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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新生入学教育总结

时间:2019-05-28 22:01:51 网站:公文素材库

09级新生入学教育总结

009级新生入学教育总结

学生处201*-11-1809:53:41浏览367次

为教育201*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环境、生活、学习,根据《中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要求,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由学生处具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在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院201*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圆满结束。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参与

军训结束之后,党政领导共同开会专题研究和审核了201*级新生入学教育活动方案,并对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等做了详细的安排。党委肖广营副书记亲自到校园卫生责任区、教室和公寓检查督导工作。

二级学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亲自主抓,比如:医学院付杰院长、护理学院姜秀文院长、张安华副院长现场检查卫生区情况,指导班主任如何如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如何整治校园环境、布置教室、创建和谐宿舍工作;全体辅导员亲自动手、榜样示范、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学生如何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结合新生反映出的思想问题,开展动态教育,力求让新生入学教育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把以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思想贯穿于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到更加温暖,更是有亲切感,更贴近学生的实际,使新生真正受到了教育。

二、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

根据入学教育活动方案的安排,本次教育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

1.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向职业化、专家化迈进。

10月13日晚,肖书记为东校区68位辅导员(班主任)做了《如何做一名合格辅导员》的报告,从班主任的重要性、班主任的含义、班主任职责等方面,要求班主任抓安全教育、公寓文化建设、班风建设,当好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同时实行班主任月考核制度、跟班制度、夜查房制度、晚休值班制度,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一体,鼓励辅导员成为思想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目前东校区52位班主任都很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自身做起,从自我做起,涌现出曹守军、王超、万玉竹等一批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

2.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迎接第十一届全运会,学院开展“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201*级新生入学教育,开展了“盛世中国全民全运”千人大合唱活动,观看国庆阅兵庆典活动、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活动、国旗下宣誓、主题报告会等活动,给学生上了一系列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课,教育学生爱校爱国,取得良好效果。

3.遵纪守法、校规校纪教育。

为教育新生遵纪守法、接受文明教育、熟悉法律法规、尽快适应新环境、转换学习方式,护理学院承办的《大学生手册知识竞赛》隆重举行。每班派4名选手参加预赛、优胜者组队参加决赛,内容涉及大学生守则、安全教育、素质教育测评、奖助学金评选、勤工助学、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知识面广,实用性强,学生受益匪浅,教育成效明显,为201*级新生树立明确目标,大学生活规划提供了有力保障。

4.学生公寓大调整顺利完成。

在学院专业调整结束,班级安排、班主任全部到位的前提下,根据学院、班级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的原则。10月21日中午12:00对东校区八栋公寓学生所住房间进行统一大调整,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从从调整的意义、调整的难度、方案的制定、调整的可操作性、学生人数统计、公寓楼的实际容纳量、学生住宿现状、房间的安排、公寓物品的报修、物品登记、学生的情绪、调整后的安抚、残疾人宿舍安排等大局性、细节性、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做到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顺利完成了范围广、人数多、规模大、难度大的公寓大调整,收到良好效果。

5.建设温馨家园争评星级宿舍。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宿舍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提升宿舍文化品位,建设温馨家园,构建和谐宿舍、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医学院承办了星级宿舍评比活动,评出五星级宿舍39个,四星级宿舍56个,三星级宿舍61个。充分展现出舍员们互助互爱,团结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奇思妙想,精雕细啄,共同绘制出“家”的蓝图;精挑细选,网络搜宝,共同为“家”添置内容;精致张罗,打扫布置,营造了和谐温馨的家园。

6.师生齐扫雪校园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校园环境卫生作为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二级学院组织学习了公共环境卫生标准,实地检查,严格执行,在党委副书记肖广营同志的领导下,学生处监督检查跟踪,班主任带头打扫、清理卫生死角,从绿化带、公寓前后绿化带、操场、篮排球场、乒乓球场都得到彻底清理,卫生情况彻底改观。同时学生处人员、二级学院、学生会每天早晨对卫生区进行检查,评出分数,及时反馈,做到及时、有效,校园环境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焕然一新。

全省普降大雪之际,学院利用课间休息时间,动员师生开展扫雪活动,党委副书记肖广营同志等院领导和机关处室部分工作人员、二级学院辅导员及部分学生也参加了扫雪,清理积雪,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7.防控传染病,开展爱国运动卫生运动。

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严峻的今天,学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防控甲型流感工作;免费发放体温计,每宿舍一只;坚持每天对学生晨检,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学院各处室、二级学院采取喷洒药物等集中消毒措施;以班级为单位到学院食堂统一领取免费板蓝根熬制汤剂,预防教育,学生反映良好;在全院上下共同努力下,目前,我院未出现一例H1N1甲型流感疑似病例。

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护师生健康,学院决定开展爱国运动卫生运动。以“洁净校园环境、保护师生健康”为主题,以健康教育、预防甲型H1N1流感为重点,以校园环境为突破口,以培养师生卫生习惯为出发点,全面统筹,全员参与,全力以赴,深入开展学院爱国卫生运动,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努力塑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崭新校园形象。

同时,还开展了学生到课率检查,学生缴费率统计,批评教育校园闲逛、公寓滞留人员、晚归学生,考勤班主任夜间查房、晚休值班,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总之,本次入学教育活动召开专题会议20多次,开展了10项大型系列活动,编辑出版工作简报5期,做展板13块,表彰先进单位3个、优秀班主任12位、星级宿舍156个,持续近两个月的时间,活动丰富多彩,贴近学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达到预期目的,圆满落幕。虽然集中的入学教育已告一段落,但并不意味着结束,入学教育的内容、班主任的培养、深层次思想教育、开展精彩纷呈的校园文化活动继续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我们相信,有了入学教育活动的良好开端,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素质教育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一定能够开展的丰富多彩,我们的学生也一定能够健康发展、全面发展。(撰稿:岳学文张洪水腾伟军编辑:邢桂翔)

扩展阅读:09新生入学教育

目录表

一、学校概况............................................................................................3二、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节.......................................................................3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2四、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15五、学生奖励实施细则............................................................................23六、在校学生仪容仪表规定.....................................................................28七、各项评比制度...................................................................................30八、宿舍管理条例...................................................................................38九、学生宿舍查铺制度............................................................................40十、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规定.....................................................................41十一、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细则..................................................................42十二、学生宿舍作息纪律规定..................................................................43十三、学生宿舍纪律检查细则..................................................................44十四、学校住宿承诺书............................................................................45十五、安全应预案实施细则.....................................................................47十六、火灾、地震灾害事故救援预案.......................................................53

学校概况

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是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学校由1980年成立的珠海市技工学校和1985年成立的珠海市工业学校合并而成。学校是广东省“文明校园”、“民族团结先进单位”,珠海市“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红旗标兵团委”、“拥军先进单位”和“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学校地处珠海市中心区,背靠风景秀美的石景山麓,近邻珠海市商贸中心。学校占地面积55000平方米,校舍建设面积40000平方米;有设备齐全的电子、电工、计算机、机械、数控加工和现代商务六大实训中心,实训工种齐全,工位充足;建有现代化的校园信息网、公共电视网、视频监控网;有宽敞明亮、整洁卫生的学生饭堂和体育运动场。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综合素质为根本”和“就业导向、高端带动、能力为本、校企合作”的办学指导思想,突出为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服务,为求学者服务,着力培养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在生产第一线工作的技能型人才。学校专业紧紧围绕“高端制造业、高端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来设,现设有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机械和数控加工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六大类32个专业。“电子信息技术”和“数控加工技术”专业为广东省省级骨干示范专业。同时积极筹建航空制造、海洋装备制造、游艇制造和石油化工专业。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校企合作办学。与德国摩天宇航空发动机维修公司、德国技术合作委员会、德国工商总会、德国欧洲职业与教育集团、德国汉斯基金会、西门子公司、欧宝嘉玛电气公司、汉莎航空公司、雅迪公司、海蒂诗五金配件公司、迅得机械公司、Geimeisheimwovth职业学校、柏林technikei职业技术学校,澳大利亚北布里斯班TAFE学院,丹麦〃南丹麦大学,加拿大尼亚加拉学院等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伟创力公司、格力电器、威丝曼服装、恒波通讯、松下电气、佳能电气、联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25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2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6名。近年来有31位教师参加编写全国性高、中职教材50多本,撰写论文450篇,有25位老师担任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术团体的负责人。学校以培训全日制中职学生为主,兼办成人高等教育、高级技工、技师培训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先后和清华大学等著名大学合作,开办大学专科、本科以及研究生教育。学校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多种职业培训机构,成人教育颇具规模,成绩喜人。学校办学做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并存,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全日制办学与业余教育、短期培训、合作办学并举,办学效果显著,极富职教特色。

学校校风朴实,管理规范,治学严谨,特色突出。办学近三十年已为珠海市输送大批合格人才,他们分布于珠海的各行各业,学生职业道德好,业务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学校将乘着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东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发展,全力推进学校新校址的建设进程,努力建成在珠三角乃至全省和华南地区有示范效应的规模大校、品牌民校、核心技校,将学校打造成为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技工教育示范学校,实现新的跨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优质、高效、前瞻性的技能人才支撑。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节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技工学校的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和落实《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灵活、富有了弹性的现代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学生管理效率,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培养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复合型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和高端人才,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节。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报到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逾期者,延期或超过二周不报到者,除因为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入学报到后,按规定学生必须接受军训,学校将在开学初对学生集中军训。因故不能参加军训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可安排在其他时间进行军训。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者,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由学生所在教学班及专业科提出意见,学生科和招生就业科审核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退回父母抚养人所在地。情况极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二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回家或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从通知其离校之日起,两周内不办理有关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于下一学年开学预备周向学校招生就业科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学校医务室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如有触犯法律行为,取消其

入学资格。

第六条保留或取消新生入学资格,由招生就业科同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所在教学班报到,并由班主任统一到学生科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须建立学生档案,由学生科统一管理。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军事训练情况登记表、新生入学档案、体检表、学年或学期评语、学生奖励登记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身体素质测验登记表、简历表、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毕业鉴定表、学籍登记表、实习鉴定表、毕业成绩单或已修课程成绩单等。档案材料由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招生就业科、教务科、学生科各部门分别提供并整理。学生转学、毕业、结业、肄业或退学时,由学生本人或单位提取。

第九条学生入学时,由班主任到学生科领取每生一张(本)《学生学籍卡》,由班主任负责填定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学籍卡是校内永久存查的档案资料,学籍卡只能使用黑色墨水或签字笔填写。学籍卡在学生未毕业前暂由班主任保管,学生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学生毕业后经班主任签名,有关部门负责人复核、学籍管理员认可签名后统一交校档案室永久保存。

第二节考勤与纪律

第十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对上课、实习、实验、军训、晚自习、升旗、集会或社会活动等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请假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请假规定逐级批准。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由专业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专业科长签署意见后报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专业科长、学生科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请病假需附校医室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需附家长说明或由班主任致电家长核实,请公假需相关部门证明。请假单批准后,交班主任或负责考勤的班干部保存,以便备查。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返校者,应及时销假。学生本人一般不

得请事假。

第十三条对一学期内连续旷课6、12、18、24、36节或累计旷课8、21、55、89(连续旷课一周)节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勤令退学处分。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记为旷课一节。

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按照《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档案可由本人提取。

第三节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或转学。1、学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情况的变化,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2、经学校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一定专长,并有充分根据说明对拟转入的专业有特殊兴趣和才能者。

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些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或其它学校学习者。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第十七条学生转专业、转学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所在专业推荐,拟转入专业同意,教务科复核并确认拟转入专业认可的已修成绩,学生科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经审批后持此表原件到学生科换取《学生转专业派位单》,转入班级凭学生科派位单安排学生就读。学生科、教务科做好学籍异动的网络信息变更。

2、学生转出本校。须由本校及转入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按要求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转学申请表》和《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离(转)校手续清单》,按表中顺序审批后报学生科备案。学生科做好学籍异动的网络信息变更。

3、学生转入本校。须由本校及转出学校同意,教务科确认相关课程成绩,本校招生就业科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按要求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转学申请表》,按表中顺序审批后报招生就业科备案,由招生就业科报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后,学生科出具《学

生转专业派位单》,转入班级凭学生科派位单安排学生就读。

第十八条学生转专业、转学一般应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前办理。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2、学生在毕业学年者。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者。4、应予退学者。

5、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和联合办学性质者。6、其它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条学生转学、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所有课程成绩者方可毕业。

第四节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缺课达到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

2、因特殊原因须休学者。

第二十二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二年。

2、学生休学,应由本人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休学申请表》,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因病休学须有学校指定医院签暑意见,并经校医务室复查),经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3、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4、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不得在学校食宿,病休期间,医疗费自理。5、休学学生必须缴清休学前所欠费用后才能办理休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须提交有关入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并缴清所欠在校费用,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四条休学学生一般不得中途复学。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自动取消学籍。

第二十五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开学预备周内持《珠海市技工学校复学审批表》及休学通知书向所在专业科申请复学,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办理复学手续。

2、因伤、病休学者,需提供学校指定医院最近半个月内本人体检检查“已恢复健康”的论断证明书,并经校医务室复查合格,认为可以正常学习,方可复学。

3、复学学生原则上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原专业无后续班,经教务科、学生科和所在专业科协商,编入相近专业学习。

4、休学期间,如有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其复学资格。

5、经批准复学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复学通知书到所在班报到注册,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应予退学。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参加其它学校的课程考试,不得报考其它院校。学校对保留学籍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不予负责

第五节退学

第二十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学生经过一学年学习,不合格课程数低于本学年总课程数的2/3者或考试课和考查课不合格数累计达五门及以上者。

2、不论何种原因,在校学习时间(含保留学籍时间和休学时间),超过学校所规定的滞后毕业学习年限。

3、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4、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严重疾病(如精神病、癫痫、癔病、麻风等)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5、因故应休学而没有休学,且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89节)。6、因违纪达到退学要求者。

7、本人申请退学,学校劝说无效者。8、无正当理由,超过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第二十八条凡因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教务科或学生科)和学生所在专业科提出处理意见,并联合签署《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退学通知》,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学生离校,须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离校清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退学的学生可发给退学证明。根据学习年限(至少学满一年)发给在校

学习证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的学生和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不出具有关学习证明。

第三十条经批准退学的学生,自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应办理离校手续,无故逾期未办理者,作自动退学处理。自动退学的学生不得发给在校学习等任何证明。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第二十七条第1款应予退学者,经本人申请,写好学习保证,家长签署意见,报学生所在专业科同意,教务科、学生科批准,可以留级试读一年,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试读与管理。学生在留级试读期间,如达到第二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学科成绩,经本人申请,持学生所在专业科开出的学科成绩证明,经教务科审核后,到学生科办理恢复学籍的手续,继续在所留班级学习。如在试读期间未达到第二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学科成绩,则取消试读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留级试读一次。留级试读生在试读前所学过的课程,原学科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该门课程。

第六节提前毕业

第三十二条提前完成学业的学生申请提前毕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在校学籍。2、操行评定合格。

3、提前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取得成绩优良。4、获得本专业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培养目标为高级工、学制五年的学生,修满中级工模块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获得本专业相应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四条符合以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学生,可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具体程序和申请期限如下:

1、学生填写《学生提前毕业申请批表》,经家长、班主任、学生所在专业科科长签字同意后,报学生科、教务科审批。

2、符合以上第三十二条“提前完成学业”的学生,可随时提交申请。

3、符合以上第三十三条的学生,在第六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申请;逾期提交申请,学校将延期办理毕业证。

第三十五条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并已办理毕业证的学生,其学籍状态在办理毕业证的学年度末记为“提前毕业”。

第三十六条学生申请提前毕业,由教务科进行成绩认定,学生科在学生提出申请的

学年度末随当年应届毕业生一同办理毕业证。符合第三十三条的学生中逾期提出申请者,在学生提出申请的下一学年度末办理毕业证。

第七节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七条学生毕业时学校要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作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学生毕业鉴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十八条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取得该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本专业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操行评定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九条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因故中断学业或未取得本专业相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可在毕业学期申请滞后毕业,并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滞后毕业申请审批表》,获准滞后毕业的学生须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服从学校管理。不享受其他在校生(如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等)待遇。

第四十条学满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又未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而被注销学籍的学生,不发给肄业证书和学习证书。

第四十一条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或未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或经延长修业期仍未取得本专业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且又不申请滞后毕业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填写《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申请结业审批表》获准后可发给结业证书。

第四十二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丢失或者破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相等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旧的“规定”同时作废。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学生科。

附件1

珠海市技工学校申请表

姓名班级性别家庭地址出生年月家长意见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原因班主任意见签名:年月日专业科意见学生科意见学校意见此表一式四份。由学生科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填写,完成手续后,一份学生本人留底,一份交校财务室报账,一份交专业科保存,一份交学生科保存。

科长签名:年月日校领导签名:年月日附件2

休学证书存根

NO:

姓名休学原因休学时间附件材料复学办理情况性别专业

(教务科盖章)(学生科盖章)年月日

班级入学时间NO:

休学证书

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入学时间:

休学原因:

休学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家长意见:签名:日期:班主任意见:签名:日期:专业科科长意见:签名:日期:学生科意见:签名:日期:教务科意见:签名:日期:主管校长意见:签名:日期:注意:请于学年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持本休学证明及有关材料,来校办理复学手续,过期做退学处理。

注:证书一式三份。本人、教务科、学生科各存一份。

(教务科盖章)(学生科盖章)

年月日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一、思想道德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做有损国格的事。升国旗、(唱)奏国歌时要放下所有提包、脱帽肃立,行注目礼。

2、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用科学的态度分析和处理事物。

3、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叫侮辱性绰号;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尊重创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爱班、爱校;互助、互谅、互让,不搞小山头、小帮派,不欺侮弱小的同学;维护集体荣誉,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尊老爱幼,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

6、惜时守信,诚实待人,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用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杜绝小偷小摸的不良行为。

7、自觉接受教职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尊重父母的意见和教诲,经常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告诉父母。

8、不参与团伙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擅自到营业性歌舞厅娱乐;不到游戏机室和网吧活动;自觉抵制反动、淫秽报刊和音像制品,做到不看、不听、不唱、不传播。

9、乘车、乘船要自觉购票,不争抢座位,主动向老、弱、病、残、年幼者和孕妇让座。

10、热心社群工作,志愿帮助残疾人士,为有需要的人士服务。

11、见义勇为,敢于正确制止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勇于正确救助遇险者。二、学习训练行为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自身全面素质。2、努力学习,热爱所学专业,无特殊情况中途不退学;积极参加课外、校外活动,争取优良成绩。

3、尊重教师的劳动,按时进入教室,并做好课前准备;上课时用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主动要求回答问题;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替

做;测验、考试不作弊。

4、勤学苦练基本功,努力掌握文化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操作技能。

5、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为民服务活动,在劳动中加强自我锻炼,提高技能水平。6、自觉遵守实习工厂(场、店)、实验室和校外实习企业的规章制度,严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上岗操作时要充分做好各种检查和准备工作。

7、刻苦钻研操作技术和技能,虚心接受教师及师傅的指导,在实习、实验中坚持科学态度,做到有条不紊,不蛮干,努力提高实习、实验质量。

8、坚持安全文明实习(生产),严守安全规程,反对不懂装懂和违章操作,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发生;保持实习(生产)场地清洁、整齐。

9、节约原材料,减少实习工件的损耗和废品损耗,延长物品使用寿命;爱护设备、仪器和工量具,及时做好保养工作。

三、作风纪律行为规范

1、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敢于揭露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良行为。

2、未经校方允许,不得约外人到学校;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3、作风正派,同学之间要相互尊重,男女同学交往要态度端正。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防火规定,注意安全,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校园明火;对事故纠纷不围观。

5、遵守公共场所秩序,观看演出、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适时鼓掌致意;参观博物馆、展览馆时要按次序进行,专心聆听讲解;瞻仰烈士陵墓时要保持肃静;在图书馆、阅览室要保持安静;购票、购物时要按次序,不乱动陈列品和商品,尊重营业和服务人员的劳动。

6、参加各种集会要准时到达,安静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7、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在公共场所要爱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做到不涂写、不刻划、不攀折采摘;保护环境,保护有益动物。

8、要爱护校园,维护校园的整洁优美,不在墙壁、黑板、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乱画;借阅书刊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四、生活作息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和就寝,按时参加早锻炼和课间锻炼;认真负责地

做好值日(值周)工作;生活要有规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病有事要请假。

2、遵守宿舍和食堂制度,不擅自留人在校住宿;就餐要按次序,不浪费食物,节约水电。

3、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要及时清洗,摆放整齐,主动做好宿舍和公共场地的卫生。

4、生活俭朴,不摆阔气,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要求。

五、仪表礼貌行为规范

1、化浓妆;按学校规定穿校服、戴校徽,在教学场地不穿拖鞋。

2、谦恭礼让,举止文明,待人有礼,态度和蔼,谈吐文雅,不说脏话、不打人、不骂人。

3、坐、立、行、走、读书、写字姿势要端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染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平时不正。

4、对学校教职员工要有礼貌,见面要主动问好,不对老师评头品足、起绰号,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要起立并用双手。

5、客人来访要起立相迎,热情招呼;客人离开时要送出房门,礼貌道别。6、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吸烟、不酗酒。

7、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要讲普通话。

8、不随便打扰、妨碍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未经允许不进入教职员工的房间;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妨碍别人要道歉。

9、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不私拆他人信件、邮件,不偷看他人日记。10、热诚待人,遇有问路,热情答话。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建设,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处分违纪学生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为主的原则。

三、处分学生应在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情况下进行,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四、本条例适用于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第二章处分等级

五、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处分等级分为: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从重处理:

1.违规、违纪以后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或订立攻守同盟的。2.违规、违纪以后隐瞒错误事实,拒不接受教育、不承认错误的。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从轻处理:

1.违规、违纪以后自动接受学校处理,如实交待自己的违规、违纪行为,并愿意承担责任的。

2.违规、违纪学生有揭发他人违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有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查实其他违规、违纪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第三章违纪行为及处分

八、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者: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行为,或者策划、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加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组织、煽动罢课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罢课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3.参加非法传销和邪教组织,进行邪教活动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校内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劳动教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5.被处以治安警告、治安罚款者,或者被人民法院训诫、责令悔过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九、不尊敬学校教职员工(含学校工作人员、实习点的工人师傅及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等)者:

1.无礼顶撞教职工,经教育不认错者,给予警告处分。2.谩骂、侮辱教职工者,给予记过处分。3.殴打教职工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打架斗殴、破坏同学团结者:

1.教唆、指使校外人员来校内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或纠集本校学生在校外打群架,为首者开除学籍,协从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凡参加打群架、严重破坏教学秩序,影响极坏的,为首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参与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相互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4.拉帮结派、搞帮派对立,对为首者或骨干分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威胁、恐吓、诱骗他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引起严重后果者,开除学籍。

6.包庇违纪同学,为违纪同学作伪证,防碍办事公正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一、在校园里携带、收藏匕首、砍刀、铁棒等凶险器械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

学处分。

十二、偷窃、骗取、敲诈勒索或抢夺他人钱财者:

1.偷窃、骗取公私财物,情节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或者作案价值达一定金额,尚不够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作案两次以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作案者放哨、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进行掩盖、窝赃的,与作案者同论。

2.敲诈勒索或抢夺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3.采取撬门扭锁、偷配钥匙等行为,不择手段入室作案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4.勾结校外人员合伙偷盗或利用监守之便进行偷盗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三、抽烟、酗酒、赌博者:

1.在公共场合吸烟,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登记在案,第二次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2.酗酒者,给予记过处分,因酗酒滋生事端造成重大影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以任何手段进行赌博者,首次违反者给予记过处分;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四、有损学生形象行为者:

1.阅读、观看淫书、淫画、淫秽录像及其他淫秽物品者给予记过处分;对制作、复制、传播淫秽书画、录像及其他淫秽物品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2.染发、男生蓄长发、怪发,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3.早恋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侮辱、诽谤他人,滋扰、猥亵异性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5.非法同居或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6.吸毒、贩毒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十五、违反住宿管理规定者:

1.男生(或女生)未经宿舍管理老师同意,进入女生(或男生)宿舍者,给予警告处分。2.在学生集体宿舍留宿异性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3.学生家长来校探访,需进入校舍者,经宿舍管理老师登记后,方可进入。禁止一

切外来人员留住学生宿舍,对擅自留宿者,给予记过处分。

4.住宿生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处分。十六、违反安全规定者:

1.翻越围墙栏杆、爬水管、越窗户进入宿舍、教室或私自撬开宿舍、教室门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在寝室、教室、机房、实训室私拉乱接电线者,给予记过处分。

3.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给予记过处分,由此造成事故者,赔偿经济损失,并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七、故意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者:

1.故意损坏公物(如教学仪器、实习器械、体育用品、课桌、床凳、门窗、空调、水电设施、卫生器具、消防设施,绿化花草等)者,除照价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破坏公共卫生,如乱丢乱扔、乱写乱画、往楼下窗外倒污水、扔垃圾等,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八、违反课堂纪律者:

1.穿背心、拖鞋和不雅观的衣物进入课堂(包括自习课堂、实习工厂、会场及其它严肃公共场所)者,须立即进行更换,由此造成的迟到、旷课本人负责。对不听劝告者,给予警告处分。

2.开会、上课时看小说或其他课外读物者,没收读物并口头警告。故意扰乱课堂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十九、考勤、旷课(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计为旷课一节)者:

1.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达6节或累计旷课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学生写检讨书交班

主任。

2.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达12节或累计旷课达21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达18节或累计旷课达55节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学生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一学期内连续旷课一周或累计旷课达89节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学生家长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二十、考试舞弊者:

1.考试舞弊者,本场考试学科成绩记零分,不予补考,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一学期有两次以上(含两次)考试舞弊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二十一、违反网络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者:

1.在校园网上发表、传播影响社会稳定,有损国家、学校、他人利益的言论、文章,或者散布各种谣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暴力等内容的文章、字句、图像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在计算机网络上用侮辱性的语言、文字对他人进行谩骂或人身攻击的,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4.对公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非法删除、修改、增加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制作、传播或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危害系统安全的,或者故意利用计算机网络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二十二、本办法没有列举的违规、违纪行为,确应给予处分的,经主管校领导核准后,也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处分权限和程序

二十三、留校察看以下(含留校察看)处分由所在专业科、学生科召集会议,讨论处分意见,将学生检讨、违纪过程及错误事实、违纪处分呈批表等书面材料交学生科审批决定。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由所在专业科提出书面材料与建议,学生科审核,由分管校长报校务会讨论决定。

二十四、《学生违纪处分决定》由学生科拟稿,经分管校领导签发后出文,发至各专业科,并张贴,相关专业科及班主任老师切实做好受处分学生思想工作,并将处分决定寄给学生家长及有关单位。

二十五、留校察看处分一般以一年为限,留校察看以下处分一般以半年为限。处分期间能改正错误,有明显进步,表现较好,到期可撤消处分,由本人申请填报《珠海市技工学校撤消学生处分呈批表》,经专业科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学生科审批。处分期间表

现差或再次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在原处分基础上加重处分。

二十六、学生因受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必须离校者,除教材资料费按时结算外,其他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二十七、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根据处分的种类,从处分之日起一学年内不得申请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及其它补助,不得被授予各类先进称号。

第五章附则

二十八、本办法所列某级处分以上是指含本级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二十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三十、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附件1

珠海市技工学校处分学生呈批表

姓名所在专业科性别班级年龄是否党团员学籍号处分主要原因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专业科意见学生科处分意见学校审批意见此表一份,请班主任填写,经专业科、学生科、学校领导审批,由班主任告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签名后,交学生科保存,由学生科公布处分决定书。

附件2

珠海市技工学校撤销处分呈批表

姓名专业科性别班级年龄政治面貌签名年月日签名年月日签章年月日

22

处分期间的表现专业科意见学生科意见学校批示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就业导向、高端带动、能力本位、校企合作”战略,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宗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切实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项设: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奖励包括:1.奖学金。2.优秀个人奖。3.优秀集体奖。

三、参评对象:我校在籍学生和在校班级。

四、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及优秀个人奖:1.本学年受党、团行政处分,或者往学年受党、团行政处分未撤消者。2.本学年内课程考试和考查成绩(含选修课)不及格者。3.本学年内德育评价不及格者。

4.本学年内任一学期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学费者。五、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优秀集体奖:1.班级被通报批评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者。2.班级竞赛居于全校(专业科)后三分之一名次者。

3.班级有同学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留校察看处分)两人次(含两人次)以上者。

第二章奖学金

六、奖学金的等级、比例及奖金:

1.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评选两次(每10周一次)。2.奖励比例及金额:

奖学金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10%,按每人每月60元进行发放(基础部分),奖学金总额为基础部分奖金+/-班级量化分。

3.奖项分为“学习优秀奖”、“操行优秀奖”和“学习进步奖”七.奖学金的推荐或申请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4.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文体活动,身体健康。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技能竞赛方面成绩突出。

八、各等奖学金人数均不得突破规定比例(四舍五入),若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原则上按学习成绩高低而定,余下的人员降至下一等级,依此类推。若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人数不满额,则余下的名额可留至下一等级使用,依此类推。最终获奖人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班主任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查而定。

第三章优秀个人奖

十、优秀个人奖包括:

1.“十佳学生”、“十佳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2.“三好学生”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4.班级优秀学生干部。5.优秀宿舍长。6.优秀团员。7.最佳进步奖。十一、推荐或申请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干部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态度端正。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工作成绩突出。

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各课程考核成绩总评合格。4.操行等级为“优”。

十二、奖励比例及奖励方式

1.“十佳学生”、“十佳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

以各班级和专业科及各社团组织推荐,团委等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候选人,在全校师生员工投票,并经有关部门认可,校务会讨论确定“十佳”。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三好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三好学生”称号,每学年评一次。

思想品德好:模范遵守广东省珠海市高技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在

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没有旷课违纪现象;学年操行评定为优秀学习好:考查科和考试科各科总计85分以上,且各门课程达到合格。身体好:体育成绩优良以上,并且体育必须达标。3.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以校学生会、校团委为单位,按下属部门学生干部人数20%的比例评选,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4.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在班委会和团支部干部中共评选五名(各班自定比例,总数不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5.优秀宿舍长

优秀宿舍长由学生科根据《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按宿舍数10%的比例评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6.优秀团员

以班团支部为单位,按团员人数15%的比例评选,授予荣誉证书。7.最佳进步奖

以班级为单位,学习成绩第二学期比第一学期有明显提高,或思想表现上进步很大、为班级争得较大荣誉和贡献的同学,按每班一人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章优秀集体奖

十三、先进集体奖包括:1.先进班级、进步班级。2.先进团总支。3.优秀学生社团4.优秀团支部。5.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十四、奖励比例及奖金:1.先进班级、进步班级:

(1)在遵守第五条的规定下,根据各班量化考核,按年级的20%进行评选。(2)进步班级每个年级不超过2个(四舍五入,不足一个的按一个评选)。(3)先进班级奖金600元/班,进步班级奖金400元/班,作为班级活动经费。2.先进团总支

(1)每学期由校团委按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团总支。(2)优秀团总支奖金为500元,并颁发奖状或奖牌。3.优秀学生社团

(1)每学期由学生科和校团委按30%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学生社团。(2)优秀学生社团奖金为500元,并颁发奖状或奖牌。4、优秀团支部

(1)各团总支制定评比细则,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评选。

(2)各团总支在遵守第五条的规定下,按团支部(班级)总数的20%评选。(3)优秀团支部奖金为200元/支部,作为团支部活动经费。5、文明宿舍、文明教室

(1)奖励办法详见《珠海市技工学校流动红旗(文明宿舍和文明教室)评比办法》,由学生会纪检部、学生会生活部、宿舍管理老师和学生科负责评选。

(2)文明宿舍、文明教室奖金为100元/室,并挂牌子,每个月评1次。

第五章评定程序和办法

十五、所有奖项均由个人(集体)申请或由各专业科、各社团推荐。

十六、奖学金、优秀个人奖(优秀宿舍长除外)每学年评选一次;先进集体奖、最佳进步班级奖、优秀宿舍长、层长每学期评选一次。

十七、“十佳”奖学金、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个人最佳进步奖,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班委会或团支部初评,专业科初审,学生科、校团委审核,分管校长批准。

十八、“十佳”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宿舍长以及优秀集体奖,由学生科、校团委组织相关部门初评,学生科审核,分管校长批准。

十九、毕业年级只评选优秀实习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按毕业生人数的20%评选,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十、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学校张榜公示,各专业科或学生科代表学校召开表彰大会,统一颁发奖金、奖品及证书。

第六章附则

二十二、学生科负责指导、协调、审核各奖项的评定工作,监督奖金的颁发和使用。二十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二十四、本办法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在校学生仪容仪表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以全省技工学校教育“质量年”、学校申办高级技工学校和开展“201*综合技能节”为契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使同学们能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增强同学的责任感和光荣感,便于学校管理和互相监督,特对穿校服,佩戴校卡、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一、着装

1、时间范围:从早上7:30至下午4:152、地点范围:校内3、着装要求:

1)在校内必须穿校服戴校卡;2)穿着冬装,拉链应拉过2/3以上;3)上课时间不得穿拖鞋;

4)晚修时间必须保证上衣是校服;5)不允许着装时里衣长过外衣;

6)各种集会必须严格要求着装(穿校服);

7)实习的班级可不穿校服,但必须要穿着实习工作服;二、校卡

1、校卡是我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学生在校内必须佩戴校卡(在宿舍内、实习和有组织的体育运动经主管老师批准除外)

2、校卡必须佩戴在胸前,且佩戴端正3、学生出入校门必须佩戴校卡,否则不能进出4、不得在校卡上随意张贴、涂写

5、学生必须妥善保管校卡,如损坏、丢失必须马上到指定地点补做,并报告学生科,届时学生科会开具一张有效期为1周的证明

6、不得将校卡转借他人,若因校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7、时间范围:上午7:30至12:00,下午2:10至4:15,晚上7:00至8:45三、头发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染发、电发,不得剪阴阳头、光头,不得佩戴各种首饰(若家庭传统关系而必须佩戴的,需家长出示证明,并留下家长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男生:不留长发,标准为:前额头发不遮眉,两侧头发不遮耳,发不超过耳朵的一半,后脑头发不及衣领且要整齐

女生:建议不留长发,若留有长发,应束发,不可披头散发四、处理办法

1、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每项扣该班量化分2分

2、违反次数累计达到4次,由班主任约其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各项评比制度

每周升旗仪式评比标准

1、评比方法:

①每周周一由校团委安排专门人员一对一进行检查评比,各班班长协助检查人员进行检查评比,并签名。

②该项评比分为“最好”与“最差”两种形式。(总分10分,得分在8分以上为最好,4分以下为最差)。

2、评比内容及时间:①班级人数及仪容仪表;②时间为周一早晨8:00~8:053、评比标准:

(1)“最好”班级标准:

①要求全班同学到齐,并且做到快、静、齐

②统一着装,不能穿拖鞋、不能染发,男生不能留长发③队列整齐、美观。(2)“最差”班级标准:

①到达会场后喧哗吵闹,队列不整齐的班级给予适当扣分。

②人数不齐的班级每人按0.5分进行扣分,扣满10分为止。凡有请假,必须将请假条交到当天评比委员手中(请假条必须有班主任签名),有请假条不作扣分处理,事后补回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③不得虚报人数,当天无班干签名作“最差”处理。④着装不统一,无穿整套校服给予适当扣分。4、最后分数由各项综合所得。

仪容仪表规范

检查时间:每天早上7:20分至8:05分。检查对象是个别不穿校服、不佩戴校卡、佩戴首饰、染发、穿拖鞋等现象的学生。如果违纪者请其出示学生证、校卡或相关证明以便登记。否则一律不准进入校园;若强行进入或态度恶劣的则加倍扣分,并交由学生科处理。每登记一名学生按照《在校学生仪容仪表规定》进行扣分处理。

绿化带评比标准

1、评比规则:

①每周进行五次检查,每天早上7:35分开始评比,值日班级须在7:30分前完成,否则当“最差”处理;

②该项评比分为“最好”与“最差”两种形式;

③一周内没有“最差”现象才评为一次“最好”,“最好”班级加10分,一次“最差”扣5分。2、评比标准:

①很干净,没有垃圾(例如:胶袋、空罐等)评为10分;②较干净,地面上有少量垃圾,评为8分,并注明原因;③地面上有大量垃圾,评为5分,并注明原因,记为最差;④未打扫的班级,得分为0,并记为最差3、此项评比量化总分为10分

评操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和加强同学们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特制定评操制度(本项评比满分为10分,其中3分为机动分,主要是用于缺席、未穿着校服及未签名的扣分处理,最多扣3分,另外7分为做操时的相关评比):

1、统一穿好校服(一定要穿全套校服),一个同学没有达到要求扣该班0.2分/人〃次。2、要求全班同学们到齐,如有请假,必须将请假条于早操开始前交到当天评分员手中(请假条必须有班主任签名)。有请假条不作扣分处理,事后补回无效,按缺席处理,每一个人扣班级0.5分/人〃次。不得虚报人数,当天无班干签名,当天分数作废,并作最差处理。

3、做操时,

①队列整齐度(总分为2.5分),队列整齐且集合速度较快得分为2.1~2.5分,队列较整齐集合速度较快得分为1.6~2.0分,队列一般整齐得分为1.0~1.5分,队列不整齐集合不迅速得分为1分以下。

②动作整齐度(总分为4.5分),动作散漫、不整齐为2.0分以下,全班动作较为整齐较为有力得分为3~3.8分,全班动作非常整齐且刚劲有力,得分为3.9~4.5分。

4、最后分数由以上各项分数综合得到,评比分为最好、表扬、最差三个等级,(评比数分年级按固定比例计算10%,20%,10%)最好加5分,最差扣8分,表扬加2分。如无最差班级(总分在6分以下为最差)可不做扣分处理。

午间教室评比

为了加强学校的校风校纪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室管理,特设午间教室评比制度:1、该项评比分为“最好”与“最差”两种,其产生方法由学生会根据标准评比而产生。其分数列入班级量化分。

2、评比内容及时间:

①保持教室卫生、不准乱扔垃圾、地面不能有烟蒂、不准在教室吸烟、不可落窗帘、不准在教室放碟、不得偷电,要将桌椅摆放整齐。

②中午不能在教室吵闹、打扑克、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吃快餐、不准酗酒。③评比时间为每天中午1:00~1:30

3、没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均为“最好”,违反以上其中任何一条即为“最差”。“最好”教室每周加该班5分,平均每天加1分。一次“最差”扣5分,并且取消该班本周加分资格。

4、一个月内“午间教室”有两次以上被评为“最差”的班级不能参与本月的“文明班级”评比。

5、评比标准:

①教室干净整洁,地面无烟蒂,室内无违纪现象(抽烟、打扑克、放碟、酗酒、偷电等)得分为4.5~5分,并记为最好;

②教室较为干净,有少量垃圾,地面无烟蒂,室内无违纪现象(抽烟、打扑克、放碟、酗酒、偷电等)得分为3.5~4.5分;

③教室不整洁,地面有大量垃圾、烟蒂,室内有违纪现象(抽烟、打扑克、放碟、酗酒、偷电等),得分为2分以下,并做最差处理。

6、除外出下厂实习班级可申请取消午间教室评比外,其他班级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此项评比。

每天教室评比制度

为了使同学们在干净明亮的环境中求学,特制订此项制度:

1、该项评比分为“最好”、“表扬”与“最差”三种,其产生方法由学生会根据标准评比而产生。其分数列入班级量化分。

2、评比内容:

(1)黑板地面是否干净(4分)

①干净、黑板清洁,地面无垃圾之类评3.6~4分。

②较为干净,但黑板有少量粉笔迹,地面不够干净评3~3.5分。③黑板无抹或地面有大量垃圾评3分以下。

(2)桌椅、门窗、窗台、清洁工具等方面是否整齐干净(3分)

①桌椅整齐,门窗干净,窗台无杂物,讲台干净、清洁工具摆放整齐评2.6~3分。②桌椅较为整齐,门窗基本干净,讲台基本整洁、清洁工具摆放基本整齐评2~2.5分。

③桌椅摆放较乱,清洁工具乱摆放,窗帘一起一落评2分以下。(3)教室外走廊卫生情况(3分)

①走廊干净,无纸屑,无烟蒂,无其他杂物评2.6~3分。②走廊较干净,无明显纸屑,无烟蒂主2~2.5分。③走廊处有明显垃圾评2分以下。

注:评分标准不以教室的外貌影响,其中黑板一项会根据班级情况酌情处理。

晚修纪律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学校晚修纪律和加强同学们的自律性,特制定新的晚修纪律制度:1、不准在教室吸烟、喝酒、下棋、打游戏机、听耳机、打扑克、打架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该班当晚晚修纪律作最差处理。

2、晚修期间起哄、吵闹、开收音机、开电视(特殊情况除外)以及做与学习无关的活动,每次扣3分。

3、晚修期间不得落窗帘,否则当最差处理,并要求班长签名确认。4、晚修期间不准吃零食、喝饮料、玩手机,一经发现,每次扣5分。

5、晚修期间同学们一律穿好校服(最少保持上衣是校服),如发现有不穿校服者或睡觉者每人扣该班0.5分/人〃次。

6、除下厂实习(校外实习),其余一律照常晚修,如全班一半以上同学需在晚修期间上机或到实习工厂作练习的要提前向教务科递申请(要求班主任签名),教务科同意后,将该部门加具意见的申请书于晚修前直接交学生会学习部,否则作最差处理。

7、检查人员指出相关问题,但是违纪学生拒不承认且态度恶劣者,加倍扣分。8、晚修人数不足10人者需要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不参加评比,并将加具意见的申请书于晚修前直接交学生会学习部,如申请未被批准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的最差由班级自行负责。

纪律宿舍评比

1、检查时间由每天晚上的10:35分开始,检查分两次进行。

2、若在第一次检查时不吵闹现象,值勤委员先给予警告,第二次还是同样的现象,宿舍则被记为“最差”,检查期间凡有迟关灯、串床、吸烟、缺席(如去厕所、去洗澡或在走廊活动)、旷宿、开收音机、打电话、开电筒,以上现象皆是“最差”宿舍。

3、若要请假不住宿者,请假条须有班主任签名,把请假条交到学生会纪检部,事后补交假条无效,或由班主任在检查前亲自打电话到值班室说明(男值班室:3221147,女值班室:3226401),否则记“最差”处理。

4、“最好”宿舍:人数齐、皆入睡、无警告,没违反上述规定。“最好”加8分,“最差”扣8分。

5、若有态度恶劣的宿舍,则加倍扣分,并将旷宿、缺席、晚归者名单、床号、班级记录好,再交于值班室,最后让值班室(次日)递交学生科,由学生科处理。

包干区周三楼梯评比制度(宿舍)

1、用水冲净地上垃圾,墙壁没有脏物评7.5分以上。

2、地面较少垃圾、墙壁也较干净评7~7.5分。3、有大量水或大量污迹、垃圾评6~7分。4、没有打扫作0分处理,注明原因。

周三教室评比制度

未打扫、有烟头、落窗帘又锁门,以至不能评比的班级当作最差处理、并注明原因。浪费电力资源的班级作最差处理、同样注明原因

评比内容:

1、门窗是否干净(2分)

①干净、无灰尘或积水,评为1.7~2.0分。②较为干净,但门窗有少量灰尘评1.2~1.6分。③门窗未抹评0分,并在该栏注明原因。2、地面是否干净(2分)

①干净、地面无垃圾之类评1.7~2.0分。

②较为干净、但地面有少量垃圾或积水评1.2~1.6分。

③地面有大量垃圾、无冲水或大量积水评1.1分以下并注明原因。3、桌面是否整齐(2分)

①整齐,桌椅摆放整齐,评1.7~2.0分。

②较为整齐,但桌面上有书或其他杂物评1.2~1.6分。③较为乱、并且桌面上书或其他杂物评1.1分以下并注明原因。4、走廊是否干净(1分)

①干净、走廊无垃圾评0.8~1.0分。②较干净、但有少许垃圾评0.5~0.7分。③有大量垃圾,评0.5分以下。5、讲台、黑板是否干净(1分)

①干净、黑板清洁,讲台干净,评0.8~1.0分。②较干净、但黑板有少量粉笔迹评0.5~0.7分。

③讲台物品摆放杂乱无章,黑板未抹评0.5分以下并注明原因。

6、整体布局是否整齐、干净(2分)

①风扇干净、窗帘美观、清洁工具摆放整齐评1.7~2.0分。②风扇较干净、窗帘较美观、清洁工具摆放较整齐评1.3~1.6分。③风扇较干净、清洁工具摆放乱,评1.2分以下,并注明原因。

周三宿舍评比制度

1、凡是未整理宿舍、用水冲洗地面、无拖、锁门以至不能评比和有烟头作“最差”处理。

2、风扇上有大量灰尘、窗台未抹、地面不干净、床上有杂物、摆放东西较散评6.0分以下。

3、风扇、地面不够干净、摆放东西较整齐评6~7分。

4、床铺上物品摆放得不够整齐,地面、风扇、窗台干净得7~8分。5、各种日用品摆放整齐,床铺上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评8~10分。6、墙上不准张贴,白纸除外,否则每处扣0.5分。注:凡周三安排各班生活委员参加评比不到者扣10分。

流动红旗(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为奖励内宿生,特设“文明宿舍”评比。该评比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每栋评两间,前提是该宿舍本月内有无最差记录(卫生、纪律)并且是当月内全栋宿舍“最好”次数最多的宿舍。同时在“文明宿舍”的基础上,也会将各班该月量化分总结并公布出来。一个月出一次量化。出量化后一周内各班班长认真核查本班量化分,每月“文明宿舍”按比例加所在班级量化分,每间宿舍加30分,如出现同栋有三间以上“最好”次数相同,则当月不奖励流动红旗,且“文明宿舍”的加分平分到每间宿舍。

1、评比方法:

①每周由学生会生活部安排委员及各班生活委员进行评比;②每晚由学生会纪检部委员进行宿舍纪律检查;③结合宿舍管理员的每天宿舍评比等。2、评比内容:①每天宿舍的评比

②周三宿舍卫生的评比

③每晚对住宿纪律、考勤情况的评比。

3、关于奖励办法,男生每幢学生宿舍评出2间文明宿舍,女生宿舍评比4间文明宿舍,学校奖励每间文明宿舍各一面流动红旗和30分量化分。以后每月评一次,根据评比结果确定文明宿舍数量。

注:核查纪律宿舍原始记录表,请到学生会办公室。

流动红旗(文明教室)评比标准

为了奖励各班的值日生,特设“文明教室”评比。该评比每个月进行一次,全校评出6个班级(1栋:3面红旗;2、4栋共3面红旗),前提是当月内该班教室无“最差”,且当月该班教室量化总分(每天教室、午间教室及周三教室评比)最高,此项评比加班级量化分30分。

宿舍管理条例(试行)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工作,使同学们有一个洁净、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别定如下条例:

1.全体内宿生应相互帮助,互相监督,共同维持宿舍安全,卫生的秩序,做到将文明、讲道理、讲礼貌、讲纪律、讲卫生。

2.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作息。午休时间和晚间熄灯后要保静,不得谈笑、吵闹、冲凉及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3.注意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上课和自习时间未经宿舍管理员允许不得在宿舍逗留。不准留非内宿生或社会人员在宿舍入宿。如果有一经发现即联系家长,班主任教育二次作退学处理。注意防火、防触电,不准在床上点蜡烛,不准使用除电风扇的所有交流用电器,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如发现没收所有用品)

4.宿舍住宿位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宿舍要爱护宿舍内配备的床、柜、杂物价、门窗、玻璃、电灯、水龙头、消火栓等用品,不准在宿舍墙上乱钉、乱贴、乱画。如丢失和损坏宿舍内公共财物,将赔偿损失。

5.内宿生不住宿(午休或晚休),须持有班主任同意的请假条向管理员请假,否则按旷宿处理。晚上迟宿要登记,并查铺制度处理。严禁翻墙、翻铁栏进入宿舍区。

6.内宿生每天应自行整理个人内务,起床后蚊帐要挂直晾平,被要折叠四方,将枕头、毛毡(或被单)、棉被自上而下叠整齐放在床头。鞋要放在床底地板一字摆放(鞋尖向里);上下床分别摆放,下床的鞋放在无梯侧;洗漱用品统一摆在杂物架上指定位,不准在走廊刷牙、倒水、一经发现一次交班主任处理,二次交学生科处理,三次请家长并作好退宿舍处理。

7.内宿生必须参加宿舍清洁轮值,值日生要对宿舍及主管区域每天一次清洁宿舍门前实行卫生包干。每周一次大清洁,保持宿舍内及主管区域的清洁。

8.不准向窗外或楼下吐痰、倒水、丢纸屑、果皮、杂务一经发现一次交班主任二次交学生科及联系家长处理。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不准带饭回宿舍吃,不准带扑克、麻将回学校,不准进行各种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9.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

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严禁在栏河上坐立和站在后阳台上晾衣服和取衣服和取物品。严禁在宿舍进行文体活动及追逐打闹。

10.要节约用电用水,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要关灯、关风扇、自来水龙头及时关好。水电设备损坏时,应立即报告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11.内宿生必须服从管理老师、学生会干部管理,不准顶撞、起哄。(如有违反按学生制度及学生会知识制度作处理)

内宿生若违反上述管理条例,将扣个人操行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行政处分、退学处理。

12.不准携节饭盒、玻璃瓶、酒进入学生宿舍。否则没收并作批评教育,严重者与班主任联系并报学生科处理。

13.上课后无证明(或请假条)不得进入宿舍及留在宿舍。如有违反即联系班主任报学生科。

14.关门后学生不能外出(如买矿泉水、方便面等),不得洗澡、洗衣服、晒衣服,不得在走廊逗留等。经发现一次交班主任教育,二次交学生科及联系家长,三次(含三次)以上联系家长退学校。

15.以上学生如违反一项,每次扣该班量化分两分,约见家长的扣该班量化分四分处理。

宿舍开关门时间表(星期一至五晚)

宿舍开、关门时间:

早上:06:00开门,8:20关门中午:12:00开门下午:14:30关门,16:15开门晚上:19:00关门,21:00开门

22:30关门,住宿生入宿,宿舍和学生会干部检查。

学生宿舍查铺制度(试行)

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精神,学生科研究决定:从今学期起,学生宿舍试行新的查铺制度,请各班班主任依照程序做好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如下:

1、学生宿舍管理员每天晚上10:30开始,对每间宿舍清点人数,统计晚归、旷宿名单,于当晚填好《学生违纪通知》,第二天由学生干部交至班主任处,班主任按学校规定教育处理。

2、关于学校对晚归、旷宿的学生的处理程序:住校生第一次夜不归宿(晚12点后回宿算旷宿),班主任即约见其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校作记过处分,并通报各班;第二次夜不归宿(旷宿),班主任再约其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校作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通报各班;第三次夜不归宿,学校作勒令退学处理。两次晚归(晚10:30后至12:00前)作一次夜不归宿处理。第一次晚归,由班主任对其作批评教育,并通报其家长,学生书面检讨。

3、没有正当理由或事先未经班主任批准的,有上述晚归、旷宿行为的属违反本制度。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科所有。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规定

一、内务规定1、2、

床面要干净、整洁,不得摆放任何杂物。

被子统一按照军训标准折叠,要求边、角、面分明,叠好后统一摆放在靠窗的一端,枕头摆放在被子里侧,靠墙摆放整齐。

3、4、5、6、7、8、9、

蚊帐统一向两边挂起或靠墙整理好。

鞋子统一摆放在各自床下,鞋跟一律朝外整齐排列一线。带有书架的床位,书架的上层放书,下层放杂物,并物放有序。水桶整齐排列在毛巾架下或卫生间。

洗漱用品及饭盒统一按“大小个”排列在柜子上面。毛巾统一挂在墙上粘贴钩上,衣服折叠好后放于枕头下。

卫生工具统一放在靠门边的一个角落里,带卫生间的放在卫生间或壁柜间内。

10、若有空床位,只允许占用一个空床位有序堆放物品。11、墙面不允许张贴任何东西。二、卫生规定1、2、3、4、5、6、7、8、

地面应全天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任何杂物,每周定期拖洗地面,不留灰尘。每周定期抹洗门窗玻璃,不留灰迹。

每月掸尘一次,天花、墙面无蜘蛛丝网或其他印痕等。电风扇、灯、空调每月擦洗一次。窗帘每学期清洗一次。

保持走道整洁卫生,按要求做好公共区卫生。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没有异味。

每周三下午15:3016:00为宿舍卫生大扫除,检查时间为下午16:00以后。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卫生检查细则

序号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项目床面不整洁,摆放有杂物被子未按照要求折叠被子与枕头位错了蚊帐挂放不合要求鞋子摆放不齐或位、方向不合要求垃圾未倒水桶放错位且不齐洗漱用品及饭盒放错位或摆放不整齐毛巾和衣服挂错地方或不整齐卫生工具未统一放在指定位一周内未拖洗地面一次地面不干净、摆放不整洁、物品杂乱门窗玻璃有灰迹或字迹扣班级量化分每人次扣0.1分每人次扣0.1-0.5分每件次扣0.1分每件次扣0.1分每双次扣0.1分每件次扣0.2分每个次扣0.1分每件次扣0.1分每件次扣0.1分每件次扣0.1分每次扣0.5分视情况每次扣0.1-0.5分每次扣0.1-0.5分天花板、墙面有蜘蛛网或字(鞋)迹或乱张贴每次扣0.1-0.5分电风扇未定期擦洗,有灰尘窗帘脏而未定期洗涤,窗帘未拉开随手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窗外倒水空床整理不合要求书架上书和物品摆放不规范洗手间内地面瓷砖、洗面盆、便盆不干净每周三没有做大扫除每次扣0.5分每次扣0.5分(窗帘未开每次0.1分)每次扣0.5分每次扣0.1-0.5分每人次扣0.1-0.5分每项每次扣0.1-0.5分每次扣2分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作息纪律规定

一、住校生应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住宿,不得随意挪动或擅自调换床位。二、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预备铃响了立即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保持安静,不得

影响他人休息。

三、按时起床,离开宿舍,按时出操、上课,不迟到、不缺席。

四、未经许可不得带外人入宿舍或留宿,也不准夜不归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经

同意不得擅自离校外出。

五、严禁打架滋事,聚众斗殴,拉帮结派,以多欺少,以强凌弱。六、禁止吸烟,酗酒,赌博和偷窃。

七、每个住校生都必须爱护公物(如门、窗、玻璃、墙面、电话、风扇、空调、电器

设备等公共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消防器材与设施。

八、严禁私拉电线,乱接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及大功率电器,确保安全用

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燃蜡烛、烧煮食物等。

九、严禁燃放爆竹,敲击墙面地板。严禁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拍球,使用大功率音

响及熄灯后播放广播音乐等影响别人休息的行为发生。

十、禁止携带一次01

十一、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不许乱丢垃圾,严禁向窗外乱扔杂物、倒水、

吐痰。严禁向垃圾桶内倒水。

十二、不准男女生互串宿舍,熄灯预备铃响后不许相互串门。十三、住校生必须服从生活老师的教育与管理。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宿舍纪律检查细则

序号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项目不服从住宿安排,随意挪动或私自调换床位。中午追赶打闹,影响他人休息。未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导致做操(或集会或上课)迟到或旷课。无故旷宿。关灯后讲话、冲凉、串宿或在走道上随意跑动。打架滋事,偷窃、关涉“黄、赌、毒”内容者。吸烟、酗酒、撬门入室和翻窗越墙外出者,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扣班级量化分每人次扣1.0分每人次扣1.0分迟到每人次扣0.1分旷操每人次扣1.0分每人次扣2.0分每人次扣0.5分每人次扣3.0分每人次扣2.0分有意损坏公共财物、消防器材与设施;在宿舍私拉电线,每人次扣3.0分点烛生火。使用音响、电吹风、加热棒等不应使用的电器。恶意敲击墙面地板,追逐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携带一次性饭盒入舍不听劝告。顶撞生活指导老师,拒不接受教育与管理。离舍时未关门、灯、风扇。未闩好靠门端窗户。住校期间(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私自留宿他人者。晚上未按时熄灯的宿舍。晚上熄灯后才回宿舍者(以晚上10:30为准)。用衣物、报纸等蒙住门窗。将衣物挂在风扇下。钥匙插在门上。每人次扣1.0分每人次扣2.0分每人次扣0.5分每人次扣1.0分每人次扣1.0分每人次扣2.0分每个每次扣0.5分每人次扣0.5分每次扣1.0分每人次扣0.5分每人次扣0.5分珠海技工学校住宿承诺书

我申请在校住宿,保证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和《宿舍管理制度》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如有违反,愿主动接受学校的教育和处理,造成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自愿签订此《住宿承诺书》。

附:《住宿管理规定》

一、在校住宿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教育不改,勒令走读或给予相应校纪处分。1、打架斗殴,聚众起哄、滋事,拉帮结派,以多欺少,以强凌弱者。2、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燃放爆竹者。3、以各种手段窃取他人钱物者。

4、晚上查房后,冲凉、洗衣服、在宿舍外走动吵闹、大声喧哗、串房;敲击墙面和地板等影响他人休息者;向窗外抛砸物品者。5、晚上查房时不按时回宿舍或夜不归宿者。

6、就寝后私自翻墙外出者;未经同意男女生互串宿舍者。

7、未经学生处批准,周末无故不离校者(深圳本地学生)、外地学生未经批准私自离校者;私自留宿外人者。

8、携带管制刀具凶险器械、未经允许携带明火、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者。9、不服从学校安排,私自换房、换床位者。10、人为破坏公共财务者(应照价赔偿)。

11、不按要求打扫宿舍内卫生、整理内务、在宿舍内乱画乱贴者。12、私接、私立电线,离舍不关空调、电灯、电扇、饮水机等电源者。13、不按时出操(第一次批评教育)、上课和晚自习期间无请假手续不离开者。14、在宿舍内经商(出售饮料、食品、烟、酒等)者。15、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二、下列物品不准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或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和丢失。不听劝阻者,予以没收。

1、各种金属制健身器材。

2、带音箱的CD、VCD等影响设备。

3、各种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器等)。4、各种易燃、易爆物品。5、摄影器材、电脑等贵重物品

注:每晚10时停止一切活动,准备就寝。周五、周六11时熄灯就寝。

专业班

家庭固定电话:学生姓名(签名):家长手机:家长姓名(签名):

200年月日

珠海市技工学校学生考勤与请假试行办法

1、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和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班级要做好学生的早操或课间操、上课、实验、生产实习、自习、集会、晚修等考勤工作。并把考勤作为考核学生品德的重要依据之一。班主任和任课老师都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和教育工作。每周周三前在班公布栏上公告考勤(含晚修)汇总表,并有班主任审核签名。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请病、事假,均应办理请假手续(要有书面请假条,有充分理由及证明材料)。凡未请假,超假,续假未经批准或弄虚作假而缺勤者,均作旷课论处(并作纪律处分)。

3、学生上课迟到、早退两次或课间操、早操两次不到,按旷课一节计算;晚修缺勤一次,按旷课两节计算;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会等活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按旷课1至4节计算。

4、学生旷课处理程序:班主任按以下规定及时上报学生科处理。住校生旷课一天按8.5计算(早操0.5节、上午4节、下午2节、晚修2节);走读生旷课一天按6.5节计算(早操0.5节、上午4节、下午2节)。学生旷课2节以上,班主任即通知家长并及时进行教育;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达6节或旷课累计8节以上,班主任通知其家长配合教育,学生写检讨书交班主任处理并作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达12节或旷课累计21节以上,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学生写保证书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达18节或旷课累计达55节以上,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达89节以上或连续旷课一周,给予劝退处理。

5、请假的批准权限:

①学生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批准;

②学生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学生科批准;③学生请假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学生科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6、在校大门和宿舍登记的学生迟到一次扣班级量化1分。7、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珠海市技工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实施细节

〈一〉、校园防盗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学校财产,特制定制应急预案。一、预防措施

1、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宿舍、图书馆等地方在没人时要关好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2、保安每天早晚检查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作。3、保安应遵照巡查制度做好校园巡查工作。二、应急措施

1、发现被盗情况应马上向学校学生科、保卫组报告,同时报告校领导。

2、接报后,值班干部及各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做好现场领导报告工作。4、向学校领导报告情况。

5、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价值及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如实验室物品等),由学校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110)。

6、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7、处理好事后工作,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8、学生科保卫组按规定完成盗窃事件报告工作。三、应急小组组长:李道蓉副组长:陈金喜

〈二〉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集会及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美术馆等楼梯、通道的安全和管理工作,防止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等意外事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每学年举行一次、疏散演习。

2、合理制定各班集会、放学、做操、突发事件出入线路图,防止学生过于集中在某个出入口。

3、学生出操、集会、班主任须跟班。4、较拥挤的楼梯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5、上下楼梯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逐次上下楼。6、楼梯通道不能存放任何阻碍通行的物品。

7、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打闹、推拉,发现在学生上下楼梯有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应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

8、教学楼楼道、楼梯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每星期检查一次。9、在必要的地方设指示、警示标志。

10、学生一课或休息期间、教学楼宿舍楼楼道须分别保持畅通。二、应急措施

1、学生在集会或在楼道发生拥挤踩踏等式安全事故时,在场教职工要大声呼喊学生镇静,马上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一旦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应马上报告班主任、学生科、保卫组、校医、学校领导(副校长和校长),同时根据伤情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人民医院救治。

3、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情况,学校进入紧急状态,保安员、行政干部全体值班,维护学校稳定。

4、校领导、值班干部应首先参与学生的救治工作。

5、由学校校长、主管安全副校长、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专业科、总务科、班主任组成事故应急小组,处理相关事宜。

6、学生科、班主任负责家长的接待及安抚工作,教务科,专业科、负责学校学生稳

定工作,办公室负责上级的接待工作,总务科负责受伤学生护送及医院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上报及联络工作。全体教职工坚守工作岗位,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做好善后工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安全干事按规定完成突发事件报告及最后处理报告。三、应急小组组长:1人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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