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201*年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及201*年工作要点
一、我省交通运输行业201*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201*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攻坚之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12号)。交通运输行业是国务院确定的节能减排重点行业,我厅高度重视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对全年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署。
201*年3月,召开了省厅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201*年我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研究解决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问题。省厅印发了《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明确了任务分工,将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部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将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作为自我发展的主动行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细化措施方案,推进重点工作。
根据省政府节能减排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对我厅牵头的4项主要工作,厅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1.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广高效节能运输方式和理念。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理念。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在长株潭城市群开展综合交通一体化试点,将长沙机场地区综合枢纽、高铁地区综合枢纽建设成全国首批集成公铁空运输方式的综合交通枢纽,实现“零换乘、无缝衔接”。大力发展湘江等内河航运建设,提高水运货运比例。
2、严格执行运营车辆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淘汰制度,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认真组织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制度。印发了《湖南省〈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省运管局组织开展了宣贯实施培训会议,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进行宣讲、解读,同时制定了核查程序及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制度规范有效贯彻落实。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速淘汰了高耗能的老旧车辆船舶,引导营运车辆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推进运输车辆柴油化进程、推广使用混合动力和清洁能源。在全省营运性客车中,大中型客车占50%;在营运性载货汽车中,大型、重型载货货车占49%。船舶大型化、专业化趋势十分明显,最大的内河货船吨位达5600吨,集装箱船舶达4621标箱。
3、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节能技术应用。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目前全省投入运营的新能源汽车约1300台。株洲市试点“公交电动化”,至201*年底已置换420台公交车,公交车电动化率达67%,成为全国推广数量最多、运营里程最长的城市。201*年该市城区范围公交将100%实现电动化,城区双燃料出租车达470辆,占出租车总量的24%。株洲和长沙市制订实施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倡导市民低碳出行。
4、加强节能基础性工作,建立交通节能监管体系,建立交通运输节能统计监测体系。正式启动我省重点运输企业能耗统计监测及燃料消耗月报网上直报工作。201*年4月与省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报送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燃料消耗月度统计报表的通知》,举办了相关业务培训班。从201*年7月开始,参加能耗统计监测及燃料消耗月报网上直报的重点道路运输企业有104家,其中客运企业62家、货运企业42家,营运车辆达22080辆,其中客车18442辆、货车3638辆,为建立我省交通运输节能统计监测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三)编制专项规划,确定五年目标。
在总结“十一五”期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今后五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目前《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中长期规划规划》送审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已提交审议。
(四)对道路客运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
严格把好客运市场准入和退出关。加强道路客运运力宏观调控和规划、严格执行道路客运许可相关规定、对客运班线和客运企业进行集约化改造、加快车辆更新、调整车型结构、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行政许可。对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及旅游客运经营的,要求原有班线车辆实载率70%以上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方能许可新增运力;对经营期限届满的班线车辆实载率低、运力过剩的,不再予以延续经营许可。
(五)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与省运管局、交通企协举办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培训班,在行业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节能宣传活动,并在厅机关举办低碳运输讲座等活动。
(六)深化示范活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参加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组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31家企业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通过活动,促进了我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
积极组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节能减排示范活动,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先进经验,并根据我省实际,选送四个项目参加部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申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发改办环资〔201*〕2082文《关于组织申报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申报我省怀新高速公路船溪隧道照明系统隧道灯节能改造项目成功。
(七)加强科技研发,注重成果应用.
加大交通节能减排科研力度。在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力推进不停车收费系统、LED绿色照明和就地沥青温拌热再生等节能技术应用。目前已安装不停车收费系统1708套,15.2万盏高压钠灯拟更换LED灯,预期每年节约电量8399万度,折合节约标煤33596吨;利用就地沥青温拌热再生养护维修里程计划约1000公里,可降低成本40%,二氧化碳和氧化氮类气体的排放分别下降50%和60%以上。
(八)大力发展绿色航运。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使用节能机型、船型、处理老旧船舶、培训船员、优化操作技术、改进燃料、船舶匹配节能实验等,201*年新造运输船舶11艘全部按节能船型制造,柴油机也采用推荐节能机型;处理老旧船舶27艘;优化操作技术船舶10艘。
二、201*年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国家“十二五”期节能减排目标的起步之年。“十二五”时期,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需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务实推进。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201*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新引领”,努力打造“四个”交通,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贯穿于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细化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今年各项重点工作,促进我省低碳交通的发展,为“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开创良好局面。
(一)加快构建全省综合运输体系。
结合我省实际,调整综合运输体系结构,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建设,以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快构建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城际交通和城市交通相互融合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城际交通和城乡交通的紧密衔接,努力实现与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地铁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加快形成便捷、节能、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建设和发展,积极引导出行者优先采用公共交通的方式出行,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动公交运输装备水平的提高,鼓励使用新能源、节能环保型公交车辆。加快内河航运建设,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
(二)明确节能减排“十二五”期工作目标,形成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战略思路。发布《湖南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中长期规划》,明确“十二五”期我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确定阶段性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好“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
深化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形成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战略思路。开展我省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制定并发布《湖南省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
(三)继续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继续开展达标车型受理、审查、公示和发布工作;加强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技术核查工作流程的信息化程度;建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间有关核查数据的统计、汇总等方面有效的信息沟通。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服务。2、续执行道路客运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完善并强化我省重点城市重点汽车客运站的监测工作,统一道路客运班线实载率统计方法,以统计数据为依据继续严控新运力投放。
3、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工作。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定并下发《推动湖南省道路货物甩挂运输工作方案》,做好长沙市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用能管理,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大宣传,增强全员节能意识,建设节约型机关。
(四)开展“车、船、路、港”百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进一步调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参与企业的积极性,扩大参加专项行动的企业范围。在201*年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基础上,开展全省“车、船、路、港”百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形成专项行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今年重点做好:“车”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深入开展道路客运“海格智慧”科技助力行动,继续推广新型能源车辆和节能驾驶技术,开展节能驾驶竞赛;“船”组织实施湘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推广应用船舶营运油耗分析与优化系统;“路”进一步推进ETC联网工程,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于示范工程,组织做好怀新高速公路隧道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的应用。“港”推广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和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点”。
(五)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工作。
以株洲市为试点城市,开展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工作,以建立健全低碳交通运输管理制度、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优化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结构、倡导公众低碳出行等为重点,以建设低碳型交通基础设施,推广应用低碳型交通运输装备,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模式及操作方法,建设智能交通工程,完善交通公众信息服务,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制定我省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
(六)加强并完善能耗统计,做好监测考核工作。
有重点能耗监测对象的基础上,围绕行业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推进实施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优化统计监测机制,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能耗统计监测工作。开展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研究工作。加强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监管体系,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监管网络。
(七)继续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与八省二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的部署,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程,进一步提高我省船舶的节能减排水平。
(八)推进科技攻关和交通运输节能研究中心平台建设。
统筹协调行业科技力量,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项目支持,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攻关。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政策研究和标准规范制定,提高交通节能减排研发在科研投入中的比例。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大力推进智能交通技术、现代物流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九)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
组织全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推广应用节能典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本地区、本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充分调动交通运输企业的积极性,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作用,形成全行业共同参与的格局。
(十)做好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利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成果和贡献。按节能宣传周主题要求制定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发挥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宣传培训,技术推广等,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扩展阅读: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要点
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
201*年工作要点
一、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20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与201*年相比,20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应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应降低17%。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坚持理论创新与行业实践相结合,坚持示范试点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扎实推进,为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工作部署。201*年,李盛霖部长主持召开了2次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安排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部印发了《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总结和201*年工作要点》,提出了在201*年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组织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的实施意见》,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
部署与行业实际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际成效。印发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水运节能减排总体推进实施方案》,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基础性指导作用。全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部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结合各地实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引导功能,推进低碳发展,初步形成领导重视、互相配合、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开展低碳试点。继续推进部重大课题“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组织完成了项目验收,总结并提升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理论经验。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部印发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选择确定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武汉、无锡10个城市开展试点。组织召开了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启动会和推进会,组织评审并批复了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试点城市实地调研,协调推进,具体指导,不断深化试点工作,标志着试点工作由试点启动阶段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三)积极引导,确保公平,用好专项资金。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年中央财政安排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部组织开展了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成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年度)》,组织相关科研单位研究制定了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方法,编制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程序》,初步建立起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从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专家库中遴选项目评审专家,经过项目专家评审会、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审议、在部政府网站公示、对部分申请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暗访、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对122个申报项目给予了补助。经核算,201*年度补助项目,除无法准确计算节能减排量的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类项目外,形成的节能量为31.5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量为22.4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8万吨。
(四)政府引领,企业参与,深化千企行动。继续深入组织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召开了专项行动总结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再部署,表彰了专项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201*年,“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得到继续深化:“车”:积极推进甩挂运输;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
举办了机动车安全节能驾驶竞赛;试点推进绿色汽车维修技术;推广车辆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船”:组织实施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经沿江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批准列入拆解计划的船舶已达3742艘,拆改完工船舶3105艘,核准使用中央补贴资金3.85亿元;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船用岸电技术的应用;在江苏、安徽开展天然气船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了建立绿色航运发展长效机制试点工作;进行试点企业及船舶的能效考核和认证。“路”:加快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修订发布了《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指导各地加快ETC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协调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ETC联网运营,截至201*年底,全国已经开通ETC的省份达20个,建成ETC专用车道3200条,ETC用户突破200万;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的应用。“港”:继续推广应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和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推广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开展了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利用技术研究。
(五)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推进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务实推进,取得了实际成效。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年3月1日起废
止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期车型表》,所有申办营运资格的新购车辆(含进口车辆)必须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不得投入营运。截至201*年11月,部已累计审查、公布了17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共发布达标车型22492个,其中客车车型占15.4%。新进入运输市场的达标车型共计251.8万辆,节约燃油142.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60.2万吨。继续严格实行客运运力调控政策,对于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得新增运力,并从严控制新增座位数。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加强客运包车运力的调控,努力做到运力供需平衡。启动了甩挂运输首批试点工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确定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确定了26个项目为甩挂运输首批试点项目,发布了第一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10个半挂牵引车车型和6个半挂车车型)。编制了《甩挂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了“十二五”期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的范围、总体规模及实施安排。
(六)组织评选,总结推广,发挥示范作用。经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公示、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并公布了20个交通运输行业
第四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目前,已累计公布四批共80个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对总结节能减排经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节能产品(技术)生产或经销单位自愿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节能产品(技术)检测承担机构检验、专家评审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并公布了30项“十二五”期第一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为交通运输企业选择节能产品(技术)提供了指导,对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发挥了推进作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了示范工程实地调研,组织相关机构开展示范工程应用效果检测,稳步推进半导体照明产品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七)科研攻关,完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启动实施了“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技术研究”、“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继续推进“公路运输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及系列标准研究”、“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与CO2排放指数研究”、“公路工程温室气体排放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内河宽浅船舶节能减排实用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综合应用研究及示范”、“轻型电动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推广应用”、“中远之星客滚船太阳能光
伏系统示范应用”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山西忻阜高速公路等科技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潜力大、应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组织开展了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内河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等节能减排类科技成果被列入201*年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在标准制定方面:批准发布了《汽车驾驶节能操作规范》等5项行业标准;完成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及验证方法”等2项行业标准的审查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测评价方法”等3项国家标准的报批;下达了“道路运输行业节能评价方法”等4项标准计划项目;开展了“港口流动机械节能系列标准研究”、“公路隧道照明节能技术标准化研究”等6项标准的立项研究。
(八)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参与气候谈判。
部6次组团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和国际海事组织(IMO)框架下的谈判,出席UNFCCC德班会议和IMO第62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向IMO提交了4份政策和技术提案;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了坎昆会议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对策,有效维护了我国整体利益和行业发展利益。部组织中远、中海、河北远洋等12家远洋公司开展了船舶能效水平调研,初步掌握了我国远洋船舶的能耗总量、单位能耗及能效管理水平等基础数据,
并与国际具有代表性的船舶能效水平进行了比对。
(九)重视宣传,开展培训,营造良好氛围。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年部机关及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组织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积极参加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成效,并要求各级机关带头开展节能减排。部机关组织了图片展、低碳体验日、公益讲座、环保纪录片等宣传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紧密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因地制宜,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多双边领域加大行业节能减排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多双边会议和各种交流活动,为学习交流国外先进经验、推动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走出去”和技术出口创造条件。举办了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培训班,还在全国交通局长培训班、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名师讲师团项目中安排了节能减排相关课程。举办了“201*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交通节能分论坛。宣传“安全驾驶、绿色驾驶、人文驾驶”理念,举办了第二届机动车驾驶员节能技能竞赛活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经验,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的节能意识和水平。
(十)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做好机关节能。
通过成立部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印发了《交通运输部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节电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定期召开部机关节油、节电、节水工作专题会议,采取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201*年部机关用油量与去年持平,用水量同比去年下降1.28%,部机关办公楼扣除因通信中心、海事、救捞、公安机房等用电设备增加带来的新增用电量后,用电量同比下降5.49%,顺利完成了国管局确定的201*年度节能目标;部机关被国管局和北京市水务局评为“北京市节水型单位”。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逐步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年部直属和所属派驻地方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强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指导和能耗统计工作。
二、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
201*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战略部署和完成“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关键一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克服困难,不断拓展,务实推进,着力打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百千”工程(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一百个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一千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巩固提高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思想认识,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各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结合各地实际,立足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示范推广、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切实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持续深入,为实现国家和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
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部发布的《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抓紧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继续深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工作,适时发布《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二)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扩大试点城市
范围。
在“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课题的基础上,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进一步深化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成果,充实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理论经验。继续组织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加快研究并出台促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支持力度,宣传推广试点城市先进成熟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公布第二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提高试点工作的代表性。指导第二批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审查,督促试点城市落实试点项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试点城市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将试点工作与全省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紧密结合,带动其他城市加快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步伐。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部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跟踪项目实施过程,及时解决困难,总结经验,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地方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向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报送试点信息。
(三)继续深入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做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切实发挥“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示范作用,加强
对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的支持与引导,逐步建立有利于发挥专项行动示范作用的长效工作机制。201*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是:“车”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在道路运输和港区推广使用天然气车辆;推广节能驾驶技术。“船”研究提出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发布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内河运输试点应用天然气船舶;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的应用。“路”进一步推进ETC联网工程;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与示范工程;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港”推进为靠港船舶提供岸电技术的应用;推广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的应用;推广带式输送机系统及其他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行业指导,强化行业监督,督促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调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引导作用。根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
南(201*年度)》,指导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申报201*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审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办法,做到标准统一,核算科学,保证项目申请与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试点,研究建立第三方审核程序,组织实施对201*年度部分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的第三方审核。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五)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模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区域性管理和主题性管理试点工作,为逐步形成具体项目管理与区域性管理、主题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积累经验。选定武汉、南昌、厦门和无锡市为专项资金项目区域性管理试点城市,指导试点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区域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实施方案;选定港口RTG“油改电”技术应用进行主题性管理试点,集中时间、加大力度,在1~2年内基本完成港口RTG“油改电”技术应用项目的实施;选定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和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开展“低碳港口建设”主题性管理试点,指导试点港口编制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立项评审、资金使用、过程跟踪、项目
验收”的项目管理模式,切实推进试点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深入。
(六)加强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推进能源利用在线监测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统计监测研究,突出顶层设计,健全指标体系,依靠科技创新,扩充监测手段。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巩固并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不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继续组织做好港口、远洋船舶、营运客车等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工作。针对目前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前期政策研究,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设计。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的要求,开发、建设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相关监测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在201*年正式启动普通营运货车、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逐步科学准确地掌握全行业各领域的能源利用状况,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监测水平。进一步研究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体系方案。发布年度《中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报告》。
(七)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在总结前四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推选过程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推选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突
出示范项目的示范性和引领性。201*年6月前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推选工作,提高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扩大示范项目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影响力。形成覆盖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领域、反映全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水平、体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引领方向的百个示范项目,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经验交流活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并建立支持示范项目开展的长效机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组织做好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强监督指导、过程跟踪和效果评价,确保示范工程按计划完成。
(八)继续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研究修订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并积极推进标准升级。开展达标车型统计推优,遴选一批低能耗、高品质车型。进一步加强燃料消耗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化建设,对检测试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二是继续执行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投放新运力,发布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客运实载率两个“70%”的规定,提高客车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三是继续推行公路甩挂运输,深入组织实施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标准规范,
评选并发布甩挂运输推荐车型,制定出台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汽车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及港口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促进天然气汽车技术升级和天然气供应及配套设施建设,继续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引导。五是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组织编制绿色汽车维修指导意见和绿色维修作业指导书,开展绿色汽车维修技术交流和绿色汽车维修企业评选。六是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话预约服务模式(“电招”)试点。七是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天然气船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天然气船舶及相关加气设施的技术标准。八是制定并发布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相关标准,研究制定促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
(九)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
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黄金水道通过能力提升技术”、“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激励机制研究”、“公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和“交通运输业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汽车的问题与对
策”等软科学研究。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启动“温拌沥青技术在寒区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低碳环保技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等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深入推进京珠复线长沙至湘潭高速公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科技示范工程、江西庐山西海高速公路安全绿色交通科技示范工程、云南昆龙高速公路运营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智能交通和长三角航道网及京杭运河水系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开展201*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为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搭建有效平台。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营运车辆油耗检测设备技术要求研究”和“天然气汽车替代燃料量评价方法研究”等标准的项目研究。
(十)继续做好气候变化谈判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特别是市场机制措施方案的专题研究,为我对外谈判和对内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继续积极参与UNFCCC和IMO框架下的谈判,参加多哈会议和第63届、第64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主动开展外交工作,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国家气候变化谈判的整体利益,为我行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深入开展船舶能效履约研究,建立健全船舶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完善船舶排放统计监测体系,为实施国际公约做好准备。
继续利用多双边渠道,扩大对外宣传,推动行业“走出去”,学习借鉴国外先进节能减排理念、技术和管理方法,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十一)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多渠道、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和社会贡献,坚定全行业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产品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推广与交流,为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节能宣传周主题要求,组织做好201*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推广交通运输节能低碳发展理念,促进公众节能低碳出行生活习惯和方式的养成,形成低碳出行、节能光荣的社会新风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培训,结合年度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采取专家讲座、集体讨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提供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加大节能驾驶操作规范的宣传力度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继续教育中的绿色驾驶培训力度,逐步普及机动车绿色驾驶技术。开展出租车节能驾驶交流与竞赛。
(十二)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继续落实完善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制度,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完成国管局制定的201*年度节电、节水和节油目标。召开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部署201*
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减排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培训,加强对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情况、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0%。进一步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研究建立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制度的可行性,对部属各单位新建和维修改造公共机构项目进行节能评审。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做好20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职工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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