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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工委统管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00:30:1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县纪工委统管工作情况汇报

**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情况汇报

尊敬的***书记:

在您的亲自关心、亲自指挥、亲自督促、亲自领导下,**县纪检监察系统统管工作得到有序、有效、顺利开展。目前人事考察、办公用房已全部落实,统管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7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县纪检监察统管等工作,拟定7月28日在县大礼堂召开“**县纪检监察系统派出机构挂牌成立大会”。现将我县开展统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派驻机构工作情况

省州纪委召开全面启动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管工作会议后,我县严格按照省、州精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派驻、强化管理、推动工作”的思路,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解决统一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一)立足实际,派驻启动工作全面铺开。全州纪检监察派驻工作会议后,县纪委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县委领导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编办、财政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把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为确保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县纪委先后10多次召开纪委书记办公会、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县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摸底,全面掌握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运转等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兄弟县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多方了解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吃透上情、了解下情、学习左右的基础上,4月29日开始,县纪委经过8次易稿,制定了符合实际、体现特色和可操作性强的《**县关于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全面统一管理的实施方案》,于5月1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通过拟派驻工作方案并按照日程表有序推进,5月22日报州纪委景辉书记审定后由两办行文下发,同时,以县纪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于7月2日召开考察动员大会,开展了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纪委组织部2次召开了联合会议听取汇报,并于7月19日上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目前正处于公示阶段。办公场所在景辉书记的亲自督促指导下全面落实,统管前期工作全面完成。

(二)结合县情,分类派驻,统一管理

1、按照“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工作安排、统一人员调度、统一编制管理、统一后勤保障”的原则,采取“集中统管”的形式对现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整合。纪工委(监察分局)成员保留派驻部门纪检组长(或专职纪检监察员)和党组成员身份,不参与部门业务分工。垂直管理部门和公、检、法、司、国土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维持原有管理体制。目前,全县应纳入全面统

管范围内派驻纪检组长25名、监察室主任2名,占用行政编制24名,占用参公事业编制3名。纳入全面统一管理后,共使用行政编制32名,参公编制3名。其中:收回行政编制32名(含新增设纪检组长的单位行政编制8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办),收回参公编制3名。纪工委(监察分局)集中办公,工作安排、人员调度、工资关系、办公经费、后勤保障等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纪工委(监察分局)编制实行统管专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点、片、面相结合”的全面覆盖管理模式。

2、按照“统一选配、重点派驻、系统监督”的原则,组建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机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X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县监察局第X监察分局”,简称“**县第X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对派驻机构人员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组织设置、统一编制管理、统一经费预算、统一干部任用、统一干部考核),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关系、明晰责权、规范程序,切实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和实效。

(三)落实“四个到位”,保障派驻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县委政府重视到位。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纪检监察机构实行派驻(出)统一管理相关问题。县政府对新组建纪工委的开办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车辆按照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解决,落实经费150万元,现已到账100万元。

二是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到位。多次召开协调会,就派驻机构

统一管理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保障等问题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县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得到上述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确保了派驻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办公场地保障到位。为保障新成立的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办公用房,县委常委会经过讨论研究作出决定,由县移民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等四个单位提供办公用房,用作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办公场地,有力保障了新成立纪工委监察局分局的办公场地。

四是制度建设到位。结合实际制定了《**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暂行办法》、《**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管理试行办法》及《**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后勤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

(四)做到“四个统一”,全面规范派出机构管理一是人事统一管理。我县明确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人员编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二是后勤统一保障。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及开办经费、办公用房、办公用车由县政府按照量力而行、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解决,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均列入县财政预算,在县纪委监察局单列,实行报账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三是工作统一报告。县纪委监察局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直接向委局请示报告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负责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管理并协调其日常工作,要求其他业务室加强与派出纪工委监察分

局的业务联系和督促指导。

四是人员统一考核。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负责人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考核,其他干部的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其年度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与委局干部一同考核。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州纪委要求,注重在“管”上做文章、下功夫,真正建好、管好、用好、带好队伍。

(一)召开**县纪检监察系统派出机构挂牌成立大会目的:思想再统一、认识再提高、纪律再严明、行为再规范。

7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定于7月28日在县大礼堂召开。参会人员:在家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省州驻县纪检监察干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全体干部以及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内容:1、县纪委张国志同志通报**县开展纪检监察系统统管工作情况;2、县委组织部长李文胜宣读人事任免文件;3、纪工委1名同志代表纪工委(监察分局)作工作任职发言;4、县委书记余越前同志讲话;5、邀请州纪委***书记到会指导并对全县领导干部作重要讲话。

(二)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活动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岗位培训。

目的:按照中央省州对保持党员纯洁性的要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克服“四个不足”和“四个危险”的要求,通过开展为期10天的全封闭军训、邀请省州县专家进行党的理论和

纪检业务知识授课、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服刑场所、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教育活动,集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作风整顿、岗位培训及开展保持党员纯洁性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从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综合能力、提供交流平台、强化团队协作能力。

拟定于8月10日至19日,地点在县职中,参加人员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目前相关工作已安排部署,正在紧张筹备中。

(三)简章立制,进一步理清工作关系。细化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项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财务、车辆管理等制度,做到照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四)组织开展好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尽快配齐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目前,我县17个乡镇共有纪委书记13名,副书记9名,缺纪委书记4名,副书记8名。已向县委常委会汇报,拟于9月底配齐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在乡镇纪委加挂监察室牌子。

(五)成立机关、纪工委(监察分局)4个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委员。

(六)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抓好工作下半年工作。包括案件查办、执法纠风、信访案件、宣传教育等。

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扩展阅读:关于湖北省大冶市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关于我市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改革及运行

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大冶市纪委大冶市监察局

(201*年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来冶检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下面,将我市实行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改革及运行工作开展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改革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在省、黄石市纪委的指导和支持下,201*年6月,我市全面实行了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体制改革,同年9月举行了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暨揭牌仪式,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陈绪国等领导参加仪式并揭牌,标志着我市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正式启动运行。

(一)领导重视,加强协调,切实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综合派驻(出)改革工作,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级别设、工作职责、权限定位等事项,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认真研究机构设、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具体工作。经过多次研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大冶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

要求和措施,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保障。市政府在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费安排上给予全力支持,明确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纪委监察局在自身办公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为纪工委(监察分局)调剂了12间办公室,配备了相关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为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组建机构,选配干部,确保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组建综合派出机构。除继续保留各乡镇(场)、街办、经济开发区纪委现有体制、机构、职能、管理方式不变;恢复市法院、市检察院纪检组,不再单独派驻;保留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垂直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外,我们按照“统一收编、统一选配、综合派出、分组监督”的要求,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工作量大小相配的原则,将全市60个市直部门单位划分为4个工作片区,成立了四个纪检监察综合派出机构。二是明确机构管理体制。明确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为正科级机构,核定编制30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纪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书记由市纪委常委兼任,一名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分局局长。实行“四统管”,即统一编制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干部管理、统一考核管理,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方便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工作。三是择优选配干部。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市纪委提名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市委选调任命的组织程序,从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选拔。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从全市公务员中选调,年龄在35岁左右、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懂法律、财会、工程审计等专长的人员优先。目前,4个纪工委书记

和6名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均已到位,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配备工作人员4人,其余人员也正在选配之中。

(三)明晰职权,理顺关系,全面规范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职权。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的授权,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所辖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二是理顺工作关系。市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市纪委监察局内设各室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管辖部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市直部门单位明确了一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兼任纪律检查员,联系本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三是规范运行机制。我们制定出台了《大冶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办法(试行)》、《大冶市市直部门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等多个基础性文件,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日常工作报告、重要工作请示、列席重要会议、信访处理、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进行规范,同时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职责、任务、权限、程序、纪律等,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工作运行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围绕“分片派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有序推进”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高标准推进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开展。自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我们从宣传指导、日常监督、案件查处和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入手,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推进所辖部门单位纪检

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指导,注重宣传,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指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强所辖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各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参加会议、审阅有关文件等方式,及时督促指导所辖部门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奖惩措施,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充分利用“警示教育”、“行风建设”、“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政文化宣教月”等活动载体,积极督促所辖部门单位开展读廉政书、授廉政课、办廉政栏、观廉政片、写廉政文、做廉政题等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同时,通过积极发现和挖掘身边的正反面廉政典型,以正面典型为榜样见贤思齐,以反面典型为戒警钟长鸣,用典型引路,促进党风行风明显好转。三是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及时督促指导所辖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全覆盖”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岗位腐败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制订、风险信息收集与处等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印发了《关于组建全市反腐倡廉舆情监测网络的通知》,在全市各部门单位兼职纪律检查员、乡镇(街办)纪委书记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1名反腐舆情监测员,成立了7个反腐舆情监测工作组,建立了全市城乡反腐舆情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发生。

(二)坚持日常监督,实行重点巡查,扎实推进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始终把强化监督、促进发展作为日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一制度一办法”的要求,通过参加所辖部门单位有关会议或活动,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据等形式,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纪工委(监察分局)开展对所辖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440余件/次,其中,参加重大决策110余件/次、重大项目监督130余件/次、重要人事任免80余件/次、大额资金使用监督120余件/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组织专项督办检查。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201*年,我们针对校车运行、网吧经营、公路“三乱”、违章建筑等领域进行了明查暗访,对其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了“治庸问责”,并在全市进行了公开曝光,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我们还对市直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一制度一办法”(冶办发[201*]53号、54号)、公务用车标识张贴、礼品礼金上交、惠农资金到位、严肃换届纪律、“十个全覆盖”等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实行重点巡视巡查。为充分发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所辖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所辖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选择1-2家单位,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发布巡查工

作公告,检查、测评、考核所辖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市人防办、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等4家部门单位进行了为期20天重点巡查。

(三)规范信访受理,强化案件办理,逐步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水平。一是规范信访受理工作。我们按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求,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程序办理,提高信访件的及时办结率。20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接待来信来访100余人/次,办结率100%。二是加大查案工作力度。纪工委(监察分局)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想查案或不坚决查案是不称职”的思想和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从信访受理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管理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土地补偿等以及擅自处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201*年,纪工委(监察分局)共初核信访件30余件,立案5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共追缴违纪资金近600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其中,四纪工委(监察分局)查处了东岳中学“小金库”案,对规范全市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三是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纪工委(监察分局)信访受理、线索初核、立案调查等制度,特别是在案件线索初核、案件调查、调查取证和“两规”使用等工作环节中,坚持严格按规定办事,不简化办案程序,防止由于程序不规范造成实体不公正的现象发生,使办案工作程序化、系统化。

(四)加强学习培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工作能力。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市纪委监察局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先后组织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中纪委北戴河培训班、省纪委培训班,对新进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进行了岗前培训。同时,规定每周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提高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二是建立规章制度。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及书记、局长、副书记工作职责,学习考勤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请假制度、述职和报告工作制度、信访举报受理和报送制度、谈话记录制度、财务及后勤管理制度、党组织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等,促使纪工委(监察分局)各项工作规范运作。三是实行绩效考核。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其中分为日常工作、领导交办工作、创新工作三类,日常工作占80分,领导交办工作20分,创新工作实行加分制,最高不超过50分,内容包括纪工委(监察分局)职能工作的各个方面,年终按得分情况进行奖惩,作为评价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整合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而成立的,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关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等一系列运转上的问题。如管辖部门多,部门业务不熟的问题;部门单位回避监督的问题;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升更新不够的问题;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及所辖部门单位协调沟通不够的问题等,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1*年,我们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参与重大活动,监督敏感事项,警示关键时期,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协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来说就是“五加强”: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主要抓好三个活动的开展,即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查找自身不足,树立良好形象;督促部门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七不准”情况的检查活动。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巡查的方式方法,实行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督促所辖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任务,制定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201*年,我们将对所辖部门单位继续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份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对违反“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抓典型、严追责、促规范。

三是加强查办案件工作。探索建立违纪违规案件揭露、发现机制,及时有效地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要通过处分一个人、警示一批人、教育一片人。对典型案件要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案件产生的原因,总结规律,对案件查处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探索研究相应对策和措施,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1*年,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完成查办大案、要案1-2起,达到“以查促纠、以查促教”之效。

四是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今年,我们将针对重点民生领域、权力集中领域、腐败高发领域,继续加强“治庸问责”工作,以“治庸”促“强能”,以“问责”促“规范”。

五是加强沟通衔接。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的沟通协调,使各项工作做到运转一致。在加强监督的同时,要切实强化与所辖部门单位的沟通衔接,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有关问题,处理问题要征徇所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逐渐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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