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工会人员名单
区人社局工会人员名册
李锋、杨希德、钟儒林、杨东鄂、袁时春、胡清、王勇、赵琳、尹正祥、李振迪、李声华、郑勇、余艳、周红权、张大兴、陈冬梅、黄毅、范艳、吴延伟、孙稳、荣菊芳、曾令秀、冯燕、黄翠萍、孔亚东、杨柳、庹诚、何红艳、李袁俊池、谢劲松、叶华平、周宇、李遂、杨龙、苏月、胡晓萍、杜太洪、黄萍戴磊、范光军、袁龙、赵雨欣、何中元、张金华、熊秀英、宁冰峰、王强、王晶、冯倩、李学武、李士武、周国琴、韦涛涛、刘芬、陈玮、李晓玲、罗明飞、盛利洁、韩强、周芬子、张春、万爱红、马红、孔令国、肖世勇、陈涛、陈昊、陶磊、康丹丹、王婷婷、吴兴平、赵大松、陈才胜、李丽、刘敬锋、田巍、陈永玉、黄娟、刘晓丽、敖春丽、王安、文云飞、马维斯、张倩、代伟、刘定强、李静、蔡伟、胡敏、康群新、杨俊华、孙、李德胜、孙鸿雁、程光明、屈玉刚、周彦娟、吴梅星、邵正林、卢雪梅、陈璇、陈璐、杨波、李京艳、廖文艺、周陆军、陈明锋、蒋俊涛、冯国庆、张轶超、王革、陈远芳、周杰、彭春玲、李顺、方劲松、鲁晓进、鲍士兵、李永和、周元桃、柴立锋、周光廷、苏奔、黄晓玲、陈鹏飞、王晓东、寇晶晶、蒋英、易中尧、胡雅抒
扩展阅读:市人社局服务两新组织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服务管理工作情况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面临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创新服务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市场秩序和非法用工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完善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水平,切实做好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作。
一、创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大力夯实劳动关系工作基础
(一)实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实行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从夯实劳动关系基础、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进行一线式服务管理,有效推进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一是打破工作界线。将原本属于劳动关系工作的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用工备案等纳入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企业劳动用工年检工作范围,针对在劳动仲裁案件中发现的重大性、普遍性问题,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发生个案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提出整改建议,不断规范企业用工。
二是协同开展工作。三方共同开展检查和专项行动,避免了企业重复迎检。通过联合开展工作,锻炼和培养劳动维权综合性人才,实现劳动维权工作的人员多能化、办案协同化。
三是整合宣传资源。针对企业劳动用工易发生的突出问题,改变三方法律宣传各自进行状态,共同编写《市劳动用工案例选编》,以案说法,指导企业用工。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基本实现了一升一降,即:企业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签订大幅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不断下降。得到了省人社厅领导的高度肯定,并提出在全省建立模式,省人社厅相关处室领导将于近期到就此项工作进行调研。中国劳动保障报对此项工作方案作了专题的宣传报道。
(二)抓好劳动关系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通过劳动用工备案,人社部门能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采取要求各企业在年审时需提供劳动用工备案资料、日常巡查时将用工备案作为检查内容等措施,积极向企业宣传劳动用工备案政策,使企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备案数量不断增加。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劳动用工备案450户/次,备案职工人数34610人次,其中,市本级备案企业172户/次,备案职工7260人次。针对各县区从事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积极与省厅联系,取得支持,今年5月,省厅派出相关专家到我市开展全市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培训,
来自8个县区的同志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相关政策、流程及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通过四个进一步工作的开展,促进集体合同提质扩面。为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市人社局、总工会、工信委、工商联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单位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通过四个进一步工作,全面促进全市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扩面。四个进一步是指:进一步提高对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企业集体合同审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督。通过四个进一步工作的开展,不断扩大我市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确保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85%以上。
4月份以来,我局与总工会、工信委、工商联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对市直已建工会企业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已检查走访市直企业71家,占已建工会企业数的65.7%。市局共审查新增及续签的企业集体合同19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4份,涉及职工3991人。各县区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检查,紫云、普定、镇宁县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检查工作。整个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认真做好最低工资文件的贯彻实施。201*年2月7日,
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39号),要求全市各用人单位从201*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区(西秀区)从去年的930元/月增长为1030元/月,二类区(平坝县)从去年的830元/月增长为950元/月,三类区(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紫云县)从去年的740元/月增长为850元/月。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广大职工的工资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具体为:一类区增幅10.75%,二类区增幅14.46%,三类区增幅14.86%,综合增幅为13.36%。
四是做好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服务。今年以来,我局充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时审批了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劳资纠纷产生,得到企业及职工的好评。
二、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民生,事关这社会稳定,我局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部门联合,快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工作一是一个机制作保证。每年年底,把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我局工作重点,根据省人社厅、公安厅等部门要
求,经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住建局、工商局、国资委、总工会等组成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以领导机制促进工作开展。
二是实施两结合检查制。为提高工作效率,对于获得省级诚信企业或在近两年来未被农民工举报投诉的建筑施工单位,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下发《市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将农民工名册、工资发放清册等书面材料送至劳动监察支队进行审查,专项检查中,全市共书面审查3户企业、11个在建项目资料。经审查,11个项目资料齐全、工资支付及时到位。
三是创建三三制工作制。由人社、公安、住建、总工会成立市联合检查组,确保每周到建筑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不少于三天,重点对用工台账、工资拨付凭证、工资发放清册三个方面进行检查,分别与项目负责人、班组长、农民工代表进行座谈,每个建设项目(企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不少于3人。在检查中做到现场检查、现场协调、现场办案三现场,促进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此次专项行动,全市检查用人单位721户(次),涉及职工人数4.3876万人,其中农民工3.7867万人,共计查处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10件,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合计8521.4328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合计
8225人。
的工作方式及取得的成绩得到了省政府慕德贵副省长的高度肯定,在贵州省政务信息上亲自签批,要求其他地市向学习。市劳动监察支队也因此项工作获得全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一是出台一个《规定》两个《制度》。为维护我市农民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避免在春节前集中爆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局起草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草案),在201*年的5月10日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上讨论通过,并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配套出台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制度》。此项工作的推进在我省属先进,目前只有市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相关制度。《规定》最有力的措施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督查力度,并制定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及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的救济手段;最鲜明的特点是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最有效的手段是对用工单位如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要进行处理和招投标、新项目开工许可等方面限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中的失责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5月10日会议的安排,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了《市第二季度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到各成员单位,由市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分别牵头组成了四个检查组,截止目前共检查交通、水利等行业行政部门管辖的在建项目和煤矿68家。下发意见反馈书68份,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现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通过检查和政策宣传,在建设施工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制度,最大程度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每半年督查一次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将成为惯例。省人社厅领导对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高度肯定,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评选为全省先进单位。
二是建立工资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201*年我市在建筑行业实施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后,201*年、201*年也先后在交通、水利行业建立起相应的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但除建筑行业部分房屋建筑项目在开工前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外,其余项目和行业均没有按照相关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缴纳工资保障金。根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即将出台的《贵州省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实施办法》,我市将在所有建设施工行业实施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对不要求缴纳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而批准开工的建设项目,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批准开工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承担清欠责任。
截止201*年5月底,全市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余额6791.698
万元,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总额770万元。
三、扎实做好各项专项检查,消除劳动用工违法隐患(一)市县、部门两联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201*年,我市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全市人社、公安、工商及有关部门共计375人次参与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全市职业中介机构15家,劳动用工单位227家,责令退还劳动者保证金800元,取缔非法职介窝点1处。
一是部门+市县两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整合力量,通过同级部门联合与市县两级联合开展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工商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牵头三家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各县(区)也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市县两级统一对全市中介机构和各类用人单位开展检查。针对市职业中介机构多集中在中心城区西秀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除了检查市辖6家职业中介机构外,还直接与西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合对该区所辖5家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检查。这一做法成效明显,近两年来没有收到一起对这5家职业中介机构的投诉。
二是检查+印证两重点确保实效。对中介机构,除检查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招工单位执照复印件、招工简章和求职人员信息、收费台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外,还查看了近两年来职业中介机构成功介绍的就业人数及所就业的企业基本信息。通过现场调查和电话采访随机调查了50
多名求职者和入职者,发现两者提供的情况基本相符。在检查中,重点审查企业资质、招工简章、职工入职登记表、用工制度等,并随机调查企业员工,共审查企业招工简章86份,调查员工550名,指出了招工简章中存在的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地点不明确等问题。
三是宣传+引导两结合服务求职者。支队与局劳动关系科、劳动争议仲裁院建立三位一体劳动维权机制,利用各种活动发放了3500多份宣传资料,在《日报》刊发相关新闻3篇,指导劳动者求职与维权。针对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的野广告,支队联合两城区监察员和社区协管员,在火车站、汽车南站等共撕毁512份野广告,并通过野广告留下的地址顺藤摸瓜,现场打掉了非法职介窝点1处,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介绍费800元,并告之求职者到正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净化了职业中介环境。此项工作被省人社厅推荐参加全国先进单位评选。
(二)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
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是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加强对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
察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了7个专项行动督查组,分赴8个县区开展督促检查。在专项行动中,我市共检查了小作坊108户,涉及劳动者648人;小砖窑120户,涉及劳动者1020人;小矿山106户,涉及劳动者1039人;小煤矿97户,涉及劳动者7510人;煤炭经营场所16户,涉及劳动者4795人,小餐馆128户,涉及劳动者640人。
四、努力提高仲裁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的服务理念,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合法用工环境为目的,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劳动纠纷的新特点、新要求,不断加强、创新维权理念和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团结。
一是开展普法服务直通车活动,从源头预防劳动争议案件发生。普法直通车活动能有效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同时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年,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继续深入开展普法直通车活动,只要企业有需要,我们就送法上门,为企业规范用工贡献一份力量,上半年,共为贵飞公司、南风日化、西秀山宾馆、黄果树屯堡酒店等单位培训管理干部近百名,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普法直通车活动的开展,对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二是多层次开展调解,整合多种调解机制促进案件无痕处理。为响应促进劳资双方关系和谐的号召,我们以省人社
厅倡承的四入精神为指导,从201*年以来我们在全省率先启动多层次开展调解,促进案件‘无痕’处理的工作新机制,不断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积极总结调解经验,不断提高调解技巧,努力使劳动纠纷柔性化处理。无痕处理工作新机制整合了我们已有的3+1调解工作方法、先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也得到了大多数当事人特别是企业方的肯定和支持,在纠纷处理中积极配合仲裁部门开展调解工作,使我市的仲裁调解工作在新的一年上了一个台阶。按照省人社厅50%调解率的要求,我们每期立案受理的案件中,调解处理比例均在5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目前,我市共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0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13个,大量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成立,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先行调解创造了基本条件。劳动仲裁办公室获得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全省优质服务窗口。
三是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方式。今年我局和市司法局共同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律援助工作站隶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业务指导,由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安排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到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指派的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将为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免审经济条件。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为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劳动
人事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平安、法治、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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