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时间:2019-05-28 20:09:3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山东省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滕州市工商局始终坚持按照“四个统一”、“四个转变”的基本要求,立足滕州农业大市的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以规范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了红盾护农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完善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向规范化迈进

(一)严把准入关口,力保非法经营不入市。利用企业年检时机,对农资经营者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并逐一完善经济户口档案,以便对农资市场主体从“入市”起就实行跟踪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对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挂靠经营、转让经营等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市场主体编号管理制度,将全市所有农资经营业户逐一进行编号,录入微机,并统一制作了编号牌,在各经营网点悬挂,做到标识清楚,一目了然。同时,广大群众也只需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业户编号,便可以直接验证某一农资经营网点主体资

格的合法性,从而使各种形式的非法经营主体彻底失去了市场,农民权益得到了更多保障。

(二)强化管理措施,力保假劣农资不下田。在全面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制度,对于手续齐全、进货渠道合法的,发给《农资商品备案证明》随货同行,并予以公告;对票证不全或有疑点的,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质量合格的,方可获准进入市场,从而有效地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目前,全市主要农资商品备案率已达到了95%以上。(三)健全维权体系,力保农民权益不受损。一是率先推行农资商品留样储存制度。统一制作“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存样袋(瓶)”,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消费者从所购的农资商品中自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装入袋(瓶)内,由购销双方签封,交消费者自存,在规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可带此样到原销售单位反映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二是广泛普及《红盾护农维权手册》。农户在购买农资商品时,可以持工商部门统一印发的《红盾护农维权手册》,要求经营者将农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购销日期等情况载入购销记录,由购销双方签字盖章,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三是继续推行风险抵押和先行理赔制度。由农资行业协会牵头,以广大农资经营业户为主体,按照责任同负、风险共担

的原则,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每年投入并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基金,专户储存,一旦出现规模小、资金少的经营者因农资质量给农民造成损失无力赔偿的现象,经核实后,由农资行业协会拨付专项资金进行先行理赔,并协助追偿。二、创新思维,推动监管执法向智能化攀升

(一)运用科技手段,搭建信息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集监管服务于一体、电子备案与智能巡查相结合的智能化动态监管系统,使其充分体现出了功能全、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多角度规范等特点,确保从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从农资商品进货到销售、从经营者自我规范到工商巡查管理、从消费者申诉举报到处理反馈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畴,形成了市局监控中心、基层工商所、农资经营网点、智能化动态巡查车“四位一体”、互联互通的网络监管体系,为全面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推行网上备案,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在农资商品超市、镇(街)中心店配备了微机,安装了宽带,与市工商局监控中心进行网络连接,农资经营业户按照购进商品的批次,将相关证照手续和信息资料逐一录入,提交备案申请,经工商监管人员审核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商品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进行贴标销售。消费者通过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到所购商品的生

产厂家、销售商以及是否备案等相关信息,大大增强了经营的透明度。实行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后,业户在短短几分钟内足不出户便可将商品轻松登记备案,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广大农民便于查询,易于识别,放心购买。目前,全市已有40余家企业的200多个品牌的农资商品成功实现了网上备案。

(三)实施智能巡查,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利用流动监管车、GPS定位仪、电子地图、手持巡查机等设备,大力开展智能巡查活动,当监管车到达某一农资经营点时,车载电子显示系统将自动弹出该点的基本信息,监管人员可及时做出是否需要巡查的决定,确定巡查重点,并通过手持巡查机将巡查情况即时输入监控中心数据库,在后台自动生成日常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线索,及时填制立案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实行网上审批,即时开展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在流动巡查的过程中,共现场调解消费纠纷7起、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4起。

三、立足治本,推动农资流通向现代化转变

(一)建立连锁经营网络。通过帮助企业调查论证,积极引导市丰谷公司、神农公司、地恩地公司等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设立镇(街)中心店、村级销售点,实行层级连锁、品牌经营、代理专卖。同时,在所属网点全面推行“四统一”、

“四不准”经营制度和农资商品报验制度,指导他们建立专职机构,配合工商机关实施对主体准入的双重把关和经营行为的双重管理。目前,全市9家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已建立连锁经营点1200余个,覆盖全市85%以上的行政村,并通过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等方式,与60余家名优农资商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

(二)推行超市经营模式。按照农资市场超市化的基本思路,对各大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了改造升级,划定专门的仓库区、交易区及商品陈列展示区等,做到分类摆放、区域分明、明码标价、标识清楚,增强经营的透明度,方便群众选购。同时,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公示制度,要求各农资经营业户将包括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诺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把主要承诺事项印制到商品信誉卡上,在销售商品时及时向群众告知,最大限度地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促进了业户经营行为的日趋规范和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一是指导各经营网点采取开辟宣传栏、购置科普书籍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种田知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由镇(街)中心店聘请农技专家担任“庄稼医生”,实行坐堂咨询,现场指导。三是由各农资经营网点根据购销档案,及时派人回访调查,

对于因农资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减产减收或其他损失的,及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犯,使农资市场监管服务工作达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经营业户、农民群众四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扩展阅读:山东省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山东省滕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滕州市工商局始终坚持按照“四个统一”、“四个转变”的基本要求,立足滕州农业大市的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以规范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农资市场的良好秩序,推动了红盾护农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完善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向规范化迈进

(一)严把准入关口,力保非法经营不入市。利用企业年检时机,对农资经营者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并逐一完善经济户口档案,以便对农资市场主体从“入市”起就实行跟踪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对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挂靠经营、转让经营等行为。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市场主体编号管理制度,将全市所有农资经营业户逐一进行编号,录入微机,并统一制作了编号牌,在各经营网点悬挂,做到标识清楚,一目了然。同时,广大群众也只需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业户编号,便可以直接验证某一农资经营网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从而使各种形式的非法经营主体彻底失去了市场,农民权益得到了更多保障。

(二)强化管理措施,力保假劣农资不下田。在全面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制度,对于手续齐全、进货渠道合法的,发给《农资商品备案证明》随货同行,并予以公告;对票证不全或有疑点的,严格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质量合格的,方可获准进入市场,从而有效地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目前,全市主要农资商品备案率已达到了95%以上。(三)健全维权体系,力保农民权益不受损。一是率先推行农资商品留样储存制度。统一制作“农资商品质量保证存样袋(瓶)”,分发到各农资经营点,消费者从所购的农资商品中自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装入袋(瓶)内,由购销双方签封,交消费者自存,在规定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可带此样到原销售单位反映或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二是广泛普及《红盾护农维权手册》。农户在购买农资商品时,可以持工商部门统一印发的《红盾护农维权手册》,要求经营者将农资商品品种、规格、数量、购销日期等情况载入购销记录,由购销双方签字盖章,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三是继续推行风险抵押和先行理赔制度。由农资行业协会牵头,以广大农资经营业户为主体,按照责任同负、风险共担的原则,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每年投入并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基金,专户储存,一旦出现规模小、资金少的经营者因农资质量给农民造成损失无力赔偿的现象,经核实后,由农资行业协会拨付专项资金进行先行理赔,并协助追偿。二、创新思维,推动监管执法向智能化攀升

(一)运用科技手段,搭建信息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集监管服务于一体、电子备案与智能巡查相结合的智能化动态监管系统,使其充分体现出了功能全、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多角度规范等特点,确保从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从农资商品进货到销售、从经营者自我规范到工商巡查管理、从消费者申诉举报到处理反馈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畴,形成了市局监控中心、基层工商所、农资经营网点、智能化动态巡查车“四位一体”、互联互通的网络监管体系,为全面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推行网上备案,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在农资商品超市、镇(街)中心店配备了微机,安装了宽带,与市工商局监控中心进行网络连接,农资经营业户按照购进商品的批次,将相关证照手续和信息资料逐一录入,提交备案申请,经工商监管人员审核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商品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进行贴标销售。消费者通过在指定网址或通过手机短信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到所购商品的生产厂家、销售商以及是否备案等相关信息,大大增强了经营的透明度。实行农资商品网上备案后,业户在短短几分钟内足不出户便可将商品轻松登记备案,不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使广大农民便于查询,易于识别,放心购买。目前,全市已有40余家企业的200多个品牌的农资商品成功实现了网上备案。

(三)实施智能巡查,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利用流动监管车、GPS定位仪、电子地图、手持巡查机等设备,大力开展智能巡查活动,当监管车到达某一农资经营点时,车载电子显示系统将自动弹出该点的基本信息,监管人员可及时做出是否需要巡查的决定,确定巡查重点,并通过手持巡查机将巡查情况即时输入监控中心数据库,在后台自动生成日常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章经营案件线索,及时填制立案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实行网上审批,即时开展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在流动巡查的过程中,共现场调解消费纠纷7起、受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4起。

三、立足治本,推动农资流通向现代化转变

(一)建立连锁经营网络。通过帮助企业调查论证,积极引导市丰谷公司、神农公司、地恩地公司等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设立镇(街)中心店、村级销售点,实行层级连锁、品牌经营、代理专卖。同时,在所属网点全面推行“四统一”、“四不准”经营制度和农资商品报验制度,指导他们建立专职机构,配合工商机关实施对主体准入的双重把关和经营行为的双重管理。目前,全市9家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已建立连锁经营点1200余个,覆盖全市85%以上的行政村,并通过设立“总经销”、“总代理”等方式,与60余家名优农资商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

(二)推行超市经营模式。按照农资市场超市化的基本思路,对各大农资经营网点进行了改造升级,划定专门的仓库区、交易区及商品陈列展示区等,做到分类摆放、区域分明、明码标价、标识清楚,增强经营的透明度,方便群众选购。同时,全面推行经营服务承诺公示制度,要求各农资经营业户将包括商品质量、售后服务、违诺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把主要承诺事项印制到商品信誉卡上,在销售商品时及时向群众告知,最大限度地接受群众监督,从而促进了业户经营行为的日趋规范和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实行全程跟踪指导。一是指导各经营网点采取开辟宣传栏、购置科普书籍等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科学种田知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由镇(街)中心店聘请农技专家担任“庄稼医生”,实行坐堂咨询,现场指导。三是由各农资经营网点根据购销档案,及时派人回访调查,对于因农资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减产减收或其他损失的,及时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农户利益不受侵犯,使农资市场监管服务工作达到了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经营业户、农民群众四方满意的良好效果。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努力推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615359.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