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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中心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00:44: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勤工中心人力资源部工作总结

勤工中心xx月份工作总结在部门全部体成员努力下,我们一起奋斗了九月和十月两个月。在这两个月中,我们保持原先优良传统的同时,不断创新,努力拼搏,与时俱进。人力资源部九月份和十月份的主要工作可分为三部分:一是加强部门内部建设;二是完善部门工作内容;三是增加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了解,拓展本部门工作内容。详述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加强部门内部建设

一、明确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目标

九月底,我们部门召开了部门见面会,并在十月份的例会中,我们部门成员加深了对勤工中心的了解,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目标。系统阐述了人力资源部的基本工作,强调了工作中我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态度。二、制定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九月份和十月份,我们根据中心的管理规定和部门的工作责任,以及我们部门的工作目标,制定出了人力资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制定部门例会制度,文明规定了例会时间、地点,以及会议中的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实行例会考勤制。就两月情况而言,管理制度对部门的建设是十分有效的。

第二部分完善部门工作内容

一、岗位:调研〃统计〃公布〃安排

在两个月中,部门中成员就各自负责的园区进行了多次岗位调研,但是校内外

岗位还是比较少。其岗位主要是餐厅服务员和人事处办公人员。部门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报名同学进行合理安排。

二、建立人力资源库

我们部门成员在各个园区进行了相应宣传,使许多同学到春雨楼填“勤工助学

人力资源登记表”。我们将表分类,并进一步策划对校内校外岗位建立人才资源库,这样会更有利于管理人员信息和筛选人员到勤工岗位。

三、制勤工岗位监督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工作同学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加强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建立了岗位监督考核制度。这样有效保障校内各勤工岗位工作能顺利进行,保证勤工助学管理督查工作有据可依。

四、为开展勤工实践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作准备

为了鼓励勤工同学自立自强,全面成才,我们部门开始为开展勤工实践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作准备。部门成员根据以往的评比办法,对每个勤工同学进行了调查,并让雇主对勤工同学评分。我们作好相应的记录,以便对优秀勤工同学进行表彰。

五、积极参加,策划“勤工中心第八次换届大会”

自信自强,感恩励志,部门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勤工中心工作,并邀请参加过勤工助学的同学参加会议。在部门全体成员以及其他部门努力下,“勤工中心第八次换届大会”圆满成功。

第三部分增强部门间联系,拓展本部门工作

一、一起为老人过重阳节

十月十六日,中心各部门一起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为他们唱歌,与他们谈心,给他们带去欢乐和微笑。与此同时,增加了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了一

定的友谊,以便于以后更好交流和配合。从此次活动中,我们得到的不仅仅是充实,更多的却是欣慰。我们共同相信,今后工作中,类似此种活动一定会越办越好。

二、配合编辑部提供更多“亮点”

在九月份和十月份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我们部门成员和编辑部门成员进行了涉交,尤其是在敬老院之行中,为编辑部提供了大量的报道素材,配合他们完成勤工实践报。同时也感谢编辑部对我们部门工作的支持和宣传。●工作中的优点:

1.部门各成员按时参加例会,态度积极,有较强的责任心。

2.在各项工作中,各成员之间团结和谐,通力协作,一切为部门,为勤工同学工作而努力。

3.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不挑肥拣瘦。

4.就部门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大胆想象,积极创新,为部门出谋划策。●工作中的不足之处:1.工作效率有待提高。2.部分工作完成不佳。

3.

部门例会要求稍有放松。

●今后努力:

1.我们人应该抓好部门本职工作。

2.遵守部门例会要求,按时到会,认真作好会议记录。3.对于分配的任务认真对待,更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进一步增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从中收获新方法,新观点。努力创新,与时俱进。

在这两个月工作中,我们部门成员共同努力,加强了部门内部建设,完善了部门工作内容,增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拓展本部门工作。通过这两个月的学习和工作,各成员不断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水平,更锻炼了自己的能力。与此同时,还增进了部门成员和中心战友的友谊,

十月是法制活动月,成员们在各自学院工作任务工作重的情况下,同时也坚持参加部门工作,态度积极,工作认真,为中心发展出力,也为法制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和良好的宣传,使更多的同学知法、懂法、守法作一名合格大学生。

部门成员有那份对工作执着的热情,相信通过全体成员的努力,我们部门的发展将会是有个巨大的飞跃。

总结人:xxxxx

Xx年xx月xx日

扩展阅读:工商学院勤工部规章制度

义缘工商学院勤工部规章制度

天津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勤工助学部成立于201*年,现有部长(1名),副部长(6名),干事(多名)。为了勤工助学部的活动能做得更好、更广,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勤工助学部隶属义缘助学中心,是在学生资助工作处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勤工助学的目的是给学生创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环境,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供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同时也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有效的资助,以补充学习和生活上的费用。倡导和支持广大学生尤其是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学生本着自信、自尊、自强、自立的态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影响教学、生活的正常秩序,不能影响自身的学习主业,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而影响学习或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章部门内部职责及制度

第四条勤工助学部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干事的协助下开展工作。第五条部长职责

(1)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3)按时召开工作会议,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4)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第六条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2)具体负责分管工作。

(3)负责建立和健全勤工助学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制定勤工助学同学的岗位分配表,杜绝重岗现象。

(5)做好勤工助学学生工资的造表及发放工资,确保考核认真,帐目无误(1)每月召开部门勤工助学同学会议,及时沟通。(2)按时参加校勤工助学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每月28日前须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打印稿),考勤卡交到部长处

(4)协助院部做好本部门勤工助学同学的建档工作,能够准确的掌握系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院勤工助学部。(5)配合院部有针对性地在本部门范围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勤工助学秘书处。

(6)协助院部做好本部门勤工助学同学的每月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校勤工助学部管理层;

(7)各勤工助学负责人有权利及义务督促各部门勤工助学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院勤工助学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部门予以辞退。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物质惩罚。(6)例会迟到、旷会要公开向部门成员致歉。第七条职责

(1)收集各系的勤工助学人员的资料、联系方式,并整理保管。(2)负责例会的签到、记录。

(3)负责整理各类资料文件,做好重要资料存档工作(4)协助各部门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关系。第八条管理层职责(由部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负责院内的宣传、招新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同学的院内工作岗位安排。(2)负责检查勤工助学同学的上岗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3)负责检查勤工助学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在意见箱中发现有对某勤工助学人员不满或提出问题者,经部门核实,多次发现问题不改者,有权撤消其职位。

(5)收集和反馈学生上岗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用人岗位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6)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勤工助学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7)遇到突发事件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8)负责考勤表的收集、整理、保管。

(9)负责勤工助学干部的工作情况的监督和考评(10)负责评选“优秀员工”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信息发布

第十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设立勤工助学基地或开辟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一条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岗位为主,适当向院外岗位拓展。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备案。

第四章岗位申请、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应填写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由辅导员签署意见,附同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递交院勤工助学部。部门审查、确认具备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建立相关数据档案。

第十三条因岗位不足而未录用的、符合勤工助学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临时岗位招聘或由院勤工助学部根据新的岗位需求推荐录用。

第十四条学生一经录用,应当在规定时间带课程表到岗位报到上岗。

第十五条学生录用后因故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在一周内向本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上报院勤工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且此后一年内,校勤工助学部不受理其勤工助学申请。

第十六条学生上岗工作后,由院部管理层抽查,发现无故旷工者,一次通知、二次警告、三次除名,且此后一年内,院勤工助学部不受理其勤工助学申请,并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

第五章岗位管理、考核及报酬发放

第十七条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应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缺勤,影响正常教学及集体活动。学生因勤工助学而影响专业学习的,校勤工助学部有权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各系勤工助学同学出现旷工、岗位老师批评等情况达10%以上将予以取消下学期所有各部门工作岗位名额。

第十八条学生如要停止勤工助学活动,需提前两周向院勤工助学部提出书面离岗申请,并告知所在岗位负责人,做好工作交接;否则扣发当月工资,此后一年内,院勤工助学部不受理其勤工助学申请。

第十九条院内设岗部门负责对从事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与考核。院勤工助学部建立勤工助学人员的上岗、离岗和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院内工作岗位工资发放时间将在各月中旬,将工作考勤、表现等进行等级划分。各部门勤工助学同学出现旷工、岗位老师批评等情况达5%以上将予以整体降级。

第六章勤工助学的权利及义务

第二十一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各项义务,不得参与违反法律法规、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需本人填写申请表,由院勤工助学部审批。

第二十三条工作优秀的同学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参评“优秀员工”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因客观原因允许在可行范围内进行岗位调换,需交申请到院勤工助学部。

第二十五条如有特殊原因要请假,须交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到院勤工助学部管理组。

第二十六条勤工助学同学有权利及义务向院勤工助学部提意见。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

(1)学生不得参加一切传销活动。

(2)学生不允许参加校内义缘中心范围内的勤工助学活动。

(4)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以学校及其内部组织名义在社会从事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条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能影响学习。原则上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得超过每月40小时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优秀员工”参评条件

(1)我院参加勤工助学并且在岗的全日制学生。

(2)在院内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时间满一年。

(3)自觉遵守部门规章制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4)本年度内学业成绩良好,无重修科目。(5)无违纪违法等现象。

(6)在院内勤工助学岗位上有特殊贡献者优先。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义缘工商学院勤工部负责解释。

义缘工商学院勤工部20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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