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的
汇报
我镇地处监利县西部,拥有版图面积144.4平方公里,第二轮承包耕地面积101906亩,总人口70265人,其中农业人口60889人,农业户数14460户,农业劳动力31762人,辖38个行政村,362个村民小组,2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398元。
一、综合配套改革情况
1、精减机构和分流超编人员。我镇现有班子成员9人,机关工作人员51人,乡镇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按监办[201*]17号文件规定做到定编、定职、定岗,并将完成竞争上岗及分流工作情况在网上公示,镇机关不存在编外借、聘人员。镇机关按规定只设置了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所(现有在岗职工15人)。
2、合理设置县直部门延伸派出机构。根据监办发[201*]48号文件,我镇属县垂直部门管理的单位仅国税、地税、工商、土管、交通、派出所、法庭等七个延伸派出机构。撤消了企管会、文化站、教育组、水产站、林业站、农机站、房管所、环保站、物价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等十家单位。我们对县直部门延伸单位,一是抓好编外人员的清理,按政策一个不漏的清退到位。二是对编内人员一律实行竞争上岗。例如:交通分局原有16人,通过竞争上岗,现在只9人在岗。国土所原有职工12人,通过竞争上岗,现在只有5人在岗。对编内所有下岗人员按政策予以妥善安置,主动分流人员每月按基本工资的70%发放生活费,竞岗分流的落岗人员,严格按基本工资的60%发放生活费,目前,各单位运行正常。
3、对涉农转制单位的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我镇转制单位涉及到水管站、兽医站、农技种子站、城建所、文化站、水产站、林业站、计生服务站共8家。实行转制后。原有的77人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
4、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一是政府与各服务单位或个人签订了规范细化的服务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二是实行定期考核细则,严格按合同中的方案对各服务组织或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必须由群众代表签字才能认可。三是按合同足额兑现“以钱养事”资金,不克扣,不挪用。四是对“以钱养事”资金管理制定了实施细则,严格按合同规定兑现。
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
1、实行了农村中小学校经费“校财局管”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初中、小学两个核算点。即:**镇初级中学义务教育经费初中核算点,**小学义务教育经费小学核算点,配备了专用电脑及软件设备。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经费,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学校的相应账户,保障了我镇中小学春秋两季开学正常运转。201*年,春秋两季共拨公用经费334.1万,校舍维修费182万元,贫困住宿生生活困难补助18.2万元,共补助初中贫困学生188人,贫困小学学生82人,初中人平每年750元,小学人平500元。
2、201*年,我镇春秋两季开学严格按省物价厅、财政厅、教育厅的收费文件标准执行。只代收了作业本费、非免费教材费,并对此进行了“三公示”,即:收费文件公示,收费项目公示,收费标准公示。全镇中小学制定了在岗绩效工资补贴发放方案,严格按方案
对在岗教师进行绩效考评,按考评等级,按时直接拨付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
3、义务教育经费的拨付情况:拨付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500元,此数县财政局已足额直接拨付到了学校账户。
4、“普九”债务:全镇“普九”债务共94.44万元,其中**初中47.35万元,**小学26.96万元,**二小20.13万元。由县财政分期直达债权人个人帐户。
三、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严格执行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制度。201*年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拨付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74.64万元,其中农业税附加免征补助资金125.59万元,转移支付缺口补助资金27.65万元,村干部在职补助11.4万元,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10万元,均已按数全额拨付到村。不存在抵扣、挪用、截留国家转移支付的现象。
2、切实执行“乡财县管”制度。自201*年以来,我镇的财政资金全部进县财政笼子,实行按月拨付制度。每月由镇财政管理所编制当月预算计划报县财政局,经审批后按月拨付。
3、按时足额发放村干部工资。年初由镇政府行文,根据村的规模大小,定编、定员、定报酬,发放标准与工作绩效挂钩,年终考核评定等级按数发放到人。
4、不折不扣落实五保户的供养经费。按照省、市、县的规定:集中供养的73人按人平1800元,分散供养的67人按人平1525元,每年分期拨付给镇福利院或以“一本通”发放到人。
四、农村税费改革的情况
1、规范涉农收费情况。农村中小学、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务工经商办证等收费项目均按政策分项以镇、村为单位进行了公示。多年来,镇直涉农收费部门坚持做到按章收费。没有一例违规收费行为。
2、严格执行税费改革政策。每年的5月下旬至6月初,由镇包村干部和财政工作人员一起,将明白袋、明白卡、监督卡等相关资料按时发送到户,让农民群众早吃“定心丸”。201*年度,我镇农民负担总额195万元。其中:灌溉水费66万元,一事一议筹资81.7万元,村组排水费47.3万元。
3、规范村级筹资、筹劳计划。一事一议筹资、村组排水费和“两工筹劳”,每年年初,村组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定筹资项目、标准,报县减负办批准。根据县减负办的批复(一事一议人平15元,村组排水费亩平5元,“投工投劳”劳平10个)执行。不存在乱摊派和乱集资的现象。
4、严格执行党支部对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各项惠民补贴政策足额发放到位,严格按补贴标准执行。201*年良补早稻亩平10元,中稻亩平15元,晚稻亩平15元;直补亩平13.5元;农资增资补贴亩平45.5元,油菜补贴亩平10元,全镇享受补贴资金的种粮农户10306户,实行“一本通”发放,由财政工作人员上门直接送到农户手中,不存在截留、挪用、抵扣的现象。201*年共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090.4万元。
5、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201*年税改初期锁定债务时,全镇债务总额为852.8元,我们通过组织村级村级拍卖闲置资产,化转不良债务,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清本降息等各种措施,化解村级不
良债务。到201*年年末,村级债务总额为719.8万元,比锁定债务时净减133万元。近几年来,全镇无一例新增债务和举债搞建设的不良现象。
6、认真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年初镇政府成立了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并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项目的受益面进行了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了监督,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县综改办申请了财政奖补资金,建立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现已把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7、巩固和发展乡镇企业。我们通过自身招商盘活了镇棉纺厂和塑料厂等骨干企业,既拓宽了税收渠道,又安置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也活跃了地方经济。县级政府和部门未对我镇下达招商引资任务。
8、依托地方经济,适度发展小城镇建设。我镇坚持“以地兴镇、以地建镇”的思路,发展小城镇建设。几年来,我镇小城镇建设被评为全省百强乡镇之一。但一直以来,政府没有向群众收一分钱,更没举债,也没动用过财政资金。
农村综合改革,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进一步地查漏补缺,认真整改,使我镇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0一0年三月七日
扩展阅读:201*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
昌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年度工作总结
在省市综改办具体帮助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昌宁县财政局综改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部门开展工作,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农村综合改革政策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政、教育、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作为基本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综合改革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政策规定,切实做到政策贯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资金管理使用到位。真正为农民群众办好
事、办实事,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深化改革,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效益
一是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办事的效能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乡镇政府站所实施撤并,行政和事业人员实行“三定”,富余人员实施分流。通过机构改革,改变了过去人浮于事的现象,降低了行政成本。改革后政府职能重新定位,从过去行政命令型转变为服务型,政府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201*年县财政按小学每年每生420元、中学生每年每生635元的标准测算给予补助,分别投入资金1254万元、1053万元。全年共投入公用经费2307万元,其中:中央1752万元,省级438万元,县级117万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正常投入,为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兑现。201*年春、秋两季为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33164套,免费金额252万元,为小学提供免费教科书59748套,免费金额210万元。两项合计共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92912套,免费金额462万元;对家庭贫困寄宿制学生按照小学每年每生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共计1071.6万元,初中每年每生10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共计1102.7万元。全年共计补助50630人次,补助金额2174.3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87.1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69.72万元,市、县补助资金217.43万元。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把各级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农村中小学生的关爱落到了实处。
四是合理调整校点布局,教育资源更进一步优化。按照“以提高办学为目标,集中办学为方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校点撤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加以落实。201*年撤并小学校点23个,自201*年起至201*年末,全县共撤并校点305个。通过实施校点撤并,既降低了教育成本又优化了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了集中办学的优势。
五是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建立校舍维修长效机制。201*年共投入改造资金2900万元,新建、重建校舍27167平方米,排除危房8000平方米。有效地改善了办学条件,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六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基本支出管理,优化了支出结构;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部门预算,加强资金调度,提高了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规模;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进展。
七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各乡镇所辖行政村数和农业人口数计算确定补助,在
此基础上,从201*年起每个村增加党组织活动经费2万元,社区公用经费和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补助。201*年,下达村(社区)公用经费和组织活动经费377.495万元,确保了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八是落实税费改革政策,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按县人民政府批复各部门的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下达201*年国有农场转移支付资金374万元。其中用于种地场员补助135.032万元,用于道路、饮水、危房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238.968万元。享受补助人数3234人,实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4项。补助农工资金已兑现到人,并进行张榜公示,用于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正在组织项目实施,年底将全部完工。综改办对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
九是乡村债务有所化解,农村减负工作扎实开展。201*年化解乡级债务248万元,村级债务123万元。合计化解债务371万元。截止201*年末,全县债务余额12605万元。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县人民政府于今年6月组织监察、农业、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分别对田园、苟街、珠街、大田坝、柯街等8个乡镇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涉农收费专项治理情况、“五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未发现乱收费和加重农民负担现象。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监督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十是配合省市政策调研,政策和管理水平有提升。今年,省市综改办和市政协对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有力地推进了我县各项工作向前发展。县综改办通过参与调研,掌握了调研的方法、内容、重点和步骤,进一步提升了政策和管理水平。
三、采取措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再创佳绩
今年共批准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75个。其中普惠制项目150个,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16个,示范村项目9个。按建设内容分为自然村道路120项,村内公共活动场所47项,村内水渠5项,人畜饮水3项。批复总投资5028.9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奖补资金2383万元,村民筹资96万元,村民捐资54.1万元,村民以劳折资1139.6万元,以物折资127.38万元,村集体投入147.55万元,社会捐资1.44万元,其他财政资金1079.83万元。实施项目自然村183个,受益农户10356户,受益人数41079人。已完工项目66个,占总数的38%,所有项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省市县资金指标已全部下达到乡镇财政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昌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昌宁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昌宁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同时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新农办、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明
确工作任务,真正做到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建设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以广播、电视、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召开群众会议、入户宣传等方式,做到宣传有方案,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大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做深、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做到政策宣传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一公开、两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公开”即: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奖补标准、实施办法、奖补方案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工作分工、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两公示”即:拟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立项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上报前由县综改办公室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公示的内容包括:议事主体、项目内容、工程概算、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筹劳数额、社会捐赠、乡村投入和县级财政奖补资金等情况。对已建成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村民委员会将财政奖补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向全体村民予以公示,经公示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后方可上报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性质相近、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种农村公益性项目和资金,做到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形成了政府奖补、部门扶持、社会捐赠、乡村自筹和农民筹资筹劳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五是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在奖补工作中,由县人民政府在兼顾公平、确保普遍受益、向贫困村倾斜的前提下,给予各乡镇充分的自主权,由乡镇自主决定对自然村给予倾斜,实行分类补助。在项目审批上,坚持“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优先支持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在项目类别上,把财政支农资金尚未覆盖,农民群众急需解决的村庄道路硬化、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作为重点进行扶持。同时抓实财政奖补项目的质量监管,实行工程验收制度,对有质量问题和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县财政一律不预兑现补助资金,确保了工程质量。
六是建章立制,发挥长效。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三分建、七分管”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建管同步”的模式,建立项目管护责任制。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制定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建立了“建管并重、协作管护”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了项目发挥长期效益。
四、201*年工作思路
围绕十二五目标,继续深化乡镇机构、财政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惠农政策。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更进一步规范奖补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整合项目,加大投入,扩大项目覆盖面。加大奖补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运行安全。加强乡村公益性债务管理,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不断探索乡村公益性债务化解路子。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为昌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策,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积极参与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足额拨付各类资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正常投入、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补助落实到人、村级组织机构正常运转。
(二)继续推进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二是合理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和村容村貌整治。三是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确保奖补资金“量”的增加。四是点面结合,突出“点”的示范效应。五是加强监督、规范程序。六是增加项目储备,提前谋划示范村项目。七是制定措施,重在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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