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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8 21:36:34 网站:公文素材库

XX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XX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情况汇报

(二一二年X月XX日)

根据XX市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XX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按要求严格限期整改和治理及关停。现将开展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贯彻精神,及时部署。根据上级关于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等系列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县于X月XX日召开了开展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动员大会,及时传达上级要求,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整治责任。

2、严格要求,依法推进。我县结合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全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易发生地质灾害而又难以整改到位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进行排查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相关重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强化措施,重点整治。结合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

违”专项行动,7-8月,我县重点检查及整治了X家井下、X家露天非煤矿山,共排查出安全隐患X条,已整改X9条,整改率达XX%多。对因采矿易引起周边农田塌陷的XX石场进行了停业整顿;XX公司尾矿库的坝坡隐患整治工作也按设计要求正在进行中。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使我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更趋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继续深入加大以下几方面工作力度,确保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形成执法合力。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持续深入整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

扩展阅读: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

晋安监管一字〔201*〕7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太原钢铁(集团)公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

为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制定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40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排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着力解决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准确掌握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并建立详实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及时调整和重新核定监管“三落实”名单;严厉打击和清理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决定成立省专项行动领导组。领导组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各市开展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霍红义省安监局副局长副组长:各市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市长成员:李高平省安监局监察专员王天庆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各市安监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跟踪各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王天庆(兼)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副主任:关永革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监察专员

廉人慧省安监局监管一处正处级各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各市安监局对口科(处)室负责人王建慧省安监局监管一处毕朵朵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2个省级督查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各市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垂直督查和指导,并抽查部分重点县和企业。

第一督查组:

督查区域: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组长:霍红义(兼)省安监局副局长副组长:安晓青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长郝斌虎省安监局监管一处调研员成员:王学强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处级韩震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主任科员专家:8人第二督查组:

督查区域:晋中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组长:李高平省安监局监察专员副组长:王天庆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白天福省安监局办公室调研员成员:郭党先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副调研员黄体伟省安监局监管一处主任科员专家:8人

各市、县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并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工作。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月20日开始,5月20日结束。四、检查对象及重点

检查对象:全省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建设单位。检查重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尾矿库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3.地下矿山“五大员”、露天矿山、尾矿库“三大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

4.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井下定员工作制度、露天矿山、尾矿库领导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5.外包采掘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情况;

6.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工艺系统及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7.下游三公里有居民区和重要工业设施的尾矿库采取安全风险评估及搬迁或闭库措施落实情况;

8.尾矿库排尾放矿、干滩长度、浸润线、外坡比、筑坝作业、防排洪设施的运行情况;

9.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情况。五、政府(部门)重点督查内容1.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工作推进情况;

2.安全监管“三落实”重新核定情况及尾矿库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监管档案分类建立情况;非煤矿山、尾矿库分布示意图绘制情况;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等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4.下游3公里内有居民区或重要工业设施的尾矿库的风险评估和搬迁、闭库及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5.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矿山、尾矿库的关闭取缔和查处情况。六、检查及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行动要按照省、市、县、企业同步行动和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检查督查,并分类建档。各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要按要求立即进行全面自查自整;各县要对本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进行检查;各市在对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进行检查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内所有的地下矿山和100万M以上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并随机抽查部分露天矿山;省级督查组在对省安监局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尾矿库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对各市重点县的地下矿山和保留尾矿库按30%比例进行抽查。

检查督查采取“听、看、查、考、评”的方式进行。“听”就是要全面听取企业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汇报;“看”就是要查看企业相关设计、图纸、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记录等资料;“查”就是要查生产建设现场;“考”就是在检查过程中要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知识随机进行询问和考试;“评”就是由专家和检查人员对所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

七、工作措施

(一)对非法生产建设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或提请当地政府按照省政府“六条标准”依法实施关闭取缔。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再次发现非

法矿山、尾矿库未依法关闭取缔的地区,要采取约谈、向省政府专报、召开现场会、全省通报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证照手续不全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作业,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应火工品等措施。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属地县安监部门审批,做到整改时限、资金、责任、措施、预案“五落实”。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地下矿山、尾矿库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由各市负责,并经分管市长签字同意。其他非煤矿山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工作由各县负责,并经分管县长签字同意。

(三)对正常生产的企业和依法批准正常施工的建设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做好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工作,严禁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建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四)对下游三公里内有居民区和重要工业设施的尾矿库,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限在5月底前完成风险评估工作,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搬迁或闭库等安全保障措施,从严监管,确保安全;

(五)对参与资源整合的非煤矿山,必须停产停建,相关部门要采取停水、停电、停止供应火工品等措施,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进行整合,并严格履行立项(核准、备案)、土地使用、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列为关闭淘汰的矿山,有关部门要吊销相关证照;属于单独关闭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县级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把专项行动与节后复工复产、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各级检查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对每一个企业都要认真听取汇报,详细查阅资料,深入现场检查,开展专家评议,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找准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生产建设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当地政府或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各市、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要严肃举报纪律,做到有报必查,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351-6819776。

(三)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市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掌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对本地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实行旬报制度,每月5日、15日、25日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含附表5和附表6)连同电子版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5月30日前将整体工作总结(含附表5和附表6)连同电子版报送省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廉人慧王建慧

电话0351-6819776邮箱:sxaqjgyc@126.com

附表:1.政府(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检查表.doc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doc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doc4.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场检查表.doc

5.各市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总表.doc6.各市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doc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非煤矿山专项行动通知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年2月22日印发

校对:黄体伟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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