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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工会女职委主任

时间:2019-05-28 23:13: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如何当好工会女职委主任

如何当好工会女职委主任

工会女工工作是工会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

工会女职委主任是工会与女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女职委主任所做的工作普普通通,没有惊天动地,但是她的基本职责是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中心的。

在新形势下,面临女职工队伍扩大,人员不断更新,作为工会女职委主任如何干好工作,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明确岗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工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要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善于总结;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是女职委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加大工作措施,注重源头参与,以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总抓手,探索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做好女职工所需,女职工组织所能的事情,推动解决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大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将有关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作为女工组织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使已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总贯彻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201*)〉实施方案》、《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仅为女工知晓,而且通过我们的工作把它落到实处。坚持把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与维护女工的长远利益相统一,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维权工作体现在发展中、改革中、参与中、帮扶中。

三、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帮助女职工提高政治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帮助指导女职工制订符合自身实际的学习计划,掌握丰富的知识和必要的工作技能,为女员工实现“素质提升”目标创造条件,通过组织优势,统一女职工的思想和认识,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工作、生产中,“建功立业”上,做好本职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是工会女职工组织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工会女工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活力的基础。健全的组织体系是开展工会女工工作的基础。要认真落实《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坚持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同时换届,为工会女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加强女工工作的沟通交流,组织女职委主任外出参观学习、交流畅谈经验体会,推广女工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与做法,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探索新形势下女职工工作的新路子,而且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思路,促进了工作。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女职委主任肩负着新时期的历史重任。在集团公司女职委的领导下,我们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带领交运女职工,为交运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扩展阅读:怎样当好女职工委员

如何当好工会女职工委员

1、什么是女职工

中国目前就业率世界第一,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以及适合女性就业的产业和行业的发展,妇女就业人数将不断增加,就业领域将不断拓宽。同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越来越大的变化,女职工群体的结构、分布和流向也在发生相应的改变。

女职工是女职员和女工人的统称,一般定义为: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国家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中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职工。广义上讲,女职工是各行各业、各个岗位上的女性劳动者,狭义的解释是相对于领导干部以外的普通的女性劳动者,包括以前在上述单位就职,但现在已经下岗的女性劳动者。

女职工是工会会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各个部门的工作都包含女职工工作的内容。由于女职工有别于男职工的一系列特殊性和专门问题需要本群体的专业性组织来代表和解决,所以工会女职工组织应运而生。2、工会女职工工作有哪些特点?

工会女职工工作作为工会工作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它体现着工会工作的一般规律。但工会女职工工作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工会的其他方面工作相比,其个性尤其鲜明,充分体现其工作上的特点。工会女职工工作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女职工工作的特殊性

女职工工作的特殊性是由其自身条件女职工生理上、心理上的特点及其特殊要求而决定的。一是女职工特殊的生理。女职工不仅有月经、怀孕、生育、哺乳的特殊生理特点,需要进行四期保护,而且女性的心脏功能、肺脏功能、骨骼承受重力的能力等均弱于男性,不适合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需要在劳动就业中作适当的安排。虽然国家依据女性的特殊生理特征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招工中的择男录用,在企业改组、改制或人员结构优化过程中的择女编余,对怀孕、生育、哺乳期的vnzhgong放长假一刀切,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不予调离,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不予建立或挪作它用等问题,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损于女职工及后代的身心健康。二是女职工特殊的心理。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女职工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在不断加强。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女职工的心理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受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无形中使部分女职工形成了自我束缚、自卑自弱、

容易满足的心态。表现在有的依赖国家政策的保护、组织的照顾或丈夫的成就;有的认为职业女性毕竟也是女人,难以与男性竞争;有的认为我这一辈子有个安耽的工作就可以了,成家后就慢慢把精力转向家庭等。

从以上两个方面看,女职工确实存在特殊性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女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不可能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职工群众的组织,除了反映和解决男女职工的共同需求外,还必须专门关心和研究女职工的特点和特殊要求,帮助她们解决一些认识和实际问题,从而调动她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精心研究女职工的特点,不断总结女职工工作的规律。工会的女职工工作是其他业务部门难以替代的,不是可有可无,不是无足轻重,更不能取而代之。

(2)女职工工作的综合性。女职工工作的综合性是由对女职工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它包括三方面的含义:一是凡有女职工的地方,都有女职工工作;二是女职工工作不能孤立地进行,要善于协调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开展工作;三是各级工会职能部门,要配合支持协助女职工工作部门做好女职工工作。

(3)女职工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女职工工作的恶特殊性、综合性决定了它的相对独立性。所谓独立性,是指工会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所谓相对独立,是

指女职工委员会要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样,才能更好的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并保护工人运动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以上三个特点是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一般规律。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女职工工作又具有体现时代特征的不同特点。基层女职工组织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做好女职工工作。

3、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具体来看,新时期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基本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女职工群众既有同工人阶级的其他社会成员共同的利益即国家总体利益,也有自己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工会的重要职能,也是全社会的责任。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促进男女平等,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必须首先解决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即法律和法规条文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权利,由于男尊女卑的世俗偏见在人们的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还未能全部实现,尚未规定的,则离实现就更遥远了。因此,

只有经过积极的争取和长时间的努力,才能逐步实现。

(2)

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和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围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突出女职工特色的创新活动为载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她们的聪明才智,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3)

大力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工程。素质是指完

成某类活动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它包括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等等。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提高女职工素质,建设一支具有先进阶级理想、社会主义道德、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严格组织纪律的女职工队伍是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4)

协助行政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

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所进行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遵循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生理规律,保护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二是通过保护母亲,保证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奠定基础;三是通过优生优育,推进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因此,这是一项关系到民族繁荣昌盛,从根本上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工作。

(5)努力解除女职工的后顾之忧。女职工承担着

物质、精神生产和人类生产的双重任务,社会保障条件的不足,以致社会劳动、家庭劳动超负荷地压在女职工肩上,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女职工身上的许多弱点,都是由它派生而来的。女工人、女知识分子、女领导包括女强人在内,无不被这个问题所困扰。帮助女职工摆脱这些苦恼,是维护女职工具体利益的具体体现,工会女职工组织应为解除女职工后顾之忧作出不懈的努力。

4、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社会上常有人把工会女职工组织与妇联组织混淆,或者把工会女职工组织视为可有可无。其根本原因是对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性质缺乏认识。工会女职工组织,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代表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并具有群众性、民族性和代表性的女会员组织。女职工委员会不时独立于工会之外的第二工会,也有别于妇联。它的职能、任务、工作方针的确立是以工会的职能、任务和工作方针为依据的。其特点具有特殊性、综合性和相对独立性。无论在什么时期,女职工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和工作必须围绕工人运动的基础活动和工作,结合女职工的特点来进行。它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由于工会女职工工作属于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所以工会组织的性质也就决定了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性质。当然,工会女职工组织也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工会女职工组织是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群众组织。新颁布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因此,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阿辉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会女职工组织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众组织,其所代表的女职工不仅包括女职工队伍中的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成员,以专兼职工会女职工干部为主,吸收社会各界有名望、有影响、并热心女职工工作的女领导干部、女专家、女学者、女劳模以及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作为兼职委员。她们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能反映不同层次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

再次,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具有鲜明阶级性的群众组织,它所代表的女职工是指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在企业、事业、机关、学校和群众团体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管

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广义上的女职工包括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的女性劳动者。

第四,女职工组织是具有民主性的群众组织。工会女职工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群众组织,女职工组织要通过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来实现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目的。这就决定了女职工组织的许多工作内容具有共同的特点:如积极主动地参与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工作,加大源头维护的力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保证女职工参政议政,落实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通过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积极探索维权的新途径等等。这些都符合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扩大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求的目的。

5、工会女职工组织有什么特殊性?

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特殊性,是由女职工生理上的特点、心理上的特点及特殊要求和特殊保护而决定的,因而女职工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在工会组织里,女职工工作不是可有可无,更不能取消,只能加强。因为被人替代不了它。说它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性,不是说它同工会其他工作没有共性,它同我们工会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有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凡有女职工的地方,都有女职工工作。所以女职工部门的手

可以伸到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女职工部门的手应该伸得长长的,因为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是女职工工作的阵地。这就产生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女职工工作不能孤立地进行,不能仅仅依靠自己的那点力量,光看到本部门的几个人,还要善于借助别人的力量,要善于做多方面的组织工作,把手伸到各个方面,把各个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为我所用。因此说它具有综合性。综合性还有另一方面的意义,即工会各个部门、各个产业工会都不许抓女职工工作,都要把女职工工作看作是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的,而是必须做的。

6、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机构是怎样设的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各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作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机构,在我国,与行政区划相适应,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地方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基层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的女职工委员会三个层面。据全国总工会统计,各级女职工组织数已由1998年的32万个增加到201*年9月底的46.6万个。同时,全总、省、市总工会和有条件的县级工会组织设立女职工部,作为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只能部门,在全总书记处领导下负责女职工工作。其前身是全总女工部、全总女工工作委员会。1948年10月建立,1950年1月将女工部改称为女工工作委员会,1963年,全总将女工委员会改为女工部。1982年2月,全总又将女工部改为全总女工工作委员会。1989年又改为全总女职工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有关女职工权益与特别权益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监督有关女职工利益的法律、法规的执行;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女职工中开展四有教育,提高女职工素质;开展女职工工作的理论、政策研究,协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培训女职工工作干部。

7、工会女职工委员有哪些主要职责?

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工会的下属机构,其性质决定着其职能。由于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设分全国、地方、基层三个层面,其具体职责存在着差异,但总体上讲,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职责也就是女职工委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工作方针和同级工会代

表大会的决议;研究确定本级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规划;指导和协调所属各级工会女职工工作;总结推广女职工工作经验。

第二,

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中建功立业。

第三,

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

动工资、医疗、保险和家庭方面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向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

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

策的制订,并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从源头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并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有关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政策和法规;协助有关部门改善女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为女职工办实事、好事,帮助女职工解除后顾之忧。

第五,

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

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帮助女职工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宣传女职工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第六,

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工作的理论研究。改革

开放以来,随着竞争机制的引进,给各行各业女职工展示聪明才智创造了良机,也给女职工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如女职工再就业问题、女职工生育的社会价值及其合理补偿问题等。女职工委员会要经常调查研究并及时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问题。要通过理论研究,积极探索改革开放条件下女职工工作的新课题,指导新时期的女职工工作,推进妇女解放事业的发展。

第七,提供女职工工作资料,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和

培训女职工干部。

第八,

不断加强与国际妇女组织的交往活动,积极

为妇女解放事业作出贡献。

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职责,应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实现维护女职工的长远发展利益和维护女职工具体利益的统一,正确处理宏观维护和微观维护的关系,切实履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基本职责。

8、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如何组建?

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要坚持三同步的组建方针,依托工会组建同步推进女职工组织的建设。是否坚持女职工组织组建与工会组建同步筹备、同步审批、同步建立;改制企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同步调整、同步巩固、同步发展。工会组织部门对女职工在10人以上的单位组建国内工会要严把审批关,在确定工会主席候选人的同时同步确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审批工会组建方案的同时同步审批女职工委员会组建方案。基层单位在具体操作步骤上要实现工会主席由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同时,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女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或由新产生同级工会委员会通过,从源头上杜绝建立工会与建立女职工组

织不同步的现象。

9、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委员怎样产生?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如果同级工会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如果同级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可按以下办法产生:一是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女职工委员会推选符合相应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二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在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并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须报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备案。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五年)。在任期内,由于委员的工作变动、退休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替补、增补人选,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予以替补、增补。如果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女职工委员会,在届期中增补和免职的委员,须提请下次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10、基层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有哪几种类型?基层工会可以根据女会员的人数多少和分布情况来确

定召开女职工大会或者女职工代表大会,他们的职权是相同的。女职工(代表)大会有两种类型:一是届期内召开的会议,另一种是届期满后召开的会议。届期内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和批准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单位女职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届期满后召开的会议通常称为改选换届会议,一般每三年或者五年召开一次,届期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相同,会议的任务除同届期内会议的任务外,还要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11、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程序?

女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女职委员会召集,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是:

(1)

写出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

经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批准后方可召开会议;

(2)

发出召开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内容及

选举代表的有关事项;

(3)

如需要由会议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的,还

需制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成员选举办法,酝酿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4)(5)场布等。

如实行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女职工代表实行常任

14

拟写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如日程安排、选票、会制,由女会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12、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有哪些基本权利?我国工会的权利广泛体现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工会的权利就其实质而言,是劳动者的权利体现。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工会的权利主要包括代表权、维护权、参与权、协商谈判权和监督权等五项内容。

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工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的权利也就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权利。

(1)

代表权。工会的代表权是指工会有代表职工

的权利。我国的《工会法》、《劳动法》对工会代表权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地开展活动。《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第十八条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工会的代表权是工会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没有这一项,便不可能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

(2)

维护权。工会的维护权是指工会有依法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我国工会行使维护权,必须处理好维护社会总体利益与职工具体利益的关系,即两个维护的关系。工会要坚持两个维护的统一,但在两个维护的处理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维护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职责。《工会法》特别写明,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既然是

合法的,当然就与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

(3)

参与权。我国工会的参与包括两个层次的参

与。一是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包括立法参与、政策参与、通过会议和其他形式的参政议政等。二是参与企业的管理。在我国,由于存在着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因此,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方式、途径和内容也有所不同。《工会法》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工会参与分别作了规定,因该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加以落实。

(4)

协商谈判权。工会的协商谈判权是指工会有

代表职工约企业一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工会法》第十八条、《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在集体合同的双方主体中,工会是要约方。工会向企业行政发出协商谈判的正式要约后,行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相应,不得搪塞、拖延或拒绝,拒绝就是对工会协商谈判权的侵害。

(5)

监督权。工会的监督权是指工会有权监督机

关、企事业单位对涉及职工各方面权益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工会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内容,《工会法》有专么明确的规定。没有监督权,工会的其他权利难以有效行使。

13、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工作制度包括哪些方面?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

女职工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

题要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后作出决定。

(2)

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有关制度,

检查、总结工作,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会议,遇有重大问题,由主任或副主任临时召集会议。

(3)女职工委员会接受同级工会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指导。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

(4)县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增强基层女职工组织的活力,为广大女职工服务。(5)各级工会要为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与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工会的经费预算。[13、基层工会女职委如何申请使用工会经费?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基层工会申请使用工会经费,应坚持量人为出、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发扬民主、用得适当、群众满意的原则。[

根据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女职工委员会可向基层工会申请使用工会经费,所需经费应列入基层工会的经费预算。其

中包括:

(1)会员活动费。如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女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戏剧、联欢、参观、游园等;[(2)对特殊困难女会员的生活补助费;

(3)业余教育费。如为女职工举办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讲座所需的费用;(4)宣传活动费。如为女职工举办技术交流、展览、黑板报、墙报所需的宣传活动费用;

(5)图书阅览费。如为女职工办小型阅览室、读报廊订阅的图书、报纸、杂志费等;

(6)文艺活动费。如为女职工举办文艺、娱乐活动所需的活动费和奖励费;

(7)体育活动费。如为女职工举办业余、体育比赛和活动所需费用。

(8)工会建设费。如女职工委员会举办工会女工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所需的费用。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费。

14、担任基层工会女职工干部应具备什么条件?女职工干部是女职工工作者队伍的主体,担任女职工干部应有一定的条件要求。

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

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女职工工作、深受女职工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因此,担任工会女职工干部的条件可以根据《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原则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一般来说,担任工会女职工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正确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的方针,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女职工服务,善于探索研究,具有开创工会女职工工作新局面的开拓精神;

(2)具有较扎实的文化基础。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至少应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工会和女职工工作业务,虚心好学;

(3)有比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领导水平,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起工作,严于律己,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日常工作。15、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如何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坚持在建工会的同时组建女职工委员会,做到哪里有女职工,哪里就有女职工组织。

(2)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把进城务工的女员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要指导帮助已建女职工组织的单位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经济利益、民主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权利,使这些企业的女职工真切感受到人会的好处。

(3)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耗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一批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女职工组织典型。

(4)做好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做到随改随建,杜绝随意撤销女职工组织的现象发生。

(5)积级探索做好机关、科教文卫事业单位女职工工作的形势和方法。研究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的行业开展女职工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发现推广典型,实行分类指导,以整体推进女职工工作。

16、如何提高女职工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是女职工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保障女职工事项这一权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就女职工组织而言,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女职工的参政意识。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女

职工的参政意识还比较薄弱,严重束缚着她们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必须采取各种方式启发和教育她们提高参政意识,以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参政作用。

(2)督促有关方面对于达到法定年龄的女职工,能够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保证女职工行使选举和被选举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外,在企事业单位还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女职工代表大会等代表的权利,并参加会议安排的各项活动。

(3)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自治性组织任用妇女干部担任领导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反映广大妇女的意志和利益,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4)支持和保护女职工行使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依法行使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17.如何发动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发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工会维护职工政治权益的集中体现。女职工委员应该将组织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目标,大力推进这一工作。本着双赢的原则,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

引导,调动女职工积极性,让女职工积极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尽心尽力、献计献策,同时发动女职工为企业日常管理出点子,提合理化建议。

此外,建立三方协商机制也是工会发动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方式之一。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买践,积极探索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新形式,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提高职工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与女职工比例要相适应,注意发现和培养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大中型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决策层、管理层、领导层中女性成员的比例。

18、怎样保障女职工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女职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事业单位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即按照《企业法》、《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

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基本建设方案等行使审议建议权;

(2)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集体合同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

(3)对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改革和出售方案以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

(4)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经理)。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女职工组织要积极参与企业职代会的建设,要保证女职工对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决策权。而有关方面在研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当前,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委员会要督促用人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一定要保证有相应数量的女职工代表参加,并要协助有关方面加强对女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女职工代表的素质。要通过女职工代表广泛地联系群众,反映女职工的呼声、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女职工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提案。只有充分发挥她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提高提案的质量,真正为女职工说话办事。

除了职工(代表)大会以外,还可以组织女职工通过厂务公开、企业管理委员会、民主接待日、民主质询(民主问答、民主对话会)、民主议事会、平等协商机制、班组民主会、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企事业单位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这些形式也是职工(代表)大会的辅助或补充。

19、如何引导女职工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些女职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往往不知道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女职工组织,应该向女职工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告诉女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1)行政请求。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含国家行政机关)非法侵害时,被侵害的女职工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予以处理。如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特殊保护的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2)投诉。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投诉。女职工组织对其投诉核实后,可以向有权查处侵害女职工权益行为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提出查处要求,督促受理单位依法处理;也可以帮助女职工采取其他法律形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3)行政诉讼。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时,可把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民告官。

(4)民事诉讼。当女职工的民事权利受到其他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侵害时,可把侵权行为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的民事权利王要是指其人身权、财产所有权、继

承权、婚姻家庭权等,某些政治权益也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5)刑事诉讼。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且已构成犯罪时,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形式。公诉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女职工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自诉是指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虐待家庭成员等;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重婚案、遗弃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

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这些情况下,女职工便可以通过自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当前保障女职工的政治和民主权利需要哪些政策保证?

切实保障女职工的政治和民主权利,还需要有政策措施方面的保证。工会女职工组织在这方面主要是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以便制定相关政策。从目前看,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

建议制定对妇女参政予以特殊保护的政策。

即在同等条件下,实行女性优先的原则,给予女性更多的机会。这种倾斜的政策在当前条件下是合理的,对于更快地促进妇女人才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其一,通过女性参政的实践,增长女性参政的才干和参政水平;其二,参政实践要求妇女学习和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和理论,从而促进女性素质的提高;其三,一部分女性参政的实践,必然会影响和带动越来越多的女性提高参政意识和激发参政的兴趣。

(2)

建议延长处级女干部的任职时间。对于已经

参政的女性,应考虑延长她们的任职时间。目前实行的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是55岁,比男干部少5年,这对较高层次女干部更好地发挥作用是不利的。当一个有才干的女性取得了参政的经验进入了领导班子以后,往往已接近退休年龄。所以,即使她们有参政的能力,但也失去了提拔为高层次领导人的机会。对于这样的具有参政能力的处级女干部,应该考虑延长她们的退休年龄,即和男子一样到60岁。这有利于充分发挥这部分女干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又为高层次的女领导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后备力量。21.对发生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怎么办?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的女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诉,乃至到法院起诉,争取有关部门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主要解决途径有二:

(1)按有关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进行。女职工可以根据有关劳动争议的法规维护自身的劳动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有关规定,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如果不服仲裁决定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处理。人民法院的审理是劳动争议的最终处理。

(2)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办法进行。当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可以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办法寻求解决。其主要途径有三:一是被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主要是通过前述劳动争议的有关办法和程序解决;二是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给予合理处理;三是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由妇女组织出面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其它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处罚的,应依照该法律、法规规定处罚。例如,违反劳动安全法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如,私营企业主收用女童工或侵犯女职工合法劳动权益,违反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依照《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劳动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等等。’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六条规定的,即凡应录用而拒绝录用妇女或对妇女提高录用标准的;凡在分配住房和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侵害妇女权益的;凡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凡对有关侵害妇女合法劳动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采取推诿、托延、压制态度,不予查处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对申诉、控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百四十六条规定,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这指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收人)等等。例如:某肉联厂违反妇女四期劳动特殊保护规定,使经期女职工从事冷库工作,

造成该女职工疾病时,除应担负该女职工的全部医疗费外,应赔偿该女职工因医治疾病而使劳动收入减少的损失,同时要主动停止经期女职工再从事冷库工作,以消除给女职工造成身体损害的危险。

22.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地讲包括:第一,各级女职工组织应积极参与和推动本地区、本单位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实施细则或具体措施的制定,以使《规定》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广泛宣传《规定》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一方面使各级领导提高认识,重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另一方面要教育女职工学法、懂法,使女职工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纳入行政管理,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规范企业用工制度,督促企业与女职工签订规范的老动合同。在企业招收新工人和调整劳动组织时,要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分配适当的工作。凡适合女职工劳动的岗位,不得以种种借口排挤女职工,对目前从事不适合女性生理特点作业的女职工,要逐步调整其工作,暂时调整不了的,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第四,协助和督促行政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的规定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借故将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改作它用的要迅速恢复或重新建立。

第五,协助行政卫生部门,制定妇科病普查普治制度,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第六,充分利用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落实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提案,监督行政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除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外,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中,要把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列入条款内容,并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形式,落实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提案;监督行政执行已经通过的决议和签订的集体合同。

1、什么是女职工?

2、工会女职工工作有哪些特点?3、工会女职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4、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性质是什么?5、工会女职工组织有什么特殊性?

6、工会女职工组织的机构是怎样设的?7、工会女职工委员有哪些主要职责?8、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如何组建?

9、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委员怎样产生?10、基层工会女职工代表大会有哪几种类型?11、召开女职工(代表)大会有哪些程序?12、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有哪些基本权利?13、基层工会女职委如何申请使用工会经费?14、担任基层工会女职工干部应具备什么条件?15、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如何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16、如何提高女职工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17、如何发动女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18、怎样保障女职工对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知情权和

参与权?

19、如何引导女职工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当前保障女职工的政治和民主权利需要哪些政策

保证?

21、发生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怎么办?22、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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