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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法院院长)

时间:2019-05-28 22:19:0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法院院长)

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民法院院长×××

(201*年12月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行使宪法赋予的审判权,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统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神圣使命。公开、公平、公正司法,既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要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必然离不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大依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保证司法公正;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合理增加财政预算,改善物质条件,消除后顾之忧。

在过往的工作中,我院始终不一地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接受人大评议,办理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以及聘请人大代表为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密切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院党组认真听取人大会议审议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人民

代表的意见,将代表的批评、对个案的意见分类下发给各有关职能部门,并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向人大作专题汇报。据统计,今年接受人大交办、督办案件12件,已办结8件,专题就执行工作向主任会议汇报1次,走访人大代表68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36件,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2次,参加旁听案件15人次,并聘请了5名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

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树立人大监督意识,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一)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一是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讲成绩不夸大其词,谈问题不遮不掩,对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虚心听取,认真对待,整理归类,印发给各庭、室,对照检查和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对一定时期法院工作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新颁布的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使人大常委会可以从不同层次和侧面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依法监督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有的放矢地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防止审判工作出现偏差,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二)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一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登记制度。为便于全程跟踪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严格实行登记制

度,对人大交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由办公室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来信机关、来信时间、来信人、反映的内容、查处结果等详细情况,使之一目了然。二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督办制度。成立督办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督办每一起信访案件,督办领导小组直接对院长负责,逐件报告处理结果。三是建立人大交办信访案件查处制度。对于人大交办的涉及干警违纪违法的信访案件由监察室进行核实处理。对于反映情况属实的,进行严肃查处;对于查证不属实的,给人大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主动接受人大评议、检查、视察。一是接受人大评议。在积极接受人大评议法院工作的同时,要求所属人民法庭虚心接受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活动,改进人民法庭的工作。二是接受人大代表检查、视察。坚持诚恳地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视察、检查,针对检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虚心接受,慎重对待,及时改进。

(四)认真负责地报告重大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对上级法院的会议精神、人民法院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以及重大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以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了解掌握法院工作动态,从宏观上监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对法院重要人事安排及拟提任免干部,注意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情况,以便于人大常委会全面了解情况,强化监督和考核。对违法违纪人员追究情况做到按期向本级人大如

实报告,重大案件一件一报。

(五)人民法院制定的规定、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人大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制定的规定、办法等规范性的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及时报送人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干忧,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同志们,人大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根本保障,也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大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诚意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的整体执法水平,为沅江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扩展阅读:中级法院院长会议讲话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践行我市法院的科学发展

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某某某

(年月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表彰先进,简要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新一年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努力践行我市法院的科学发展,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去年我们两级法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成效显著。共审结执结各类案件件,同比上升%。刑事审判方面,结案件,一审判决生效件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人。民商事审判方面,一审结案件,同比上升%;二审结案件,同比上升%。其中受理合同纠纷案件件,审结件,均比上年增长%,解决诉讼标的金额达亿多元,比上年增

加。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件,审查非诉案件件,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提出的新要求,依法纠错,共审结再审案件件,其中维持件。审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其中维持原判件。加强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件,执结标的额亿元,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年我们的案件质量得到了切实的提高,市中院对基层法院各类上诉案件的维持率达%,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区高院对市中院上诉案件的维持率达%,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其中对刑事上诉案件%维持原判。民商事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率均有明显下降。

去年我们加强调解工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件,占一审民事结案%,位居全区法院第一位,其中法院调解率达8%。人民法庭平均调解率达%,而法院某某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结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去年我们加强队伍建设,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共有4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记功、嘉奖、先进等荣誉称号,其中法院荣获“全区十佳法院”荣誉称号。尤其值得高兴的是,我市法院去年又荣获全区法院综合目标管理一等奖,这是上级法院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

去年我们的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基层法院全年审结刑事案件件,民商事案件件,行政案件179件,执结标的1.2亿元。新综合审判楼的建设也取得新的进展。尤其值得庆贺的是,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我市28个人民法庭全部通过区高院的“五化”法庭的达标验收,使我市法院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的服务能力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中院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也进一步增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多篇文章和报告在全区法院获奖。

我们去年具体的工作情况在下发的《市法院二八年度工作总结》里有更详细的介绍,同志们可以阅读了解。我市法院去年之所以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新的进展,关键在于我们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在于我们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这条工作主线,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于我们深化“效能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现代型”法院建设,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于我们抓住了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了法院工作的根基。

今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面临纠纷增多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复杂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更值新中国成立60年周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中央、自治区和高院领导对今年的法院工作作出了

部署,下面我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在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汇报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这些讲话和会议总的精神和要求:一是不断深化对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统一对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贯彻好依法治国的方略,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坚持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围绕服务大局开展工作,重点是要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理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政法队伍,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四是坚持严打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五是进一步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六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为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这些讲话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年我市法院主要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司法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目标加强司法管理,紧紧围绕

服务基层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一、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要做好今年的工作,全市法院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切实把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司法为民的理念,使我们各项工作都能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自治区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以确保经济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服务和保障的力度。

第一,必须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要善于从司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司法尺度,充分运用各种司法手段和措施,保障党委政府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帮助涉诉企业度过难关。要善于从法律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来理解和具体适用法律条文,从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政治秩序来理解和执行法律。要善于从社会普遍正义的要求来平衡实现具体案件中的个别正义,当个案的判决或执行结果可能与社会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通俗地讲就是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不佳时,就必须在实现普遍正义与个别正义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以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服务。首先是着重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对涉案的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其次是要增强敏感意识,依法审慎受理相关案件,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加大诉讼费用缓、减、免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平等行驶诉讼权利;对涉及民生和经营的案件要依法快审快结快执。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研指导,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是要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式,为促进企业发展雪中送炭,为党和政府排难解忧。“有所不为”,就是审判执行工作,不能因为法院自身处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给党和政府“添乱”,不能因审判执行行为发生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批失业者的现象,更不能让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受损而“雪上加霜”。

第三,必须增强服务企业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力度。目前经济形势非常严峻,保企业就是保就业、保增长,因此区党委提出在全区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为企业“解困、扶持、服务”。我们一定要依法慎重、灵活地审理好涉及企业的经济纠纷,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帮助涉案企业渡过难关,努力实现当事人各方的“多赢”。要坚决防止“判了一个案件、垮了一个企业、多了一群失业者”的现象。凡有因审判、执行措施不当引起市委市政府或上级机关问责的,院长和分管领导要上来向中院党组检讨,同时要实行责任倒查,主要责任人该调整审判执行岗位的要

调离岗位,触犯党纪政纪法律的,依纪依法处理。根据高院的要求,今年将组织开展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工作,对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审结、执结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诉讼和执行案件进行清理、登记,分析未审结执结的原因,列出审理和执行工作计划表,限期审结执结。要通过这次清理工作,使企业因诉讼争议悬置的财产得以尽快盘活,为企业的发展解套。要依法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对由此引发的诉讼案件,要力争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同时积极发挥司法专业优势,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破解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努力减少和化解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

(二)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涉毒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有组织犯罪。依法惩处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犯罪,赌博、传销等涉众型犯罪。结合执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审判工作中,切实把握“宽”与“严”的相对性、动态性,充分考量社会治安态势,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做到审时度势,区别对待,防止片面强调从严和片面强调从宽两种倾向,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

严相济,罚当其罪”。

(三)以化解矛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大和蔓延的大背景下,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企业破产等案件,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解决和预防有关问题的司法建议。以十分慎重的态度,采取稳妥有效的办法处理相关案件,防止因工作时机、方法、措施不当而影响企业的生产发展,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判决涉及职工和民生利益的重大案件前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多听取企业职工代表的意见,慎重处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建立大要案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涉及面广、重大敏感或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逐级层报高院备案。

加大化解矛盾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和谐司法。要进一步强化“调解优先、能调则调”的办案理念。接到案件后,要首先考虑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进行调解。当然,也要按照“调判结合”的要求和依法自愿公正的原则,对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进行判决。

加强行政案件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理和执行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行政案件,对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纠纷,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与有关

部门密切配合,妥善处理,防止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纠纷,防止小事情发展成大事件,防止民事诉求转化为刑事案件。

(四)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根据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要求,高院去年11月已经对全区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市也已经开展这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剩下的案件清理难度更大,任务更加艰巨。我们要继续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过硬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继续组织好、开展好这项活动,确保执行积案取得新成效、新突破。一是要突出清理重点。对社会关注的案件,尤其是对涉及特殊主体的案件,要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重点突破;对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要优先研究,优先清理,及时解决。二是对于一些确属重大、敏感的案件和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同时要讲究执行方式方法,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决不能因为执行上的失误造成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三是要严格责任,严明纪律。根据高院的要求,市中院和基层法院要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制。对清案工作高院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我们必须加大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五)以构建和谐社会为首任,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

一是要严格把好立案关。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纠纷案件,要提高效率,依法及时立案,使纠纷通过诉讼渠道得

到及时处置。同时要正确理解司法保护的有限性,坚持正确的立案受理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立案的过滤、疏导功能,对于重大、敏感特别是涉及重大改革政策、公共社会性事件等难以单纯依靠诉讼途径解决的纠纷,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与沟通,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有效途径和方式解决纠纷。基层法院要从解决纠纷的角度来把握立案的尺度,如果把司法解决不了的纠纷引入诉讼程序中来,只会使纠纷更加复杂化,甚至毛肚更加尖锐化。要破除“司法万能”的幻想,在立案工作中也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但我们“不为”不是消极把矛盾推出门外,在坚持一些案件暂时不能或不宜受理的同时,要积极向纠纷当事人宣讲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寻找更加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二是标本兼治有效减少涉诉信访。狠抓源头治理,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加强调解和解工作,从根本上遏制信访案件的形成;全面清理旧的重访重诉案件,已经形成的信访案件,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力求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力争杜绝形成新的重访重诉案件;要实行领导包片和层层包案制度,继续开展领导带案下访、法官下访等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信访责任倒查,不仅要追究审判过错和执行过错,而且对瑕疵案件的承办人也要予以警示。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

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申请再审和审判监督工作,对已生效的判决,不要轻易启动再审,要切实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稳定性;对符合法定再审条件的及时依法再审,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相统一,及时化解矛盾。要进一步抓好审判监督工作机构的职能调整、充实等工作,积极应对中院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大量增加的局面,防止再审工作出现被动。

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农案件,为我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涉农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处理农民因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引发的各类纠纷;妥善处理因征地补偿引发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保护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认真审理好农村小额信贷、民间借贷引发的各类纠纷;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依法审理好农民工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引起的各类纠纷;依法妥善处理因农村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充分考虑农村社会现状,以农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案件。要依托人民法庭设立巡回审判点和便民服务站,大力推行假日法庭、就地审理、预约开庭、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等为民举措,及时排查调处涉农矛盾纠纷。

三是要加强对涉农案件及其相关问题的调研。加大对我区农村基本经营、土地流转、耕地保护、民主管理、金融信贷纠纷案件以及“三大纠纷”等案件进行深度调研,及时为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参谋。

三、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认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体现党的意志、人民的意愿,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根据高院的要求,今年要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深化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认识,增强大局观念,着力解决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妥善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司法办案之间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法院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领导班子是关键。领导干部首先要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服务大局的方向,抓住工作的主要矛盾,

找到解决法院发展难题的办法,开创性地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领导班子是队伍的领头羊,有什么样的班子就有什么样的队伍。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很重要。领导干部不能做“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己身不正,何以正人”?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一身正气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司法。进一步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推进具有我市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高院将修改对中院的综合目标管理考评规定,对违法违纪案件,法院自己主动发现查处的,要给予加分,法院自己不及时发现查处,被党委纪检或检察机关发现查处的,一票否决。

四是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区高院的要求,不仅每一位干警要将“五条禁令”熟记于心,还要尽快开通“五个严禁”举报电话,在窗口部门张贴或者散发有关宣传材料,方便来访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监督法院工作。同时要给所有法官发放“五个严禁”提示卡,随时提醒广大法官遵纪守法,也便于广大法官将其作为抵御“说情风”的“护身符”。

五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工作责任心。我们的一些案件之所以出问题,最大原因就是责任心问题。责任心是一种思想意识,更是一种工作态度!对于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

出现问题的,一定要严肃处理,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切实转变那种推诿拖拉、敷衍了事的作风。

四、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司法效能。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司法效能。目前法院审判执行任务越来越重,去年我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达到件,同比增加了%。在任务加重的同时,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新类型案件和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发生。我们只有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司法效能,才能完成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首先要理顺各部门间的职能,解决有些部门职责定位不准、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交叉重叠的问题。其次是科学配置司法资源。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共有人,但实际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不足人,还少于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人员。非审判岗位人员多并非效率就高,效益就好,就能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事实恰好相反。关键是如何科学配置和科学使用的制度安排问题,今年要下大力气解决这些问题,在资源配置上重点向审判一线倾斜,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能。

二是加强案件管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首先要抓好一审案件。全市每年的案件80%在基层法院,一审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就高了,上诉就少了,案件改判、发回重审也少了,市中院才有更多时间精力去加强审判指导。其次要实施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考评办法,高院近期准备下发相关文件,我们要边实施边完善。同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活动,对近两年改判和被改判的案件进行

全面检查,总结经验。第三是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各个诉讼环节的办理时限,强化监督制约措施,无论哪一个环节上发生超时限情况都要进行通报,以增强效率意识,提高办案速度。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查制度,对于原审裁判错误确系人为原因造成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主办人、审判长、分管庭长及庭长要分别承担相应责任。案件原承办业务庭要对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分析讨论,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及本院审判委员会改判的生效案件,定期进行通报,以增强案件质量意识。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基层法院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基层建设作为深怕模式也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任务来抓,努力实现基层稳、全局安的目标。

一是找准和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发挥好服务大局的基础前沿作用。基层法院要更加自觉地把审判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动向,努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一审案件质量,是基层服务大局的基础,一定要下大力气抓好一审案件质量,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力争在一审就把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中院对一审无原则性错误的裁判,不要轻易改动。中院在加强指导基层的同时,也要尊重基层一审的裁判,维护基层法院的权威。

市中院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我市各地在适用法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适时出台审判指导性意见,指导基层法院结合办案进行法律适用研究,加强和规范对个案的业务指导,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法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强化审委会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和规范对一审案件的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工作。当前最高法院正在研究人民法院关于经费保障问题,法院的各类经费保障的原则、标准等不久将得到明确。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高院根据最高法院《国家“十一五”规划期间人民法庭物质建设规划》的要求,并以各中院上报的计划为基础,制定下发了《全区法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对全区法院在建、待建审判综合楼的建设进行安排。我们要按照《规划》要求,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及早做出计划,一旦各级财政负担建设经费的比例下达,规划就能及时顺利实施。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前沿阵地作用。尤其要加强人民法庭的管理和制度建设。要以全面完成“五化”法庭创建任务为契机,利用好目前普遍已建好法庭办公楼的有利条件,不断完善远程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办案、休息日办案等便民办案方式,完善繁简分流、速裁机制等做法,充分运用人民法庭规范化的各种功能,努力把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法庭

同志是最辛苦的,一定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各种待遇,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六、加强调究信息宣传工作,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多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调究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并且采取了许多措施调究信息宣传工作也不断取得进步,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和重视不够的问题,撰写文章的来来去去总是几个人,个别法院和中院个别部门、一些法官干警甚至漠视调究信息宣传工作,不写稿件、不支持、不配合,这是不对的,要坚决纠正。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调究信息宣传工作。在调研方面,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选定的调研课题报给中院,中院论证后再确定调研任务下发,希望各位院长和中院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调研,确保法院工作更好服务于科学发展,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宣传工作要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基本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法院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和优秀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协调,准确把握宣传角度,力争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法院重大、敏感案件及动态。要继续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多做信息调研,多上报综合性、分析性强、决策参考价值高的信息,特别是及时、准确上报重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充分发挥信息的预警作用,为领导决策和服务大局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同志们,工作目标已定,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团结奋斗,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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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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