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包
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
关于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依据《诸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责任单位
凡在本单位范围内道路两侧的各单位和经营户、住户、物业小区、建筑工地(以下简称责任单位)。二、“五包”内容
“门前五包”是指责任单位(单位、沿街经营户、居民住户、建筑工地)对其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沿石区域内包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和秩序管理工作。市移动、电信、供电、广告公司对自己所属的设施及广告位要做好包净化、美化工作。其具体内容为:(一)包净化
1、保持责任区内环境整洁,做到无污物,无废弃物,无污水乱排放现象。
2、不得随意倾倒垃圾,逐步实行垃圾袋装化,投放到垃圾箱由环卫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收集。
3、保持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设施完整整洁,及时制止各类破坏环境卫生设施和乱丢乱扔的行为。(二)包美化
1、临街门头装修、装潢雅观,空调设置及橱窗、灯箱装饰美观、整洁;户外广告及各类标识牌应规范设置。临街建筑工地应设置围挡。
2、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住户,不得擅自占用道经营。禁止乱堆乱放、乱设摊点、私搭乱建、乱挂条幅、乱晾乱晒等。
3、禁止责任区内乱写、乱画、乱贴等“牛皮癣”现象。一旦发现,应于当日清除,发现嫌疑人及时报有关单位并协助处理。
4、沿街建筑物应及时清洗粉刷,保持立面整洁。(三)包亮化
1、沿街单位应按要求做好亮化工作,设置装饰灯光。2、沿街各种灯具灯饰风格协调,构图雅观,功能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3、户外装饰灯应定时开启。(四)包绿化
1、各责任单位应按园林部门的规划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绿化管护工作。
2、禁止践踏绿地,迁移树木、花草,禁止在树干上刻字、拴系物品,严禁就树搭棚、牵挂晾晒和架设电线。3、禁止向绿地倾倒污水、污物、垃圾和其他杂物。4、沿街责任单位对门前的园林绿化设施有看护义务,发现破坏行为及时制止,并报执法机关协助处理。5、园林部门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管理并做好绿化技术服务工作。
(五)包秩序
1、禁止车辆乱停乱放。沿街单位责任区内设立停车位的,应督促驾驶员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没有停车位的,应安排在就近允许的停车区顺向依次停车。
2、摩托车、自行车经批准在门前停放时,应车头朝外依次停放整齐。
3、沿街经营户送货车辆应选择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卸货后尽快离开。
4、沿街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停放除两轮摩托车、自行车之外的任何车辆。三、组织实施与责任分工
各牵头部门、包路段责任单位对所属片区、路段的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负总责,城管、公安、工商、环保、卫生、交警、园林等职能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定人定岗,共同配合“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沿街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门前五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派一名负责人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门前五包”工作。其实施步骤如下:1、宣传发动(4月7日至4月17日)
①媒体宣传。在市电视台、渊明网开设专栏,深入报道,广泛动员,迅速掀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热潮,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②签订责任书。沿街市直及驻市单位、建筑工地由包路段责任单位、城管局送签责任书;沿街经营户、私营企业由所包路段的责任单位、城管局、工商局送签责任书(沿街门面属于单位的由该单位送签);沿街住户由所包路段责任单位、城管、“两沙”送签责任书;沿街物业小区由所包路段责任单位、房产局送签责任书。沿街建筑工地由所包路段单位、城管局送签责任书。送签的责任书统一交到市整治办。2、集中整改(4月18日至5月18日)
对照“门前五包”的内容,各牵头部门、包路段单位要迅速组织所属路段责任单位(包括经营户、住户、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整改。
3、督促检查(长期)
集中整改期间,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包路段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每周开展2至3次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市整治办。整改到位后,由城管部门组织力量每月督促检查。市整治办将不定期对各牵头部门、包路段单位、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五包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四、问责措施
1、对不落实责任的牵头部门、包路段单位和沿街市直责任单位采取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媒体曝光、第三次组织谈话的形式进行问责;对不落实责任的驻市单位第三次还将以书面形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2、对不落实责任的沿街经营户、私营企业采取第一次由所包路段责任单位、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媒体曝光,第三次依法依规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进行问责;对不落实责任的单位所属门面第三次将对单位进行问责。
3、对不落实责任的沿街住户采取第一次由所包路段责任单位、城管、“两沙”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媒体曝光,第三次依法依规处罚等方式进行问责。
4、对不落实责任的物业小区、建筑工地,采取第一次由所包路段责任单位、房产局、城管局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媒体曝光,第三次依法依规处罚等方式进行问责。
扩展阅读:门前五包
“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城市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商家店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定的意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优化我办投资软环境,建设文明、卫生、整洁、有序、和谐的新舟水。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包卫生: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落实垃圾袋装要求,维护门前地面清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劝阻随地吐痰和乱仍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及乱倒垃圾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秩序:自觉维护和保持门前秩序井然,不出摊占道经营和乱摆摊点,不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用盲道,不占道洗(修)车和堆放货物,对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有义务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占道乱放机动车辆的行为有义务向城管部门(12319-2)举报。
三、包立面: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整洁,不在窗户玻璃上和橱窗、墙面外乱张乱贴(野广告),商家店铺负责保持店面整洁,不牵挂标语。门面号、门前商店店招、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和整洁。门牌号、门前广告招牌文字规范,无错、缺字现象。
四、包绿化: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绿化树草,不向绿化带内乱扔乱倒废弃物,不在树木上牵强挂物、晾晒帚布和衣物,有义务劝阻他人攀折树木花草和践踏绿地的行为,对损毁树木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
五、包文明:不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赤背和卧椅睡觉等,并有义务及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的不文明行为。注意事项:
1、沿街商家店铺的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发生变更的,在30天之内应重新签订“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本责任书签订后,悬挂于单位、商家店铺的醒目位置。
2、接收区城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门前五包”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且给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严格通过监管员将采集信息转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吊销营业执照。
3、各经营户在遇到困难时,请随时拨打12319-2(红花岗区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求助。
舟水桥街道办事处(盖章):承包单位(个体):签字:签字:(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二○一二年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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