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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

时间:2019-05-28 21:26: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

浅谈社区低保工作的难点和解决措施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的贫富程度差距日益拉大,低收入群体面临较大的生活困难,政府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了困难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这项惠民措施实行以来,解决了各类困难群体的实际生活困难,缓解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困难。我市的低保救助工作在实践运行中也面临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接下来,我结合工作实践经历和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谈谈对低保救助工作的想法。

一、我社区低保救助基本情况

社区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人口6894人,现有低保户96户。我社区共有小区、双桥门片区、居易时代、南城美境和金陵王榭五个小区,其中小区和双桥门片区为老小区,人员主要是原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住房和下方回宁的房屋,困难居民较多,也是社区低保救助的难点和重点。

二、我社区低保救助工作的难点

社区开展低保救助工作多年以来,帮助了很多困难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目前也面临不少问题,存在较多工作难点。

一是人户分离人员难管理。我社区低保户较多,按人户情况可分为人在户在和人户分离两种情况。其中人在户在是指户籍在我社区,实际居住地也在我社区的低保家庭。这类人群便于掌握其家庭实际情况,也便于管理和服务。人户分离是指户籍在我社区,居住在其他社区的低保家庭,这类人员又多是因拆迁在外过度或者已经拿到经济适用房为迁户口。低保救助工作的政策对收入情况和住房面积有明确的要求,而社区对人户分离低保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的掌握主要是通过低保年审时的书面审查和其他途径了解。这种方式为无奈之举,并不能准确、全面的掌握他们的情况,给我社区的低保救助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政策宣传和落实在内容和时间上存在差距。政府和社会非常关心低保家庭的生活困难,也想尽办法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报纸作为重要的宣传工具,能够及时的报道我市对低保家庭的关怀和帮助,但由于报纸宣传时间和政策落实有一个过程,宣传的内容与实际落实在细微上也存在少数不一致的情况,导致了部分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的误解,甚至发生过居民拿着报纸要求社区落实惠民政策。我们非常重视和理解居民的诉求,面对居民的误解,但也只能耐心细致的解释,并不能拿出具体的方案给群众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的公信力。

三、解决工作难点,做好群众工作

社区低保救助工作虽然面临很多难点,但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们有信心、能力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工作难点,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

一是要认真学习低保政策法规。群众的误解很多是因为他们对政策不够了解,对政策理解存在片面性。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同时,,耐心细致为居民解答政策疑问,最大限度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着力提升社会的整体和谐度。

二是要统筹媒体宣传和政策落实。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协调媒体宣传部门,增强媒体政策宣传和政府政策落实的协调度。既要在最大限度上发挥媒体宣传的特有作用,又要在政策落实的时间节点上与媒体宣传保持一致,为基层社区的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和政策环境。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低保救助信息平台。人户分离情况较为常见,这就需要全市基层社区齐抓共管,步调一致。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低保救助信息平台,按照“户籍地入保、居住地调查”的原则,明确相关基层社区、村的职责分工,完善低保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的调查体系,在最大限度上落实“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工作要求。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全市统一的低保转入传出机制,为符合条件迁移户口的低保家庭转入新的户籍地提供条件,避免出现低保迁移空档,影响低保户迁移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低保工作的扎实开展。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可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也有助于低保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坚决防止收入和住房超标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增加财政负担,影响社会公平。

通过此次培训,我进一步认识到在工作中,要扎实细致的开展工作,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工作的难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

扩展阅读:社区居委会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社区居委会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作者:吉安市民政局低保处』『发布时间:201*-9-220:00:00』

城市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对维护社会稳定、缩小贫富差距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最贴近城市广大低保对象,承担着大量基础性工作,是城市低保工作的桥头堡。社区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低保对象切身日益,关系到城市低保工作的社会效益。城市低保制度建立近十年来,几乎伴随着对社区居委会责难的不断升级,近年全国不少地方甚至掀起了类似“城市低保能否让居委会走开”的讨论。本文从分析社区问题频出的原因入手,试图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问题频出的原因分析

实际工作中,社区在履行城市低保工作职责时,有不少滥用职权、敷衍塞责的行为,关系保、人情保、金钱保等现象也屡见不鲜,遭到了广大低保对象和全社会的责难。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社区在城市低保操作中存在两大矛盾:

(一)工作力量薄弱而工作任务繁重。

一方面,社区低保工作力量非常薄弱。据笔者调查,一般规模的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大多在3-7人之间,却承担着方方面面繁重的社区工作,城市低保只是其中一块;低保专干往往身兼数职,且待遇较低,中西部非省会城市社区工作人员平均月收入在400-800元之间。同时,社区

工作经费紧缺,以江西省为例,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由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01*元,有的欠发达省份甚至没有固定的社区低保工作经费。经费的紧张常常导致入户调查中产生的交通、通信费用无法报销。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双重不足,致使一些社区常常推迟对居住地较远对象的入户调查,个别社区干脆2-3个月调查一次。同时,由于多数社区干部来源单一、性别单一、且年龄偏大,人员素质得不到保障,有的对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塞责;有的政策观念不强,业务水平较低。另一方面,社区低保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承担着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十几个大项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城市低保工作,就要负责:登记受理申请,指导申请对象填写申报表格,入户调查对象家庭收入及生活情况,初审评议,三榜公示,参与年审、半年审和信访调查,组织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学习和签到,介绍再就业以及管理低保信息系统数据等,同时,还要建立对象备案表、资金发放表、公益劳动签到本、再就业介绍登记本、低保对象档案、评议会议记录等表册资料。

(二)工作职权偏大而监督管理缺位。

社区掌握着城市低保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和初审的“大权”,社区的“第一印象”常常左右着县、街两级的后续判断,这为社区利用职权违规操作提供了可能。而另一方面,由于社区属群众自治组织,

民政部门和街办、乡镇政府都只负责业务指导,在行政隶属和福利待遇方面不发生关系。社区的日常监督更多地依靠社会,依靠群众。当社区履职不力问题频出时,群众监督就表现为群情激愤,上访不断,而民政部门和基层政府在追究社区责任时还面临许多操作上的困难。

二、改进和完善社区低保工作的措施探讨

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低保的公平、公正,损害了低保对象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随着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为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低保的含金量越来越大,居委会的问题也将日益凸显。解决社区在低保工作中的两大矛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简化低保操作程序,为居委会“减负”。

1、改变城市低保申请受理程序。将社区受理申请的职责移交街道(乡镇),同时每个社区明确一名低保专干,由街道(乡镇)统一聘用,民政所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和业绩考评。街道(乡镇)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通知社区低保专干限时入户调查,杜绝社区干部索、拿、卡、要和故意拖延的现象。

2、低保调查“减量保质”。低保对象的补助金额与家庭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入户调查尤为重要。对新申请对

象,目前要求必须做到三级入户调查,即社区初审调查、街道复审调查、县级审批调查。实际操作中,社区三次调查都要参与,然而后两次调查一般并不能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因此,如果实行分类入户调查,即对家庭情况较简单对象(三无、孤幼、无劳动力、年老重病等),由县、乡、居三级同时进行一次调查;对家庭情况较复杂(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子女成年、做临工等)或第一次未调查清楚的对象,则可以进行第二次有针对性的调查。这样可以在不降低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大大减少社区的工作量。

(二)健全工作监督机制,为社区“塑型”。

1、建立事前预防机制。一要出台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政府名义或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城市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二要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每个低保工作机构上墙,让低保工作者和低保对象都知道违规的代价,这样既可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又能警示广大工作对象。三要严把低保对象审核关。严格执行三级评议评审程序,避免不符合条件对象混入低保群体。

2、加强事中监督力度。在事前预防的基础上,对可疑现象立即查实纠正,制止不良现象发生。一要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定期对社区低保工作进行检查。

二要充分发挥张榜公示作用。张榜公示只公布户主姓名,有时对不上号,不利于群众监督,要将户主照片同时公示,以更好地进行监督。三要做好信访工作。群众信访是业务工作的“晴雨表”,要通过信访,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3、强化事后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社区的违规行为,由业务指导部门责令整改和惩罚。如社区搭车收费,除责令退还款项,可采取要求公开道歉、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等方式进行惩罚;对社区工作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可采取辞退、取消专干补贴或奖金、垫付违规发放低保金等形式予以处罚;对低保对象出现的违规行为,如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其低保金,并追回冒领款项,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建立素质提升机制,为社区“强身”。

1.拓宽社区居委会进人渠道。随着各种政府职能进社区,社区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改社区干部来源的单一渠道为多元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企业下岗管理人员中招聘、引导大学毕业生基层锻炼等方式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提升其整体素质。

2.建立专干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由于城市低保政策性强,且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区低保专干必须吃透政策,才能做好社区低保工作。首先,新上岗的低保专干,必须接受民政部门的上岗前培训,熟悉低保政策和工作程序后发给上岗证。其次,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针对新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社区低保专干的业务能力。

3.建立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街道对社区低保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在百分制基础上加减分,对出现延时调查、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冒领以及越级上访等现象的相应减分,对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介绍低保对象就业出色的给予加分。考评分数与社区荣誉和低保专干福利待遇挂钩,并对业绩优异者给予额外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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