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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201*年合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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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201*年合规工作计划

财产保险公司201*年合规工作计划

201*年是公司转型发展的第一年,根据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严”字当头的合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十六字经营”方针,公司合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要以齐抓共管、技术创新为抓手,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打造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识别、评估、防范、管控合规风险的能力,狠抓重点,全面合规经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1*年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抓好车险理赔案件清理工作,主动防控合规风险

整顿治理保险行业理赔难的痼疾,是201*年保险监管重点,也是公司合规经营管理重点,要积极清理历年来已立案还未结案的车险理赔案件,对久拖未决的车险赔案,要妥善解决被保险人的合理诉求,对可以协商解决的理赔案件加快结案速度,对多次协商不能核定损失的,要主动向客户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

要进一步整顿规范车险理赔行为,严肃查处车险理赔过程中误导欺诈、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无理拒赔、无故拖延、人情赔付、提供虚假证据等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认真解决车险理赔环节中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问题。

严格按照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以及即将出台的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和监管指标,梳理优化公司理赔管理制度办法、流程规定,改进提升理赔服务,有效解决车险理赔

服务差等问题。

加强信访投诉工作管理,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提高办结率,妥善处理矛盾,主动防控化解合规风险。

2、加强中介业务、农险业务合规管理,确保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

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保监发【201*】3号《关于开展201*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1*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对中介业务的合规管理,继续强力整顿虚假批单退费、虚列代理手续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等通过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非法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无资质的、不规范的中介业务渠道和机构,坚决禁止违规支付手续费,严禁向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支付手续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坚决抵制单位或个人索要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的行为,坚决杜绝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继续抓好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合规性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保险的资金管理办法、承保管理办法、理赔管理办法,坚决禁止撕单、埋单和保费不入账;以非正常退保等形式变相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支付高额手续费;虚挂应收保费和虚假冲销应收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精神,巩固第二次数据真实性检查的成果,确保业务财务系统完整真实反映实际业务操作过程和信息。

3、加强反洗钱工作流程管控,认真履行反洗钱职责

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技能。

按照《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组织体系,明确各条线、各环节有关岗位职责。系统梳理现有的反洗钱内控制度及操作流程规定,在上半年完成制度修订工作。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自查自纠和专项审计,将反洗钱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业务操作环节,加强流程管控。

进一步加强对合作中介机构的反洗钱管理。按照《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清理与专业代理公司、金融机构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代理协议,并根据新的要求,在与中介机构签订新的代理协议时明确双方在反洗钱方面的义务。

主动加强与当地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的沟通联系,定期报告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接受反洗钱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及时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加强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分析,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识别能力,及时向反洗钱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4、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流程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力201*年监管机关将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管理办法,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照梳理,修订完善公司合规政策、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流程规定。

加强对公司合规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流程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有章不循、有令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

责处理。同时,标本兼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5、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合规工作机制,提高合规管理效能合规管理涉及公司每个单位、每项业务,按照监管要求,必须强化各级领导管理部门对分支机构合规经营的管控责任。各级领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梳理明确本单位合规经营管理职责,加强分工协作防止出现游离之外的“脱管地带”,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合规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以综合业务核心系统升级换代为契机,借助科技手段,建立健全业务经营流程监督、预警、防范、管控机制,提高各级管理部门合规管控效能,将合规管控落实在事前、事中,嵌入在业务经营流程控制中。

整合各部门检查督导力量,改进监控检查方法,将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业务检查与合规检查、基础管理与动态管理、预警与追踪督导整改有机结合,将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管控、化解工作常态化,切实有效防范合规风险。

继续抓好总部季度合规工作会议,定期总结交流合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研究合规风险及隐患,及时促进解决,促进各部门加强各条线合规管控。改进和加强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季度监控表的定期报送、分析、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日常合规管理工作。

加强对监管政策学习研究。根据监管要求,探索设置合规风险指标,通过下发《合规建议书》、《合规风险提示》等形式,加强合规风险警示。加强与中国保监会和各级监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认真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努力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

将合规经营管理状况纳入公司综合考核指标,定期考核,与各单位、单位负责人切身利益挂钩,强化合规经营管理职责,提高合规管理效能。

6、加强违规问责和案件责任追究工作,促进合规经营管理继续抓好对《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公司《违规问责管理办法》、《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落实,将违规问责工作常态化。对违规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相关办法进行处置,同时,按照监管要求,该上追一级的要追究上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实行“双线问责”。对没有造成损失的违规行为,也要及时开展问责工作,重在教育帮助、警示,防微杜渐,促进提高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

7、积极打造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员工合规文化理念、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抓好对兼职合规管理工作人员和兼职反洗钱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合规管理人员的认识、操作、管理技能。继续办好公司合规专栏、合规信息和合规简报,总结交流合规工作经验,宣传合规理念,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扩展阅读:201*年合规监察员考试大纲、

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资质测试大纲(201*年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年10月27日)

1.掌握公司的成立日期;

2.掌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3.掌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规定;4.了解公司工会民主管理规定;5.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人数的规定;

6.熟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其最低限额的规定;7.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及其最低限额的规定;8.熟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9.掌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人数的规定;

10.掌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出资限额的规定;11.熟悉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要求;12.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股份的限制;13.了解不当停业及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年10月27日)

1.掌握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三公原则;

2.掌握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范围及禁止形式;

3.熟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范围;4.熟悉内幕信息的范围;

5.掌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的禁止行为;

6.熟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表现形式;7.熟悉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的表现形式;8.掌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禁止欺诈客户的行为;9.了解法人以个人名义开户,挪用客户资金或证券,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违规为客户融资融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的法律责任;

10.熟悉全权委托,聘用不具有任职资格、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以及禁止参与股票交易人员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的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1*年10月31日)

1.熟悉反洗钱的目的和定义;2.掌握金融机构总体的反洗钱义务;

3.掌握金融机构反洗钱制度建设及机构设的要求;4.掌握金融机构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有关要求,熟悉反洗钱宣传和培训的基本要求;

5.熟悉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条件、批准程序和冻结时间;6.了解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上的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201*年2月28日)

1.了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2.了解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3.了解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虚假信息;4.了解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5.了解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6.了解挪用资金罪;

7.了解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罪;8.了解洗钱罪的表现形式;

9.了解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五、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201*年4月23日)

1.了解证券公司的组织机构;

2.掌握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的职责、聘任和解聘程序;3.熟悉证券公司业务与风险控制的一般性规定;4.掌握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证券和资金账户的要求;5.熟悉证券公司对客户投诉处理的要求;

6.掌握证券公司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活动的禁止事项;

7.掌握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禁止事项;8.掌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注意事项;9.熟悉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注意事项;10.熟悉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存放要求;

11.熟悉证券公司向他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的禁止性规定;12.熟悉监管机构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情况的检查措施;

13.了解证券公司与经纪业务相关的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六、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0号,201*年7月14日)

1.熟悉合规、合规风险与合规管理的基本概念;2.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范围;3.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理念;

4.了解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应包括的内容以及相应的审批过程;

5.熟悉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员工在合规管理中的责任;

6.熟悉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评估内容、频率以及工作方法;

7.了解合规总监的角色定位;

8.了解合规总监关于合规审查、合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公司反洗钱和信息隔离墙制度、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处理投诉和举报以及合规报告等工作职责要求;

9.了解有关合规总监相关履职保障的规定;

10.了解证券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角色定位与工作职责;11.熟悉证券公司建立违规举报制度的目的及报告路径;12.掌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考核的基本规定;

13.了解证券公司报送合规报告的时间、频率、内容及形式要求;

14.熟悉证券公司在合规管理过程中依法免于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七、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1号,201*年4月1日)

1.掌握客户开户时,证券公司了解客户情况的工作要求;2.掌握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工作要求;3.掌握客户适当性管理工作要求;

4.掌握证券公司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调查的工作要求;

5.掌握发现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疑点或基本确认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时的工作要求;

6.熟悉证券公司加强客户密码等保护的工作要求;7.了解客户信息查询工作要求;8.掌握客户回访工作要求;9.掌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要求;10.熟悉客户资料管理工作要求;

11.掌握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的工作要求;

12.掌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的工作要求;

13.熟悉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处罚规定。

八、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20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17号,201*年5月14日)

1.了解证券公司分类的组织实施机构;2.了解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的评价指标;3.了解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的主要评价根据;4.熟悉证券公司持续合规状况的主要评价根据;

5.熟悉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相关情形;

6.掌握营业部直接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扣分标准;

7.熟悉证券公司被证券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扣分标准;8.了解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评价频率及评价期;9.了解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实施的三个程序;10.熟悉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使用的有关内容;11.掌握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的禁止使用事项。

九、关于印发《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合规总监工作指引》等合规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闽证监机构字〔201*〕107号,201*年7月23日)

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工作指引全文掌握

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合规报告工作指引1.掌握第6条规定

2.熟悉第9、10、11、12条规定

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监察员培训工作指引

全文了解,其中重点熟悉合规监察员在任职前和任职期间,取得测试和培训合格证书的要求

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合规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掌握公司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经营管理与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的内容

十、关于建立辖区证券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申报机制的通知(闽证监机构字〔201*〕5号,201*年1月18日)

1.全文了解,其中重点熟悉自查自纠事项及后续处理情况的报送时间与方式

自查自纠事项及其后续处理情况,应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向CISP系统报送。

十一、关于印发《福建辖区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办法(201*年修订)》的通知(闽证监机构字〔201*〕16号,201*年2月28日)

1.了解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的定义、对象;2.熟悉证券营业部综合考核的内容;3.熟悉综合考核的办法;

4.掌握证券营业部自评的相关程序要求;

5.熟悉证券营业部违规行为的不同分类和给予减免扣分的条件;

6.熟悉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类型;

7.掌握区分不同累计考核扣分的监管措施;8.掌握证券营业部分类结果的运用;

9.掌握对于在自评时隐瞒重大事项或者报送、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证券营业部的处理措施;

10.了解附件1《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考核指标》。

十二、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的通知(中证协发〔201*〕27号,201*年2月10日)

1.熟悉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全面评估的频次要求;2.了解证券公司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应当涵盖哪些内容;

3.熟悉合规自评工作程序;

4.熟悉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结果的运用。

十三、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0号,201*年5月13日)

1.掌握证券公司分公司的法律责任;2.熟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3.熟悉分公司所应配合的监管要求。

十四、关于印发《证券期货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0号,201*年7月21日)

1.掌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报告机制;

2.熟悉宣传、培训和演练的有关要求。

十五、关于做好证券营业网点规范后续工作的通知(闽证监机构字〔201*〕180号,201*年12月16日)

掌握有关cisp数据报送的相关要求。

十六、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201*年6月7日)

1.熟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后果;2.熟悉被采取3至5年、5至10年及终身禁止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3.熟悉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者免予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了解被证券市场禁入人员的公布途径。

十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号,201*年4月13日)

1.熟悉证券经纪人的定义与角色定位;

2.熟悉证券经纪人资格要求、委托范围、执业地域要求;3.熟悉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人的培训要求;

4.熟悉证券经纪人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可从事的活动范围;

5.熟悉证券经纪人的禁止行为规定;

6.熟悉证券经纪人招揽和服务客户的回访要求;7.了解证券经纪人招揽和服务客户账户的监控要求;8.熟悉对证券经纪人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十八、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201*年3月29日)

1.了解诚信信息的定义;

2.了解基本信息、奖励信息的内容和熟悉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的内容;

3.熟悉诚信信息的来源和用途;4.了解诚信信息的保存规定。

十九、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1*

年1月19日)

1.熟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

2.熟悉从业人员的一般性禁止行为和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二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1*〕278号,201*年10月12日)

1.了解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应至少包括几个等级;2.熟悉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和评价的要求(重点掌握第21条、23条和24条);

3.熟悉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保障要求(重点掌握第30、31条、32条)。

二十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4号,201*年7月15日)

1.了解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应具备的条件;2.熟悉证券公司了解投资者相关信息和提示投资者评估适当性的要求;

3.熟悉与客户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要求;

4.了解投资者的配合义务要求。

二十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园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机构字〔201*〕177号,201*年12月1日)

1.熟悉投资者园地建设的要求;2.掌握投资者园地的内容;3.熟悉相关奖惩规定。

二十三、证券公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50号,201*年3月24日)

1.熟悉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内容;

2.熟悉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架构及职责;3.熟悉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实施工作方案应重点突出的内容;

4.熟悉营业部应具备的制度;

5.了解营业部在客户开(销)户、证券交易和资金存取、证券营销、信息披露和客户服务等环节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要求。

二十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操作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201*年7月2日)

1.了解创业板市场投资者客户开通申请处理;2.熟悉风险揭示书签署与交易开通;

3.掌握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要求。

二十五、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年2月1日)

1.熟悉新增休眠账户范围;2.了解休眠账户激活操作。

二十六、关于建立证券账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账户信息比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67号,201*年4月24日)

熟悉通知中一、3关于关键信息比对不一致时处理。

二十七、关于做好开户资料联网核查异常的投资者身份信息复查工作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年11月20日)

1.熟悉中登公司发送给证券公司的三种身份信息核查异常类型;

2.了解证券公司复查投资者身份信息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十八、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1*〕19号,201*年2月11日)

1.了解账户体系与账户管理;2.了解协议签署;3.了解资金划转;4.掌握合规与风险管理。

二十九、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证监发〔201*〕21号中国证监会、国家计委、税务总局,201*年4月4日)

1.掌握交易佣金标准;2.掌握禁止性行为;3.掌握备案规定。

三十、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证协发〔201*〕157号,201*年9月30日)

1.掌握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标准的原则;2.熟悉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核算的方式;3.熟悉提供其他服务收费的要求;

4.熟悉证券交易佣金、服务费用收取标准的备案和公示要求;

5.熟悉检查内容;

6.了解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的证券公司或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措施。

三十一、关于明确约定服务价格的通知(闽证协〔201*〕41号,201*年4月25日)

全文掌握。

三十二、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1*〕104号,201*年9月15日)

1.熟悉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要求和程序;2.熟悉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咨询机构和节目分析师必须具备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

3.熟悉咨询机构在证券节目中播出电话、传真、短信及网址等联络方式的条件。

三十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和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机构字〔201*〕135号,201*年9月15日)

1.熟悉严格规范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有关行为;2.熟悉严格规范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发布行为的工作要求;3.熟悉参与辖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发布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的报备审查程序要求。

三十四、关于督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规范在网上发布

信息行为以及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函(机构部部函〔201*〕106号)

1.熟悉证券公司有关网上发布信息的禁止行为;2.熟悉证券公司的员工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的程序要求和禁止行为;

3.掌握证券公司禁止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委托理财活动提供便利的要求。

三十五、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控制指引》的通知(上证债字〔201*〕253号,201*年12月30日)

掌握有关正回购套作的风险控制。

三十六、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1*〕277号,201*年10月12日)

1.熟悉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人员的管理要求;2.了解基金销售机构对《投资人权益须知》制作使用的管理要求;

3.了解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客户投诉处理体系的要求;4.了解基金销售机构应尽的保密义务;

5.了解基金销售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异常交易行为。

三十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令〔201*〕72号,201*年6月9日)

1.了解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形式;

2.了解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要求,重点熟悉第31、32条;

3.了解代销机构的销售业务规范的规定,重点熟悉第52,53,55,57,59,61,62,78,80条。

三十八、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1*〕31号,201*年10月26日)

1.掌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体要求;2.掌握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的情形;3.熟悉担保证券公司因融资融券所生对客户债权的信托财产的范围;

4.掌握关联人账户的申报要求;5.熟悉客户融资融券偿还的方式;

6.熟悉不得动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的例外情形;

7.了解融资融券业务权益处理的规定。

三十九、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32号,201*年10月26日)

1.熟悉证券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前的告知义务内容;

2.熟悉证券公司在营业场所、公司网站或者其他便捷有效方式公示的内容;

3.掌握强制平仓的规定;

4.熟悉证券公司保障客户资产安全的措施和风险监控的规定。

四十、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交字〔201*〕46号,201*年11月25日)

1.了解融资融券申报数量和申报价格的规定;

2.掌握融资融券期限及投资者信用账户禁止投资范围的规定;

3.了解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规定;4.了解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的规定;5.熟悉融资保证金和融券保证金的规定;

6.掌握客户维持担保比例、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和取款比例下限的规定。

四十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

通知(深证会〔201*〕60号,201*年11月25日)

内容同上海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内容相同。

四十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令〔201*〕25号,201*年5月31日)

1.熟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要求;2.了解定向管理资产业务的禁止行为。

四十三、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令〔201*〕26号,201*年5月31日)

1.掌握集合资产管理的推广要求;

2.了解集合资产管理客户的适当性管理要求。

四十四、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7号,201*年10月12日)

1.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定义;2.掌握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监管;

3.掌握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业务档案的保管。

四十五、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工作指引(试行)(闽证监机构字〔201*〕43号,201*年4月18日)

1.了解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行为规范;2.熟悉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3.掌握证券投资顾问推广;4.熟悉证券投资顾问合同签订;5.熟悉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

6.熟悉证券投资顾问客户回访与投诉处理;

7.了解证券投资顾问合规管理与风险监控(重点熟悉第45、46、51、52条)。

四十六、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发〔201*〕56号,201*年4月20日)

1.熟悉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服务范围;2.了解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义务的业务规则,重点熟悉第12、16、17、18、19、21、22、23条。

四十七、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68号,201*年9月1日)

了解证券经营机构反洗钱义务,重点熟悉第10、11、15、16条。

四十八、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

(证监会令第88号,201*年10月19日)1.熟悉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2.熟悉取得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条件;

3.熟悉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兼职限制;4.熟悉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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