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在长期法律监督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相关的思想观念、职业精神、道德规范、行为方式以及相关载体和物质表现的总和,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用先进文化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境界、职业操守、法律素养,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现就加强我省检察文化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的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软实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检察文化建设涵盖检察思想政治建设、执法理念建设、行为规范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职业形象建设等方面,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实践证明,检察文化具有独特的教育、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功能,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对于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长期性推动作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从检察事业发展的本质要求出发,准确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规律和特点,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研究检察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准确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检察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根本,着眼于培育检察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塑造良好形象、陶冶高尚情操,以群众性文化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紧贴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逐步探索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理论体系,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文化保障。
2、检察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活动载体更加丰富,基础设施更加齐备,工作机制
更加健全;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检察人员职业信仰进一步坚定,检察职业精神进一步弘扬,检察职业素质进一步提高,检察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检察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理论体系逐步确立,为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成效明显,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3、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切实把文化建设融入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贴近检察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突出基层文化建设,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因地制宜,全员参与,依托当地文化、历史等资源,开展独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坚持继承创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借鉴国外法治文化的先进成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载体、机制,提高检察文化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三、牢牢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和核心
1、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检察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真正使马克思主义价值观成为检察人员的主导意识和精神支柱,巩固检察人员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
2、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把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重要任务,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以案析理”活动机制、巡回宣讲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等,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人员中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3、大力弘扬和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检察职业精神以忠诚为基石,以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为核心,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清廉为操守,是检察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要结合检察工作的生动实践,加强对检察职业精神的研究,深刻阐述检察职业精神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总结提炼富有时代气息、具有检察特点、社会普遍认同的检察职业精神。要将检察职业精神纳入检察人员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确保检察职业精神进教材、进课堂,入心入脑。
四、始终坚持突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点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以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推广实施检察官宣誓
制度为载体,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自律、监督、考核并重的职业道德建设机制。坚持典型引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执法的检察官先进典型。
2、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要坚持以队伍专业化推动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才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和高层次法律人才培养。广泛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建立长效学习机制,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好《检察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注重规范检察执法行为,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把各种规范要求融入执法办案流程、岗位职责和办案质量标准之中,以信息化为手段,通过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考评,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管理、实时监督和科学考评,促进公正规范执法。
4、加强纪律作风和自身廉政建设。要不断深化“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题教育活动,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丰富廉政建设活动形式,通过上党课、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5、加强职业形象建设。要拓展宣传载体,加强与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特别是互联网等新闻传媒,通过合作设立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搭建检察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和检察工作的新成绩、检察队伍的新面貌、检察改革的新进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新时期检察官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行“检务公开”、“阳光检察”、“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五、不断丰富检察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载体
1、深化检察文化理论研究。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检察文化建设规律,加强对检察文化的基本内涵、基本范畴、基本特征以及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关系等理论研究,弄清“检察文化是什么、检察文化干什么、检察文化怎么干”,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文化理论体系,使检察文化更加紧密地贴近检察机关实际,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服务于检察队伍建设。2、开展各类文化活动。要经常开展形式活泼、便于检察人员参与、适合机关工作特点的书画、摄影、文艺表演、球类、棋类等文体活动,培养检察人员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要组织成立各类文体协会、文艺团体和兴趣小组,通过举办“检察艺术节”、“文化建设巡礼”等形式,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要繁荣检察文艺创作,适时邀请相关学术专家进行指导,组织检察文艺工
作者深入基层和办案一线体验生活,创作出主题鲜明、内涵深刻、感召力强的优秀检察文艺作品,扩大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和受众面。
3、倡导和谐文化。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检察人员、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交流渠道,及时掌握检察人员的思想动态;要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好检察人员休假、定期体检等各项规定,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从多方面为检察人员鼓劲减压;要注重人文关怀,加强检察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积极营造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
4、营造文化氛围。要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促进文化养成,确保文化育检制度化、文化活动经常化;要依托当地的历史、文化特点,打造文化品牌,建设特色检察文化;要加强检察机关办公场所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检察人员用身边人、身边事、自己的语言精心设计制作反映检察工作理念、廉政勤政要求的“文化橱窗”、“文化墙”等;要加强检察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通过建立检察博物馆、荣誉室、院史室等,展示检察文化的深厚底蕴;要通过检察文化建设,提炼出每项工作的理念要求,使检察文化建设化虚为实。六、切实加强对检察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机制建设
1、强化领导责任。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部署来思考和筹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要成立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检察政工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协作抓,形成职责明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检察文联、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党群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各项特色活动。
2、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上级检察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检察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榜样,以点带面推动检察文化建设。要适时推出一批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3、抓好文化建设队伍。要把政治思想坚定、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开拓精神、懂检察业务、熟悉文化工作的优秀干部和文艺人才挑选到文化建设岗位。加强检察文化工作者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及时帮助解决文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文化工作者大胆开展特色文化活动。要善于发掘各类检察文艺人才,引导他们积极投身检察文化建设,凝聚各方面人才共同推动检察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4、加大物质保障。要按照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总体要求,加强检察机关公用区域的文化设施建设。要把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逐步提高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为检察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扩展阅读:关于加强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北京市检察机关实际,制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如下: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法律监督的新形势对北京市检察机关提出了新要求,对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人员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文化建设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对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的发展变化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也是提升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形象。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的执法观念,用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占领检察人员的思想阵地,树立起检察官的职业道德操守,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内在的素质和涵养,转变执法作风,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树立起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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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是保障检察中心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要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检察中心工作,要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在传播精神、弘扬理念、引领风尚、规范行为、塑造形象方面的重大作用,使先进的检察职业品格在检察机关发扬光大。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文化建设要在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为服务检察中心工作,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检察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抓住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和重点,拓展方式和途径,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紧密结合首都特点和北京市检察工作实际,通过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检察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创建检察文化建设的固定阵地,广泛开展检察文化活动,陶冶检察人员的文化情操,提高文化素养。着力培育检察文化理念,形成具有首都特色和检察特色的文化氛围,逐步建立起与法律规范相协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的首都检察文化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的作用,实现“政治过硬、管理科学、素质一流”队伍建设目标,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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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切实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倡导激励人、造就人、凝聚人;坚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综合运用各种载体、平台和资源,相互融合,相互补充,形成整体合力;坚持创新发展,通过丰富的检察实践不断充实检察文化以新的内容,开放地吸收经济社会发展中形成的新观念、新风尚、新元素,不断增添与时俱进的时代内涵和特色。
(四)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是检察文化建设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法治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是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检察职业精神是检察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检察文化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五)检察文化建设的重点。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建立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检察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等文件,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机制。加强职业形象建设,提升广大检察人员的内在素养和外在形象,形成北京市检察机关职业礼仪规范,提高检察官的品位和修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机关的基础,加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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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检察院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确保资源向基层倾斜,深入扎实地为基层办实事。三、检察文化建设的方式和途径
(一)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开展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的指导意见》。以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学习内容、推进重点和具体标准,进一步创新方法、完善途径、拓展阵地、健全制度,逐步构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官的管理机制,努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同步、与知识创新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同步,使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开展检察文化社团活动。依托已经成立的各类检察文化社团,在基层检察人员中长期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对检察文化社团的鼓励和支持,健全完善文化社团的日常活动、集中培训、交流展示和经费保障制度。要注重挖掘和培养一批检察文化人才,在招录人员时关注具有文化特长的人才,建立健全检察文化工作者队伍,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把检察文化社团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实践载体,通过深入、持久、扎实的文化社团活动,形成广泛参与、普遍受益、规范有序、充满生机的检察文化创建局面。(三)开展检察文化理论研究和创作。要充分发挥首都检察文化研究会的作用,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检察队伍的实际,加强检察文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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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作。市院每年确定1-2个检察文化调研课题,深入开展检察文化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要鼓励检察文艺创作,采用征稿、采风、笔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作家基层行、文化论坛等活动,推动检察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创作。要把握正确的创作方向,坚持贴近检察生活、贴近检察人员、贴近检察一线,增强精品意识,打造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兼备的文化精品,尤其要加大对检察题材原创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力度。
(四)创造检察文化环境。要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从检察人员的实际需要出发,最大程度地为检察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拓展发展空间。要创造和谐的思想氛围,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实现检察人员内心和谐和检察机关内部和谐。要创造优美的办公环境,增添格调高雅、内容清新的书画和装饰,突出司法氛围和检察特色。要创造外部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等平台,展示检察文化作品和成果,在社会上营造检察文化的声势和效果,进一步营造蓬勃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
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部署来思考和筹划,研究制定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要成立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检察政工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具体抓,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女检协等党群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市院要筹备成立北京市检察文联,进一步加强首都检察文化研究会的作用,加强检察文化社团的组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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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区域特色。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特色文化的研究,把本地区优秀的文化与检察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本地区、本单位特色的检察文化成果,积极打造具有本单位鲜明特点的检察文化品牌。各单位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找准自身文化建设的着力点,构建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深入研究和把握检察文化建设的规律,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检察文化理念和成果真正能够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健全工作机制。制度需要文化做支撑,文化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制度是文化的根基所在。要建立健全检察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保持检察文化建设的持久性和延续性。要建立检察文化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进行文化培训和鉴赏活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文化素养。要建立文化成果展示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各类竞赛活动,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充分展示各单位检察文化建设成果。要建立检察文化考核评价制度,在基层院考核中加大比重和力度,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的评比活动。
(四)加大物质保障。要加强办公区域的文化设施建设,要把检察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检察文化建设的物质保障。要充分发挥检察文联、文化研究会和检察文化社团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逐步提高对检察文化建设的投入。
五、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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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以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为组长的“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北京市检察文联(筹建)和首都政法文化研究会检察分会(首都检察文化研究会)的工作。(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以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幸民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院政治部组宣处;
各分院、各区县院参照成立本单位的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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