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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20:44: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20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部署,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为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力保障我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区劳动维权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先将20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1、劳动维权方面

目前全区共有1400多家企业,用工3.2万多人,截止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82户,补签订劳动合同9300多人,使我区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共1398家,用工2.3万多人,个体、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7%;接待投诉举报案件67起,成功解决65起,结案率达98%;在处理建筑工地案件中,结案率达100%,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556万元,涉及农民工525人;调解工伤案件9起,为9名工伤劳动者追回工伤补偿金184万元;联合信访局处理案件17起,处理紧急事件7起,结案率达100%。

2、队伍建设方面

今年是我党建党90周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推选出两名先进党员,发展了五名新党员,大队支部被局党委评为优秀支部,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班,齐冰同志参加了自治区培训班。

为了营造规范的工作氛围,今年购置了图书柜和相关法律法规书籍,在墙上制作了宣传展板、法律法规宣传栏,制作了劳动保障监察队员统一的制服。

二、工作开展方式

1、提升工作人员素质,装备充足理论知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学习理论的同时,办案人员将平时的处理案件的实例进行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充分做到了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办案人员拥有了过硬的业务素质。

2、加强社会面宣传,普及劳动者法律知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将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同时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我区建筑工地今年开工率较高,外来务工人员较往年增多,监察员们重点加大了对建筑领域务工人员的宣传力度,使他们拥有自己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截止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约300人次。

3、继续采取日常巡查、主动监察、专项检查,加强“网格化、网络化”两网化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为三个中队划区域管理,以市、区、乡镇为网格,在我区区域里通过劳动保障下设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形成网络,对各用工单位进行细致监控,严防管理死角。通过日常巡查各区域,及时发现劳动纠纷,得以第一时间化解,从而阻止了多起群众性上方事件;通过主动监察,对重点区域,尤其是农民工较集中的、易发生群体性劳动纠纷的建筑领域加大了监察力度,对劳动雇用双方进行时时监管;通过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监察行动,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在今年6月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重点对砖厂、小作坊进行了检查,目前已对我区的砖厂、小作坊的用工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下一步将对存在的用工问题进行梳理、整治。

4、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今年,我市承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运动会主场馆坐落于我区范围内,因体育场工地抢工期、抢任务,需要大量务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施工,为保证农民工工资顺利支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和谐用工环境,派专门的劳动监察员进驻施工现场,对务工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要求施工方建立用工档案、签订劳动合同、制作工作卡、建立工资档案;每月发放工资时,须在驻场的劳动

监察员的监督下进行发放,发放工资的工资表交于劳动监察员备案;劳动监察大队对进驻体育场的17家施工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并要求所有施工单位签订了劳动者工资支付承诺书。

通过对体育场工地的重点监控,截止目前,进场务工人员共427人都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下,用人单位都能按月全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存在工资拖欠行为。

三、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业务方面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但在日常监管用人单位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1、我区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主要存在几方面的原因:一是在我区建筑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交纳的工资保障金不到位。二是建筑单位雇佣的劳务公司实力不足,在建筑单位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劳务公司从而无法正常支付工人工资。三是劳务公司雇佣的农民工素质不高,不能够按进度、按质量、按时的完成工作量,导致工期延误,建筑单位要求更换劳务队伍,在更换劳务队伍时,必然产生不稳定因素。四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导致工人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五是建筑单位内部管理不够完善,

工程量和工人工资无法核实准确,也导致在发放工资时产生矛盾。

2、在日常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有些用人单位不积极配合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但到法院申请执行期限过长,有些用人单位由于歇业、转让、变更法人等情况给执行带来困难,不能达到执行目的。

(二)自身方面

1、深入学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不能深钻细研,学习氛围不浓,理解的不深刻不透彻。

2、做的工作多,汇报宣传的少,总结的少,思想认识跟不上去,向上级领导汇报的少。

3、尽量减少自身应酬。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1、强化对举报案件查处手段,加大对涉及举报的违法单位的处罚力度,对多次违法的企业以在责令改正的基础上进行严厉的处罚,杜绝错误行政处理行为的发生。

2、加大监察力度配合社保、就业部门加大征缴扩面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履行义务,保证我区社会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3、继续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劳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在企业集中的地方通

过展板、散发传单、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讲,提高劳资双方的遵纪守法意识。

4、落实“两网化”建设,加强与基层平台的沟通,建立健全“两网化”管理机制,尽快完善劳动用工动态监管模式。

扩展阅读:201*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总结

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

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年上半年,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花山区人社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花山区人社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的工作目标,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投诉举报案件得到快速查处。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力开展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基本做到月结季清。花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89起,涉及劳动者93人,其中涉及“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案件5起,“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案件65起,“未缴纳社会保险’案件9起,“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4起,涉及“收取劳动者押金”案件3起,“其他”案件3起,案件投诉结案数为86件,结案率为96.62%,共为9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5.044万元,追讨押金0.6万元,追缴社会保险2.4万元,经济补偿金2.7万。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及时化解了劳资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切实做好201*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1*年元旦、春节期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

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全区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春节前仅20多天的时间,全区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8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911.86万元,涉及农民工488余人。结案率为100%,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区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

3、积极开展201*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为了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201*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和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现已年审企业626户,并结合年审的契机,开展主动监察,上门年审企业80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1份,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以此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4、适时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市劳动监察支队年初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和工作计划,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年初即开展了各项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时、有效地引导和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根据市人社局、市监察支队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企业劳动用工实际,适时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2月份集中为488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11.86万元;3月份清除非法职业中介5家;4月份开展主动上门年审工作及日常巡查工作,现已巡查企业80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1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通知书》22份。35月份开展201*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招用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进行了劳动合同签订率的集中检查,督促15家企业,补签劳动合同500份。

5、组织了全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竟赛活动。组织《社会保险法》知识竞赛,本次竞赛共印发试题150份,回收150份,回收率达100%。从参赛情况来看,参加本次竞赛答题活动的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在60%以上。

6、及时办结市、区两级领导批示案件、12345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案件。201*年上半年,市、区两级主要领导批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0起,12345市长公开电话转办案件15起,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快速处理,办结25起,结案率为100%。

7、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01*年上半年编写劳动保障监察快报9篇。

二、201*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并举。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故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在宣传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企业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依据国爱有关法规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

2、建立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目前,一些用人单位诚信度较差,也是引发劳动关系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要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的意识,今后我们要逐步推行和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有重大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对用人单位诚信评价制度的施实,使企业达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3、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今年,国家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我们要抓住国家加强法制建设这一有利时机,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

4、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察制度建设。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对区上组织的自行培训和对街道组织的企业培训进行授课。在业务学习的同时,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监察案件,提出工作要求。对每一个监察案件均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由主办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办案程序清晰,办案过程文明,办案文书规范整洁有序,无过失无投诉。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为规范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

5、紧紧抓住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要点。始终坚持对劳动者保障方

面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全面的促进我区劳动保障事业的稳步发展。

花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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