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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船期间的主要工作

时间:2019-05-28 20:26:13 网站:公文素材库

修船期间的主要工作

修船前期:

1.根据修船计划、机务主管指令,船长/大副的要求,以及所管辖设备、仪器的工作情况提早开出修理单,确定厂修自修项目(依据中散船舶工程修理单指南)。本着扩大自修、减少厂修的原则,为公司节约修费;

2.审核、整理修理项目,汇总后报送大副/船长,由公司机务/海务部门审批;

3.备妥并熟悉需修理/检查的设备、仪器的图纸、资料、说明书、上次修船的(或最近一次的)修理报告、记录、产品证书、检验证书(副本),以及备品/备件等;

4.按大副指示,做好分管的甲板部修理项目的现场标识并记录。标识要清爽明了,便于修理及验收;

5.学习了解修船期间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工伤、防盗、防台、防冻的安全知识并制定相应措施;

6.制订修船期间船舶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报大副,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修船期间付诸实施;

7.会同大副、水手长、其他驾驶员,制定本部门在进厂、进坞修船期间值班表,提醒相关注意事项,明确驾驶员参加甲板自修工程的具体项目、时间;

8.对所管辖的每一项修理项目的内容、部位、要求、故障现象、检验要求等,做到了如指掌;

厂修项目应列明位置、规格、尺寸、数量、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图纸或草图;

9.进厂之前,将有关的消防、救生物品/备品移至库内,以防丢失(电池、铜制品、专用工具、艇内备品等);

进厂修船:

1.同机务主管、厂方主管核对修理项目,工程要求;

2.检验项目应列名其全称、规格、技术数据、要求,必要时提供资料、图纸、证明等。拿去/借用的图纸、说明书、资料、记录报告、证书等,必须要留有借条/收据;

3.检查明火作业场所,现场看火人员的安排是否到位,消防器材是否备妥。每班下班前,检查现场是否有残火;

4.检查系泊缆绳的情况。下班后,根据大副安排及自修计划,参加甲板自修;

5.做好每天修理项目的监修和验收,将修理的情况及时向大副/船长报告,并做好记录;6.积极配合公司主管、厂方、检验师,对修换、检测过程、质量标准监督等严格把关。任何检修、检验项目,必须获得符合要求的英文检验报告,张贴规范的英文标签;

7.对更换/添加/补充/修理的消防、救生设备/器材等,须获得符合公约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明,称职机构的检验报告、修理报告。所有产品证书、检验报告应及时送船长核查,并妥善保管副本,分类存档。正本由船长存档保管;

8.所修复或新安装的设备、器材,根据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调试操作,检验其工作性能、功能、状况是否良好;

9.对艇筏的吊卸、装复全面检查把关,注意救生筏检验日期是否标注、更新,易断绳连接是否正确。救生艇装复后,应进行收放实验,注意前后吊艇钢丝是否同步;

10.注意各灭火器的保管和存放,不准修船工人任意使用本船的灭火设备(根据修船合同,进厂修理期间,看火工作通常由船厂负责,并用自备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防火毯等)11.在救生艇吊下进行厂里检验之前,注意将艇内属具收回妥善保管,以免丢失,救生艇吊回后注意检验有否缺失附件,及有否损坏,如艇首柱,桨叉,舵叶,艇底塞等。12.在救生艇进行载重及水面试验时要全程跟踪,确保检验质量,检验后要注意索要证书。救生艇在进行喷漆时应注意工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质量。

13.CO2固定灭火系统的检验要注意所有气瓶包括控制箱内的启动气瓶一起检验,如气瓶质量不足进行重新的,应注意气瓶回船后与其它气瓶的连接是否正确,安全阀上的盖子应拿下,并注意气瓶的固定是否牢固。

14.在检验CO2释放控制箱前应通知轮机长,电机员等相关人员,以免停油,断电时造成紧张局面,在吹通机舱管路时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因机舱管路吹通次数少,会产生大量灰尘)检验报告中应注明释放控制箱的检验。

15.协助大副做好甲板部的工程验收,整理修船单据等,收回借去的图纸、说明书、记录报告等;

做好开航前准备;

16.完成大副/船长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扩展阅读:三副业务汇总

三副业务

一、三副的基本职责

二、三副在交接班期间主要工作1.开航前准备

2.靠、离、移泊时的职责3.锚泊值班职责4.系泊值班职责5.停泊交接班

6.修船期间的主要工作二、集合演习与操练三、船上训练与授课

四、救生设备

1.救生艇2.救生筏3.救生圈4.抛绳器5.烟火信号

6.救生衣和保温用具

五、消防设备

1.灭火器

2.消防员装备

3.紧急逃生呼吸器4.国际通岸接头5.防火控制图6.IMO标志

7.消防栓,消防皮龙,水枪

8.固定式灭火系统(油漆间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六、三副常见缺陷

七、上船接班时的注意事项

附件:1。消防、救生设备有效期一览表(参考)2.浅谈三副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转摘)

三副的基本职责

1.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并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2.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3.负责管理全船消防设备、器材和火警报警设备(会使用,做记录。试验由电机员负责),定

期养护、检查、换药。

4.负责管理并能熟练的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5.负责保持名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除外),SART的日常管理和测试由三

副负责。

6.负责管理救生艇(筏)及其属具、备品、定期更换淡水、食品和电池等。

7.对船上各处配置的救生衣应经常检查并按期试验,发现损坏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8.负责船舶舯种消防、救生器材、设备的登记并做好检查、修理、更换的记录。9.负责消防、救生设备及器材的更新、添置和厂修的申报。10.11.12.13.14.15.16.17.18.19.20.

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及进向新接任船员介绍应急岗位和具体职责。

开航前,根据大副意图或具体指示编妥船舶应急部署表,和船员应急任务卡。

张贴或悬挂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的新船舶应急部署表,更换旧的船员应急任务卡。按规定在船上有关场所布置船舶救生、消防操作规程、示意图、符号和标志。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了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航行中(包括锚泊时值航行班)值0800-1200、201*-2400班,(晚饭替大副值班,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在船舶停泊及装卸货期间,与二副(我公司还有驾助)轮值停泊班,履行规定的停泊值班职责。

装卸货期间,按配载计划和大副的具体布置,现场监督货物装卸、积载、系固等。修船时,做好所管项目的自修、临修和验收。

完成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二副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代理二副职务。

驾驶员航行值班条例

值班驾驶员在当值期间是船长的代表,对船舶航行安全负全面责任。

1.驾驶员航行期间值班时段的划分(船时):

大副:04000800,1600201*二副:00000400,1201*600三副:08001200,201*2400

2.交接班时限:

2、1各班接班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上驾驶台熟悉当时情况和环境,阅签气象报告、

航行警告和船长夜航命令簿,按规定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碍后方可交接。

2、2接班驾驶员在其视力未安全调节到适应光线条件(夜间)以前,值班驾驶员应确保本班人员完全能履行他们的职责,未完全适应光线条件以前,不得接班。

2、3交班驾驶员,必须等到‘整点’,暨接班人员进入值班时段后,且正常完成交接

班工作,接班人员认可后,方可离开驾驶台;2、4当班人员值班前4小时内不得饮酒;

2、5交班驾驶员如有理由认为接班驾驶员显然不能正常(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时,不得向该驾驶员交班,并立即向船长报告。

2、6在交接班时间时,正在进行船舶特殊操纵或其他避免危险的行动(例如正在进行船舶避让、VHF协调、报告、转向或其他有关安全航行工作过程中等),不得进行交接班工作,待此种行动完成后或确认无危险或威胁时再行交接。2、7值班驾驶员在驾驶台保持值班,不得随意离开驾驶台。

3、责任界定:

3.1在正常交接班情况下,交接班‘整点’前发生的任何有关航行安全的问题,由交

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整点’后发生的任何有关航行安全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3.2若交班驾驶员操作不当,虽进入‘整点’,但接班驾驶员未确认接班,发生的任

何有关航行安全的问题,仍由交班驾驶员负责。

4、交接班驾驶员必须交接清下列事项:

4、1接班驾驶员在接班前,必须对本船船位进行核实,并证实预定的航线、航向和

航速的可靠性。

4、2清楚当时的航行环境及状况,尤其是本船与附近船舶的相对态势。4、3注意下一航段(在其值班期间),航线附近的浅点、不明水深或将要临近的复杂航区等,及可能会遇到的任何有碍安全航行的事项。核实海图上的船位及其求得的方法以及预定航线和航向,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附近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4、4阅签船长命令和其他特别指示。4、5阅签航警、气象报告(或图)。

4、6船位、航向、航速、吃水和罗经的误差。

4、7由于船舶的横摇、纵摇、水的比重变化及船体下座对航区内富裕水深可能造成的影响。

4、8当时和预报的气象、海况、能见度等因素及其对本船航行状况的影响。4、9机器设备和助航仪器状况。4、10与附近船舶的相对态势。

5、避免紧迫局面:

5、1使用远距离扫描以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报。

5、2进行系统观测以确定最近会遇距离和时间(CPA、TCPA)及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5、3经常变换雷达量程进行观测。

5、4不应当根据不充分的资料或信息,特别是不充分的雷达资料或简单的交班信息

作出不确切的推断(对交班驾驶员所交航况必须进行核对和确认无误)。

5、5当需要与他船协同动作或由于不明其意图时,要毫不犹豫地使用《规则》规定

的声号并通过VHF与其取得联系。

5、6如我是让路船则应及早采取大幅度的行动,宽裕地让清来船;并应仔细核查避

让行动的有效性,直到最后驶过让清为止

5、7当发现让路船显然没有遵守《规则》采取适当行动时,作为直航船即可独自采

取有效的操纵行动,以避免碰撞的发生。

5、8应知晓包括冲程在内的本船操纵性能,并应充分考虑到她船可能具有不同的操

纵性能和特殊性。

6、遇有下列情况(但不限于),值班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船长:6、1能见度不良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6、2对通航条件或他船的动态有疑虑时。

6、3主机、舵机或主要航行设备或指示仪器发生故障时。6、4遭遇恶劣天气或收到恶劣天气预报时。

6、5遇到有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任何情况,诸如浮冰或漂流船时。6、6发现遇难人员或船只及他船求救时。

6、7时刻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或发生。例如气象突变,船位偏移太大,发现海上遇难

信号以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等。

6、8切实执行船长设置的航路、计划航线、不得擅自改动,细心观察航行经过的岸

形和各种物标,尤其当这些物标首次出现时,应根据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仔细核对,如有任何疑问时。7其它注意事项

7、1值班驾驶员的值班时间内应始终保持在驾驶台或与之相连的场所,当必须进入海图室、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室时,应尽量缩短时间,并保证确认这样做是安全的。7、2即使船长在驾驶台,仍应继续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负责,直至被明确告知,船长已承担此责任并彼此领会时为止。并且在对为了安全而采取的某种行动产生疑问时通知船长。

7、3引航员在船引航时,并不排除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对船舶安全所负的职责和义务,应密切合作,并保持对船舶位置和动态进行精确的核对。如有任何怀疑,应要求引航员予以澄清;如仍有怀疑,应立即报告船长。7、4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保持正规了望。应慎重考虑到为避免碰撞危险而需呼叫舵工,增加了望人员,改为手操舵的必要性。

7、5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陆标等正确测定船位。在任何情况下测定船位的频率应满足航行安全的需要。如船长认为必要应按其指示随时定位,以确保本船沿着计划航线行驶。

7、6应最有效地使用在他支配下的所有助航设备。在需要时应毫不犹豫地使用舵、主机和信号设备,如可能,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7、7使用雷达时应切记,在任何时间均应遵守适用的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有关使用雷达的规定。

7、8日没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开启航行灯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定期检查航行灯、信号灯等正常工作情况一切有碍航行了望的灯光应予遮避。

7、9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航行要求。

7、10夜间航行应布置水手每班至少巡回检查全船一次,特别要注意防火,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7、11天气、能见度变化及风、当时和预报的潮汐、潮流等情况以及这些因素对航向和航速的影响,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7、12任何情况下绝对不能疏忽了望,特别是驾驶员在海图室不能时间太长,驾驶员在海图室做定位等工作时,应向其他值班人员有所交代。

7、13船长在拟定中午船位报时,如须驾驶员量取船速、24小时预报船位,船长应在驾驶台了望及驾驶。

7、14如有理由相信接班驾驶员不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则不应向其交接,并通知船长。

三副在交接班期间主要工作

1.认真查阅三副交班备忘录(建立专用记录簿)、三副交接班报告表的逐条内容。另外注意下列

事项:

1.1驾驶台设备

1.1.1电子海图、GPS、组合导航设备、自动跟踪导航系统、雷达、ARPA、电罗经(分罗经)、磁罗经、操舵装置及自动/手动/应急转换、子母钟、测深仪、航向记录器、自动车钟记录、气压计、记程仪、风速仪、舵角指示器、车钟/主机转速指示器、转率指示器、对讲器、手提扩音器、测深锤/绳、六分仪、方位仪、白昼信号灯/手提摩斯灯、烟雾(火)探测报警系统、大型灭火系统、雷达应答器、应急无线电示位标、驾驶台/主甲板/运河灯/信号灯电源控制操纵面板、自动雾笛等,以及其他助航仪器/设备,基本使用操作介绍,使用注意事项;1.1.2驾机联系制度、备车及主机遥控操纵特性;

1.1.3无线电通讯设备、有关GMDSS无线电操作的基本方法及误报警的消除,使用注意事项;1.1.4本船的视距盲区图、雷达盲区图介绍;

1.1.5本船操纵要素、特性,要舵后到产生舵效的时间;1.1.6消防员装备,抛绳设备;

1.1.7旗号、号型、声号、信号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1.1.8驾驶台各类检查表的存放及使用;

1.1.9航海日志、OFFICIALLOGBOOK及各种记录薄及记载要求;1.1.10机舱舵机房内应急舵的转换和操作程序。1.2.消防设备

1.2.01固定灭火系统操作释放程序,操作释放的位置、处所;

1.2.02通往机舱、货舱及每个货舱阀的转换,释放操作是否有中、英文说明;1.2.03管路的吹通操作程序,最近一次吹通时间;

1.2.04消防站内通风、照明、通道、通讯、卫生等情况;

1.2.05大型固定灭火系统钢瓶压力测试时间、遥控释放操作程序;1.2.06应急通风、应急油路切断等标识是否清晰;

1.2.07应急消防泵、应急发电机的启动方法;消防员装备存放位置、数量(套),呼吸器钢瓶压力测试时间;

1.2.08水灭火系统隔离阀及转换,喷淋式灭火设备的使用;

1.2.09生活区、甲板、机舱手提式、舟车式灭火器配备的数量、类型、钢瓶压力测试时间;1.2.10溢油间及溢油回收器材、备品;

1.2.11机舱舟车灭火机、泡沫枪、扫气道固定灭火系统,设备的数量、状况;1.2.12逃生孔,逃生呼吸器的数量,状况;呼吸器钢瓶压力测试时间;1.2.13油漆间消防设备及操作;

1.2.14各类消防设备、器材的产品证书,检验报告。1.3救生设备

1.3.1艇的释放、回收程序,操作步骤,是否在艇甲板明显位置张贴;1.3.2艇的遥控脱钩系统原理、操作及要点,救生艇的操作说明书;

1.3.3艇机启动操纵、艇舵、脱钩装置的操作要点,注意事项,保养事宜;1.3.4艇内备品及存放,是否均在有效期内,清单是否最新;

1.3.5吊艇机、刹车、脱钩系统的以往工况。艇内放艇注意事项,拉绳(钢丝)位置高低是否与放艇滚筒钢丝速度同步;

1.3.6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数量、位置,检验报告/产品证书;

1.3.7个人房间救生设备的配置是否齐全,上层居室个人房间有否救生绳;

1.3.8各层甲板救生器材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注意驾驶台两翼救生圈的烟雾灯浮信号的有效期;1.3.9各类救生设备、器材的产品证书,检验报告。

1.4资料、书籍交接:

1.4.1消防、救生设备资料及说明书,列有清单;1.4.2主管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列有清单;1.4.3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1.4.4消防、救生知识授课教案薄;

1.4.5三副物料间备品库,消耗和库存的最新情况,摆放整齐,列有清单;1.4.6《训练手册》、《职务规则》、《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远船舶主要作业和技术操作的安全规定》、《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则》;1.4.7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薄;1.4.8有效的通函及资料;

1.4.9两舷梯口附近防火控制图装入专用筒(箱),保持清洁,图物相符;

1.5其它:

1.5.1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及CWBT计划指令;1.5.2物料、备品的计划请领单及供船情况;1.5.3检验、航修计划申请单及完成情况;

1.5.4PSC、FSC、安全监督员检查遗留的不符合项目,纠正措施;1.5.5应急演练计划方案存档薄;1.5.6三级岗位责任制责任区卡;1.5.7各种应变卡;

1.5.8房间物品登记卡;

1.5.9装卸载计划及大副的指示要求;1.5.10航次任务及备航要求;

1.5.11港口国及港口的特别要求;1.5.12船舶规章制度介绍;

1.5.13在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三副维修保养工作记录薄,签字。三副的部分具体或专项职责

2.接班后开航前主要工作

2.1尽快熟悉本船情况:船舶规范、主要尺度数据、本船操纵要素、特性;

2.2船舶资料记录等查阅,熟悉了解上述《1》及三副交接班报告表、交接班备忘录的逐条内容;

2.3查阅消救设备的说明书、保养维修记录,了解设备是否出现过问题,以及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

2.4尽快熟悉掌握驾驶台各种航海仪器的使用方法;(参阅1.1.1)2.5熟悉三副在各应变部署中职责,了解和熟练掌握:操舵系统的转换、应急舵、大型CO2/1211固定灭火设备的操作方法,消救设备的使用;

2.6遵守在港期间的值班、交接班规定。值班前及值班期间,了解和熟悉甲板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能够正确操作;

2.7装卸货值班的工作要点请见停泊值班的内容;

2.8严格执行航前会上船长的部署,落实出航前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2.9核实所需物料、备品是否齐备,相关产品证书是否收妥;

2.10检查在港航修、检验项目是否按规定标准完成,核实检验报告是否收妥;2.11检查全船消防设备器械、烟火监测及报警系统,确认处于良好技术状态;2.12检查全船所有救生设备、器材及备品,确认处于适航状态;

2.13编制船员变动后的船舶应变部署表,提交大副审核,报请船长批准,按公要求张贴,公布实施;

2.14填写与应变部署表相吻合的船员应变卡,送达每一位船员,对新任船员告知其岗位、逃生路线、集合地点、消防救生设备器材在本船的配备及位置;

2.15若船上载有旅客,负责告知船舶应变反应时的警报和信号、逃生路线、集合地点、基本海上求生自救知识。(时间允许,应进行消救知识授课);

2.16编制消防、救生演习方案报大副审批、船长批准,分送船长、轮机长、大副、自存一份,并按此计划执行开航后的演习训练;

2.17一港船员变动达25%以上时,开航后24H内应执行上述演习训练;2.18将两舷梯口附近水密筒(箱)内的防火控制图的船员名单更新;2.19做好所管设备器械及备品系固状态检查和必要的加固工作;2.20装运易燃危险货物,应复查并确认货舱灭火系统、烟火探测系统、水灭火系统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21参加航前会,认真记录有关要求,如实反映所管辖设备是否工作正常,存在问题,备品是否齐全,提出建议和安全措施。认真阅读‘出航报告表’、‘开航前船长令’的内容,并签字确认;2.22做好个人责任区的防偷渡、防走私、防毒品等检查;

2.23重点检查处所:救生艇内部、救生软梯帆布罩下、大型灭火系统装备站及其控制站、所管备品储存间;

2.24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大副,并在《抵离港检查报告表》上签字;

2.25对备航工作及检查结果应做好记录、反馈大副、报告船长,随时接受并执行船长、大副的指令及布置的工作。开航前准备

1.当船上人员发生变动时,重新编制船舶应急部置表和船员应急任务卡。

2.检查救生艇的属具和备品是否已按规定配齐,食品和淡水是否充足且在有效期内,吊艇设备

和艇内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况下。

3.检查救生筏及降落装置,检查送检的救生筏是否已送回并妥善就位。

4.检查救生衣、救生圈、保温服等是否按规定的数量和要求配置,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5.检查探火系统、报警装置、固定来火系统是否正常可用,各类手提灭火器是否放置在规定的

位置。

6.向大副和(或)船长报告开航准备情况。按程序文件规定,填好开航前船长指令并签字。

靠、离、移泊时的职责

1.在驾驶台协助船长、引航员了望,维持驾驶台秩序。

2.执行船长、引航员的车钟令,记录过浮时间、车钟令、重要船位和有关情况。3.传达船长、引船员给船艏,艉的指令及转向报告。4.负责驾驶台与机舱的联系以及VHF通信。5.督促并检查水手及时、准确地显示有关号灯、号型和旗帜。

6.监视有关仪器、仪表的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监视操舵装置的工作情况及操舵情况。7.执行船长的其它指示。

8.将靠、离、移泊的全过程记录在航海日志记事栏内。

停泊值班职责锚泊值班职责

1.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船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旋回范围(测定的船位时要记下船首向,

从船位向船首向反推约一个船长的距离即为锚位,旋回圈的半径等于锚链长度加船长)。对锚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质、周围情况及当地气象应做好心中有数、并记入航海日志。2.如情况许可,应经常利用固定航标或岸上容易辨认的物标,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锚位上。(定

位可采用多种方式,锚泊期间除采用雷达,罗经进行陆标定位外,还可充分利用GPS锚泊值守功能,一般将范围定为1-2海里档,经过船舶一段时间的旋回可清楚的看出其运动规律,如出现异常形态,应马上以陆标定位等方法判断是否走锚,也可使用ARPA雷达使电子方位线和活动距标圈穿过最近一艘有危险的船舶或目标,观察距离和方位的变化以判断本船是否面临危险。最好的办法还是多种定位手段并用,起到相互核实,相互补充的目的。)3.确保维持了有效的了望,并注意:

1.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

2.来泊船的锚位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设法通知对方并报告船长。3.如过往船舶或邻近锚泊船起锚离开时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如判断对本船有

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4.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巡视全船,注意船舶吃水,龙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状态。

5.注意观测气象、潮汐和海况的变化,注意锚位、锚链受力、船首偏荡的情况,在转流时,注

意船身回转及周围船舶动向,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6.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因过往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果断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以避免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船长。

7.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除执行船长批示外,还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

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

8.督促水手按时升降旗及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

鸣放相应的声号。

9.遇能见度不良时,应严格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加强了望,鸣放雾号(一

短-一长-一短),开亮锚灯和各层甲板的照明灯,并通知船长。

10.锚泊中进行装卸作业,除应执行靠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还应注意旁靠

船、驳的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根据锚地情况及水上安全管理机关的规定,用VHF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

12.严格遵守船舶防污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船舶对水域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系泊值班职责:

1.掌握全船人员动态,经常巡查船舶四周,装卸现场及工作场所,关心从事高空、舷外及封闭

舱室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持部门间联系畅通。

2.督促值班水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升降国旗、开关灯显示或悬挂有关号灯、号型。督促值班

水手经常检查舷梯、锚链、跳板及安全网,及时调整系泊缆绳。在有较大潮差的泊位上,应加强巡查,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系泊设备的安全。3.注意船舶吃水,龙骨下的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一般状态。

4.加强与港方的联系,掌握装卸进度,监督货物装卸,制止违章操作,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

装卸危险品,重大件,贵重货物时到现场监督指导。

5.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开关舱。注意及时收听天气预报,当收到恶劣天气预报或大风警报时,

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船舶、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6.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或根据情况需要,通知机舱注入、排出或调整压载水(我公司由木匠和

四轨负责),并注意船体平衡和船舶吃水的变化。注意检查污水进、压载舱及淡水舱的测量记录。监收加装的淡水以及送船物料。加油船来时,通知机舱,并注意防火安全和防止溢油入海。

7.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及防火规定,遇火警、人落水或船进水时,应立即发出警报。

8.掌握船舶稳性情况,以便在失火时,能向港口消防部门提供不到危及本船安全的消防用水大致数量。

9.船上进行明火作业及修理工作时,应按规定申请批准,作业时应注意现场巡查和监护。10.采取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避免船舶在系泊区域内排放各种污染物,避免船舶对周围环境

造成污染损害。

11.注意过往船舶,当有他船系靠本船或系靠前后泊位时,应在现场守望,并采取相应安全

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记下该船名、国籍、船籍港及事故经过,并向船长报告。

12.主机试车前,应确认螺旋桨附近无障碍物,试车不至碍及他船,不至损坏舷梯,跳板,

缆绳装卸属具及港口设施等,否则应采取必要的措施。13.做好船舶靠泊期间有关动态和工作情况的正规记录。

停泊交接班

1.交班和接班驾驶员在交接班前均应巡查全船和船舶四周,认真做好交接工作。

2.交接班驾驶员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锚泊时的交接班地点应在驾驶台,系泊时的交接班

地点可以是在作业现场或货运工作室,也可以是在驾驶员值班室。任何情况下交班驾驶员不得在接班驾驶员未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3.交班驾驶员如有任何理由,认为接班驾驶员不能有效地履行职责,则不应交班,并应报告船

长。

4.接班驾驶员应确保本班人员完全有能力并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

5.在交接班时若正在进行重要操作,除非船长另有指令,该操作应同交班驾驶员完成。6.交班驾驶员应当面向接班驾驶员交接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记录薄。7.交班驾驶员应告知接班驾驶员下列事项:

1.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记录簿中所记载的本班所发生的重大事情;公司指示,船长命

令以及港方通知;有关人员来船联系以及需对外联系的事宜。

2.锚位、出链及锚链受力情况;转流时间与船舶回转情况;系缆情况;泊(锚)位水

深、船舶吃水;涨落潮时及水位;气象与海况;周围锚泊船舶和旁靠船(驳)情况,以及周围锚泊船舶及前后系泊船舶动态;主机情况和应急使用的可能性以及消防设备的情况。

3.港口及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和鸣放的声号;港口特殊规定以及当发

生紧急情况或需要援助时与港方联系的方法;船上人员的动态以及来船人员的情况。4.船上拟进行的所有工作;货物配载计划及大副对执行配载计划的要求;开工舱口及

工班数、装卸进度、装卸质量、货物的隔票与衬垫情况、装卸属具情况、水手看舱情况;需与港方联系的事宜;危险品、重大件、贵重货装卸情况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5.污水沟(井)、压载水舱、淡水舱的水位情况;加装燃油、淡水情况。6.厂修、自修、检修工作的项目、质量、进度和采取的安全措施。7.本班发生的事故,其经过、原因、责任以及取得的签认文件。

8.与船舶、船员、货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有关的任何重要情况,以及由于船舶行为

造成环境污染向有关主管当局报告的程序。

接班驾驶员在负责值班之前应核实:

1.系泊缆绳或锚链状况是否正常;

2.正在装卸的有害的或危险货物的性质,万一发生溢漏或失火时应采取的措施;3.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以及鸣入的声号是否合适;4.各项安全措施和防火规定是否都在严格遵守之中。

5.外界的条件或环境没有危及本船,本船也不危及其他船舶。6.交接中或交接后对交接事项有怀疑,应及时请示大副或船长。

修船期间的主要工作修船前期:

1.根据修船计划、机务主管指令,船长/大副的要求,以及所管辖设备、仪器的工作情况提早开出修理单,确定厂修自修项目(依据中散船舶工程修理单指南)。本着扩大自修、减少厂修的原则,为公司节约修费;2.审核、整理修理项目,汇总后报送大副/船长,由公司机务/海务部门审批;

3.备妥并熟悉需修理/检查的设备、仪器的图纸、资料、说明书、上次修船的(或最近一次的)修理报告、记录、产品证书、检验证书(副本),以及备品/备件等;

4.按大副指示,做好分管的甲板部修理项目的现场标识并记录。标识要清爽明了,便于修理及验收;

5.学习了解修船期间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工伤、防盗、防台、防冻的安全知识并制定相应措施;

6.制订修船期间船舶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报大副,经大副审核、船长批准后,修船期间付诸实施;7.会同大副、水手长、其他驾驶员,制定本部门在进厂、进坞修船期间值班表,提醒相关注意事项,明确驾驶员参加甲板自修工程的具体项目、时间;

8.对所管辖的每一项修理项目的内容、部位、要求、故障现象、检验要求等,做到了如指掌;厂修项目应列明位置、规格、尺寸、数量、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图纸或草图;

9.进厂之前,将有关的消防、救生物品/备品移至库内,以防丢失(电池、铜制品、专用工具、艇内备品等);

进厂修船:

1.同机务主管、厂方主管核对修理项目,工程要求;

2.检验项目应列名其全称、规格、技术数据、要求,必要时提供资料、图纸、证明等。拿去/借用的图纸、说明书、资料、记录报告、证书等,必须要留有借条/收据;

3.检查明火作业场所,现场看火人员的安排是否到位,消防器材是否备妥。每班下班前,检查现场是否有残火;

4.检查系泊缆绳的情况。下班后,根据大副安排及自修计划,参加甲板自修;

5.做好每天修理项目的监修和验收,将修理的情况及时向大副/船长报告,并做好记录;

6.积极配合公司主管、厂方、检验师,对修换、检测过程、质量标准监督等严格把关。任何检修、检验项目,必须获得符合要求的英文检验报告,张贴规范的英文标签;

7.对更换/添加/补充/修理的消防、救生设备/器材等,须获得符合公约要求的产品合格证明,称职机构的检验报告、修理报告。所有产品证书、检验报告应及时送船长核查,并妥善保管副本,分类存档。正本由船长存档保管;8.所修复或新安装的设备、器材,根据说明书、操作规程进行调试操作,检验其工作性能、功能、状况是否良好;

9.对艇筏的吊卸、装复全面检查把关,注意救生筏检验日期是否标注、更新,易断绳连接是否正确。救生艇装复后,应进行收放实验,注意前后吊艇钢丝是否同步;

10.注意各灭火器的保管和存放,不准修船工人任意使用本船的灭火设备(根据修船合同,进厂修理期间,看火工作通常由船厂负责,并用自备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防火毯等)

11.在救生艇吊下进行厂里检验之前,注意将艇内属具收回妥善保管,以免丢失,救生艇吊回后注意检验有否缺失附件,及有否损坏,如艇首柱,桨叉,舵叶,艇底塞等。

12.在救生艇进行载重及水面试验时要全程跟踪,确保检验质量,检验后要注意索要证书。救生艇在进行喷漆时应注意工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质量。

13.CO2固定灭火系统的检验要注意所有气瓶包括控制箱内的启动气瓶一起检验,如气瓶质量不足进行重新的,应注意气瓶回船后与其它气瓶的连接是否正确,安全阀上的盖子应拿下,并注意气瓶的固定是否牢固。

14.在检验CO2释放控制箱前应通知轮机长,电机员等相关人员,以免停油,断电时造成紧张局面,在吹通机舱管路时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因机舱管路吹通次数少,会产生大量灰尘)检验报告中应注明释放控制箱的检验。

15.协助大副做好甲板部的工程验收,整理修船单据等,收回借去的图纸、说明书、记录报告等;做好开航前准备;

16.完成大副/船长临时指派的其他工作。

航行值班中交接班

对于航行中交接班的内容和要求,我公司有具体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没有真正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下面从个人经验方面说说三副接班的整个过程:消防救生设备检查指南

Checklistforfire-fightingandlife-savingEquipment

要求提示(源引于SOLAS公约和LSAFSS规则)备注REMARKS集合演习与操练1每个船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习。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该特定船上的上个月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h内举行该两项船员演习。如果某类船舶这样做是不可行的话,主管机关可同意至少是相当的其它安排。2在从事非短程国际航行的客船上,应在旅客上船后24h内举行旅客集合演习。应向旅客讲授救生衣的用法和应变时采取的行动。如在已举行过应变演习后,只有少数旅客在港口上船,则应请这些旅客注意应变须知就足够了,不必进行另一次集合演习。3在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如在离港后不举行旅客集合演习者,则应请旅客注意应变须知。4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1使用所规定的报警系统,召集旅客和船员至集合地点,并确使他们了解应变部署表中所规定的弃船命令;.2向集合地点汇报,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所述的任务;.3查看旅客和船员穿着是否合适;.4查看是否正确地穿好救生衣;.5在完成任务必要的降落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6起动并运转救生艇发动机;.7运转降落救生筏所用的吊筏架。5不同的救生艇应在可行的范围内按要求,在逐次演习中降下。6演习应尽可能按实际应变情况进行。7每只救生艇应在每3个月至少一次的弃船演习中乘载经指定的操作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对于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如果由于港口泊位的安排和营运格局不允许这些救生艇在某一舷降落下水者,主管机关可准许救生艇不在该舷降落下水。但无论如何,所有这些救生艇应至少每3个月下降一次,并每年至少降落下水一次。8除兼作救助艇的救生艇外,救助艇应在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每个月乘载经指定的船员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在一切情况下,应至少每3个月按此要求进行一次。9如救生艇与救助艇的降落下水演习是在船舶前进航行中进行者,因为涉及危险,该项演习仅应在有遮蔽的水域并在有此项演习经验的驾驶员监督下进行演习。10在每次弃船演习时,应试验集合与弃船所用的应急照明系统。救生/消防演习每月一次举行应变演习的日期、弃船演习与消防演习的细节、其他救生设备演习以及船上训练应记载于主管机关可能规定的航海日志内。若在指定时间未举行全部应变集合、演习或训练项目时,则应在航海日志内记述其原因和已举行的集合、演习或训练项目的范围。弃船演习要求从发出警报到人员集合不超过两分钟,船长发出放艇指示到艇入水不超过五分钟,从发出警报到艇入水不超过十分钟。消防演习要求从发出警报到人员集合不超过两分钟,发出警报到开泵供水不超过五分钟。消防救生演习预案见附件船上训练与授课1应尽可能快地,但不迟于船员上船后两星期内,进行船舶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筏属具)用法的船上训练。但无论如何,如船员是定期安排轮流派上船者,应在不迟于第一次上船后两星期内,进行此项训练。2应进行讲授船舶救生设备的用法和海上救生须知方面的课程,其间隔期与演习间隔相同。每一课程内容可以是关于船舶救生设备系统中各个不同的部分,而每2个月一期的课程内容应包括全部船舶救生属具设备。每个船员均应听课,(如有值班人员未听课,要及时补课并做好记录)课程应包括但没有必要仅限于:1船舶气胀式救生筏的操作与使用;2低温保护问题,低温急救护理和其他合适的急救程序;3在恶劣气候和恶劣海况中,使用船舶救生设备所需要的其他专门课程。已张贴应急部署表,表应变部署表与应变须知中内容与船上人员一1本条适用于一切船舶。致,责任明确。2船上每个人员应配备一份在紧急情况应变时必须遵循的明确的须知。(应变部署卡)3符合要求的应变部署表应展示在全船各明显之处,包括驾驶室、机舱和各船员起居处所。4用适当的文字书写的图解和应变须知应在旅客舱室张贴,并在集合地点及其他旅客处所明显地展示出来,以告知旅客:.1他们的集合地点;.2应变时必须采取的必要行动;.3救生衣的穿着方法。开航前制定,三副制表,大副核准,船长签字。应变布署表的编写要求人员安排:消防,将人员分成灭火,隔离与救护三个队1.灭火队:由三副或水手长任队长,负责现场灭火;2.隔离队:由木匠任队长,在机舱相关人员配合下,根据火情负责关闭防火门、窗、通风孔,切断相关电路,移开火场附近的易燃物品,阻止火灾的蔓延;3.救护队:由船医或事务部负责人任队长,负责救护伤员、维持现场秩序等;弃船时1.救生艇长应由驾驶员或持证人员担任,货船上通常由大副和三副担任,除艇长外,尚应指派一名副艇长2.放艇时先进入艇内的两人应是技术熟练的一级水手;3.机动救生艇机器操纵员由轮机员或熟练的机匠担任;4.船长在弃船后仍对全体人员负有指挥责任,并对全体人员和安全负责。救生艇Lifeboats救生艇筏集合与登乘布置1备有认可降落装置的救生艇和救生筏,应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和服务处所的地方。2集合地点应设在紧靠在登乘地点。每个集合地点应有足够的场所,以容纳指定在该地点集合的所有人员。3集合与登乘地点均应设在容易从起居和工作处所到达的地立。4根据情况,集合与登乘地点应使用应急电源供电的照明系统,给予足够的照明。5通往集合与登乘地点的通道、梯道和出口应加照明。该照明系统应能根据情况符合规定的应急电源供电。6吊艇架降落的救生艇筏集合与登乘地点的布置,应能使担架病人抬进救生艇筏。救生艇的检查保养和记可按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记录:录情况1.每周进行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检查锈蚀与强度:可浮救生索固定环、艇碰垫、舵基架、车叶、帆桅顶滑车/固定环及底座固定环、防晒支撑架及底座、桨叉架及孔、太平爷、储存柜、吊艇钩及与艇体连结的支承座、脱钩装置及传动机构等。2艇内舾装件情况良好(浆叉,浆,桅,帆等)3救生艇机启动试验,并作正,倒车离合试验,油箱有足够的燃料,外观干净,无漏油。(只要环境温度在启动发动机所规定的最低温度以上,一切救生艇和救助艇的发动机应进行正车和倒车运转,总时间不少于3min。对于1986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舶,作为例倒,主管机关可不坚特此项要求;)4反光带已正确张贴,如发现破损、脱落、反光效果不佳时,应更换5舭部扶正把手,扶正索连结情况良好。6艇体情况良好,无破裂,受损,变形,钢结构(特别是艇钩及坐板)无过度腐蚀。7环艇设置的链环状可浮救生索状况良好,无老化,霉烂8防荡索的连接和快速释放布置正确,随时可用。9舵板及基座架,螺旋桨,油箱情况良好10艇机的备件和维修工具完整,随时可用。11每月检查一次救生艇内的属具,不足的要补充,不合格的要更新,并做好记录12每月更换一次水桶中的淡水,气温在零度以下要注意防冻,如袋装水要注意有效期13帆布与纤维制品要常晾晒,防止霉烂,注意防潮,防水14救生艇的内外表面每年油漆一次,以保持色彩鲜明(大多数封闭艇为光滑的玻璃钢制成,不宜油漆,可在进厂时由厂方按工艺要求油漆)15检查试验使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手摇泵、快速释放装置、自动释放装置、救生艇机及其起动装置(如电瓶启动,应检查电瓶及充电系统是否正常有效)、调速和离合器、探照灯、艇罗经等艇设备。16每季度检查一次各活络部位,并定期进行加油,(要求应有润滑点示意图)17进厂修理时,应按验船师要求进行空气箱的水密试验,吊艇架的强度试验,测速试验等。救生艇的编号与标记相关设备的定期保养和保养记录救生艇属具每月检查一次救生艇属具齐全,有效(饼干,淡水,烟火信号,急救药箱,晕船药剂等),过期的属具没有存放在艇上。1.救生艇的编号:救生艇的编号是置于右舷者为单数,置于左舷者为双数,由船首到船尾顺序编号,若不只一层则其顺序为自高层甲板至低层甲板。(其它救生设备如救生筏,救生圈等也按此规则)2.救生艇的标记: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名称及船籍港应以粗体罗马字母标明于艇首两侧。封闭艇上部也应有船名和呼号,这个标记与救生艇的号码应能在空中可以看清。在救生艇上还应以永久的明显字迹标明其尺度和乘员定额。在船舶离港前及在整个航行时间内,一切救生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立即可用。维护保养应备有符合要求的救生设备船上维护保养须知,并应按须知进行维护保养。每周应进行下列的试验和检查:1.一切救生艇筏、救助艇及降落设备应进行外观检查,以确保立即可用;2.应试验通用紧急报警系统。3.每月应按第所规定的检查表检查救生设备(包括救生属具),确保完整无缺并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报告应载入航海日志。每只救生艇的正常属具应包括:1.足够数量的可浮桨(4支以上),桨架或桨叉现在封闭艇多数出厂只配有两只桨,且只有两个出桨孔,2.带钩艇篙2支。3.长度不少于从救生艇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海水线距离的2倍(也不少于15M)的首缆2根。其中1根在艇首前端,与脱开装置连接,另1要固定在艇首或艇首附近。4.太平斧2把,首尾各1把。5.系有不小于30m长浮索的可浮救生环1个;6.系有短绳的水手刀1把7.乘员定额不超过12人的救生筏配可浮水瓢1只。乘员定额为13人或13人以上的救生筏配可浮水瓢2只;8.海锚1只,每只配有抗震锚索及收锚索各1根;9.可浮水瓢1只,水桶2只。10.手摇泵1具11.系有长度不小于30米的可浮救生环2个12.开罐头刀3把。带特殊开罐头叶片的安全小刀可满足本要求;13.使用后置于可再盖紧的防水箱内的急救药包1套;14.哨笛或等效的音响号具1只;15.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4支;16.手持火焰信号6支17.漂浮烟雾信号2个;18.适用莫尔斯通信的防水手电筒1只,连同备用电池1副及备用灯泡1只,装在同一防水容器内;19.有效的雷达反射器1具;20.日光信号镜1面,连同与船舶和航空器通信用法须知;(有很多日光信号镜是有有效期的,注意到期更新)21.救生手册一本22.印在防水硬纸上,或装在防水容器内的救生信号图解说明表1张;23.钓鱼用具1套;24.总数为救生艇额定乘员(注意不是船上人员总数)每个人不少于10000kJ的口粮,口粮应保存于气密包装内并收存于防水容器内;25.防水容器数个,内装总量为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3L的淡水,其中每个人所需的1L淡水量海水除盐器来代替;附有短绳的不锈水勺1个26.防锈饮料量杯1个;27.额定乘员每个人配防晕船药6剂和清洁袋1个;28.涂有发光剂或有适当照明装置的罗经柜1具29.有效的雷达反射器1具。30.发动机及其附件作小调整的工具1套。31.适用扑灭油类火的手持灭火器1具(注意与其它灭火器一并检查和检验)兼做救助艇的求生艇还应配有长度不少于50米的可浮索1根,强度应能足够拖带所配备的救生筏。探照灯1具,可在黑夜对距离180米处宽度为18M的浅色物体进行有效照明总共达6小时,并至少连续使用不少于3小时。降落装置(艇架)要求:1.吊艇架应能在纵倾达到十度,并向任何一舷横倾达到二十度时,能安全降落它所配属的艇筏。2.吊艇架不得依靠除重力或不依赖船舶动力的任何储存机械动力以外的任何方式来降放艇筏。3.吊艇架布置应可同一个人在甲板上或在艇上某一位置来操作。4.吊艇架应能收回载有艇员的救生艇。5.每艘客船的降落设备的布置,应能在发出弃船信号后三十分钟内,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后降落水中。6.每艘货船的降落设备的布置,应能在发出弃船信号后十分钟内,载足全部人员及属具,全部降落水中。7.吊艇架均需设置制动器,手动制动器平时应始终处于制动状态,除非操作人员操作时把它放在“脱开”位置8.吊艇索必须是防旋转及耐腐蚀的钢丝索。9.应设有收回每艘艇的有效手动装置。降落装置(艇架)的检1.艇架及基座结构情况良好无明显锈蚀,卡死现象,特别是查和保养检查滑轮背面部分,钢索末端眼板等受力部件的腐蚀情况。2.各部件活动(滑轮,钢萦和绞车等)保养状态良好。3.降落和回收试验(无条件时至少放至登乘甲板)定期(一般演习时)进行。4.操作位置附近已张贴了船员能懂的操作说明。(要求:1图解说明此操纵器的用途及此项设备的操作程序,并提出有关须知或注意事项;2在应急照明情况下,容易看清;3使用符合本组织建议要求的符号。)5.限位器工作正常。6.吊艇索在不超过30个月的时间内进行一次掉头,如发现吊艇索损坏且有必要时,应换新,无论如何吊艇索每到五年都应换新并保留证书。下次吊头或换新日期应清楚的标记在艇架附近。登乘梯登乘梯的检查救生筏Liferafts每处降落地点或每两处相邻的降落地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登乘梯1具,每一登乘梯在不利的纵倾情况下和在船舶向任何一舷横倾不少于15°时,可从该甲板延伸到最轻载航行水线。但无论如何,在船舶每舷应至少设有1具登乘梯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准许以供登入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的认可装置来代替这些梯子救生筏可准许用其他登乘设施。凡有必要者,应设置将吊艇架降落的救生艇筏贴靠并系留在船舷的装置,以便人员能安全登乘。船艏救生筏也要配备登乘梯,左右舷各一个,如该梯子可移动也可用只用一个登乘梯,注意船艏登乘梯大风浪中做好保护,易于损坏。1.梯板无损坏,霉烂2.登艇梯与地令连接的卸扣连接活络。3.边绳(索)完好,无损坏,破断,霉烂。救生筏的构造:1每只救生筏的构造,应能经受在一切海况下暴露漂浮达30天。2救生筏的构造应为从18m高度投落下水后,救生筏及其属具能符合使用要求。如救生筏必须存放在最轻载航行水线以上超过18m高度的地方,则该救生筏应是至少从该高度处进行过满意的投落试验的救生筏型号。3在顶篷撑起和未撑起的情况下,漂浮的救生筏应能经受从筏底以上至少4.5m的高度反复多次登跳。4救生筏及其舾装件的构造应使救生筏在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并放下1只海锚后,在平静水面中,能被拖带,航速达3Kn。5救生筏应设有保护乘员免受暴露的顶篷,该顶篷在救生筏降落中和到水面时自动撑起。该顶篷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以气隙隔开的双层材料或其它等效设施来防热及御寒。应设有防止水分聚集在气隙内的设施;.2其内部的颜色应不致使乘员感到不舒适;.3每个进口处应有鲜明的标志,并设有有效的可调整关闭装置,在筏内外两面均能容易而迅速地开启该装置,以便于通风,且可防止海水、风和冷气的侵入。容纳8人以上的救生筏应设有不少于两个对称的进口处;.4即使当进口处关闭时,顶篷无论何时都应通入足够乘员需要的空气;.5设有不少于一个的了望窗;.6设有收集雨水的设施;.7坐在顶篷下面各处的乘员,应有足够的头顶空间。救生筏的最小乘员定额与质量1乘员定额少于6人的救生筏,概不得认可。2救生筏及其容器和属具的总质量不得超过185kg。3艇生筏舾装件.1救生筏应沿筏体外围及内侧牢固地装设链环状把手索。.2救生筏应设一根有效的首缆,其长度应不小于从存放处到最轻载航行水线的距离的2倍或15m,取其长者。.3当救生筏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后,能经受碰撞速度不小于3.5m/s之碰撞船舷的水平撞击力,并再从不小于3m高度投落下水后,不得有影响其性能的损坏;.4设置在登乘期间能可靠地将救生筏贴紧并系留在登乘甲板的装置。气胀式救生筏的标志救生筏上应标明:1.制造厂名或商标2.出厂号码3.制造日期4.认可机关名称5.最近一次检修的检修站名称和地点(现在多用一小中空容器内的一张卡片标明,注意不要丢失)6.每个进口处写明乘员定额,字高不小于100MM筏的容器上应标明1.制造厂名或商标2.出厂号码3.认可机关名称和乘员定额4.SOLASA字样5.最近一次检修日期6.首缆长度7.水线以上最大许可存放高度(根据跌落试验高度和首缆长度)8.降落顺知9.船名和呼号救生筏的检查和保养注1.救生筏的数量及乘员定额与设备安全记录簿所列的数量意事项一致。2.无任何妨碍救生筏投落的系绑索3.在救生筏首缆与船舶之间(通过静水压力释放器)设有易断绳的连接正确。保持首缆与船体时刻相连。4.全体船员熟悉救生筏的操作方法和工作原理。5.在应急照明照得到的地方张贴有救生筏的操作程序。6.每月向船员讲解救生筏的操作方法。7.每周进行外观检查,特别注意静水压力释放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索具螺旋扣是否旋紧,降落设备是否正常可用。8.注意气胀筏容器水密状况,防止海水,雨水打进并积在容器里使筏体霉烂,属具损坏。救生筏的属具每只救生筏的正常属具应包括:.1系有不小于30m长浮索的可浮救生环1个;.2装有可浮柄的非折叠式小刀1把,系以短绳并存放在顶篷外面靠近首缆与救生筏系连处的袋子内。另外,乘员定额为13人或13人以上的救生筏应加配一把不必是非折叠式的小刀;.3乘员定额不超过12人的救生筏配可浮水瓢1只。乘员定额为13人或13人以上的救生筏配可浮水瓢2只;.4海绵2块;.5海锚2只,每只配有抗震锚索及收锚索各1根,1只备用,另1只固定地系于救生筏上,其系固方法应使海锚在救生筏充气或到水面时,总是使救生筏以非常稳定的方式顶风。每只海锚及其锚索和收锚索应具有足以适于一切海况的强度。海锚收锚索的每端都应设有旋转环,并应是不可能在其支索之间外转的一种类型;.6可浮手划桨2只;.7开罐头刀3把。带特殊开罐头叶片的安全小刀可满足本要求;.8使用后置于可再盖紧的防水箱内的急救药包1套;.9哨笛或等效的音响号具1只;.10符合第35条要求的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4支;.11符合第36条要求的手持火焰信号6支.12符合第37条要求的漂浮烟雾信号2个;.13适用莫尔斯通信的防水手电筒1只,连同备用电池1副及备用灯泡1只,装在同一防水容器内;.14有效的雷达反射器1具;.15日光信号镜1面,连同与船舶和航空器通信用法须知;.16印在防水硬纸上,或装在防水容器内的第Ⅴ/16条所指的救生信号图解说明表1张;.17钓鱼用具1套;.18总数为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不少于10000kJ的口粮,口粮应保存于气密包装内并收存于防水容器内;.19防水容器数个,内装总量为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1.5L的淡水,其中每个人所需的0.5L淡水量可用2天内能生产等量淡水的海水除盐器来代替;.20防锈饮料量杯1个;.21救生筏额定乘员每个人配防晕船药6剂和清洁袋1个;.22救生须知;.23紧急行动须知;救生筏及静水压力释放救生筏及静水压力释放器应加检修:器拆检证明.1间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但无论如何,凡外观正常和合情合理者,主管机关可展期到17个月;.2在认可的检修站进行检修,该检修站是胜任检修该筏的,备有正规的检修器具,并仅雇用受过正规训练的人员。救生艇筏的存放.1使该救生艇筏及其存放装置均不干扰其他降落站的其他救生筏或救助艇的操作;.2在安全和可行的情况下尽可能靠近水面,而且对于不用抛出船外降落的救生艇筏应处于这样的位置,即:在登乘位置上的救生艇筏,当满载船舶在不利纵倾情况下向任何一舷横倾达20°或横倾到船舶露天甲板的边缘浸入水中的角度(以两者中较小角度者为准)时,应离水线不少于2m。.3处在持续使用准备状态,使2名艇员能在不到5min内完成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4配齐所规定的装备;.5在可行范围内,存放在安全的并有遮蔽的地方,并加保护免受火灾和爆炸引起的损害。2顺船舷降落的救生艇应存放在推进器之前尽量远的地方,在船长为80m以上但少于120m的货船上,救生艇应存放在使救生艇尾端至少在推进器之前不少于救生艇长度的地方,在船长为120m及以上的货船与80m及以上的客船上,救生艇应存放在使救生艇尾端至少在推进器之前不少于一倍半救生艇长度的地方。凡合适者,船舶的布置应对在存放位置的救生艇加以保护使其免受巨浪引起的损害。3救生艇的存放应附连于降落设备。用于抛出舷外降落的救生筏的存放应能容易地转移到船舶的任何一舷以便降落,船舶每舷已存放所要求的必须能在任何一舷降落的总容量的救生筏除外。救助艇的存放应满足处在5min以内降落下水的持续准备使用状态;.2在适宜于降落并收回的地方;.3使该救助艇及其存放装置均不干扰其他降落地点的其他救生艇筏的操作;.4如救助艇兼作救生艇者,符合对救生艇的要求。救生圈Lifebuoys救生圈数量与设备安全证书记录簿所列的数量一致,状态良好。救生圈附件安放连接正确,即刻可用,带烟雾和灯浮的,自亮灯浮的,救生索处于良好状态及处于有效期内。1.具有不大于800mm的外径及不小于400mm的内径;2..采用自然浮力材料制成;它有浮力应不得依靠灯心草、软木刨片或软木粒、任何其它松散的粒状材料或任何依靠充气的空气室;3..能在淡水中支承不少于14.5kg的铁块达24h之久;4..具有不少于2.5kg的质量;5..在被火完全包围2s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6..其构造,应能经受从存放位置至最轻载航行水线的高度或30m处(取其大者)投落下水而不致损害救生圈或其附件的使用性能;1.其存放应能随时迅速取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永久制牢。2.船舶每舷至少有1个救生圈应装有可浮救生索,其长度不少于其存放处在最轻载航行水线以上高度的2倍,或30m,取其大者。3.不少于总数一半的救生圈应设有符合要求的自亮灯;这些救生圈中不少于2个应设有符合要求的自发烟雾信号,并应能自驾驶室迅速抛投;设有自亮灯的和设有自亮灯及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应相等地分布在船舶两舷,这类救生圈不是装有救生索的救生圈。4.如要操动为自发烟雾信号及自亮灯所配备的快脱装置,则救生圈应具有足以操动此项快脱装置的质量或4kg,取其大者;5.数量为:100以下8100至150以下10150至200以下12200及以上14驾驶室两翼用于驱动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重量不应小于4kg,其它求生圈的重量不小于2.5kg。(驾驶台两翼的救生圈烟雾信号的开口方向应向舷外,连接救生圈和烟雾信号的绳子应足够长,(大约1.5米左右),以便有足够的拉力把烟雾信号带出舷外,烟雾信号收回室内保存时应注意倒着放置或将灯泡取下,以免跑电)自亮灯应:1不致被水所熄灭;2能向上半球的所有方向,不论是连续发出光强不小于2cd的亮光,或是发出至少相应的光强、且以每分钟不少于50次的速度的闪光(放出闪光);3配有能满足要求并且至少使用2h的能源;4能经受所要求的投落试验。救生圈自发烟雾信号:1在平静水面漂浮时,以均匀速度喷出鲜明易见颜色的烟雾不少于15分钟;2在信号喷出烟雾的整个期间,不会爆炸般地点燃或喷出任何火焰;3在海浪中,不致淹没;4当完全浸没在水下时,继续喷出烟雾至少10s;5能经受所要求的投落试验。可浮救生索应:1不打纽结;2具有不小于8mm的直径;3具有不小于5kN的破断强度。已粘贴反光带,有效,无被油漆覆盖。救生圈周边救生索连接情况良好,强度足够,无霉烂。救生圈已标注了船名和船籍港。设有直径不小于9.5mm且长度不少于救生圈体外径4倍的把手索1根。把手索应绕救生圈的周围,制牢在四个等距点上,形成四个相等的索环。每个救生圈应以印刷体大写罗马字母标明其所属船名和船籍港。抛绳器要求在无风天气下抛射距离应不少于230M,抛射绳的破断力不小于2KN,每具抛绳高备应具有不少于4个抛绳体与不少于4根抛射绳,并应有相当的准确度。

抛绳器的检查配有四具抛绳器(或一具发射枪和四枚火箭)子弹或火箭处于有效期内。存放位置附近已粘贴IMO标志。烟火信号手持火焰信号应:Pyrotechnicalsignals..1装在防水外壳内;.2在外壳上,印有清楚阐明手持火焰信号用法的简明须知或图解;.3具有包含于自身的点燃装置;.4设计成:按制造厂的操作须知使用时,人员握持外壳不致感到不舒适,燃烧中的或未熄灭的残渣不致危害救生艇筏。手持火焰信号应:.1发出明亮红光;.2燃烧均匀,平均光强不少于15000cd;.3具有不小于1min的燃烧时间;.4浸入100mm深的水中,历时10s后,仍继续燃烧。漂浮烟雾信号应:.1装在防水外壳内;.2按制造厂的操作须知使用时,不会爆炸般地点燃;.3在外壳上,印有清楚阐明漂浮烟雾信号用法的简明须知或图解。漂浮烟雾信号应:.1在平静水面漂浮时,匀速地喷出鲜明易见颜色的烟雾,持续时间不少于3min;.2在整个喷出烟雾期间,不喷出任何火焰;.3在海浪中,不致淹没;.4在浸入100mm深的水中,历时10s后,仍继续喷出烟雾。配有12只红光降落伞火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应:箭信号,并处于有效期.1装在防水外壳内;内。(驾驶台).2在外壳上,印有清楚阐明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用法的简明须知或图解;.3具有构成整体的点燃装置;.4设计成:按制造厂的操作须知使用时,人员握持外壳而不致感到不舒适。当垂直发射时,火箭应达到不少于300m的高度,在到达或者接近其弹道顶点处,火箭应弹射出降落伞火焰,该火焰应:.1发出明亮红光;.2燃烧均匀,平均光强不少于30000cd;.3具有不小于40s的燃烧时间;.4具有不大于5m/s的降落速度;.5在燃烧时不烧损降落伞或附件。存放位置附近已粘贴IMO标志。救生衣和保温用具救生衣应存放在容易到达之处,在救生衣存放处附近应张贴穿lifejacketsandthermal着示意图和IMO标志。要求每个船员能正确穿着和使用。protectiveaids救生衣应1.在被火完全包围2s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2.每件救生衣的构造应:.1经示范后,在无人帮助情况下一个人能在1min内正确地穿好救生衣;.2能反穿或显然只能以一种方法穿着,并尽可能不致被错误地穿着;.3穿着舒适;.4由穿着者从至少4.5m高度跳入水中不致受伤,而且救生衣不移位也不损坏。3每件救生衣在平静淡水中,应具有足够的浮力与稳性:.1将精疲力尽或失去知觉人员的嘴部托出水面不低于120mm,其身体向后倾斜与垂向成不小于20°而不大于50°的角度;.2将水中失去知觉人员从任何姿势转成为嘴部高出水面的姿势,不超过5s。1.4救生衣应具有的浮力,在浸入淡水中24h后,不得降低5%以上。每个船员房间已配有救全封闭式救生艇不要求配备保温袋。生衣及保温用具(包括1.配备供值班人员使用的,并供设置在很远的救生艇筏地点引水员房间及病房),并使用的足够数量的救生衣。且状态良好2.救生衣应放在容易到达之处,其位置应加明显标志。凡由于船舶的特殊布置,使按要求配备的救生衣变得无法拿到时,可制定满足主管机关的变通规定,可以包括增加配备救生衣的数量。船首已备有应急使用的通常为六件,仅适用于船尾救生艇筏存放位置距船首超过100救生衣米的船舶。已配备了供值班人员用根据值班人数配备,一般两至三件的救生衣。(驾驶台及机舱值班室,报房)救生衣附连有哨子、灯注意灯的有效期,救生衣上要有船名,船籍港及编号及反光带每件救生衣应备有用细索系牢的哨笛。每个救生衣灯应:.1具有不小于0.7cd的光强;.2具有能提供0.75cd光强至少达8h的能源;.3当系在救生衣上时,可就实际可行,在上半球的较大部分看到亮光。该灯还应:.1配有手动操作开关;.2不得装设聚光的透镜或弧形反射镜;.3以每分钟不少于50次的速率闪光,其有效光强至少为0.75cd。存放位置附近已粘贴IMO标志保温救生服Immersionsuits在无人帮助情况下,能在2min内拆包并穿好,要考虑到其他有关的衣服1,如救生服必须连同救生衣一起穿着,则还要考虑加穿救生衣;.2在被火完全包围2s后,不致燃烧或继续熔化;.3遮盖除脸部以外整个身体,双手也遮盖,配有永久性附连的手套者除外;.4备有尽量排除或减少救生服裤腿内自由空气的设施;.5从不少于4.5m高度跳进水中后,不至有过分的水进入救生服。1.2救生服亦符合救生衣要求者,则可归类为救生衣。3救生服应使穿着救生服(如救生服必须连同救生衣一起穿着,则加穿救生衣)的人员能:.1爬上并爬下长度至少为5m的垂直梯子;.2在弃船时,执行正常的任务;.3从不少于4.5m高度跳入水中,救生服不损坏或不移位,或人员不受伤,并且.4在水中作短距离游泳并登上救生艇筏。4具有浮力而且设计为不须加穿救生衣的救生服应配有灯及哨笛。5如救生服必须连同救生衣一起穿着,则救生衣应穿在救生服的外面。穿着这类救生服的人员应能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穿上救生衣。救生服的热性能要求1非自然保温材料制成的救生服;应标明必须连同保暖衣服一起穿着的须知;其构造应为:在穿着者连同保暖衣服一起穿着时,或如救生服必须连同救生衣一起穿着,则加穿救生衣后,从4.5m高度跳入水中后,救生服能继续提供足够的热保护,确使穿着者在平静流通水中,水温为5℃,历时1h,体温降低不超过2℃。2自然保温材料制成的救生服,在穿着者单独穿着救生服或救生服必须连同救生衣一起穿着时,则加穿救生衣后,从4.5m高度跳入水中后应能继续提供足够的热保护,确使穿着者在平静流通水中,水温为0℃与2℃之间,历时6h后,体温降低不超过2℃。2.3救生服应使两手受到保护的穿着者,浸在5℃水中,历时1h后,可拿起笔写字。3浮力要求淡水中,穿着符合第32条要求的救生服或救生服外加救生衣的人员,应在不超过5s内,从脸部朝下姿势翻转成脸部朝上姿势。数量与设备安全证书记对于开敞式救生艇的船舶要求,每艘艇至少3件,对于配备封录簿所列数量一致。闭式救生艇的船舶免于配备,但每艘救助艇要求配备3件。.保温救生服状态良好。无破损,水密良好,灯浮在有效期内,船员能熟练穿着。要有船名,船籍港存放位置附近已粘贴IMO标志。在餐厅、娱乐室或每个根据SOLAS公约201*年修正案要求,还应配有消防培训手册,船员舱室配有训练手册存放位置同训练手册。注意消防手册和训练手册中所列设备等内容应与本船一致,不同处应该做附页修改灭火器Fireextinguishers数量与布置与防火控制图所列数量一致,外观清洁,无锈蚀,损坏已按规定的期限进行了检查。灭火器已配备了足够的备用药剂和/或备用灭火器。检查灭火器铅封情况泡沫枪定期换液舟车式灭火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均每年向公司申请检验,由合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并出具证明每个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的容量至少应为5kg,而每一泡沫灭火器的容量至少应为9l。所有手提式灭火器的质量应不超过23kg,而且必须有至少相当于一个9l液体灭火器的灭火能力。注意说明书上的有效期及保养要求,根据指导进行维护。注意检查插销及铅封,保持状态良好。在起居处所内安不应布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在控制站和其它内设船舶安全所必要的电器或电子设备或装置的其它处所,所配备灭火器的灭火剂应既不导电也不会对设备和装置产生危害每个灭火器应定期检查与换药、并做好记录与挂牌,存放位置与编号应与防火控制图上所标示的相符。检查时应注意胶管及喷嘴是否畅通、老化、断裂或松动,灭火器瓶头是否拧紧无滴漏,瓶体与架子是否干净无锈及强度足够,且其附近不应堆放杂物。特别应注意存放在油漆间、厨房、克令内及救生艇内的灭火器常常容易漏检查。备用灭火剂:能够在船上进行再充装的灭火器,其备用灭火剂的数量应按前10个灭火器的100%和剩下其它灭火器的50%进行配备。备用灭火剂的总数不必超过60份。船上应备有充装说明。对于不能在船上进行充装的灭火器,应额外配备如上规定的相同灭火剂量、型式、能力和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以代替备用灭火剂。灭火器应布置于易于看到并能在失火时迅速和容易到达的位置。灭火器的可用性应不会受到天气、震动或其它外部因素的影响。手提式灭火器应配有表明其是否已被用过的标志。备有一只备用容器,容量为20L,药液有效期根据说明书,通常为两年。机舱人员能熟练操作,在明显位置贴有操作说明。定期换液和气瓶称重,药液有效期根据说明书。换液要索取证书,以备检查。机舱人员能熟练操作,在明显位置贴有操作说明。个人配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防护服,其材料应能保护皮肤不受火焰的热辐射及灼伤和蒸汽烫伤。其外表面应能防水;.2.3长统靴,由橡胶或其它绝缘材料制成;一顶能对撞击提供有效保护的硬头盔;消防员装备Fireman"soutfits.4一盏认可型的安全电灯(手提灯),其照明时间至少为3小时。在液货船上使用的和拟用于危险区域的安全电灯应为防爆型;以及.5能提供高压绝缘保护的带柄斧头。2.1.2呼吸器呼吸器应为瓶内空气储存量至少为1200l的自给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或可供使用至少30分钟的其它自给式呼吸器。呼吸器的所有气瓶都应能够互换使用。对每一呼吸器都应配有一根长度至少30m的耐火救生绳。救生绳应能够成功通过5分钟的3.5kN静荷载认可试验而不失效。救生绳应能够用卡钩系在呼吸器的背带上,或系在一条单独的系带上,以防止在使用救生绳时呼吸器脱开数量和存放位置与防火控制图所列一致。船上各部门人员均熟悉装备的使用方法。装备配备齐全(呼吸器,防护服,靴,手套,硬质头盔,安全灯,斧和救生索。气瓶和备用气瓶数量足够。气瓶压力检查货船应配备2套,消防员装备和个人配备应存放于易于到达的位置,随时可用。该位置应有永久性的清晰标志。如所配备的消防员装备或个人配备不止一套或一副,应尽可能分开存放。定期向船员讲解,示范使用方法。(60天)安全灯至少可用三个小时,防护服无破损,斧柄为绝缘材料,救生索为耐火材料制成。紧急逃生呼吸器状态良好放置位置贴有IMO决议案推荐的符号国际通岸接头存放位置与防火控制图一致,附件齐全。按IMO决议案推荐的符号张贴在船舶救生设备或各操作存放位置,如救生艇、救生圈,集合站等。每套装备有两只备用气瓶,呼吸器应为瓶内空气储存量至少为1200l的自给式压缩空气呼吸器,或可供使用至少30分钟的其它自给式呼吸器。呼吸器的所有气瓶都应能够互换使用。压力降低超过10%原始压力时,应重新充灌。定期(各种气瓶不同,通常为4年)做气瓶压力试验。每月检查(通常于消防演习前)机舱两具(根据值班人员人数确定),生活区两具(最少两具),201*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应有一套备件可用时间为10分钟,全体船员会用应急脱险呼吸装置不得用于救火、进入缺氧空间处所或液货舱,也不得供消防员穿戴。在这种情况下,应采用特别适合这种应用目的的自吸式呼吸器。紧急逃生呼吸装置位置的确定应考虑到机器处所的布置和通常在该处所工作的人员数目。这些装置的数量和位置应在防火控制图中标出。专人负责,熟练使用。并有明显的示位标志。国际通岸接头应用钢材或其它等效材料制成并设计成能承受1.0N/mm2的工作压力。法兰的一侧应为平面,另一侧应为永久附连于船上消防栓或消防水带的对接口。国际通岸接头应与适合承受1.0N/mm2工作压力的任何材料的垫片,连同直径16mm、长度为50mm的4个螺母和8个垫圈一起保存在船上。(建议存放处放一活动板手或其它类似的工具)规格要求:1.外径178mm2.内径64mm3.螺栓圈直径132mm4.法兰槽口直径为19mm的孔4个,等距离分布在上述直径的螺栓圈上,开槽口至法兰盘的外缘防火控制图Firecontrolplan防火控制图已存放在室外的风密盒子/筒内,盒子/筒外面标识“FIRECONTROLPLAN”IMO标志所有救生,消防设备附近都应贴有符合IMO规定的标志脱险通道标志及通道内在包括梯道和出口在内的脱险通道全线(包括拐弯和叉路口的消防标志应采用发光处)距甲板高度不超过,0.3m处,应布置灯光或荧光条形显示材料制成标志。该显示标志应使乘客能辨认出整个脱险通道并迅速识别出脱险通道出口。如果使用电力照明设备,它应由应急电源供电,应使在任一单独灯光出现故障或有一条照明带被切断时将不导致显示标志失效。此外,所有脱险通道的标志和消防设备的位置标志牌应采用荧光材料制成脱险通道标志距地面高度不大于30公分所有船舶应有固定展示的总布置图作为对船上高级船员的指导。图上应清楚地标明:每层甲板的控制站,“A”级分隔围蔽的各防火区域,“B”级分隔围蔽的各区域,连同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喷水器装置、灭火设备、各舱室和甲板出入通道等设施的细节,以及通风系统,包括风机控制位置、挡火闸位置和服务于每一区域通风机识别号码的细节。或者经主管机关同意,上述细节可记入一小册子,每一高级船员应有一本,另有一本应放于船上易于到达的地方,以便随时取用。控制图和小册子应与当时实船情况一致,如有改动,应尽可能立即加以更正。控制图和小册子的说明应为船旗国的官方文字,如该文字既不是英文也不是法文,则应译成其中的一种。此外,船上灭火和抑制火灾用的所有设备和装置的保养和操作说明,应保存在一个封套内,并放在易于到达的地方,以便随时取用。在所有船上,应有一套防火控制图或具有该图的小册子的复制品,永久性地置于甲板室外面有醒目标示的风雨密盒子里,以有助于岸上的消防人员1.防火控制图上应清晰地用各种颜色及标准的符号标明全船所有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和移动消防器材的准确位置,如有变动应及时修改,此图需经船检认可,加盖船检章,一份张贴在船员起居处所,另二张(可用复制品)应存放在二舷梯口的风雨密封闭盒子里,该盒里还应有船舶主要消防设备(如大型CO2灭火系统、机房大型移动灭火器及应急消防泵)的中英文操作说明及最新的船员名单。2.已张贴,图中布置和数量与船舶配备相一致3.防火控制图应采用和设备所在位置应张贴IMO规定的符号和图样。4.防火控制图中的船名等信息与船舶一致(特别是刚刚购进的船舶应注意作相应的修改)5.水密盒子/筒能保持水密,盖子易于打开。消防栓,消防皮龙,水消防水带应由经主管机关认可的不腐蚀材料制成,并具备足够枪.的长度将水柱喷射到可能需要使用的任何处所。每条消防水带应配有一支水枪和必要的接头。“消防水带”的水带,与其必要的配件和工具一起,应存放在其供水消火栓或接头附近的明显位置,以备随时取用。此外,载客超过36人的客船的各内部处所,消防水带应一直保持与消火栓相连接。消防水带的长度应至少为10m,但不超过下述长度:机器处所,15m;其它处所和开敞甲板,20m;和最大型宽超过30船舶的开敞甲板,25m。在货船上:对于1000总吨或以上的货船,需配备的消防水带数量为每30船长配备一条,一条备用,但无论如何总数不得少于5_条。这一数字不包括机舱或锅炉舱所要求的水带。考虑到船舶类型和该船所从事贸易的性质,主管机关可以增加所要求消防水带的数量,以保证随时能够使用足够数量的消防水带。水枪的尺寸和类型就本章而言,标准水枪的尺寸应为12mm、16mm和19mm,或尽可能与之相近。经主管机关同意,允许使用更大直径的水枪。消防栓开关操作检查,1.每月检查,必要时加油活络。无锈死,损坏,漏水等2.皮龙状态良好,无霉烂,破损现象。异常现象。3.皮龙箱完好,固定良好,无锈蚀,破损情况。4.消防栓,皮龙和水枪的密封胶圈状况良好。水枪与皮龙存放在一每只消防栓配有一只F型扳手。有的船舶还配有两只Y型板手起。(根消防水带应与其必要的配件及工具一起,存放在其供水消火栓或接头附近的明显部位。)所有水枪为水柱/水雾两所有水枪应为经认可的设有关闭装置的两用型式(即水雾-水用水枪。柱型)。固定式灭火系统Fixedfire-fightingsystem油漆间的灭火系统油漆间应由下列系统保护:Fixfire-fightingsystem二氧化碳系统,设计成能至少放出相当于所保护处所总容积inpaintingroom.百分之四十的自由气体;干粉系统,设计能力至少为0.5KG/M水雾或自动喷水器系统,设计供水能力为51M/MIN。水雾系统可连接在船舶消防总管上;或主管机关认为能提供等效保护的系统。任何以上系统均应能从所保护处所的外部进行操作。有IMO标志,甲板人员能熟练操作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CO2灭火/固定灭火系统及灭火器称重记录及管路畅通试验记录保存在船上系统管路,CO2瓶及其与总管的连接良好,系统操作说明张贴在控制处所。控制位置如有锁时,公用钥匙存放在控制处所附近明显位置。二氧化碳的数量要求除非另有规定,货物处所可用的二氧化碳量应足以放出体积至少等于该船最大的装货处所总容积30%的自由气体。机器处所可用的二氧化碳量应足以放出体积至少等于下列两者中较大者的自由气体:.1被保护的最大机器处所总容积的40%,该容积不包括机舱棚上部,该部分从舱棚的一个水平面起算,该水平面的面积等于或小于从舱顶到舱棚最低部分的中点处的舱棚水平截面面积的40%;2或被保护的最大机器处所包括舱棚在内的总容积的35%;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1.二氧化碳系统操作室应保持清洁和通风,不应存放其他物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照明、报警和通讯应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定期检查二氧化碳瓶的外表状况是否良好。2.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操作说明(中/英文)及施放量应张贴在各控制站,所有驾驶员均应熟悉和能正确操作施放。3.二氧化碳管路每二年应吹通试验一次,平时应检查管路是否锈漏,特别是甲板上的管路。管路每两年进行一次试验,管路水压试验,吹通试验报告应保持在船上,以备检查。气瓶每两年进行称重,(有些国家,如巴西为一年有效期)管路每两年进行一次试验,管路水压试验,吹通试验报告应保持在船上,以备检查。气瓶每两年进行称重,(有些国家,如巴西为一年有效期)二氧化碳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设置两套独立的控制装置,以将二氧化碳释放至被保护处所,并确保警报装置的启动。一套控制装置用于开启将气体输送到被保护处所的管路上的阀门,另一套控制装置用于将气体从贮存的容器中放出;2两套控制装置应位于一个标明具体所控制处所的释放箱内,如果放置控制装置的箱子上加锁,则一把钥匙应放在位于控制箱附近明显位置的设有可击碎玻璃罩的盒子里。(引自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注:有的港口国检查官在ISPS检查中认为在CO2间门口放置钥匙是缺陷,可引用此条申辩。从建造完工后,每十年从瓶头至分配阀箱之间的管路子用11.8MPA进行水压试验。船长及其驾驶员熟悉操作方法。

三副常见缺陷

1.救生艇:艇架上应标记:CHANGEDNEWWIREONMAY1999。艇内缺少磁罗经或不好用或罩玻璃破碎。艇磁罗经内液体混有锈色。艇内应涂刷船名呼号以供识别;艇名、呼号及十字必须字迹清楚。艇内标识齐全。艇释放把手和自动脱钩处无标识;艇罩无船名呼号;艇无IMO编号。艇外壳无艇身尺寸。一个救生筏无船名,艇外壳无艇号;艇顶部无船名和呼号;艇操作说明书要张贴,要有放艇示意图。艇筏施放装置说明字体不清,没在应急灯下。艇机需要检查修理;艇没有防雨罩;艇龙骨附近两侧无反光带,艇一处反光带张贴不正规,救生艇反光带换新。艇底部反光带材料不合格;艇梯子应有扶手。弃船放艇时,软梯一定要放。艇救生绳梯一块踏板坏;艇梯腐烂。艇内释放时,导向滑轮损坏。查:那个救生艇为救助艇,是否有一长度不小于50米的可浮索一根,用于拖带。(SOLAS1983年修正案)。副艇长也应持有该艇艇员名单,艇内下列物品必须放于水密容器内:食品,药品,机器备件箱等。艇外档扶手绳少一个手握胶木;两救生艇内干粉灭火器气瓶压力不足,艇玻璃老化,艇少水平滑车组止荡索;二种救生筏要有二种释放说明。艇首缆应始终连接在船舷栏杆上,艇艏缆没有系固

在释放装置上;艇舷外照明灯不亮,救生设备布置图标明四个救生筏实际三个;吊艇钩不活络。救生艇松艇齿轮不牢靠。艇电瓶电不足启动失败。艇手动抽水泵固定板破损或泵端盖漏气或不能正常使用,艇前后挂钩挡板脱落。艇口粮不气密须换新。艇释放索导向滑轮损坏。艇探照灯不工作。艇盘根松动。机舱门上要求贴有逃生指示标。艇吊钩龙骨固定螺栓锈,艇内无工具箱,艇不能正常启动或不工作,去救生艇甲板指示图标缺少。缺少IMO救生图标。救生艇除本身的稳索外,还要配备人力稳索;救生艇机油箱不得留有空档;艇登艇装置需固定安装。艇栏杆扶手损坏。艇地板部分腐烂,艇吊艇控制开关不活络。艇机器罩未固定;艇一桨腐蚀。艇部分装置不能油漆;艇收放不好。艇固定帆底座及卡箍缺损、无止晃索、无正式的施放示意图、操作帆的指导手册等。(某轮在爱尔兰被滞留)。救生艇尾轴封故障。救生艇艇钩不能正常工作。艇内12支红光火号没有SOLARS认证文字。艇海锚破损。

2.救生筏:释放器需正确连接。艇甲板筏站处照明灯架不活络。救生筏从一侧移至另一侧应无阻碍,救生筏没有绑扎带;救生筏端部连接绳需专用钢丝连接。救生筏静压释放器易断绳不合格;救生筏在施放位置要配备正确的说明;救生筏登梯应放附近。救生筏缺少施放说明。前甲板的救生筏要配有救命索或软梯;前救生筏缺少登船方法(释放说明)。救生筏易断索未与船体连接。救生筏自动开启绳位置不对。右舷救生筏易断绳拴错。

3.船用救生衣与船舶所配示意图不符,救生衣电池用尽。艏楼未设置救生衣。救生圈配置标志不全;一个自亮灯浮不太亮。救生圈绳和灯无标识,驾驶台两侧救生灯浮位置不对,绳索立即换新。救生圈不在位置,救生圈绳与灯同线。救生圈海水电池失效。需正确安装驾驶台处的救生圈和烟雾信号。驾驶台两侧的救生圈烟雾及自亮灯支架安装错误(应改为面向舷外),灯浮架锈蚀严重。救生圈贴各标志吹落,救生圈灯光信号坏;红光降落伞火箭信号体上未注失效期只有生产日期;驾驶台两侧救生圈上落水烟雾信号标记不清,救生信号不在位置。防水救生服灯光信号坏;EPIRB图贴标志吹落。

4.防火控制图桶外应印有标记:F、C、P、(内存的船员名单应有船长签名,盖章和日期,并有所有灭火设备使用说明)。应急消防图被水损坏。防火布置图箱(室外)无标贴。应急电瓶间门上无禁火,禁烟安全标志。舵机房多余的消防员备品箱要移走,消防布置图固定胶带开裂。生活区上下通道防火门关闭不严。一个防火门自闭装置未连接;走廊舱室防火门自闭器门钩挂住常开。氧气瓶间灯活动;油漆间消防系统需清洁。油漆间门外灭火器箱盖上没有标记:PAINTCABINUSEONLY。缺少一桶备用救火泡沫浓缩液。EEBD未在防火控制图上标明。

5.主消防管(特别是膨胀接头处)漏水。消防栓滴漏。消防皮龙不在位置。机舱内消防栓需配备扳手。消防栓密封令(接头处的胶垫)老化,无弹性,掉渣等,必须更新。机舱一个消防栓不活络。皮龙喉箍锈蚀(应换新,并油红漆,防锈蚀)。消防皮龙箱内缺少扳手。七条消防皮龙要求换新。修理或换新所有焊补过的消防总管。消防皮龙及喷嘴漏泄。

6.大型泡沫灭火系统液体检测阀不活络;二氧化碳钢瓶间隔热材料掀开一块;大型灭火器过期;CO?2称重试验过期;大型CO?2瓶的固定卡子与瓶之间少垫;CO?2操作指南不符SOLAS742-2/8要求。两个CO?2控制站的钥匙应分别放在两个盒子内。CO?2瓶头软管连接有个别松动。CO?2间吹通管及外接口无标志。探火员装备证书过期;消防员呼吸器低压报警声音小。探火员呼吸器低压不报警。无呼吸器证书和检查报告,防火员呼吸器无检验站的检验日期标签。消防员装备间不应上锁应有应急灯。探火用呼吸器:3年检验,灯用:3小时,一瓶气(1200L):30分钟,报警后:尚剩5分钟,穿服装:2分钟之内,呼吸器钢瓶要有静压试验钢印。便携式灭火器要有年检合格证书;便携式灭火器钢瓶要有静压试验钢印;呼吸器要有年检合格证书;灭火器没检查人签名;应急发电机间手提灭火器应分开放。船舶消防设备老化(灭火器的橡胶部分老化及橡胶管等)。备用灭火器数量不足(ACCORDINGFIRECONTROLPLAN)。

主甲板机舱进口应有手提灭火器.厨房内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机出厂时无铅封。手提CO2灭火器需有检验证书在船;手提式灭火器没有陆地检验站的标签。

1.训练手册需有本船的图解资料。训练手册中无保温救生服说明书。公共场所无训练手册操作

指南。应急呼吸器操作说明未附在训练手册上。卫星示位标、雷达及无线电对讲机在SOLAS训练手册中未介绍。消防救生知识培训未每月进行。三副工作记录本无船长、大副签字。MUSTERLIST必须有消防救生设施管理人员签字。应变部署表有一名船员离船未更正,应变部署表缺损。应急消防演习不合格(某轮在美国莫比尔滞留)。居住区内安全警示标志不全。救生设备符号张贴不够。机舱内未提供应变部署表;救生演习缺乏熟练,对设备和程序不熟悉;弃船演习不符合要求。

2.消防演习集合时间过长。消防演习不成功,救生演习缺乏熟练,对设备和程序不熟悉。防火

控制图需更新。防火布置图没有标出A级防火门的符号和区域。消防控制图无中文对照。无防火布置图。若船舶失火,岸上来援助时,官员会首先提出三个问题,应明确回答即:在船人数,下地人数,失踪人数。船员训练手册没有填写本船内容,训练手册不符要求;训练手册不适合本船,探火用呼吸器:3年检验,灯用:3小时,一瓶气(1200L):30分钟,报警后:尚剩5分钟,穿服装:2分钟之内。船员名单中医生应写为服务员。因澳大利亚要求医生要持高级医护证书。

3.航海日志中无对有关救生等设备的月度检查记录,救生设备检查记录簿中无救生艇架润滑点

示意图及标明所使用的润滑油。

4.艇外:艇筏操作须知未张贴在应急灯下面或操作说明陈旧,生活区内紧急信道标识未使用

IMO专用标识,生活区内逃生标志张贴太高,应离地30CM;艇梯油麻绳有腐烂,登艇梯口缺少扶手栏杆,艇架注油点缺油,通往登艇梯的活动扶手栏卸扣锈死,艇顶上字体太小,艇外灯不亮,艇自放小钢丝索没有调整好,松放艇困难,艇缺一首缆,艇外扶手绳浮子没安装,艇舵附近有锈,固艇索钩不活络。

5.艇内:艇内铁水桶、水勺有锈、较脏、食品到期、罗经灯不亮、罗经有气泡、急救药包过期、

开敞式救生艇桅座板腐烂较严重、艇灭火器长期无检查记录、手电筒不亮、座位无编号。6.救生筏活动护栏不活络,筏支架的手动释放拉杆安全销锈死。

7.个别救生圈的绳索陈旧或已霉烂或长度不足30米;个别救生圈船名不清,个别救生圈灯的

接触不好或未按期更换新电池,烟雾或灯支架损坏。

8.保温衣无船名及船籍港,个别救生衣无船名和船籍港标识,多种救生衣,但只有一种穿着示

意图。

9.部分消防皮龙接头、水枪长铜录未保养,个别消防皮龙有破漏未更新。10.个别高级船员对CO2灭火装置操作不熟练,二氧化碳房缺少手电筒或手电筒不亮,CO2

管路阀门不活络,甲板上CO2管路锈蚀严重。

11.大型泡沫灭火系统的管路标识不正规;个别轮机员对机舱的高效泡沫灭机使用不熟练;

手提泡沫灭火器失效或瓶盖有漏;个别船员对手提灭火器使用不当,个别灭火器较长时间无检查记录。

12.个别消防员装备的手电筒损坏,防火服外表破损,气瓶低位警报不报警。13.防火控制图无EEBD标示及船级社盖章;消防控制图未附应急消防设备的中英文操作说

明;应变部署表编制不合理,对SART及备用电池未安排人员携带,造成在弃船演习携带物品不齐;机舱控制室的应变部署表修改不到位与其它地方的内容不一致;应变部署表的职责与应变卡不一致。

14.油漆间水灭火控制阀处未做明显标识,该阀未处于关闭状态;油漆间消防喷淋咀堵塞,

个别船油漆间内无任何的灭火设备。

15.救生、弃船演习气氛不浓、动作慢、应急灯未开、舷外应急照明未开、未携带SART、

EPRIB、毛毯、双向无线电话及其备用电池等到场,放艇指挥人员未检查放艇的准备工作或站位不对,应站在可以观测到舷内和舷外情况处,开敞式救生艇没有备bowsingtackle、未安装固艇滑车组,回收时刹车安全销未插上,艇落水前发动机测试没有进行试验。

16.消防演习期间驾驶台只有船长一人,没有与港口和公司联系,警报响后未先关闭机舱通

风(或未关闭厨房门窗、通风及切断电源等动作),两条皮龙未在规定时间内出水或压力达不到要求,探火员安全绳生根位置离火场太远,安全绳发生纠缠或长度不足使探火员不能到达失火现场,进入火场前未检查气瓶压力是否漏气与充足和低位警报是否正常,消防服穿着欠熟练,探火员未下梯就出来报告,未到模拟的失火处探火,未登记进入火场时间、未报告什么原因引起火灾,灭火方法欠妥,担架使用不当,清理现场前没有测含氧量或进入机舱探测氧气含量的人员未戴呼吸器,恢复设备前未进行强制通风。No.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上船接班时的注意事项

应清楚如下问题

1.救生、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技术状况。

2.救生、消防设备养护、检验情况及有关记录;3.救生、消防设备待修、待检项目;

4.开航前救生、消防设备的检查及其他工作情况;

5.与停泊值班、装卸值班以及开航准备有关需要特别交代的事项;6.船长、大副交办的事项;

7.物料申请有情况,有需要的物料马上进行申请。

南昌海轮消防、救生设备有效期一览表

名称数量期限生产/检验日期有效日期急救药箱23年201*.09201*.09救生口粮505年201*.08201*.07烟雾信号43年201*.01201*.12红火号信号123年201*.01201*.12降落伞火箭3年201*.0212201*.01降落伞火箭83年201*.02201*.01救生艇饮用水1503年201*09201*08抛绳器43年201*.03201*.02救生衣灯425年201*.10201*.10保温救生服示位灯33年201*.04201*.03救生圈自亮灯浮63年201*.3201*.3烟雾信号及自亮灯浮23年201*.01201*.12救生筏51年201*.01201*.01静水压力释放器51年201*.01201*.01大型CO2瓶称重94+42年201*.03201*.03大型CO2管路吹通2年201*.3.201*.3轻水泡沫灭火机591年201*.01201*.01大型泡沫灭火机21年201*.3.12201*.3干粉灭火器141年201*.11201*.10泡沫枪蛋白溶液2201*.12201*.12救生艇吊艇钢丝电罗经液体电罗经陀螺球EPIRB释放器EPIRB电池SART电池双路无线电话电池磁罗经自差表电台执照GMDSS岸基维修协议紧急逃生呼吸器消防员装备呼吸气瓶21123555/2.515年201*.05掉头201*.10201*.06.071998.9.14201*.05201*.06201*.01201*.11换新201*.10201*.10201*.2201*.10201*.6.06201*.9.14201*.05201*.01备注存于驾驶台存于救生艇内6个为201*.4生产存消防员装备间有两种,生产日期不同救生圈共14个15人4只,6人1只证书在轮机证书箱第15箱内根据检验及海监室要求,两年做压力试验每五年做压力实验19.5(16.5)mmX140m201*.11.22换液201*.11.22换球鲅鱼圈No.J0007579每三年做压力实验压力不足时充气,每五年做水压力实验

浅谈三副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我曾在三条船上工作过,其中一条船当实习生,两条船任三副,海上资历甚浅,但对“做三副”感触颇深。

在三副的工作中,航行避让显然是重点之一,而三副负责的救生消防设备,又是各项检查的重点。下面就这两个方面简要地叙述如下:一、航行避让:A.定位

1.近岸航行时,特别是进出港时,应尽量用陆标定位;

2.陆标定位有多种,其中,雷达距离和罗经方位(非雷达方位)较为准确、迅速,可考虑常用;3.除经过特殊位置,定位的时间间隔最好不变,以方便判断船速变化;

4.对初学者,先用GPS定位,通过观察海图上船位与岸形关系,对照雷达波形,有助于确定陆标位置。另外,配合GPS船位,有助于判断定位的准确性;

5.使用大比例尺港图时,若用GPS定位多存在位置差,应注意修正;6.应重视测天船位并记录航海日志。B.特别注意来船

1.方位变化不大的来船往往DCPA很小;

2.顶头的,特别是顶头偏右的对开船,往往会因采取措施不一致而造成紧迫局面;3.“异性灯质”,即红灯侧见“绿灯船”;或绿灯侧见“红灯船”。特别是大舷角的易被忽视。“异性灯质”的船往往容易忽视距离,在连续接近时而造成紧迫局面;

4.成群成对的小渔船。由于它们为数较多,且常对拖/拉网,不易让清;5.恍惚不定的船舶。由于动态不明,不易采取措施。C.DCPA的估算

法一:口诀法(原自大连海大某毕业论文)

“八七同,六五半,十一十,加倍算,十九一点六,九八一点三,七六零点七,五四零点三。”观测目标船距离变化1海里时的方位变化量ΔA根据观测距离从口诀中取得系数α,则求得最近会遇距离DCPA=ΔAα。法二:雷达余晖判断法

记住雷达亮度旋钮的位置后,将亮度旋至最小,观察其余晖。则顺余晖方向的延长线至雷达中心的距离即为所估算的DCPA。判断完毕,将亮度旋至原来位置。另外,根据余晖长短,也可粗略地判断TCPA的大小。

注:1.此法中观测到的余晖,其实即是相当于相对运动的尾迹;

2.此法特别简单方便,尤其是在船多的海域,可以一目了然,迅速了解各船动态。但仅适用于夜间,或老式带遮光罩的雷达。D.其它应注意的地方

1.在未看到舷灯时,可根据前桅比后桅低来判断来船动向;

2.在白天,可观察驾驶台、烟囱的完整性来判断来船是对开还是同向;3.对小船,可观察船首水花和尾迹来判断动态;

4.不应以灯光亮暗判断距离远近,观察其位置与水天线的关系是个好办法;5.观察距离变化的快慢也可作为判断是否对开的一个方法;6.避让除应“早、大、宽、清”外,还应注意果断、从容。二、应对各种检查:A.应注意的项目

1.救生消防设备记录本必须与本船实际情况相符,第四部分的检查保养工作记录应有大副签字;

2.中英文《培训指南》的内容必须与本船实际相符;3.各项演习记录在《演习记录本》、《航海日志》的前页和“重要记事”栏、《救生消防设备记录本》以及《OFFICIALLOG》等记录中必须保持一致,并符合要求;

4.救生艇/筏的操作方法,保温袋、保温服以及救生衣的穿着方法必须张贴在规定位置。若船上有多种救生衣,则每一种救生衣的穿法都必须提供;

5.对一些日期过期的设备,如抛绳器、救生信号等最好在包装外面标出来,以方便检查;6.对所有救生消防设备的有效期,应列出清单,并把本合同将过期的项目标出来,以便到时申请;

7.平时应确保所有的救生消防设备状况良好,每到港前应再次检查;各种记录及张贴标志要确保完整、清晰。公司印发的抵港前PSC自查清单,应一一对照检查。B.应熟记的数据

1.救生衣,各种救生圈的数目,位置;2.消防皮龙,各种灭火器的数目,位置;3.大型灭火系统的气瓶数目,位置;4.救生艇/筏的额定人数;

5.艇上淡水、应急口粮的数量;

6.消防员设备的备用气瓶数量(200%);7.灭火剂的备用数量(100%)。三、小结

以上介绍一些方法较为片面,特别是在对他船动态的判断中,多是基于本船定向定速的情况,应该引起注意。另外,三副分管各类旗帜,因而在每次接到新的航次任务后,需要检查是否具备该国国旗。

总之,作为三副,对各项事情应尽量想在前面,并在行动前向上级汇报。

修船期间三副的工作:

修船前做好修船账

1.自已所主管的救生,消防项目方面的报修工作,主要有,救生筏的检验,救生艇方面的检验,

包括空气箱水密试验,救生艇的负重降落,回收,操纵试验等。2.各种手提灭火器的检验,包括泡沫枪,舟车式移动灭火器的检验。

3.检查各种救生,消防设备的有效期,如有过期或即将过期一并申请更新。4.固定灭火系统的检验包括管路吹通试验。

在修船期间除值班以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各灭火器的保管和存放,不准修船工人任意使用本船的灭火设备(根据修船合同,进厂

修理期间,看火工作通常由船厂负责,并用自备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防火毯等)

2.在救生艇吊下进行厂里检验之前,注意将艇内属具收回妥善保管,以免丢失,救生艇吊回后

注意检验有否缺失附件,及有否损坏,如艇首柱,桨叉,舵叶,艇底塞等。

3.在救生艇进行载重及水面试验时要全程跟踪,确保检验质量,检验后要注意索要证书。4.救生艇在进行喷漆时应注意工艺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质量。

5.CO2固定灭火系统的检验要注意所有气瓶包括控制箱内的启动气瓶一起检验,如气瓶质量不

足进行重新的,应注意气瓶回船后与其它气瓶的连接是否正确,安全阀上的盖子应拿下,并注意气瓶的固定是否牢固。

6.在检验CO2释放控制箱前应通知轮机长,电机员等相关人员,以免停油,断电时造成紧张

局面,在吹通机舱管路时应通知机舱有关人员(因机舱管路吹通次数少,会产生大量灰尘)检验报告中应注明释放控制箱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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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船期间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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