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公司协同监督
近日,连城公司正式宣告公司配电运检工区成立,标志着该公司“三集五大”有序推进,为建立县公司“大检修”管理体系做好准备。
在“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过程中,连城供电公司认真学习上级“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总体安排,深刻把握“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按照省公司和龙岩电业局开展协同监督的部署和要求,为更好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优势,增强监督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监督工作,提高整体监督效能同,为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顺利实施和实现依法治企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协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和选题。该公司重视协同监督工作,专题布置201*年开展协同监督工作重点,会议均由纪委书记亲自主持,及时传达龙岩电业局协同监督例会精神和重点关注的风险点,对部门协同监督汇报一一进行点评;公司党委书记每次亲自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分管副总经理结合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作指导发言,统一参会人员对协同监督工作的目的、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责推进协同监督开展。在选题上与龙岩局同步一致,与公司开展的专项治理和效能监察项目相结合,将经营管理营业现金收费、电价执行、非法矿山供电和电能计量管理等“热点”、“风险点”和监督工作更好地融为一体,从源头上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效率,从整体上提高防控廉政风险的能力,防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实现“监督有效”。二是协同监督注意做好制度规范。该公司通过学习省公司和龙岩电业局协同监督相关文件和要求,组织制订《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和《党支部及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使协同监督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各部门在协同监督、构建惩防体系建设中做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细化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督界面和监督主要事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一岗双责”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一项内容。三是协同监督每季召开一次联席会。该公司监审部提前做好协同监督会前准备,加强组织协调和联系跟踪,通过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协同监督联席会,确保协同监督有活动、有议题、有措施、有成效。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整合纪检监察、审计、法律事务、人资、财务、政工、党支部等内部监督力量,还吸纳生产营销、物资管理、基层供电所等重点部门参加,把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协同监督机制列入推进惩防工作一项重要手段抓落实,促进发挥基层党支部、职能部门(基层供电所)监督保证作用。四协同监督落实“一书两报告”。该公司以“一书两报告”为载体,根据龙岩局协同监督的布置和公司的安排,组织相关部门(供电所)积极查找业务范围内存在的风险和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已完成提交有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意见或建议和需协调解决的事项等内容的《协同监督情况报告》共15份,按龙岩局1份“协同监督整改意见书”,反馈1份“协同监督整改报告”。通过落实“一书两报告”,使开展的每一项协同监督内容实现闭环管理,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达到成果转化、工作的规范和风险安全在控防范的目的。五是协同监督实行总结交流、信息共享。该公司通过召开联席会,组织各有关部门、供电所按选题进行协同监督工作的分析总结,2次会议共组织14份汇报发言材料进行交流,通报201*年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落实自查和廉政风险分析工作。通过信息共享,使公司掌握更多来自基层的信息,从更深层次分析岗位风险特点、成因,举一反三及时做好惩防情况的定期分析和预判,提前预警,多措并举构建防线,保证公司党政决策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运营依法合规、干部员工廉洁从业,为公司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和和谐的内外部环境发挥协同监督机制作用。(罗巧榕、傅瑞星)
扩展阅读:连城发电公司化学监督实施细则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批准:陈旭涛
审核:张福祥
修编:李三勇
201*年3月1日
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
本细则规定了连城发电公司化学监督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1.2适用范围
适用于连城发电公司化学监督工作。本标准中的有关职责分工,是根据上级领导单位有关规定以及本厂专业设备区域划分和人员配备情况而制定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共同搞好化学监督工作,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和拒绝执行。本细则适用于各级主管监督工作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化学监督工作人员。
化学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连城发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改、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二、引用标准
本细则参照采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制度》、《电力工业标准汇编》、DL/T246一201*化学监督导则和设备、材料的技术说明书。
三、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化学监督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
2、正确及时监督补给水、凝结水给水、炉水、蒸汽、循环水、内冷水、氢气、绝缘油、汽轮机油、抗燃油、燃料等的质量;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氢质量状况;对违章和超标等情况,及时与值长和监督管理
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3、按现行国标、行标及集团公司要求,定期做好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的监督检测,掌握油品质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4、按规定做好入炉煤的化验工作,为指导锅炉燃烧工况的调整提供依据,节约能源,降低发电成本。
5、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化学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6、做好主要被检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向有关上级汇报,并督促落实。7、发生水、汽、氢、油异常,及时组织分析原因并做出处理措施和意见,事后应写出专题总结。
8、化学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热力系统中水汽质量监督,保持良好的汽水品质,防止和减缓热力设备的腐蚀、积盐、结垢;加强电气充油设备的油质监督和汽轮机油、抗燃油的油质监督;加强对氢气质量的监督,防止发电机氢气纯度和湿度超标;加强燃料和灰的监督,配合锅炉调整燃烧工况,提高锅炉热效率;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监督有关的设备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四、公司有关部门化学监督职责
1、监督网络
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网络:总工程师为第一级,发电部化学技术监督专工为第二级,设备工程部汽机点检长、设备工程部锅炉点检长、设备工程部电气点检长、设备工程部热工班长、发电部化学高级主管、发电部汽机高级主管、发电部锅炉高级主管、发电部电气高级主管、
物资部部长、燃料部部长、华兴公司总经理等为第三级。2、总工程师职责:
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化学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化学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负责监督、检查全厂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技术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的情况。2.2定期组织召开全厂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厂化学监督工作,交流总结技术监督工作经验,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2.3将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岗位,并做好协调工作;负责对不同部门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分工的裁决与认定。2.4组织建立健全化学监督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组织对化学监督人员的培训,按分级管理原则,要求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化学监督专业水平。
2.5负责对全厂技术监督工作各类报表的审查。
2.6组织对所管辖的运行设备进行化学监督,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如实上报,并按要求报送各种化学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等。
2.7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主要设备的调整和化学清洗工作,督促做好设备防腐、防垢、防止油质劣化、降低汽水损失和油耗、各种水处理药耗以及燃料的质量监督工作。
2.8主设备大修时,组织好化学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落实实施方案,并在检修后组织验收。
2.9组织调查研究与化学工作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北京大唐和华北电科院。
2.10组织协调热机、电气、热控、燃贮等相关专业,搞好化学监督年度
技措及更改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工作。
2.11组织协调发电部各级领导共同搞好机组启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以及水、汽、氢、油、燃料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
2.12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与化学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建立严格的化学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并与部门及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3、发电部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协助总工程师作好上述第2条所列各项工作,并向总工程师负责。4、发电部化学高级主管主要职责
4.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要求,实施化学技术监督及拟定有关的技术措施;制定连城发电公司“化学运行规程”、“设备定期倒换制”、“巡回检查制”、“油务监督实施细则”、“化学药品及大宗药品验收细则”、“实验室仪器仪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经批准后报设备部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备案。
4.2定期检查监督补给水、凝结水、给水、炉水、循环水、内冷水等日常监督化验工作,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气等质量状况;对违章和超标等情况,及时与值长及有关部门联系,组织运行人员妥善处理。重大异常时向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总工程师汇报。对于水汽异常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处理合格的,必须及时写出总结交化学监督专工,总结内容应包括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应采取的措施或建议。
4.3按现行国标、行标的要求,定期组织化验班做好汽轮机油、抗燃油、变压器油及燃油的监督检测,掌握油品及燃料质量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上报。
4.4机组停运时组织化验班、汽水值班员做好停备用保护方案的实施并做详细的记录。
4.5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热力设备调整试验,确定合理的运行工况、参数及化学技术监督指标;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4.6参加主要被监设备大小修中的化学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上报总工程师及生产职能部门,并加以督促落实。
4.7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材料及能源消耗,严把质量关,防止不符合要求及劣质产品进入连城发电公司。4.8每月3日前向设备部化学监督专工报送上月化学技术监督月报表,报表第七项“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中应填写以下内容:本月技术监督中存在的设备、技术问题及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分析(重点问题重点分析);上月问题处理情况总结;下月将开展的重点工作及需要设备部、电科院配合工作。
4.9组织对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运行人员的工作技能。
4.10负责运行和化验班离线仪表的检定工作,确保实验室仪器、仪表的准确性和精度。
4.11参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工作。尽早介入施工安装、调试阶段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水汽系统及各类设备的构造、工艺和材质,加药、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器、在线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设备系统的防腐措施以及水处理材料的储存等情况,并参加验收工作。对影响水汽质量等的设备缺陷和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处理。5、运行值长、运行人员的职责
5.1值长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值在运行中的化学监督工作
5.2辅控主值在值长领导下,对本班的化学监督和设备运行负领导责任,
负责指导值班人员解决生产中的疑难问题,督促值班人员做好本岗位的化学监督工作及设备运行工作,及时向化学主管汇报化学监督指标的异常情况。
5.3辅控运行人员按时化验、填报设备运行状态水质监督日报表。发现异常情况,岗位值班员应按规程要求采取处理措施,并及时向辅控主值汇报,必要时上报化学主管,同时向值长报告要求调整工况,尽快处理。5.4机组启动过程中,及时监督水质,铁含量合格后才能点火,凝结水、疏水质量不合格不准回收,蒸汽质量不合格不准并汽。机组运行过程中,如凝结水或给水电导率超标,应立即化验凝结水硬度、钠、氯根,以此判定凝汽器是否泄漏。如果凝汽器泄漏,钠含量超过400μg/L时,应汇报值长要求紧急停炉。
5.5机组正常运行时,各种水处理药剂必须按要求均匀地加入系统,不得采用瞬间(间断)大剂量的方式加入,并根据化学监督指标的大小及时调整各种水处理药剂的加药量。
5.6当汽水质量恶化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使其恢复正常。若不能恢复,继续恶化,按下列“三级处理”原则处理。
即:从水汽质量恶化〈超标〉开始,属一级处理的,要求异常情况在72小时内恢复正常;属二级处理的,要求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属三级处理的,要求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如不能按时恢复正常,则应通知值长立即停炉处理。在异常处理的每一级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尚不能恢复正常,则应采用更高一级的处理方法。对于汽包锅炉,恢复标准值的办法之一是降压运行。
“三级处理”时的水质异常值范围:
一级处理:凝结水电导率(氢导、25℃)≥0.2μS/cm,硬度≥2μmol/L;给水pH(25℃)>9.5或0.3μS/cm(氢导、25℃),
溶解氧>7μg/L;炉水pH值0.4μS/cm(氢导、25℃),硬度>5μmol/L;给水电导率>0.4μS/cm(氢导、25℃);炉水pH0.65μS/cm(氢导、25℃);硬度>20μmol/L;给水电导率>0.65μS/cm(氢导、25℃);炉水pH
的变化情况,能及时准确分析判断并正确处理。
5.16加强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写缺陷单。
5.17运行表单数据必须如实填写,不准弄虚作假。水汽异常的处理应当在值班日志中完整记录。6、化验班职责:
6.1按现有国标、行标、集团公司标准、连城发电公司制度进行全厂水、汽、气、油、灰、炉渣等的监督、查定。
6.2负责进厂化学药品、树脂、油、滤料等材料的验收工作。化验班不能进行的化验工作,应当送华北电科院等有资质单位检验。
6.3根据发电部化学高级主管或设备部化学监督专工的安排,进行临时化验工作。
6.4每旬对每台机组的所有运行化验项目进行抽查一次,对异常结果立即进行再次化验和确认,同时汇报化学主管,每旬旬末将抽查结果报给化学主管。
6.5对每批大宗药品进行入厂化验,并填写验收报告,每月月初将上月验收报告汇总结果报给化学主管,对化验结果为不合格的药品材料需立即汇报。
6.6每周一次主机润滑油、抗燃油水份及外观测试。
6.7每2周一次电泵油、密封油、小机润滑油水份及外观测试。6.8每季度进行一次主变A、B、C相油质简化分析。6.9每季度进行一次高厂变和高公变的简化分析。
6.10每季度对润滑油、抗燃油合格率及油耗进行统计、充油电气设备异常气体报表统计。
6.11机组大修、小修过程中,做好化学监督检查、化验、验收、留样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出具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热力设备解体后
水汽界面检查情况;样品分析结果;腐蚀、结垢评价;图片等内容。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并加以督促落实。6.12及时对超过保质期的试验药剂重新配制。
6.13及时到现场对化学运行的异常指标进行化验确认,并将结果在第一时间汇报给辅控运行主值或值长。
6,14负责指导运行人员正确地进行水汽试验和仪器使用,并不定期对运行人员的试验进行抽查;协助化学主管解决化学监督工作中出现的异常问题。
6.15保管使用好实验室仪器仪表,定期校验,保证分析仪表的准确性。6.16分析化验数据准确,要做到有据可查,严禁弄虚作假。
6.17按规定保存好各种技术资料、运行表单。各种试验方法、化学监督标准应当配齐。
6.18化验班班长负责将化学主管交代的化学监督要求传达给化验班人员,及时按要求完成有关定期化验、报表报告整理及其他定期管理工作。7、设备工程部锅炉点检长、发电部锅炉高级主管的职责
7.1配合化学专业做好锅炉热力化学试验和其他有关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锅炉有关规程中;发现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7.2设备检修前,应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发电部化学专业的意见,特别是对割管的要求,应纳入检修计划,并及时将割取的管样交给发电部化验班,在割管部位焊接监视管段。热力设备解体检修时,在化学监
督专责工程师或化学人员检查前,不得清除设备内部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工作。
7.3会同化学专业拟定锅炉化学清洗方案与措施,并负责清洗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做好清洗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7.4根据防腐工作的要求,做好设备停、备用阶段的保护工作。7.5负责做好所管辖的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设备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汽水取样的维护及飞灰的取样的维护工作。
7.6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及维护工作。8、设备工程部汽机点检长、发电部汽机高级主管的职责
8.1与化学专业共同进行除氧器调整试验,确定运行工况、参数,并订入汽机规程。分析查找给水、凝结水溶氧超标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处理,使指标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标准值。
8.2所管辖设备检修前,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及发电部化学专业的意见,纳入检修计划,确保检修质量。并做好运行、维护以及查漏、堵漏工作,使除氧器、凝汽器及真空系统、凝结泵等在良好状态下运行,降低汽水损失及油耗。
8.3热力设备解体检修时,在化学监督专责工程师或化学人员检查前,不得清除设备内部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工作。
8.4凝汽器需要更换钛管时,要根据DL/T712-201*《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管选材导则》正确选材。安装前要进行包括探伤、内应力检验在内的各项检验,并保证安装质量。
8.5做好胶球清洗设备及发电机冷却水的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8.6所管辖的主要设备停、备用时,做好防腐保护工作。
8.7做好运行中汽轮机油、抗燃油的管理、净化和防劣工作,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意见。机组运行中,若汽轮机油颗粒
度不合格,应立即连续滤油,确保油质合格。
8.8机组大、小修时,要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油系统的检修质量及冲洗、滤油时间;若颗粒度不合格,不准启机。
8.9确保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及维护工作。9、设备工程部电气点检长、发电部电气高级主管的职责
9.1负责(或配合)做好运行变压器油的管理、净化、防劣化的维护等工作。及时根据油化验结果进行换油工作,并及时送样再次化验确认。油系统补油、换油时,必须征求化学监督人员的意见。
9.2按照GB/T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的要求,进行油样的采集。
9.3油质及色谱分析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主要充油电气设备大修及吊芯(罩)检查或补油、换油时,应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参与,并征求其意见;运行设备补油或换油时,应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人员备案。
10、设备工程部热工班长的职责
10.1确保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各种流量表、压力表、水位表、真空表、温度表等配备齐全、准确可靠,并做好定期校验、维护及报表工作;10.2搞好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设备的程控及自动调节装置的维护工作。10.3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在规定时限内消缺,杜绝因设备消缺不及时造成化学监督失控。重要设备缺陷必须组织人员立即消除。
10.4维护好在线化学仪表,做好定期校验工作,使在线仪表指示准确,及时反应水汽异常状态。每月3日前向设备部化学点检员上交在线化学仪表的校验记录。
10.5化学设备检修执行工艺标准,认真做好记录,每三个月向设备部化学点检员上交。
11、设备部综合点检长的职责
11.1组织综合输煤专业点检员检修维护好入炉煤采样设备,保证取样具
有代表性。
11.2组织综合专业化学点检员检修维护好锅炉补给水、水汽取样、主厂房加药、凝结水精处理、制氢、海水淡化等化学系统设备,保证不因设备原因影响除盐水质量,保证水汽取样具有代表性,保证在线化学仪表“三率”达到规定要求。
11.3对化学设备系统的改造、设备的增减应提前通知发电部,以保证获得经济合理的效果。12、燃料部部长的职责
12.1按照要求采集煤样,注明品种、数量、时间、地点等,并进行定期检测,控制燃煤含硫量每月加权平均值≤0.63%。
12.2及时将全厂使用的燃料品种情况通知化学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各种燃料的采、制、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
12.3每月3日前将燃煤分析报告报送设备部化学技术监督专工。13、物资部长的职责
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化学药品及大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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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公司协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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