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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8 21:26: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杭食药监办(201*)57号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净化药品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要求,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积极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行动的准备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后,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领导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学习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讨论、制订了《杭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旗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领导小组要求: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迅速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作为201*年稽查收官之战和201*年稽查打假工作的开局之战,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责任,狠抓督查。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执法人员分为三组、所辖区域分为三块,每组各负责一个区域。各组执法人员重点对零售药店、保健品店、个体诊所等单位所经营、使用的非药品产品情况展开摸底调查。调查主要针对非药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非药品产品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非药品产品的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的产品。调查的产品种类主要有:1、标示为卫生部门审批的产品: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消字、卫防保健字、卫食准字、卫监健用字、卫消证字、卫消备字、卫管械准字产品等;2、标示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国食健字、省食药监健用字产品;3、无批准文号的产品等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三、营造行动氛围,强化舆论宣传。

在专项工作中,执法人员做到边摸底,边宣传,使零售商与消费者明确药品与非药品的区别。通过对“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的宣传与集中整治,,全旗违规经营、使用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消除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误导公众用药的行为,进一步消除了人民群众用药方面的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此次调查摸底行动,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车辆52车次,调查了包括药品零售企业、医院、诊所、保健品店在内的单位共计81家,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已对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55个产品进行登记,其中国产食品11种,进口食品3种,消毒产品17种,保健食品10种,保健用品10种,“无文号”产品4种,现已在统计软件上完成了登记并上报市局稽查队。

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201*年11月28日

主题词: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总结报告

抄送:政府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联席单位、政府

全国斌副旗长。

扩展阅读: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

杭锦后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巴彦淖尔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开展全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药品安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采取有力措施,打假治劣,净化药品市场,提高药品质量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按照“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药品全过程监管。控制新开办企业的数量,推进药品企业整体素质提高,加强监督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三)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维

护良好的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四)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公众关注的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突出问题,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杭锦后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

组长:全国斌政府副旗长成员:王来平旗纠风办主任

闫峰旗药监局副局长

贺鹏旗卫生局副局长

程国用旗公安局副局长刘永生旗经济局副局长刘志刚旗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锦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要承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药品安全各环节监管。

一是强化药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异地经营、出租柜台以及购销渠道和票据的合法性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在全旗积极推行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提高

质量追踪能力。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条件和非法生产和使用制剂等方面的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问题社会影响和危害十分严重,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会同有关部门,对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销售的行为,进行深入治理整顿。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上市许可。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2、深入开展非法邮寄销售药品专项检查。增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邮政部门通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关信息,加强邮寄药品的合法性审查。同时,联合工商部门加强通过物流公司、运输公司等方式运送药品的监督检查,有力堵截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的渠道。

3、开展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专项检查,对发布违法广告药品坚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严厉打击互联网上违法宣传和销售药品的行为。联合、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上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药品行为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非法网站宣传或销售药品的监督,对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给予从重处罚,实施有力打击,切实加强对通过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行为的

监管。

5、开展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专项检查。重点对降糖类药品中非法添加格列苯脲、盐酸二甲双胍等;镇静安神类药品中添加地西泮、苯巴比妥;减肥类药品中添加盐酸西布曲明、芬氟拉明;哮喘类中成药中添加茶碱;补肾壮阳药品中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等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可疑药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经检验确定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依法从重查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利用社区健康咨询、讲座、义诊等方式销售药或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

6、提高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的靶向性。保质保量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抽验任务。

五、工作安排与具体要求(一)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部署阶段(201*年12月-201*年1月上旬)。分析当前全旗药品安全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和解决方案,部署专项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201*年1月中旬-201*年5月)。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是总结巩固阶段(201*年6-8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探索健全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确定监管工作的重点地区、

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真抓实干,确保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形成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要保证实时受理药品安全问题的举报,保证举报渠道畅通无阻,保证举报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

五是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的舆论环境。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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