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行车工管理制度与考核
炼铁厂行车工管理制度与考核
一、交接班制度与考核:
1、严格执行对口交接班制度,接班不到位、交班不离岗,违者一次罚款20元。
2、交班时应保持驾驶室内整齐、干净、无杂物,记录本、笔及其它设施齐全,如有损坏、丢失,由前班负责修理、
配齐。
3、接班时问清前班车况,试车运行、试限位、试抱闸,检查主要部位,如有问题及时反映,否则前班造成的任何后
果由接班者承担。二、值班制度与考核
1、值班时劳保用品必须配戴齐全,违者按炼铁厂制度进行考核。
2、值班时应保持精力充沛、头脑清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者一次扣罚50元。
3、严格按规程操作,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杜绝野蛮驾驶减少突发性责任事故,违者按以下标准考核:1.钢丝绳掉槽,视情节严重对生产造成的影响,每次罚款10-100元。2.损坏钢丝绳:5T钩、10T钩一次罚款50元,50T钩一次罚款100元。3.冲顶:5T钩、10T钩一次罚款100元;50T钩一次罚款200元。如损坏减速机、卷筒等其它部件视情节进行处罚至开除。4.损坏滑轮,视对生产影响,每次罚款20-100元。5.严禁去除操作手柄内的保护措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运行中注意力应集中,严禁撞车,发生一次视对生产影响罚款100-300元。
5、时刻关注行车操作,运行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车处理。如有违犯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50200元。6、严禁利用限位停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7、离车停电,操作手柄回零,如有违犯一次罚款50元。
8、行车运行中应尽量避让行人、设备,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踩铃提醒,如有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9、如遇违规指挥,操作工有责任拒绝执行,下车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操作工负责。使用行车装铁时禁止
高距离落下砸车,违者50元/次,对车辆造成损坏的视情节进行加重处罚。
10、各操作工应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可靠,完整无损,如有违犯,少一页记录对责任人罚款10元。11、各班组长应切实负责,对本班工作认真调配,对厂部及工段下发的各项指令应及时传达,协调执行,如有违犯一
次罚50元。
12、定期对行车进行清扫保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如有违犯一次对组长罚100元,操作工50元,并在指定日
期内再清扫。
炼铁厂
201*年4月26日{"Error":{"code":"8","Message":"badrequest","LogId":"185286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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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行车工管理制度与考核
一、交接班制度与考核:
1、上班迟到罚款20元,早退罚款50元,旷工罚款100元,早退4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严格执行对口交接班制度,接班到位、交班不离岗,违者一次罚款20元。3、交班时应保持驾驶室内整齐、干净、无杂物,记录本、笔、椅子及其他设施齐全,如有损坏、丢失,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由前班负责修理、配齐;否则当班处理。
4、接班时问清前班车况,试车运行、试限位、试抱闸,检查主要部位,如有问题及时反映,否则前班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接班者承担。
5、交班者不得阻挠接班者试车,甚至辱骂他人,违者一次性罚款100元。6、如接班人员未到,除向领导报告外应坚守岗位,待接班人员来后交接清楚,填写交接记录后方可离开。违者罚款20元。
二、值班制度与考核:
1、值班时劳保用品必须佩戴齐全,违者按精炼分厂制度考核。
2、值班时应保持精力充沛、头脑清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者一次性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直接调离岗位或辞退处理。
3、严格按规程操作,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杜绝野蛮驾驶、带情绪作业,减少突发性责任事故,违者按以下标准考核:
1)损坏行车钢丝绳:5T、10T、20T一次性罚款100元。32T以上一次性罚
款100200元。
2)冲顶:5T、10T、20T一次性罚款100元。32T以上一次性罚款201*00
元。
3)损坏滑轮,视对生产影响,每次罚款50200元。
4)严禁去除操作手柄内的保护设施、按钮、开关,发现一次罚款201*0
元。
5)严禁往联动台里塞垃圾、烟头、打火机等杂物,发现一次罚款100200
元。
4、运行中注意力应集中,严禁撞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顶车,先打铃通知邻车司机,再缓慢进行。如有违反者视对生产影响罚款50300元。
5、时刻关注行车操作,运行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反映,停车处理,违者按造成后果每次罚款50200元。
6、离车停电,操作手柄回零,违者一次性罚款50元。
7、行车运行中应尽量避让行人、设备,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打铃提醒,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50元。
8、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通过,如果有人在运行所经过的道路上,应发出连续性鸣笛警示直至人离开为止,否则吊车严禁通过。违者罚款50200元。9、如遇到违规指挥,行车工有责任拒绝执行,下车说明情况,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行车工负责,特殊情况,有行车班长,主任级别以上人员在场,可以听指挥操作。10、
底下挂吊人员对吊具(钢绳、链子、挂环)不按规定使用时,有权拒绝
吊运(特别是渣场),违者罚款50100元。
11、禁止吊运栓挂不牢或重心偏位的荷重,如发现此种情况,应响铃提示后将物落下,待挂吊人员将挂平稳后方可吊运(特别是渣场、备料、坯场)。违者罚款50100元。
12、起吊物品时,钢丝绳应垂直,稳定后缓慢进行,不准猛起猛落。钢丝绳拉直后发出信号,待挂吊人躲开后再进行升起。违者罚款201*0元。13、吊物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响铃发出信号;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吊车启动时;2)与另一吊车接近时;3)起升与下落时;4)停止时;5)在接近人时;6)在很低的水平移动时。
14、在行车电柜,驾驶室小便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以此累加。
15、在行车上大便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以此累加,并要本人清理干净。
16、行车工在一个月内不违反纪律、不出事故、满勤者,奖励200元。
三、行车班长的岗位职责及考核:
1、负责安排本班的生产吊运任务,安全,设备维护等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吊运任务。
2、各班长应切实负责,对本班工作认真调配,对厂部及工段下发的各项指令应
及时传达,协调执行。
3、检查督促本班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章乱纪行为。4、负责行车的检查和维护。经常督促检查填写好设备运行与交接班记录,及时通知机修、电工维修,并督促跟踪维修情况。
5、每半个月组织班组岗位人员检查每台行车的使用及维修情况,如发现问题立刻以报告形式汇报厂部,以便及时安排维修。
6、督促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行车日常三检,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自检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7、对本班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8、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9、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保用品。10、努力提高本班行车工的操作技术水平。
11、本班组一个月内不出重大行车事故,小事故不超过3起,奖励班长200元。12、行车班长要认真执行以上条例,尽量避免、少出行车事故,发生重大行车事故要负连带责任。
13、交接班首先要进行煤气巡检。
即日起,严格按此考核制度执行(发生重大事故,考虑加罚),如有补充再另行通知。
XXXXXXXXXXX20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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