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残联201*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计划
XX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计划
(201*年)
一、工作目标
根据《XX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实施方案》提出的时间和任务要求,通过调研、自查等方法,逐条落实《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的各项指标,及时补缺补差,争取在硬件改善、资料规范、服务质量方面有新的提高,实现创建全国示范区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1、积极利用旧城改造和新小区建设的时机,改善社区康复站的场地设施。原有的社区康复站,也要设法改善内部环境。所有的社区康复站,都要达到无障碍设施要求,营造宣传氛围。
2、对现有的康复训练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如有破损,应及时与区残联联系,统一维修。
3、各社区康复站的康复员、协调员应当选配认真负责、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如有更换,应及时上报。
4、各街道和社区康复站,应积极开展各项康复活动,及时填写康复服务记录。每月检查一次康复质量指标的落实情况,补缺补差。
5、XX区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应按创建要求正常工作,完成专业人员培训、对基层指导示范等任务。
三、保障措施
1、每月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通报交流情况,布置工作。2、安排2-3次的检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3、在区委、政府的重视下,积极协调解决场地、经费、技术指导中心等问题。
4、争取上级残联的指导和支持。
XX区201*年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工作月度安排表
一月份1、召开上年工作总结会,研究制定本年工作计划。2、整理归档上一年资料。3、对社区残疾人专委进行年度考核和续用。二月份1、召开创建工作会议。2、对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3、健全社区康复各项制度。4、开展“送健康到社区”活动,宣传普及康复知识。三月份1、对全区创建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整改。2、重新登记社区康复站负责人、康复员、协调员名册3、对社区康复员进行专业培训(精神、智力)。4、白内障手术摸底。四月份1、召开创建会议,检查相关部门创建情况,布置上交材料目录。2、印制康复服务档案表格,布置更新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名册等。3、印制康复宣传画,发放康复资料,社区康复站重新布置环境。4、对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进行电话指导和调查。五月份1、区残联按示范区评分细则,分类整理各项材料,统计相关康复数据。2、社区康复站继续更新康复服务档案。3、检查新搬迁的康复站是否正常开展工作。4、继续对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进行电话指导和调查。六月份1、继续分类整理各项迎检材料,统计相关数据。2、社区康复站继续更新康复服务档案。3、接受市残联的预检,督促进一步整改。4、逐级申报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区验收。
(二)创建阶段(201*年6月201*年6月)
1、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我区创建工作。
2、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进一步的培训,新调整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同时挖掘自身潜力,改善社区康复站硬件条件。6、完成各项专项康复工作,如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精神病服药救助等。
7、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服务,发放康复科普读物,大力宣传和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8、加强对创建全国示范区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及时召开创建工作交流会,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年7月-201*年12月)
1、201*年12月,对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建议。
2、201*年3月,对创建示范区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3、201*年6月,邀请市残联来我区社区视察指导创建工作。4、201*年6月-12月,向市、省残联逐级申报,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评估验收。
[附]201*年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月度安排表一月份
二月份拟定201*年工作计划,做好创建省示范区表彰会准备工作。
三月份1、召开创建省示范区表彰会2、对残疾人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培训3、送健康到北门街道。
四月份1、完成辖区白内障摸底;2、送健康到弋矶山街道。
五月份1、讨论制定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方案2、完成辖区白内障复明工程初检3、送健康到镜湖街道
六月份1、完成康复辅助器具招标;2、送健康到汀棠街道。
七月份1、康复辅助器具配发到49个康复站;2、发放康复训练器材;3、进行康复基础知识培训;4、完成康复需求摸底工作。
八月份1、完成假肢安装人员的摸底和检查;2、开展“助学、圆梦、特殊人才”专场演出;九月份1、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2、检查康复站康复服务开展情况;3、完成0到6岁脑瘫儿童康复筛选工作;4、举办残疾人专委及残疾人工作者手语培训。
十月份1、召开创建示范区协调工作会议,布置迎检工作。2、完成假肢安装。十一月份
1、召开康复工作有关标准培训会,规范资料填写。
2、对十一个街道及社区创建省康复示范区工作进行初查。3、省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十二月份
1、总结全年康复工作,整理各种康复档案;2、表彰康复先进单位和个人;3、拟定201*年康复工作计划。
扩展阅读:集美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实施方案
集美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秘书处《关于确定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名单的通知》(残社康[201*]1号)和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下发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98号)等文件精神,在201*年成功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基础上,我区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为推动该工作扎实开展,持续深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1*]7号)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社区为工作平台,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和挖掘社会资源,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着力构筑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评估体系,建立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辖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水平,确保我区201*年完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示范任务。
二、任务目标
201*年至201*年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组织管理、经费设施、服务内容、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全面达标;
二是推动“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创建工作,确保政府组织领导无
障碍、病源筛查无障碍、患者对白内障认知无障碍、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无障碍、患者接受手术费用无障碍、白内障治疗自然工作机制运行无障碍;保证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复明一例。
三是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确保辖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全面达到国家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以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为重点。从各类残疾人基本需求出发,兼顾多样性康复需求,紧紧围绕覆盖面广、时效性强、需求迫切的康复项目开展工作。
(二)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方式。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康复工作的有效方式,切实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
(三)实施重点工程与提供普遍服务相结合。选择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做到的康复项目,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大力推行社区和家庭康复,推广实用易行的康复方法,普及康复服务。
(四)因地制宜,开拓创新。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结合实际开展康复工作。不断拓展康复领域,增加服务项目,注重高新技术在康复领域的应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康复服务内容
(一)残疾筛查、诊断:社区康复协调员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入户进行筛查和功能评定,早期发现各类残疾,掌握社区内残疾人的康复需求。
(二)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指导
站为辖区内残疾人建立详细的康复训练档案。同时,各社区康复协调员也要为社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三)康复治疗、训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据筛查、诊断结果,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和训练,包括对视力、听力、智力障碍者进行早期筛查、诊断并转介;对肢体障碍者,进行运动功能、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康复机构的指导下,组织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开展工疗、娱疗和其他康复活动;指导聋儿家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组织社区内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四)康复知识普及: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组织协调卫生、教育、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科普读物,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五)转介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内复杂疑难的患者转介到上级机构或专门康复机构。社区康复协调员根据残疾人在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无障碍环境改造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联系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有效的转介服务。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妇联、团委、集美公安分局等部门和各镇、街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并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协调
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综合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及康复工作的统计和检查。
成立区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发挥技术示范、人员培训、基层指导、知识普及、咨询转介等作用,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供应服务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工作领导机构,并组织社区(村)居委会抓好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区委宣传部:大力宣传集美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和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工作;宣传我区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实施工作;开辟专栏,跟踪采访,及时宣传。
区卫生局:把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大局,统一规划安排,统一布点建设;将残疾人康复业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工作职责,做到平台共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必须建立残疾人康复室,重点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要组建社区康复员队伍,开展社区康复员业务培训,入户开展残疾筛查(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总数的2%)和功能评定,掌握社区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需要进行康复治疗和医学功能训练的残疾人实施康复治疗、训练,指导精神病患者合理用药,对社区内复杂疑难的患者开展康复转介服务。做到有专职康复医生,有场所,有设备,康复职责上墙,康复服务项目上墙;对幼儿及学前儿童进行疑似残疾筛查。
区民政局:将康复训练与服务纳入社区服务工作内容之中,在社区服务中心(医院)和社会福利机构开辟场所,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为贫困康复对象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组织志愿者参加康复助残;利用社区服务热线开展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协助抓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
区发改局: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
区文体旅游局: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开展残疾人文艺活动。区教育局:组织在校的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探索寓康复训练于教学活动的内容和方法;发挥特殊教育的资源优势,参与智力残疾儿童康复人员的培训、知识普及和家长教育的工作。
区财政局: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给予经费保障。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元安排康复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服务、康复救助、辅助器具适配和残疾预防等康复内容的开展实施。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0.8元安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用于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人员培训、组织宣传、协调实施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补贴。残疾人康复经费和社区康复工作经费要确保及时到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康复经费专款专用。
区建设局:负责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对盲道检查与维护。团区委: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助残联络站。区计生局:对育龄和怀孕妇女进行科学预防残疾知识的宣传。区妇联:积极参与残疾妇女和儿童的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组织妇
女参加康复助残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向残疾儿童家长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的知识。
区公安部门:要了解掌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情况,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治疗、康复工作,协助民政部门落实监护、扶助工作,对肇事精神病患者依法送到定点医院强制治疗。
区残联:负责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组织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推广使用“十一五”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全国统一用表、康复训练档案与评估标准;组织人员培训,建立工作队伍;进行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信息咨询;组织督导检查;统计上报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残联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及基层康复站的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抓好典型,推广经验。
镇、街:要确保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工作制度和会议记录。组织辖区进行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残疾类别和康复需求等情况。依托现有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康复站,对外挂牌,做到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康复知识读物和残疾人“康复服务记录表”。镇、街残联对城乡社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和工作效果,填报“康复服务汇总表”。
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居委会配备康复协调员或由社区残疾人联络员担任康复协调员。康复协调员应发挥在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协调作用,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调查残疾人康复需求,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动态掌握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组织社区内有关机构、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
务和相应的支持。做到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有工作记录。对残疾人进行康复教育动员,要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占到本社区残疾人总数的50%以上并备有“康复需求登记表”,要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中50%以上得到训练服务。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的站点有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康复知识读物和“康复服务记录表”。
(三)添置装备,完善康复训练设施
一是在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站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10件的康复训练器材;设有专柜,配有康复普及知识读物、VCD康复训练光盘;建立康复服务工作制度,实行优惠的医疗、康复政策;有专人负责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掌握辖区残疾人情况及康复需求情况,向辖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认真填写康复服务记录,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及健康查体档案,要求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95%。201*年完成全区6个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的设置,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按每站10万元统筹列支。
二是在社区建立社区康复服务室。在区创建办和区卫生局、残联的指导下,各相关社区(村)居委会协调本社区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社区服务机构,安排固定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建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社区康复服务室。201*年全区要有80%的社区(村)居委会完成社区康复服务室建设,社区康复服务室建设所需经费由区、镇(街)财政按每室3万元统筹列支。社区康复服务室配备经济实用且便于社区使用和家庭租赁的康复器材、辅助用具、康复知识普及读物。
(四)建立机制,提高康复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一支稳定的社区康复工作队伍,实行社区康复工作人员聘用制。区、镇(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建立残疾人康复室,社
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确定1名医生(从事医学康复),负责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各社区(村)居委会确定1名社区康复协调员,负责组织、协调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长效服务机制。
二是制定康复人员培训计划,设立培训基地,建立培训制度。对康复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实行上岗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对社区医务人员及村卫生人员(社区康复员)开展残疾人康复技术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加强社区康复协调员及残疾人联络员康复服务业务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小时,以不断提高为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能力。
1、康复工作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康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康复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内容、康复服务记录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具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所有从事康复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记录必须建档,形成台帐。
2、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把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计划之中。培训内容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所必需的功能评定、计划制定、器具应用、档案建立的方法和技术,为残疾人康复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
对街道(镇)的社区(村)康复医生、精神病防治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法和要求,肢体、智力残疾儿童、脑瘫残疾儿童、精神病人等康复对象的确定,
康复训练计划的制订、评估,训练技能的掌握,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的使用以及训练器具应用等知识,使其成为康复技术业务骨干。对社区康复协调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传授科学规范的康复训练和评估的方法及如何规范填写表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3、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的业务培训。残疾人亲友是不可忽观的支持力量,康复助残志愿者是康复员队伍有效的补充力量,但必须经过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康复成效。培训内容为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具的应用等。
三是对社区康复服务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严格社区康复机构、康复人员、服务项目与技术、康复内容的资格准入和审批登记制度。各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在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中,应保障康复服务有序、流程规范、服务优良,确保残疾人及其亲友对康复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建立使用统一的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康复服务记录、康复训练等档案,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达到90%。社区康复工作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按计划、按制度进行督导,每季度对社区康复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组织开展多样性的“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使辖区残疾人在社区康复工作中受益,把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六、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201*年6月201*年10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动员、部署我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相关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的目标,对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意义、内容及方法等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残疾人及其家庭积极参加的社会康复氛围。通过区电视台、《集美报》及其它新闻媒介,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造势,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与自查阶段(201*年10月201*年6月)在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补缺补漏,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面创建活动。201*年13月,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按《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以及《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方案》进行自下而上的自查自评。区创建办要及时对不足之处进行补缺补漏,准备迎接福建省残疾人康复办公室、省残联组织的检查验收。
(三)迎接省康复办、省残联的检查验收阶段(201*年6月201*年9月)
201*年第三季度接受省残疾人康复示范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对我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检查验收。区创建办要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补缺补漏,准备迎接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迎接国务院残工委秘书处、全国残疾人康复办验收阶段(201*年第四季度)
全面完成所有创建工作,提出验收申请,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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