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工作情况汇报
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年我市各级经贸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工作,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监管,特别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各级经贸部门采取独立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开展酒类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酒类经营者办理酒类备案登记情况,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或储存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未办理备案登记和未执行随附单制度的经营企业发出《酒类流通管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对企业经销酒类商品不能提供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酒类商品经销授权书等复印件的责令其向供货方索取;对查获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予以查封没收并处以罚款。
在执法检查中,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难度大,进度慢。主要原因是:一是酒类管理机构及人员编制尚未解决,没有执法经费和执法工具;二是行政执法困难,由于各县(市、区)酒类管理办公室均为临时机构,工作人员多从企业或下属单位临时借调,没有执法资格,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三是酒类经营者对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认识不足,还有一部分酒类经营者尚未办理酒类备案手续,大部分批发企业批发酒类商品未随货开据随附单。四是酒类经营者均未建立购销台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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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8月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巨野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根据通知要求,我把巨野县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的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搞好食品安全整顿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围绕“方便人民群众,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工作开展,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经常过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调度,从而保证了对全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另外,今年我县又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进行了充实调整,由常务县长任主任,7位副县长任副主任,并将县食安办设在了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在接到菏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后,巨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把酒类质量安全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县食安办牵头,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强化
日常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阶段性目标,彻底净化了全县的酒类市场。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由常务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巨野县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巨野县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并严格根据市食安委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认真组织、统筹安排、从严把关、重点治理”的原则,先后从县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了15名业务人员,组成了联合执法大队,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截止目前,共查处酒类生产企业3家,大型超市3家,食品经营户50多家,下达限期整改书10份,全县的酒类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二)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一是保持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经营活动的高压态势,对酒类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情况进行了严格督查,确保了酒类产品质量。二是大力推行了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并加大了宣传和市场稽查力度,制定了奖惩和督查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质监、药监、工商、商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酒类市场监管网络日趋完善。四是依法加强了酒类证照管理,并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执行《酒类备案登记》、《随附单》等制度,有效遏制了无证经营,切断了假酒的进货渠道。
(三)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为确保对全县酒类市场监管的全面覆盖,我们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确定了重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一是检查酒类消费安全隐患重点场所,主要是对各大超市、宾馆饭店、酒类批发市场进行检查;二是查堵酒类企业源头,以“查店面,查仓库”为突破口,对全县酒类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堵住了假酒源头。
(四)进一步加强了重点环节管理。为彻底治理全县酒类经营市场,我县在开展联合执法的基础上,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查了生产环节。自行动开展以来,县质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台次,针对白酒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无证生产,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甲醇、工业合成乙醇勾兑白酒等违法行为,集中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特别是对山东省巨野县陈酿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办理委托加工手续生产知名白酒品牌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书,并对201*箱问题白酒依法进行了查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二是严查了流通环节。县工商局对全县流通环节内的所有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70余台次,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2563户。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及偏远村庄、集贸市场、小食店进
行了重点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假酒劣酒流向农村市场。同时,以各类酒水专卖店、批发市场为重点监管场所,以散装酒经营者为重点监管对象,督导经营者严格落实了自律“三条线”,形成了供销渠道可追溯监管。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查处了假冒仿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年份,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了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行为,彻底杜绝了无照经营,有效规范了酒水经营户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三是严查了餐饮服务环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组成了5个执法中队,对酒吧、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及自酿或调配酒类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酒类消费经营场所进行了重点整治。特别是对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以及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依法从严进行了处罚。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了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256家。四是严查了酒类市场管理环节。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县贸易办组织开展了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印发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等宣传材料,促使广大经营户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减少了执法中的磨擦。执法检查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38人次,检查酒类经营商铺325
家,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1宗,发现未备案网点7家,进一步净化了酒类经营市场。
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目前我县的酒类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与上级工作要求及广大消费者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希望各位领导对我县的工作开展情况多指导、多批评,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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