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法制
研究拟订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性政策和改革方案;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全市性统一执法行动和组织专项执法行动,负责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受理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举报和投诉。
负责制订全局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和培训工作;负责各种法律文书的制订;负责各种涉及司法争议的解释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法律研究,制订和规范执法文书标准、程序;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年检及管理工作。(
1、调查研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2、制定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文书等。
3、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4、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培训。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审核城市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初稿;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移送行政处罚决定到相关部门备案;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国家赔偿等相关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制订行政处罚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审核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发出的各种行政处罚文书。(三)执法监督科
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抓好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参与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3、政策法规处
负责城市管理政策调研工作;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本局行政执法文件,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会稿;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疑难解释、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应诉等工作,指导区局开展案件听证、诉讼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服务承诺制、错案追究制以及与行政执法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程序;受理区局的行政复议案件;管理行政执法档案、执法文书;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局与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以及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执法协调处
负责制定全市城管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执法工作动态分析、调研、学习交流及总结;具体协调城管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中本局业务处(直属大队、站)之间、市局与区局(大队)之间、本局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负责计划、协调、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组织由本局直接强制执行的重大执法案件和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负责执法业务工作统计,以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执法教育处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协调区局开展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通讯员队伍;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收集、编发快报、简报;负责本局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报道工作,具体承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闻发布;负责本局网站管理和网站资料更新工作;负责有关城管执法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报送和网评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认定和执法证件的申报、年审、管理等相关工作,以
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执法督查处(对外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中心”牌子)
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负责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和绩效考评工作;负责“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组织、运行、管理工作,受理群众对违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办理、转办各类信访案件并督促落实、反馈;负责检查监督本局各大队和各区局“110社会联动”24小时值勤、备勤、出警工作的落实;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监督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定期督查和动态检查;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和绩效考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直单位和区局的行政执法绩效考评;负责受理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并依照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其他违纪行为;以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和备
案工作;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对不属于本局职责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的有关部门移送,承担本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组织城市管堙执法队伍和拆迁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对所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报批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或强制执行案件的立案、案件审批、处理决定进行审核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上报备案和终结案件的归档保管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阅读:城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城市管理局
市人民政府:
城市管理局主要承担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和城管执法四个方面的职能,其最大特点是,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为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现将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制建设机制,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它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等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奠定依法行政的保障基础,具体做到了“五个到位”。1.组织贯彻到位。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构,指定局政策法规科承担法制建设职责,具体开展工作,并落实专项工作资金。每年召开会议推进法制建设工作,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制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保证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到位。2.计划责任到位。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确定的
目标任务合理分解。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抓的领导责任机制。与下属单位和相关科室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把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纳入考核范畴。3.制度制定到位。近年来,我们注意建立、修订、完善一系列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监督检查规定、评议考核细则、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等,促进和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4.学习教育到位。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坚持进行法制培训和专业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被镇江市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5.宣传发动到位。利用单位宣传栏、简报、网站等设立法制建设宣传专题栏目。并利用“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行集中宣传。联系城管工作实际,逐步由理论宣传转向以案释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的认识。
二、改进城市管理方式,依法履行职责得到提升。我们加强对城市管理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改变陈旧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把提供公共服务作为应尽的职责,树立城市管理就是生产力、为民服务、社会管理的意识,依法履行职责。1.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我局根据市政府新的“三定”方案,就各项城市管理工作逐一分解,明确行政权力职责和
工作流程,界定了城管部门各科室、单位的责任范围。2.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梳理出我局行政权力42项,已申请挂起34项(1年以上不行使的权力都申请了挂起),目前运行权力为8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征收2项)。积极实施简政放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贯彻执行对工业企业的占道、绿地、渣土和垃圾处理等事业性费用减收、免收政策,对物业暂停征收垃圾处理费,实施免除城乡低保对象和“五小”行业占道费等惠民政策,有效减轻相对人负担,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3.推进行政权力公开。一是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今年我局又重新规范许可申请表,统一印制了许可证,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格式化范本,在全局系统统一使用。二是按照市软环境建设要求开辟高效率的“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审批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并可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三是主动公开城市管理政务信息,借助市政府行政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实现城市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案件的处理网上公开运行,切实保障城管服务对象及相关群众的知情权。对行政权力运行逐一制作流程图,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全面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力打造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城管服务机制。3.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一是利用城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多、时间长的特点,组织200多名人员成立社会治安义务巡防队。二是今年成立60多人的城管应急分队,参加市组织的应急救援大队消防演练活动。三是今年1月份我局启动应对灾害性天气紧急预案,组织环卫、园林工人清除积雪。四是在城管执法大队成立城管应急事务处理中心,负责城市管理综合事务协调,整合管理资源,扩大管理覆盖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工作网络格局。城管应急机制做到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快速高效,风险控制和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科学决策规范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我局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时,严格界定职能权限,从健全机制、完善程序、落实责任三个方面入手,完善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结果公示、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文件报备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1.注重集体研究,发扬民主作风。一是对城管系统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重大的行政处罚、相关涉及行政征收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都提交到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上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并对相关法律事宜向我局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二是我们把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依据和评价的最高标准。今
年召开中小学校长、社区管理工作者、商户代表城市管理工作恳谈会,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等,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将群众的意愿落实到城市管理工作当中。3.深入一线调查,关心群众利益。今年,为有效解决占道经营与城市管理的矛盾,我局在对市区存在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后,根据实际情况拿出“疏堵并举、分类设置、总量控制、提档升级、特色疏导、规范管理”工作措施。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绘制了《句容市城区景观路、严管路、临时摊位疏导点、洗车点、报刊亭、免费公厕分布图》,在各媒体上公布,方便市民监督。建设7处摊位疏导点,计400多个摊位。如取缔中大街所有占道摊点,投资30多万元在帕缇亚中心广场建起中大街疏导点;针对早点摊位流动现象较多,经营品种繁杂,食品卫生状况得不到保证,我们促进早点摊位以加盟形式纳入乐万家早餐经营体系,不仅规范了摊点设置,而且食品卫生有了保障;今年我市农民种植的水果大量上市,为解决销售难的问题,我们专门划分应时水果自销点,尽可能引导农户进点经营,搭建起良好的农户自产水果销售平台;为消除城区有碍交通安全和观瞻的亭棚,我局联合邮政部门对老亭棚进行了拆除,更换统一格式的新亭棚,第一批30个亭棚已安置完毕;为方便群众修旧利废,合理设置了27个“五小”修理点;由于绝大多数洗车修车店内无法完成作业,我们根据实际划定占道
经营区域,规范了城区洗车修车点的占道经营行为;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夜市烧烤油烟问题,我们联合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了一次烧烤集中整治活动,城区19户烧烤全部更换了无烟烧烤设备等,兼顾了解决就业、方便群众和城区环境秩序。4.严格审查备案,提高文件质量。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核等相关文件精神,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近年来,为健全城市管理依据,制定了《句容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专项规划(201*-2020)》,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环卫保洁实施意见》,特别是我局拟定的,由城管、监察、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六部门共同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责任主体权利义务和职责范围进行了确定,既做到城市动态管理的有法可依,又利于他方对各责任主体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形成管理链条的有序高效运转。做到了从源头上推动依法行政,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障城市管理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监督制度管理。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规范的城管执法工作机制。1.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依照我局职责,对我局执法工作中所运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梳理,将我委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行政
处罚项目摘录汇编成册,参照《镇江市城市管理局行业管理标准》将执法工作中所涉及到的有关行业知识和资料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执法人员手中,以便于学习和应用。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执法资格,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并将全局系统具有执法资格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运用城管执法大队宣传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抓好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各项制度、程序,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立案调查、案件审理、处罚决定“三权分离”的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公正、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敬礼、展示证件、说明来意的文明执法“三步式”,以及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设制、重大案件回访制、典型案件披露制的“六项措施”,保证执法程序的规范性。三是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提倡教育处罚为主,对法无明文规定的不得处罚,达到教育目的即可。对于自产自销的农户和初次违章经营户,我们采取写承诺书的方式管理,不予经济处罚。四是一般程序以上的案件必须由局法制科审核,法律顾问把关,保证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五是认真落实《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积极开展行政执法队伍
的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局在组织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执法保障方面有了显著的进步,通过了省住建厅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三星级单位创建考核。3.细化裁量范围,制定裁量标准。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实践,参照镇江市城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指导性标准》,出台了《句容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印制成行政处罚简明对照表,细化26个方面101项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幅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严格执行经细化的标准,防止裁量权的滥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为了提高全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我局坚持集中培训,以研讨和请专家授课的方式,进行政治思想、党风廉正教育,学习法律法规、行业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巧等多当面的知识培训。我局政策法规科制作规范的城市管理行政案件样本,提供给执法人员学习、参考。行政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执法文书填制准确、规范,案件归档材料整洁、完整,已连续两年在市组织的行政案件卷宗评比中获得奖项。5.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责任制度。一是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执法监督制度。二是抓好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
了城管行政执法的目标和执法责任。三是在体制上,由市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城管局机关和城管执法大队三级城管工作督察小组,对城管各单位、各部门整个管理和执法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此外,还建立了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相关人员,对我局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四是严格按照201*年市人大对城管工作的评议意见,积极落实整改。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结、回复率均达到100%。配合市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专项检查,执行相关监督决定。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城市管理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树立起化解社会矛盾的和谐执法观,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城管行政执法的始终。1.推行说理式执法化解行政争议。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坚持说式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是简单硬冷的几句责罚式的话语,而是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所陈述的每一个理由都进行有根有据、有理有节的分析,不仅有城管部门现场调查的证据,也有当事人提出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同时还详细列出了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以及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标准,解释得一清二楚。字里行间透出对当事人各项权利的尊重,回答了执法机关“为何罚”“怎样罚”等焦点问题,让行政机关“明明白白”处罚,当事人“心服口服”接受,化解执法矛盾,消除执法误解,把
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我局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消、变更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调处机制。一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出台《城管局信访工作意见》,建立城管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二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注重排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利益的矛盾。3.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在城管局网站上设立“百姓执线”交流平台,全面受理群众意见。开通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接待服务咨询、举报投诉。走进市“行风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网上投诉、电讯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件、市长信箱、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涉及城管方面问题全部纳入受理平台,对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处理意见、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
下一步,我们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立足于服务法治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中的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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