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的 工作情况
关于车辆检测站环保标志管理和发放
工作情况的汇报
201*年7月23日
彬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崔淑玲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我就我县车辆检测站的环保标志管理和发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彬县机动车尾气检测线于201*年12月底建成,201*年1月份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进行考核验收,颁发了经营许可证。2月下旬,通过省环保厅的资质认定验收,3月份环保检测线正式运行,主要负责彬、旬、长三县的所有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
自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建成运行以来,我局严格要求检测线按照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进驻检测站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黄、绿标的发放,要求凡经在彬、长、旬注册的在用车辆,在机动车年度检测之前,必须进行尾气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发给《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不合格的车辆必须进行治理,按照自愿的原则,车辆可以到具备尾气治理能力的专业维修厂进行治理,经复检合格后发给《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从今年3月7日到7月20日,共检测车辆1500辆,一检不合格381辆,一检合格率74.6%,发放“绿标”1420个,“黄标”30个。同时,在环保标志管理和发放过程中,我局驻站工作人员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改进,编写了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发放软件,节省了环保标志管理和发放过程中的工作量,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之,在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发放过程中,我们通过对检测线的严格监督管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进一步改进环保标志管理和发放的工作方法,确保实现彬县的机动车尾气管理工作中在深度上、广度上有所突破。
扩展阅读:珙县机动车环保检验窗口工作总结
珙县机动车环保检验窗口工作总结
宜宾市珙县机动车环保检验窗口于201*年11月19日按照文件《关于开展新注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立,20日则在珙县车管所领导和珙县环境保护局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式启动。一月来,我窗口坚持贯彻八大会议精神,以人为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促进发展和环境保护结合,把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县环境治理工作目标,严格依法办事,确立为民服务意识。现将201*年11月20日---12月18日珙县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础,为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打好基础。
珙县环境保护局作为牵头单位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机动车环保检验窗口隶属珙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由局长张泽林具体负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19日前完成核发站(点)建设,购买设备及网络建设并对专人进行核发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对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的宣传,制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流程图和便民服务指南,扎实做好环保标志核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切实方便服务对象,热情服务。
在工作中,我窗口处处为车主着想,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行换位思考,全心全意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每一辆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
三认真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自201*年11月20日起,截止12月18日我窗口已完成了我县49辆新登记注册的新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的核发。在工作过程中,我窗口严格考勤制度,无缺席迟到早退现象。(环保检验窗口工作时间与车管所工作时间一致: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半5点。)热情服务,态度温和,对不在本窗口服务范围之内的工作更加耐心解释,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转告。
四工作展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窗口将加强同其他工作窗口特别是车管所工作窗口的联系,为广大民众提供一个更便捷,更温馨的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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