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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时间:2019-05-28 21:41: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摘要】为强化全省农机、渔船安全生产,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201*年3月30日湖北省农业厅鄂农办发〔201*〕33号文件印发关于《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确定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工作目标如下:1、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量的1.5‰以内。2、大中型拖拉机、渔船安全监管面达到85%以上。3、农机、渔船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我省的指标数以内,遏制较大以上的农机、渔船事故。4、推进全省“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完成部、省两级安排的“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建设任务。5、加强农机、渔船驾驶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教育面达到90%以上,抓好农机、渔船登记工作,打击拖拉机、渔船非法载人行为。6、加强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厅无致人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详见: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鄂农办发〔201*〕33号】

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201*年湖北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4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8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201*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强化全省农机、渔船安全生产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健全体制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持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率控制在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量的1.5‰以内。

2、大中型拖拉机、渔船安全监管面达到85%以上。

3、农机、渔船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我省的指标数以内,遏制较大以上的农机、渔船事故。

4、推进全省“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完成部、省两级安排的“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建设任务。

5、加强农机、渔船驾驶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安全教育面达到90%以上,抓好农机、渔船登记工作,打击拖拉机、渔船非法载人行为。

6、加强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厅无致人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传达和贯彻国家和省重要文件精神,听取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汇报;加大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力度,对各成员单位所签订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并将其结果予以通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三铁”要求,严肃查处各类事故。

(二)排查隐患,严格防控。以农机、渔船为监管重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针对存在的隐患和突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在年检、办证、评优上给予限制,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的机手和船主,依法从重给予处罚;深化农机、渔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农机、渔船为监管重点,严格按照安监部门制定的执法计划,开展执法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农机、渔船无照无牌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加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国务院、农业部和省重要文件和讲话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体,集中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大力开展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率;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五)加强应急预案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管理,强化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制度,切实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六)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整治、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扩展阅读:201*年湖北省农业厅种植业工作要点

湖北省201*年农业工作要点

201*年,全省农业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农业强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科技促发展,稳定生产保供给,提高效益增收入,确保粮食、生猪、水产等大宗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加,确保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好形势。

全省农业经济预期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4%,粮食增产5亿斤,生猪出栏数、肉类总产、水产品产量分别增长3%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95%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1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提高2个百分点,农村清洁能源用户增加20万户,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1.8: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201*年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1、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制定好实施方案,重点推广10大类重大实用技术,提升农业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上新台阶。继续实行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度。实施农技进村入户工程,抓好示范县、示范户建设,在发挥已有农业科技示范户作用的基础上再新发展一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力争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超过95%。

2、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力争6月底前在全省乡镇普遍建立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能“三位一体”的公益性公共服务机构,确定公共服务岗位,建立服务考评和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县市农业部门“派驻制”的体制。实行基层农技人员逐年逐轮培训,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精湛、扎根基层”的农技推广队伍。

3、加快农科教结合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工作的意见》,发挥农业、科研、教育综合优势,力争启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办好20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岗位专家和科技人员进行合同任务和动态管理。加强主体多元、结构完善、功能合理的省县乡村四级农业科技展示体系建设。发展一批农科教结合的示范县。

4、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力度。依托阳光工程培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开展农民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全年完成培训25万人。注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办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5、实施种业振兴工程。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的意见》,加强政策引导,抓好协作攻关,提高我省水稻、小麦、水产、猪禽等产业的育种、扩繁和供种水平。加强种子特别是水稻、小麦、马铃薯等种子基地建设,强化种子的准入、保护和淘汰机制。抓紧培育5家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打造种业品牌,提高良种自给率。

二、发展农产品生产

6、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继续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以46个粮食大县及枣阳、监利等33个粮食产能建设县为重点,整县、整乡、成片推进优质高产创建活动。稳定播种面积,保持在6200万亩左右,推广应用优良品种、配方施肥、综防病虫、轻简栽培、机械化生产、高效种植等技术,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力争粮食单产提高1%。调整粮食结构,抓好早稻集中育秧,鼓励发展“双季稻”和粳稻,支持发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严格落实支持发展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重点向粮食大县和种粮大户倾斜。

7、大力发展特色作物。围绕提高农业效益,优化种植业布局,加大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力度,鼓励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稳定发展棉花生产,支持“双低”油菜以及其他特色油料作物生产。稳定蔬菜种植面积,提高种菜效益,扩大设施蔬菜、精细菜、水生菜以及食用菌、魔芋等产品生产,特别要保障城市郊区蔬菜供应能力。大力发展精品果、名优茶以及药材、蚕桑,优化布局和品种结构,提高产品品质和效益,提高特色产业的比重。

8、加快发展畜牧业。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稳定发展猪禽生产,突出发展奶业、禽蛋,加快发展牛羊等草食牧业。大规模、高水准开展标准化养殖“四级联创”活动,以生猪“150”、蛋鸡“153”、肉牛“156”、肉羊“1235”等模式为重点,突破性发展家庭式规模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提高种源供应能力。充分发挥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的作用,积极构建农畜产品供给有效调控机制,避免猪禽产品价格大起大落。

9、突破性发展水产业。实施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工程,完成40万亩改造任务,建设大板块、大基地,建成一批“吨鱼塘、万元池”,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突出发展名特优水产品,力争比重超过80%。加快水产良种体系建设,扩大健康养殖规模和比重。坚持渔业生态修复,继续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渔政监管工作,完善渔业燃油补贴发放机制,加强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

10、支持发展饲料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饲料业生产体系。加强饲料执法监督,强化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严把饲料生产准入关口,推进饲料全行业标准化生产,强化饲料信息管理,提高饲料质量和管理水平,力争饲料产量增长5%,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1、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加强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建设30个省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整县推进试点。强化投入品的监管,推行禁限投入品公告制度。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力争新认证品牌增加300个,在抓好品牌开发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证后监管”工作,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清理和处罚力度,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品牌效应。

12、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和准入制度。对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四有”规定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产地准出制度。对入市销售的农产品实行四项证明材料查验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13、建立问题约谈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从201*年起,对国家、省两级在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市、县,实行约谈和通报制度。省农业厅将致函市、县政府,发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提出整改意见。启动对县、市农业部门和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约谈、媒体通报制度。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14、做大做强行业领军企业。继续开展农业产业化“综合十强”、“行业五强”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出台支持和奖励政策措施,引导农业各产业竞相发展、加快发展,培育一批产值过50亿、100亿元的大龙头,打造一批优势产业的领军企业。特别是要加大对畜牧产业化的扶持力度,政策予以倾斜,重点更加凸显,全面推进生猪、禽类、蛋品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加快省级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力争201*年畜产品加工实现跨越发展。

15、实施精品名牌工程。突出品牌整合和推介,实行优势互补,推进强强联手,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在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公共品牌,发挥公共品牌的凝聚、引领效应,组织开展行业优质品牌评选活动,力争在蔬菜、食用菌、畜禽、饲料等产品上有新的突破。支持稻米、水果、茶叶、油菜、禽蛋和水产品的品牌建设。

16、搞好对企业的服务。以科技、金融、市场对接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改进为企业服务的方式,为龙头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发挥省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省农牧投资公司的作用,搭建融资平台,为企业提供多层面的融资对接服务。组织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进行技术成果合作洽谈。办好农产品展销展示博览会。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实行动态管理。

17、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积极探索股份制、合作制、利润返还、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形式,引导农民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联合与合作,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推行企业、中介组织、批发市场等带动农民发展的模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

五、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

18、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发挥农机补贴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调整优化装备布局结构,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推广适合棉花、油菜播种、收获的新型农机具,力争在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畜禽、水产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信息服务和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建设农机产业园。

19、加强减灾防灾体系建设。立足防抗夺丰收,加强与气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科学应对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冻害、寒露风等各类自然灾害。积极发展避灾农业,推广旱作节水、地膜覆盖等实用技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健全综合服务体系,力争做到每村有1名动物防疫员;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能力。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扶持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普及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措施,力争主要作物专业化防控比重达到30%。

20、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是强化监测预警、改善流通设施、搞好产销衔接。继续抓好生产、批发、流通环节的价格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推进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形成省有区域性农产品市场、市县有骨干农产品市场、乡镇有产地市场、基地有田头市场的市场体系。支持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和“直通车”服务,帮助建立一体化的冷链体系,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初加工和储存服务。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发展农业展会经济。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力争出口创汇增长10%。

21、提升农业信息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信息网络平台全面改造升级,进一步办好农业远程教育网和农业门户网站。加强基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新建一批乡镇综合农村信息服务站。引导、支持大中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上网。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业视频会议和公共应急指挥系统。抓好“三电合一”、“12316热线”项目建设。

22、引导发展农业休闲服务业。围绕拓展农业功能和提高农民收入,以国家和省级的示范点项目为平台,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园区,推进休闲农业集群发展。组织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品牌。组织制定全省休闲农业行业标准,引导休闲农业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六、促进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23、稳步发展农村新能源。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继续调整农村能源投资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大力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积极示推广范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快太阳能灯新能源和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开展沼气技术培训,打造新能源服务品牌,扩大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覆盖面,确保沼气使用率在80%以上。

24、加强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抓好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实施农业环境定位监控,建立起基本覆盖全省的农业环境监测预警网络,及时调整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推动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推广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技术,加强农村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启动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和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推进重金属污染等重点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加强农业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外来物种管理,办好10个综合防治样板。

25、发展生态和循环农业。推广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废弃物再利用、“猪沼果(菜茶)”、“鸡茶”共生等生态农业模式,建立800万亩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和绿色病虫防控措施,推广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以及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提高肥料、农药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促进土壤改良和生态修复。

七、强化农业依法行政

26、狠抓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加强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组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加大治乱减负力度,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27、实行“一站式”行政审批和信息公开制度。围绕为民、便民、提速的宗旨,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规范、高效、透明运行。省厅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实行集中受理、统一对外的“一站式”体制。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各类信息。从今年开始,省厅下发文件除涉密外,一律在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发纸质文本。

28、加强农业执法工作。抓好农业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围绕种子、饲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生鲜乳安全监管等重大专题活动,开展声势浩大、广泛影响的执法检查、抽查、督查、办案活动,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农民权益的不法行为。抓好农业立法和送法下乡活动。

八、推动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

29、全面推广土地股份合作。推广春晖模式,每个县市至少举办一个土地股份合作试点。支持一批实力较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领办和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力争规模经营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30、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完善土地承包管理,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县(市、区)、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健全农村土地评估体系和土地纠纷仲裁体系,畅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渠道,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1、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办好国家级武汉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在100个乡镇开展产权交易试点。

32、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示范、培训带动等途径,依托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规范发展,力争全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增长15%,农户覆盖面达20%,规范化合作社达到20%,实现标准化生产合作社达30%。开展行业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信用合作、联合社登记管理等办法。

九、推进农业系统自身建设

33、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实践锻炼”活动的部署,结合全省“三万”、“治庸问责”活动的要求,围绕领导关切、社会关注、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实践活动,谋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措施,提出建议,完善机制,解决实际问题。年底组织全系统调研成果评选活动。

34、强化绩效考评。201*年农业部将启动绩效考核延伸试点,对支农政策落实、粮食稳定发展、菜篮子重点产品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5个核心指标进行工作绩效评估。结合全省农业发展目标,要制定与部衔接、省厅延伸到市州的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抓落实的整体性和效果。

35、坚持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群众工作制度,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针对当前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强化风险控制,抓好稽查监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纠正损害农民尊重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业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形象。

36、加强督办检查。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效率抓落实的意见》,围绕201*年重点、全局性的工作,创新推进思路,改革管理机制,强化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营造“坚持创新、多出亮点、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全省农业系统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工作重点下沉,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扎实工作,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步伐,努力促进农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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