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关于开展低保培训的实施意见
关于召开社会救助政策调整业务培训会暨201*年救助工作总结会的通知
201*年12月7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主管局长、社救科长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增加群众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帮扶解困工作意见》的精神和新的政策调整做出了安排和布置。为确保有关政策的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拟对塘沽社会救助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政策业务培训并召开201*年社会工作总结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街、镇分管社会救助工作的主任、社区科科长、低保专干、低保助理员。
二、会议内容
(一)关于完善城乡分类救助政策的意见(二)关于调整特困救助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三)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四)总结201*年社会救助工作三、会议时间
12月13日下午14:00。四、会议地点民政局大会议室
五、主要议程
(一)由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张学娟同志解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
(二)由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刘春瑾同志解读调整城乡特困救助政策有关问题。
(三)由民政局救灾救济科韩砚香同志解读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四)总结201*年社会救助工作。
(五)由民政局副局长翟德松同志对贯彻落实新的政策提出具体要求。
主持人: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刘守春
塘沽民政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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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城乡低保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年是全省、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年”。根据全省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民政厅《201*年全省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在全省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拉网式”普查及提标提补工作。为确保我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扎实稳妥推进,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促改革、惠民生”的工作大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目标,以实施“民生工程”为动力,以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为手段,全面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通过提标提补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全部得到有效保障,服务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普查内容
对全县城乡低保所有对象开展“拉网式”大普查,逐户上门登记,重新核实对象的家庭情况,重新评议、公示,并根据对象家庭贫困程度,重新分类合理确定补助水平。
三、工作方法步骤
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动员准备阶段、普查登记阶段、分类定补阶段和发放总结阶段。
1、动员准备阶段(201*年1月17日-1月20日)一是县、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动员和部署工作。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细化操作程序。三是要加强工作力量,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分片包干,对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展开“拉网式”大普查。四是落实责任,局领导分片包乡,实地督查指导。各乡镇都必须明确一名直接责任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要做好普查工作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配合,避免出现信访。
2、普查登记阶段(201*年1月21日-2月5日)乡镇民政所会同村(居)委会对辖区内低保对象全面入户调查,重新核定对象家庭情况,并在村(居)委会和对象居住的自然村重新公示,填写《遂川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分类登记表》(附表一),提出保留、暂时保留和取消的处理意见,对有群众反映或调查情况不清等低保家庭列入回访名单。同时,对保障对象重新分类,即常补对象划分为A、B两类,非常补对象划分为C、D、E三类(详见附表三),并按照新的保障标准提出保障意见。乡镇民政所对普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遂川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分类统计表》(附表二),所有表格请到社会救助网上自行下载,并在2月5日前将附表一、附表二上报县民政局,同时制成电子文档发到遂川县社会救助邮箱:scshjz@yahoo.cn。
3、分类定补阶段(201*年2月6日-3月10日)县局组成若干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工作进行分片督查,重点督查对象核定、评议和公示工作是否全面到位。对乡镇上报的登记表和统计表进行审定,对保留对象进行重新分类,并按照提标后的城乡低保新标准重新合理确定补差。对普查中主动申请退出的对象按原享受金额续发三个月的低保金。同时,县、乡、村(居)普查资料全部存档备案。
4、发放总结阶段(201*年3月11日-3月20日)各乡镇按照调整后的补助金额及享受人数进行汇总,并且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与附表一起于3月20日前上报县社会救助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普查工作是做好低保提标提补工作的基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出重大决策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强的紧迫任务。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因此,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细操作,狠抓落实,并且做到不出问题、避免信访。通过普查工作,进一步维护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大督查和公示力度。201*年,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80元以上,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75元以上。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家庭收入确定补助水平,调整后的补助水平必须按照“三公开”和“三榜公布”的要求向社会公示,一是要公布举报电话,并将保障对象姓名和保留、取消、拟保留的处理意见公示到自然村,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坚持评议制度。县、乡、村(居)三级都要召开评议评审会议,对城乡低保对象提出保留、暂保留和取消意见,必须通过会议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坚决杜绝“合户保”、“拆户保”“轮流保”,今年农村低保不扩面。三是县民政局将组织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进行城乡低保普查和提标提补工作专项重点督查。对普查和提标提补工作不到位的,取消年底全县民政工作先进评选资格。
(三)保障对象合理分类。要规范分类施保,按照《遂川县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参照表》的分类方法,区分保障对象家庭结构、健康状况、致贫原因等实际情况,在低保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地细分出五类对象。为加强今后低保提补、动态管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的针对性打牢基础。同时,在保障对象分类后,要根据不同对象和情况,合理确定补差金额,不得搞普调和平均发放。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各乡镇要以社会救助信息网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完善低保对象基础信息,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家庭档案,所有新增对象和提标提补情况都要及时录入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库,实行网络管理,对未录入信息数据库的乡镇民政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遂川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分类登记表
2、遂川县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分类统计表3、遂川县规范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参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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