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临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瘦肉精”专项
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甘肃省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州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了临夏市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充分认识到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人员任成员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狠抓落实,制订并下发了《临夏市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将专项检查的任务层层落实到位,在组织构架上有力地保障了关于“瘦肉精”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扎实有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顿专项工作(一)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50余车次,执法人员815人次,专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85户次,包括市城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加强了以学校、工地、集体用餐食堂以及大中型餐饮单位为主体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其肉食品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总体情况基本正常,但在检查中发现有10余户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肉类食品无法提供肉食品有效检疫合格证明,我局对此类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现场监督意见书,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限期改正,暂时停止其经营活动,对其加强宣传教育,从而达到整治目的。
(二)根据我局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还与学校食堂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及大中型餐饮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餐饮经营单位依法认真履行承诺,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依法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台账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畜禽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场,严防私宰肉、违法添加“瘦肉精”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环节。
(三)突出重点,加强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畜禽肉品,特别是生鲜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索证索票与台账登记情况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核查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无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猪牛羊肉、病死猪牛羊肉等。对使用含“瘦肉精”的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者予以取缔。
四、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一)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农村。通过广泛宣传,让餐饮经营单位的采购人员知道如何正确选购合格肉品,如何简易识别含“瘦肉精”畜禽肉品,了解“瘦肉精”危害,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等宣传方法和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我局监管工作、普及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使群众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引导群众关注食品安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水平。同时我局在多个宣传渠道上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并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以及药品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使用“瘦肉精”肉品、和药品行业盐酸克伦特罗制药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此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切实增强了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经营单位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临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扩展阅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茉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茉县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茉县药专联[201*]1号)及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09年12月至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扎实部署
201*年12月17日,在县政府召开由全县16个乡镇主抓副职和17个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抓副职参加的全县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下发了《茉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茉县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目标》,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整合监管资源、组织联合执法,督促指导全县药品安全大整治活动。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也纷纷调整充实领导力量,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了重要的位置,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负责人”的责任体系,做到了月月抓,天天抓,常抓不懈。
二、围绕工作目标,全面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201*年12月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执法人员人次,累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共家次(全县涉药涉械单位共计家,其中批发企业家,经营企业家,医疗机构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立案起,结案起,没收假劣药品个批次价值余元,罚没款入库万元。
一是开展打击以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打击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及市局的要求,我县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数家,全部进行了自查,201*年5月中旬后,我县局对其进行了抽查,共出动人次65人次,未发现有使用工业氧(或压缩气体)冒充医用氧的违法行为。
二是大力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从201*年3月8日开始,我局对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查处起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案,罚没元。通过专项整治,净化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确保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为切实加强疫苗质量管理,有效防范疫苗不良事件发生,保障我县人民群众使用疫苗安全有效,我局以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冷链管理为重点,对疫苗使用的医疗防疫机构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以及冷链管理、温度监测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疫苗购销渠道合法,储存、运输符合“冷链”要求。先后出动车辆台次,人员人次,
检查涉药单位15家次,覆盖率100%,尚未发现疫苗质量安全问题。
四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从201*年3月22日开始,由三名副局长带队分三组,对我县药品经营单位201*年以来的药品购进、批发、库存、经营资质、药品来源及销售渠道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医用“瘦肉精”类兴奋剂立即下架,停止批发销售。累计检查家药店,发现其中家经营有医用“瘦肉精”类兴奋剂,已经按规定下架封存。
(二)整顿违法药品广告,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药品广告市场的监测力度,我县局对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广告进行了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药品广告。截至目前,我县查处非药品冒充药品在新闻媒体宣传销售案件起,结案起,罚款元;查处违法广告药品案件两起,全部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处理。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
一是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专项整治和出租出借许可证、代开发票专项整治。我局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突破口,采取倒查法,查处出租许可证案件3起,代开发票案件起。严厉打击了药品零售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出租出借柜台、超经营方式经营行为,净化了药品市场秩序。
二是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前全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100%的乡镇,正规批发企业药品配送进村率达到100%,零售连锁企业经营的药品实现100%统一配送。
三是为提高“两网”协管员、信息员业务水平,201*年分四批对全县“两网”协管员、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县人
大政协委员人、各乡镇代表人、协管员人、信息员人。基本上达到不留死角、信息畅通、监管到位、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保障医疗器械安全
先后组织开展了“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医疗机构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隐形眼镜、分子筛制氧设备、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出动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涉械单位家次,共检查医疗器械150个品种1000余批次,各涉械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采购、使用各类医疗器械(包括计生用医疗器械),未发现采购、使用无注册证医疗器械及从无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医疗器械的行为。
通过一年多来的深入整治,有力的震慑了涉药涉械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了药品质量控制水平,进一步净化了我县药械市场,全县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有效的保证了全县万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三、存在问题
(一)两网建设基础比较薄弱。由于财力问题,各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办公经费及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尚未落实,人员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协管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从药人员的素质和资质有待提高。具备法定条件的执业药师人员相对缺乏,尤其是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中,现有人员大多没有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
(三)药品广告不规范,部分企业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发布不真实药品广告。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普及力度,增强群众药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识别和防范假冒伪劣药品的能力,鼓励消费者参与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管理环境。
(二)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涉药涉械单位实行动态量化分级管理,以打击出租(借)柜台、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连而不锁,变相挂靠经营等违法活动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药械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药监、工商、卫生、广电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大药品广告监测力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需由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形成联合打假长效机制,统一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进一步净化我县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共同推进我县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协调各乡镇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乡镇协管站、协管员、信息员的补贴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二0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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