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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公路分局“爱心帮扶活动”情况简报

时间:2019-05-28 21:34:39 网站:公文素材库

甘孜公路分局“爱心帮扶活动”情况简报

甘孜公路分局

积极开展“爱心帮扶”活动情况简报为

为全面贯彻落实州公路局党委及中共甘孜县委《关于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开展好爱心帮扶活动,8月1日下午,甘孜公路分局局长带领分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和一颗真诚的心,前往甘孜县生康乡,看望该乡四村孤儿青麦措。

为了这次看望,甘孜公路分局局长几天前就开始着手准备,联系“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打听孤儿青麦措的情况:孤儿是否有监护人?岁数有多大?家庭情况怎样?有没有读书?所有情况都牵挂着局长的心。

在生康乡副乡长的带领下,局长一行人很快便来到了青麦措的家,见到了青麦措年迈的奶奶。当奶奶知道局长是来认“干女儿”的情况后,伤心的泪水经不住流了下来。经奶奶介绍,青麦措在出生四个月后父亲便去世了,随后母亲便离开了她,十一年来一直由奶奶抚养长大。随后青麦措也回来了,局长激动的拉着青麦措的手,不停的问寒问暖,仿佛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儿。青麦措知道自己有了新“爸爸”后,也流下感动而幸福的泪水。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促膝交谈,基本掌握了青麦措家的大概情况,也拉近了这对刚相识不久的“父女”的感情。

离别前,局长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并不停的叮嘱青麦措:一定要好好学习,听奶奶的话,随时打电话保持联系,并说要经常到家中来看望婆孙俩。青麦措和奶奶站在门前久久挥手,依依惜别之情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经过这次探望,局长一行人初步了解了青麦措家的基本情况,为甘孜公路分局更好的开展“爱心帮扶”活动开了好头,为推进分局的群众工作更好更快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扩展阅读:爱心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县***乡

爱心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关于举全州之力推动群众工作全面覆盖的意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爱心帮扶实施方案。一、帮扶对象

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二、帮扶目标

通过爱心活动和政策扶助,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实现爱心帮扶全覆盖。力争三年实现多名孤儿住进福利院,得到关爱帮扶;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全部住进敬老院;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得到积极救助。三、帮扶方式

(一)爱心结对。农村五保户和残疾人由与其结对认亲的干部职工负责爱心帮扶;孤儿和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残疾人由县委安排干部职工爱心结对帮扶。

(二)政策扶助。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结合财力情况,打捆整合项目资金,适当提高有关政策的补助标准。

(三)社会关爱。由各级群团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各类献爱心活动,并动员、争取县内各类社会团体、爱心人士进行爱心帮扶。建立慈善爱心基金;确定每年11月19日为慈善爱心日。四、帮扶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孤儿.

1.我乡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孤儿认定,建立孤儿档案,健全孤儿信息保障系统。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2.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费不低于每月600元,保障孤儿吃、穿、住、医、学等基本生活。

3.拓宽孤儿安置渠道。采取亲属代养、社会散居、家庭收(寄)养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孤儿。

4.将孤儿医疗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范围。

5.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孤残儿童康复治疗,对其医疗费用全额救助。实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疝气患者康复等孤残儿童手术康复项本运行经费,对自愿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纳入福利院供养,不断提高敬老院的入住率和服务水平。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0%,集中供养率达到40%,中心敬老院入住率达80%。(三)农村“五保户”

1.实施散居五保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三年内消除散居五保户危房。对未入住社会福利院的城镇三无’’人员通过廉租房解决其住房困难。

(四)残疾人

1.落实残疾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符合低保’’和五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

2.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每月补助托养金不低于50元。

3.免费为自身需要的残疾人发放轮椅、安装助听器等辅助器具。为符合条件的贫困脑瘫儿童通过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适配辅助器具方式实施救助。

4.维护残疾入接受教育的权利。帮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进入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学习。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入学生进入特教学校学习。

5.扶持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掌握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减免税费,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庭能够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积极帮助大中专毕业生中的残疾人就业。

6.落实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解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特殊困难。为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110元的援助金。

7.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香港关怀行动’’、晚情行动等慈善活动。用五年时间在全县进行肢残患者普查,符合条件的病人全免费治疗(包括生活费)。逐步为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配置假肢、轮椅、助听器等辅具。

8.开展残疾人关爱行动。州特殊学校残疾人由州残联落实州级机关干部爱心绪对。我乡城镇户籍残疾儿童由县残联落实县级机关干部爱心结对。在每年助残日或重大节庆日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不得少于1次。

(四)重大疾病患者

1.对困难群体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最高70%)和救助封顶线(最高50000元),仍有较

大困难的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或临时生活救助。

2.对符合条件并进行手术治疗的白血病患儿补助201*0元,非手术治疗补助5000元。

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州内医院住院治疗临时生活补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17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天补助7元。对因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一年最高补助8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责任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爱心帮扶活动。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保障工作。参与爱心结对的干部职工是爱心帮扶对象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了解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帮助反映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爱心帮扶政策.并力所能及地为结对对象提供帮助。

(二)宣传主体。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宣传好爱心帮扶中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全力营造爱心涌动、情满康巴’’的良好氛围。县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活动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推广,推动面上工作。

(三)监督主体。我乡要成立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办公室落实爱心帮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

(四)考核主体。我乡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爱心帮扶进行统一考核。爱心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每月爱心帮扶活动情况报送至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将纳入到目标考核中。各办公室要及时上报爱心帮扶活动各类信息。

****乡人民政府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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