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情况自查报告
LY区民政局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自查报告
区委组织部:
201*年以来,民政局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控制股级职位和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自觉执行《条例》所规定的内容,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民政局全体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根据区《关于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党委结合《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对201*年以来股级干部任免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201*年以来,民政局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股级干部选拔使用情况1、“三定”方案的编制情况
民政局按照编制(商梁政办[201*]76号文件)规定,应有正股级领导干部职数9名,内设机构9个综合股、政工股(社会工作股)、优抚股、救灾和社会福利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老龄工作股、民间组织管理股(民间组织执法监察股)、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股、区划地名股。
2、单位存在的实际情况
201*年以来,民政局一直延续着原来民政职能的划分,没有进行股级干部的新任命。现有在职机关干部42人,机关内设股室13个办公室、政工股、优抚股、群工室、社会股、老龄股、地名办、财务股、民政股、基层政权股、退伍办、军休办、慈善协会(筹)。其中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正股级干部13人、副股级干部8人。
三、存在问题1、机关行政编制过紧,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201*年以来,民政工作职能不断扩展,任务不断增加,民政工作线长面广,承担着20多个大项100多个小项工作任务,民政工作力量没有相应加强,出现了工作人员不足,难于适应工作需要的现象。局机关有些股室处于一室一人状态,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多项民政工作难于为继。
2、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股级干部断层明显,难于适应民政发展需要。我局42名在编机关行政干部,年龄最小的28岁,
年龄最大的59岁;30岁以下的仅3人,30-40岁的8人(其中领导班子1人),40-50岁的14人(其中领导班子3人),50岁以上的17人,平均年龄49.57岁。机关现有业务股室的正股级干部中年龄最小的39岁,最大的59岁,年龄在40岁以下仅2人,50岁以上的有7人;人员老化,骨干队伍年龄结构断层,制约了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建议:1、增加区级民政机构人员编制。按照民政工作职责和任务,以有人做事为原则,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区(县)级民政局机关定编30人为宜。2、建立科学合理的股级干部进退机制。对于在正股级岗位任职满8年,年龄50岁以上的,推荐为副主任科员人选,由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备案。从而形成股级干部科学合理的进退渠道,解决中层骨干断层严重的现象,提升广大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3、对于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明确的、实际已在职在岗多年正股级干部,请人事部门给予重新认定。
中共LQLQLQ民政局委员会
201*年10月17日
扩展阅读:干部任免情况自查报告2稿
xx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xx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提拔、任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以“事业至上,谁行谁上”为用人导向,以“不怕本事大,不怕成绩大,不怕名气大,不怕敢创新”为用人标准,加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使xx镇全体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根据《关于上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情况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xx镇党委结合《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对201*年4月-201*年7月期间干部任免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共有在职机关干部143人,镇直部门33个,下辖管理区7个。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4人(含挂职1人)。201*年4月以来,共调整干部12人,其中股级干部8人,副股级干部4人。通过自查核实,我镇提拔的干部符合标准条件,选拔程序到位,手续资料完备,符合《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要求。
二、主要做法
(一)深化学习,统一用人思想。自《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正式颁布以来,xx镇党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
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断提高干部工作水平。抓好党政班子成员和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认真讨论和测试,了解、掌握《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学习,通过开展专题讨论、撰写理论文章等形式,做到学全、学细、学深,做到精通程序、熟悉政策。
(二)明确标准,营造公平氛围。坚持发扬民主,严格用人标准,抓好集体决策,严把讨论决定关,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一是注重任人唯贤,选拔德材兼备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二是注重潜质能力,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三是注重业绩表现,选拔有本事的人。坚持把工作业绩表现,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使用。四是注重群众公认,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按照相关规定,真正把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三)严格程序,选拔合格干部。在干部提拔任用上,始终坚持以《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精神为指导,坚持“条件不折扣、标准不降低、原则不突破”,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做好调整和使用干部工作。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尽可能地扩大了解情况的干部
和群众参加推荐的比例。采用“背对背”的推荐方式,让推荐者能够相互回避,表达真实意愿。对达不到群众公认、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坚决不任用。在干部考察上,努力把握好四个关系。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关系;了解干部在本部门的表现与干部在社会方面情况的关系;了解同事和上级的意见与了解下级和群众的意见的关系;了解多数人的意见与倾听少数知情人的意见的关系。坚持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未经人事部门考核的不讨论,集体讨论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三、存在问题
虽然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有些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年轻干部的培训和教育还相对滞后,业务知识培训的速度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需加大业务培训。二是考察干部的方法有待改进。由于社会生活的多元性、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即使按程序一步不落地执行,有时也会出现信息收集不够全面,考核干部的标准有待于细化。三是民主推荐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有时会造成个别干部在推荐中只差一票或几票而被否决。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制度,坚持“事业至上,谁行谁上”用人导向,加强选拔任用法规学习,多方位多层次加强干部监督,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营造公平公正用
人环境,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打造一支想干、能干、善干、实干的干部队伍,为县委“双带动”发展战略和“强基工程”深入实施,为xx镇加快建成“全县排头、全市前列、全省知名的工业经济强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xx镇党委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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