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半年工作总结
**街道201*年“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半年
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街道开展了“三电”设施保护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方针,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确保了“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街道党委、办事处要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三电”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村、镇有关部门年度工作总体目标,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镇有关部门将“三电”专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综治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专抓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二、强化措施,严密防控。
一、是加强巡逻防护。由综治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建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在重点部位采取安装报警灯箱、摆放巡逻卡点标识、悬挂宣传牌等方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二、是强化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各村级“两委会”、警务室、治安巡逻队、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大对“三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三、是加强日常巡检。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及时收集、提供各种违法侵害的犯罪证据和损害评估,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准确定罪量刑创造有利条件。四、是加强企业内部自身防范工作,加大防范投入,增强防护力量,推广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镇有关部门、辖区各单位调整部署,加强力量,加大密度,严防死守,确保“三电”设施安全。
三、重拳出击,严打销赃。
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现有的废旧收购点以及小熔炉、小冶炼厂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的集中清理整治,坚决查处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要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备案或变更备案事项的站点,坚决查处;对无证经营的站点,坚决取缔。派出所在今年4月份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并对辖区内重要变电器进行加固,防盗升级,确保辖区内生产生活用电安全。四、学习经验,加大宣传
街道综治办、派出所于今年3月份到牟平镇学习“三电”安全设施保护经验,对如何保护变电器安全学习方法,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用电。4月份,派出所、街道综治办结合供电所,对“三电”安全保护做了宣传。通过发布通告、张贴挂图、宣传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三电”保护宣传工作。街道“三电”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为“三电”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五、建章立制,确保长效。
根据辖区“三电”保护工作形势需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专项斗争的新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村、社有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信息反馈通报、工作督查指导、重要问题查究、工作表彰奖励等工作机制,确定各村、各部门具体工作联络员,合力解决“三电”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二0一一年6月24日
扩展阅读:长田乡三电专项整治半年工作总结
长田乡“三电”专项整治半年工作总结
长田乡党委、政府在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同时,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做为第一责任,把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了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励,切实承担起了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综治办《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总体部署,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我乡“三电”设施安全,确保长田公共设施的安全。我乡历来就非常重视“三电”整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将“三电”专项斗争纳入了新一轮平安创建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行业是
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乡党委要求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创建和党委、政府重要的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经乡党委研究,成立由杨伟同志任组长,卿毅同志任副组长;从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各村治安巡逻队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长田乡“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赵存志同志兼任。同时,各村成立以治安联防队为主的“三电”护线巡逻队,负责重点地区的护线巡逻。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制定方案。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了关于保护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四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
标和任务,将“三电”专项斗争纳入年终考核检查中。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目的就是要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三电”案件的高发势头;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01*年4月9日,长田乡“三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根据《岳池县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长田乡实际制定了《长田乡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将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制订了专门方案,成立专门组织,建立办事机构,采用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工作。一是召开了长田乡60多人的“三电”整治动员大会,参加的人员有:全体乡机
关干部、协警员、辖区派出所干警、各村干部、各村联防队队员。会上对“三电”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利用村务、政务公开栏,加大对“三电”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制定公益广告标语,到重点村和地段巡回进行宣传。在全乡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散发宣传资料,开展相关知识的咨询活动。把印发的宣传资料在辖区各主要路口,村庄、学校等重要场所进行张贴,共计印发宣传资料201*多份。四是积极开展相关知识及动员培训工作,提高群众的防护意识。在机关、学校、村组召开培训会议8次,同时对四个村的治安巡逻队进行预防、安全等知识培训。
(二)摸底排查阶段(4月26日至5月5日)。一是制订了摸底排查表,安排各村对“三电”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登记上报。通过摸底调查,我乡涉及的“三电”有,电信、电力、移动、广电,全乡线路总长近15公里,存在隐患3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6日至5月8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查处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整治,集中清查。加大对废品收购站的检查力
度,由乡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工商所配合,对我乡增内的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规范管理,坚决查处无证经营,收赃、销脏等行为,开展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统一行动,对有违法收购行为的站点,依法坚决处理和取缔。二是对重点地段增加巡逻人员,配合路政、运管、交警,加强路检路查工作,严格检查过往车辆。三是将“三电”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对具有犯罪前科、吸毒、偷盗人员,指定专人进行随时监控,掌握其平时的动向。四是加强对乡境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检查,加大对收购废品人员的监督检查,禁止收购、出售与“三电”有关的物品、物件。五是组织开展夜间护线队的巡逻、检查。三、健全机制,防控先行
一是加强巡逻防护。由乡综治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在重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建立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切实加强对可能发案的线路、地段、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二是强化属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村级“两委会”、治安巡逻队、治保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大对“三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三
是加强日常巡检。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及时收集、提供各种违法侵害的犯罪证据和损害评估,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准确定罪量刑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提高防范能力。积极配合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事业单位,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建立落实企业专业巡护岗位责任制、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加强重要部位保护,提高防范能力。五是健全防范机制。坚持打、防、建并举,一方面“三电”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防被盗方案,对重点地段、线段、事段,重要设施加强防范。加大对“三电”犯罪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与电力、电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对策落实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偷盗和破坏电力、电信等设施案件的发生,乡综治办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部门进一步明确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适用法律问题,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牵头协调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业事业单位,切实加大对三电工作的指导力度。六是建立“三电”违法犯罪活动举报有功
奖励制度。乡政府与“三电”企事业单位形成共识,由企业、政府对“三电”违法案件举报有功者给予50-200元的奖励。
四、存在的问题
1、废旧收购点、流动人口的管理难度较大,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惩治力度。
2、工作经费少,乡村财力有限,人员的待遇低,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综治委和乡“三电”办的精心指导和辖区派出所、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支持下,通过3个月的工作落实,细化措施,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乡实现了“三电”发案率大幅减少,确保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三电”安全。
中共长田乡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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