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曲靖市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曲靖市农业局在中央、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云南省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要求,强化监管,抓源头治理,积极采取各种监管措施,有效地推动了我市201*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农业局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执法大队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环站,领导小组的成立保证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秩序的开展。
二、强化宣传,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各项职责,不断增强公民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农产品法律法规、农产品安全知识、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知识等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组织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140次,发放宣传材料260170份。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准备申请认证的企业参加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共举办“三品”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种养殖标准化生产等培训348场次,指导培训26421人次。
三、突出重点,开展种植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蔬菜例行监测力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好无公害基地、规模化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的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201*年专项整治期间共抽检样品5090个,合格数量为4949个,合格率为97.2%。二是加强对蔬菜、水果基地的监管。为保障蔬菜、水果的质量安全,制定了相应的蔬菜、水果基地生产规程和管理办法,同时要求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日常生产情况进行记录,建立生产档案,有效的控制违禁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三是加大对外销蔬菜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为确保我市外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自专项整治以来重点加强对供港澳蔬菜生产企业的监管。四是面对今年日益严重的自然灾害,加强预测预报,积极协调农资调运,组织植保技术人员指导农民科学施药,急时落实科学、有效的病虫害防控措施。五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重点查处了违禁农药、肥料、种子、饲料等的经营,从源头上遏制了禁用农药、肥料、饲料等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农资市场整治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63人次,检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2050个,查处问题161起,涉案金额9.96万元,责令整改147起,立案查处150起。从源头上控制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农产品生产存在点多、面广、分散等监管难度大的实际,部分单位、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是从事检验检测的专业力量薄弱,检测技术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五、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安全知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农产品安全消费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以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为重点,抓好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四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3、加大对“三品”的认证力度,继续加强市场准入制度和体系完善的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工作,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曲靖市农业局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扩展阅读:201*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2:
201*年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及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和蔬菜、水果等鲜食种植业产品生产环节,以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坚持科学管理,加强用药指导,强化执法监督,把好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经营的关口,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在种植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大力推行科学用药,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要稳定在99%以上,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农药经营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农药生产企业100%纳入监控范围,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三、整治重点(一)重点产品
农药产品以阿维菌素、毒死蜱、敌敌畏、辛硫磷、吡虫啉、啶虫脒、氧乐果、高效氯氰菊酯、甲基异柳磷、哒螨灵、多菌灵、福美双、三唑酮、甲基硫菌灵、代森猛锌、烯酰吗啉、乙草胺、草甘膦等为重点整治品种。
(二)重点单位
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重点区域
全省28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县(区)。其中:12个蔬菜标准园创建县是:甘州、永昌、榆中、甘谷、肃州、凉州、民勤、临洮、靖远、武山、崆峒和西峰;16个水果标准园创建县是:麦积、甘谷、清水、泾川、庆城、合水、秦安、礼县、庄浪、正宁、西峰、景泰、静宁、和政和秦州。
四、整治任务(一)强化源头治理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会同工业信息、环境保护等部门,针对农药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档案、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坚决禁止省内农药生产企业生产高毒禁用农药或在中低毒农药产品中擅自添加高毒禁用农药成分的行为,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二)深化市场监管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结合农时,采取交叉执法、拉网式
检查的方式,开展对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和蔬菜、水果、茶树用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督促农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销售档案,对非法经营的企业,要联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
(三)加强残留监测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蔬菜和水果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力度;省上要以28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县为重点,针对标准果园和标准蔬菜园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产地检测,加大对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县批发市场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各市、县要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县和本地的国家级及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为重点,加大对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测抽查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规范用药行为
市(州)、县(市、区)植保部门要组织专人对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农药经营企业是否有销售台帐。同时,要结合当前农民技术培训工作,加大农药科学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整合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合理用药,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的报告、处理机制。
(五)构建诚信体系
市(州)、县(市、区)农药执法机构要将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名单。加大对合法生产经营企业宣传力度,对在历次农药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和标签均合格的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农药标签网上查询系统”和“农药监管网络联动系统”为依托,构建覆盖全省全国的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
五、重点活动安排
(一)印发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方案
2月底,以厅名义下发201*年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方案,监督抽查要以全省28个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县和当地的国家级及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的农药残留为抽查重点。
(二)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3月上旬,积极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对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和检测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3月中旬,结合全省农资打假,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三)组织农药产品质量市场抽检
3-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市场产品质量检查,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和蔬菜、水果、茶树用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及时公布监督抽查和案件查处结果。
(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残留监测活动
5月、8月和10月,委托省农药管理检定所对28个标准果园和蔬菜标准园及其所在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
(五)重点区域督导检查
结合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活动,各市、州农业部门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地区进行督查整改,厅里将选择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总结
12月,全面总结农药市场监管年和种植业产品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按照“201*农药市场监管年”确立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农药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进一步充实农药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省上将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部门间、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做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四)及时上报信息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3),每半月定期向我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药管理检定所(省植保植检站)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五)总结工作经验
各市、州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对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
附表:
表1:201*年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出动执法人员检查生产企业(人次)(个)检查经营单位印发宣传资料(个)(万份)检测农药样品检出假劣农药产品(个/次)(个/次)立案查处(起)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吨)涉案金额(万元)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表2:201*年第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
项目查获货值查处数量金额起数(公斤)(万元)(起)检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受理捣毁挽回经举报制假济损失案件窝点(万元)(起)(个)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印发资料(万份)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公斤)查处(件)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件)立案查处涉案逮捕人数人数(人)(人)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总数价值(起)(万元)表3:201*年第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填表人:序号案件名称案件来源案值(货值涉案涉及农组织查涉案商或经济损人数药品种处部门品数量失)(万元)(人)罚款金额(万元)查处结果拘留人数判刑人数(人)(人)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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