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第四季度抽检合格率出现大幅度下降。
(三)不合格原因分析
由以上数据分析,第四季度产品合格率无论是与去年同期相比还是与本年度其他三个季度相比,都有大幅度下降。按照不合格项目来分,不合格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标签不合格;二是卫生指标(微生物)不合格。按照产品类别来分,不合格批次集中在饮用水产品上。
结合日常监管的情况对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标签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GB7718-201*新标准实施后未得到企业足够的关注,未能及时更新产品包装。GB7718-201*是今年4月20日开始实施。也就是第二季度中后期,我们组织抽样一般是在每季度初,所抽检的产品一般为上季度的产品。这样就导致前三季度抽检的产品生产日期多为GB7718新标准实施前。在检验时按照旧的标准检验,标签基本没有不合格的情况。而第四季度抽检的产品,多为GB7718实施后生产,在企业未更新包装的情况下,按照新标准检验,标签不合格率大幅提高。
卫生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为企业在生产时操作不够规范,或者在产品储运过程中储运条件不能满足要求,致使微生物大量繁殖,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
饮用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企业负责人对新标准的实施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GB7718新标准实施后未及时更新包装,致使很多批次的产品标签不合格;另有部分饮用水生产企业,管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质量意识不足,生产不规范,导致产品卫生指标不合格。
三、提高产品质量的对策
在现有条件下要想提高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就要从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入手。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意识。目前我县很多食品企业经营者质量意识不到位,针对这种情况,县局计划201*年加大食品企业培训力度,增加培训场次,同时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以此来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做到规范生产。
2、督促企业进行自查。企业管理不到位是因为管理水平低,管理水平低是因为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的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要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及时的发现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生产。
3、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产品抽检合格率低,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下一步,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将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或通报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二是加强在县域内的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全方位宣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宣传,有计划的组织企业开展内部培训和宣贯;三是紧紧依靠政府,加强部门联合,继续争取当地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
四、其他问题
201*年,我县食品抽检计划完成率仅35.0%,计划完成率极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为经费不足。《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解决购买样品和样品检验的费用。为执行201*年抽检计划我局支付购样及检验费20余万元,但不足以完成抽检计划。按照201*年的抽检计划,所需费用总
计为60.6456万元。201*年年底,我们将《关于将食品抽样检验经费纳入201*年县级财政预算的请示》报县政府,但是直到201*年11月底才批准并拨付10万元。不仅远远不能满足抽检需要,同时经费拨付滞后,严重影响了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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