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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联络组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打算

时间:2019-05-28 21:22:39 网站:公文素材库

道教联络组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打算

蜂岩镇道教联络组

201*年工作回顾和201*年工作安排

我镇道协联络组在镇党委、政府和县民宗局的领导下,在县道协和镇殡葬管理所的直接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爱国爱教,服务社会”这一宗旨,加强协会管理,充分发挥道协联络组全体成员的积极作用,按照《凤冈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蜂岩镇201*年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及蜂岩镇道协联络组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一年来的工作任务。

一、201*年工作回顾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做好201*年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和联络组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和达到预期的目的。由县理事会成员担任联络组组长,负责全镇道协联络组日常工作事务,其成员分工负责各自辖区的教职、教徒管理及殡改工作,保证了联络组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网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联络组成员、道士及时准确地向政府报告死亡信息。

2、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发挥道协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序推进殡改工作。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在教职教徒共同努力下,认真宣传县、镇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在殡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功处理了一起遗体不火化事件-----龙井村余寨小组村民夏文光于201*年10月因病去世后,其子女以父亲年老多病未得到政府补助为借口拒绝将遗体火化,通过镇、村领导和联络组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政策宣传,最终得到丧家的理解和支持,将死者遗体火化,全镇没有一起应火化而不火化现象的发生。火化率和入公墓率达百分之百。全年共死亡211人,规划落实农村公益公墓202个。

3、根据《凤冈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县道协会议精神,每季度召开联络组成员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组织学习民族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了从教行为。自道协成立以来,通过普查登记办证98人,其中:教职48人,教徒50人,补登记办证7人。

4、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县道协《量化积分考核标准》相关规定,认真核实考核标准,全镇教职教徒人员年检合格94人,其中教职45人,教徒49人,退会4人,全部通过年检工作。

二、201*年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是个别教职人员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深,认识不够,没有做到依次安葬的事时有发生;

二是督促检查力度不够,对教职教徒管理不够到位;三是各项规章制度有待完善和档案资料不够规范;四是联络组成员和村支两委的协调不够,缺乏主动性;五是希望各村领导加强对道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法规意识,提高他们服务殡葬改革工作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201*年工作安排

镇道协联络组在党委、政府和县民宗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道协和镇殡葬管理所的直接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爱国爱教,服务社会”这一宗旨,按照《凤冈县散居正一派道士管理暂行办法》、《蜂岩镇201*年关于规范教务活动管理实施意见》及镇道协联络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政策规定,服从镇村的统一领导,做好以下工作。1、继续加强学习《凤冈县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凤冈县道教协会对道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蜂岩镇道教联络组关于对教职教徒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及“三化”管理的相关规定。任何教职教徒人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联络组成员必须积极主动向村委会汇报工作,争取村支两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不能我行我素,搞单打一。

3、各位教职人员在安葬骨灰时必须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依次安葬,不能东葬一个、西葬一个及公墓内乱埋乱葬。希望各村(居)加强公墓点管理,做好美画绿化,不能光收费。

4、严禁接受丧家的非法要求。对于遗体不火化、骨灰二次入棺安葬、假葬和公墓外安葬、超平方、留大坟头、公墓外立碑、超时间停放尸体(特殊情况必须经过镇、村审批)及自制骨灰合(小棺木,长度不能超过60公分)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丧家邀请,道教人员要主动向丧家(亲属)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相关政策,并做好思想工作。对拒不接受殡葬改革工作的丧家,道教人员立即停止丧葬服务活动,对故意搬弄是非的其他人员,及时向镇村组和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5、加强无证道士和未年审人员的管理,严禁无证道士和未持证人员参与丧葬活动。教职人员在接到丧家邀请,开设道场6小时内必须向镇联络组和村委会反映情况,联络组成员立即到场进行检查登记,有违规者将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凤冈县道教协会对道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追究掌坛师的责任。如发现教职教徒在从事教务活动中,未持证上岗,年检为不合格。

6、开设道场时间要严格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二十条之规定,遗体停放不得超过三日,教务法事活动必须在5天内结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放时间的,必须主动向镇、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方能延期停放,否则按照《凤冈县殡葬改革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凡是属于开设道场,掌坛师必须按照《蜂岩镇道教联络组关于对教职教徒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交纳管理费20元,不交纳管理费的年检为不合格。

8、联络组成员必须加强管理。如因管理不到位,坐收管理费的,在年终电话补助费(发现一次扣20元,依次类推)中扣除。

9、我镇道教人员在异地开设道场,必须遵守当地政府的规章制度,从事教务活动。

10、希望各村(社区)加强对道教人员的管理,关心和支持道教工作,为维护殡葬改革服务。

总之,有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道协的业务指导,有村委会的关心和支持,有在坐各位道友的共同努力,我相信201*年殡葬工作和道教联络组工作是一定能够完成的。希望各道友以维护殡葬改革工作为目标,以服务社会为重点,围绕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蜂岩做出积极贡献。

扩展阅读:201*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打算

201*年工作总结及201*年工作设想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年12月22日)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抢抓建设西安(咸阳)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机遇,以团结和谐为主题,以“作风形象年”活动为主线,民族工作求团结、促发展,宗教工作保稳定、促和谐,干部队伍转作风、树形象,高点定位,创先争优,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保全省先进,争创全国先进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突出表现为:国家宗教局副局长蒋坚永、全国政协常委、中国道协会长任法融等先后来我市调研指导工作。我局先后荣获“全国民委系统201*201*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朝觐工作先进单位”、“20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十多项中省市表彰,全市有1个单位和1名个人被中央统战部、国宗局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局机关有6人次受到省市表彰奖励,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朝觐工作经验交流会及在西安召开的全省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我市分

别作了经验交流。

一、201*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少数民族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推动城市民族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扶持少数民族企业,新认定民族企业6家。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企业和清真食品经营单位800多家,年产值达18亿元,安排少数民族群众就业201*余人。加强清真食品管理,针对世园会召开,落实清真食品安全责任制,公开举报电话,定期组织开展清真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先后组织我市少数民族企业负责人参加第十五届西洽会暨西部民族经济交流合作洽谈会、全国第五届(内蒙古)民交会和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第二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取得丰硕的参会成果,陕西心特软食品有限公司荣获第三届中国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企业金牛奖。积极扶持农村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制定了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圆满完成201*年5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总投资224.5万元,惠及各族群众3000余人。认真考察筛选上报201*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6个,总投资273.09万元,争取到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2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3万元,这些项目涉及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将极大改善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发展。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编印《咸阳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事迹汇编》200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清真食品法规宣传资料201*0份。9

月份开展了第三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上在统一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并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少数民族聚居村---礼泉县西关村开展送医送药下乡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走上街头、广场、社区、农村、企业等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余场次。会同市教育局开展民族团结校园征文活动,153人投稿,征集作品212篇,评选出30篇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并选送参加省上评比活动,8篇获奖,我局和市教育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奖。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关心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西藏民族学院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第三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组织相关民族企业积极参加“三告别”工作,捐助资金2万元。联合统战、组织、人社等6部门在全市开展少数民族干部调研工作,为今后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认真做好全市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积极筹备成立市外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中心。先后会同公安、工商、综合执法、教育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泾阳石羊食品有限公司的回族员工被打伤事件、新疆籍商贩占道经营哈密瓜问题、新疆籍学生与汉族学生殴斗案件、老王家烧鸡店与邻居打架引发的民族问题以及西藏民院学生溺水身亡和殴斗致死事件等,在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交流大会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上,我市先后2次做经验交流,被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关系和谐稳定。认真贯

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为抓手,建立全市教职人员档案,先后完成基督教、道教、伊斯兰教、佛教、天主教教职人员认定的资格审查工作,全市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36人,走在全省前列。按照中央5部委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工作,年初进行安排部署,4月份国家宗教局副局长蒋坚永和省局领导先后来咸进行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推进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工作的工作力度和决心。6月份,我们集中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摸清了底子,掌握了情况,全市562名教职人员,参加城乡医疗保险332人,占全市教职人员的59.08%,养老保险59人,占10.5%,最低生活保障83人,占14.77%。对调研中好的做法经验作了总结,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从财政上争取困难补助资金,确保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妥善处天主教周至教区上访事件,劝阻其大规模赴上海佘山朝圣,及时阻止了基督教人员赴香港参加培训,防止了境外宗教渗透。平稳处在泾阳县修石渡天主教堂举行的贾佑民神甫葬礼。在全市佛教界开展抵御净空及其“净宗学会”渗透活动,收缴违规书像资料200册(件);积极推行朝觐网上报名,201*年全市9名人员顺利、圆满完成赴麦加朝觐任务,我市被省宗教局评为201*年度全省朝觐工作先进集体。

(四)宗教爱国团体建设不断加强,宗教成为推动建设和谐咸阳的积极力量。切实加强宗教爱国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了宗教团体负责人季会制度,每年组织体检,

定期组织学习,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一年来,先后召开市基督教两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市佛教协会第二次代表会议和市道教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会议,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至此,全市五大宗教团体全部成立,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重视宗教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先后选派20余名中青年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中、省举办的培训班,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逐步脱颖而出。7月份,在旬邑召开全市民族宗教重点工作推进暨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命名表彰会议,命名56个和谐寺观教堂,表彰了7个先进集体和27名先进个人。截止目前,全市共命名和谐寺观教堂66个,占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总数的21.2%。三原县基督教东关堂、兴平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马海山受到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表彰。永寿县基督教两会、乾县铁佛寺、市佛协会长释果宣受到省委统战部和省宗教局的表彰。

(五)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干部为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从2月份开始,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为”主题实践活动,先后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铜川照金、旬邑马栏,参观红色革命旧址和赴永寿县渡马乡学习赵彦龙先进事迹,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大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局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1次和周三局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制度,联合市政协举办党的宗教政策及道教知识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专题辅导;举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

训班,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局长赴甘肃天水和宝鸡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我做一周村官”活动,安排局机关4名科级干部深入永寿县包扶村,实行“三带三问三帮”,撰写调研报告两篇。在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唱红歌卡拉ok比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热爱党、热爱祖国、努力工作的热情。制定局中心学习组及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修订完善局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实施意见,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轮岗交流,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抓学习,提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开拓创新、争先创优的局面。

一年来,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薄弱;宗教教产政策落实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基督教“三乱”、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问题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民族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努力克服困难,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团结发展。

二、201*年工作设想

20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和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民族经济争跨越、宗教和睦保稳定、民族宗教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目标,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开

拓进取,不断加强和创新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社会管理水平,为实现“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奋斗目标,创建和谐咸阳、平安咸阳,建设西咸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广“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工作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形成依法管理、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模式,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加大对县市区民族宗教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基督教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咸阳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出台《咸阳市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关心和帮助;出台《咸阳市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加大对清真食品企业和校园清真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清真食品市场安全;筹备召开全市第二届民族宗教工作“双先”表彰会,以此激励各界人士继续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稳定积极作出贡献;强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力度,确保管理规范有序;指导市天主教爱国会筹备换届工作和成立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巩固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成果,确保201*年底参保率达到95%以上。(二)紧扣民族工作“主题”,全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经济繁荣发展。充分发挥协调管理职能,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活动(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拓宽活动内容;继续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扶

贫帮困活动,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进一步做好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对涉及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积极稳妥依法处;积极联系省民委,同时加强与我市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竭力促成西部清真食品产业园区在我市投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少数民族规模企业,力争201*年全市民族企业年产值突破20亿元大关。

(三)深入挖掘优势,紧抓“三个”创建,着力打造民族宗教工作亮点工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借助咸阳深厚的民族宗教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搞好宣传推介活动,以民族文化推动经济发展,以宗教文化打造旅游亮点,全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一是创建特色民族文化村寨。以打造马栏少数民族文化村为契机,全力推进我市4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文化书屋建设和特色少数民族文化村寨旅游开发建设工作,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二是继续推进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命名第三批和谐寺观教堂,表彰奖励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三是抓好民族宗教文化品牌的创建。鼓励宗教场所大力发展宗教旅游产业,适当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宗教书屋建设、文明整洁、美化环境、优化功能、完善安全措施等方面对各场所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力打造生态、旅游、文化为一体的特色宗教旅游景点,真正做到以亮点促经济发展、创文化繁荣。(如:咸阳的宗教文化底蕴深厚,借此组织召开咸阳市第一届宗教文化交流论坛或者祭祀胡太师等

全省乃至全国性的大型活动。依托周边法门寺、彬县大佛寺、马栏红色革命基地等具有足够影响力的民族宗教旅游景点,带动渭城区中五台道观、乾县铁佛寺、马栏少数民族文化村等其他民族宗教旅游场所的繁荣发展,并加强与旅游局的联系沟通,争取设列民族宗教文化旅游专线和旅游定点单位,并将我市有特色的清真食品餐饮企业确定为咸阳市旅游局接待推荐餐饮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强做大旅游、餐饮这个产业链工程,推动经济繁荣发展。)

(四)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为咸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做贡献。坚持以“抓团结、保稳定,抓发展、促和谐”的工作理念,继续积极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与捐资助学、献爱心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与此同时,继续采取“三个结合”的方式(即宣传与动员相结合、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向广大群众和信教人员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提高学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的意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宗教教产遗留问题;全力推进天主教、基督教专项治理工作、抵制境外宗教渗透;联合综治、国安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摸排工作,发现苗头,及时处、杜绝隐患,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五)继续抓好“三支”队伍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学习,积极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中、省民族宗教学习培训班,

利用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时机提升能力和素质;切实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基层干部科学发展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计划组织全市县区民宗系统副科以上干部和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培训不少于3次,由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组织科以下干部培训不得少于2次,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业务知识及政策法规培训教育不少于3次,全年培训干部及教职人员不少于50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我市民宗干部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增强教职人员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中的积极作用。三、几点建议

1、建议市政府在明年的财政列支中加大对我市少数民族扶持发展配套资金的投入力度和政策上的支持。

2、建议市政府参照甘肃省的做法,为我市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津贴。

3、按照省上要求,建议市政府成立咸阳市少数民族外来人口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作为科级事业单位。

4、建议市财政局将宗教书屋和少数民族聚居村文化书屋建设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纳入我局明年的经费预算。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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