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结
报告
XX环保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根据XX环监察发【201*】40号和XX环发【201*】1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现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布署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于11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监察队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制定了《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相关企业印发了《实施方案》,要求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从11月10日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矿山企业和非矿山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治理。
二、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全县尾矿库、危险废物、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企业以及饮用水源地、沿江沿河、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隐患。
检查内容包括:1、环保手续。是否已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选址是否涉及环
境敏感区,是否满足环评审批文件提出的防护距离要求;2、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3、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有环保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4、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是否装柜上墙;5、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装置;6、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及主要成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是否执行五联单制度;环境应急情况,是否设置环境应急机构,是否配备环境应急人员、物资,是否建设环境应急设施(事故应急池、围堰等);7、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是否有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备案;8、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检查情况,大部分企业能够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规范排污行为,污染的防治设施运行良好。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安全隐患,我局将依法严格进行处罚,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我县环境安全。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为巩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我局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污染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社
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五、加强信息上报
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上报工作,按时上报排查有关信息和表格,确保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所有资料现已归档。
六、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企业主要存在运行记录不完善或不规范,少数企业思想认识不到位,环境应急预案不完善、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我局根据现场实际提出了整改要求。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因企施策,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2、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4、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工作长效机制。5、健全县企业风险源数据库,实施动态监管。
6、不断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监督企业对本次检查中查找出的环境隐患按要求进行整改,对限期完不成整改的企业,一律从重处罚或报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通过本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
视,强化了环境管理手段,尽可能的将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环境安全事故,确保了环境安全。同事促进企业增强了环境安全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充分提高了保护环境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了侥幸心理好麻痹思想,彻底消除了懈怠情绪,实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多方面的努力之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扩展阅读: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玉州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和安全隐
患大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厅发[201*]15号)和、《中共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0号)的文件精神和部署,我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查找和发现各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和安全隐患,并向企业发整改通知和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大排查查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厅发[201*]15号)、(办发[201*]70号)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01*年3月10日接到《中共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0号)的文件通知后,3月12日玉州区政府向各镇(街道)、区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印发《玉州区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办发[201*]10号)通知和玉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玉州区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对全区各部门、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就切实做好所有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储存和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正在生产准备和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登记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区及时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向企业印发了相应通知,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通过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其间,对玉林市鸿舟乙炔厂等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广西玉林市宏伟化工有限公司等13第三类易制毒非药品类经营单位和南宁市百农科技农资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玉林配送服务部等8家农药批发、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对发现的境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其间,共计对22家企业开出现场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38处,现场整改21处,限期整改17处,现已整改完成36处。
2、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环节。我区生产、使用、储存(含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建设项目,都已取得安全、环保等行政许可。已建项目都已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其中在201*年危险化学品新改建完工项目,只有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新联加油站改建项目,该项目已通过专业机构评估,市安监局组织专家会同玉州区安监局进行现场的检查与评估,已在201*年2月15日取得项目竣工安全验收批复(玉安监字[201*]15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现状,我区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5家,有2家通过危险化学标准化评估,1家在办理申请中;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经营企业13家,按要求已对13家经营企业进行备案存档;其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4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都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经营的许可,并设有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都经过有关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证书。对特种作业人员也要取得相关的特种作业培训证,才能持证上岗。其中按新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进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现已备案2家,1家正在办理。
4、危险化学品储存现状。我区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都通过有关专业机构,对国家规定的“八大场所”的距离进行实地测量和生产条件可行性、规章制度完善情况的进行安全评估,合格后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才能办理许可证进行生产和经营;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建立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对于涉及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和有毒化学品的生产,都按要求配备温度、压力、液位和泄漏报警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并都按照有关规定定时定期到质检部门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以使用;通过安监、公安部门对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共同监管。
三、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中对生产企业的具体要求措施
1.从201*年一季度开始,玉州区安监局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市安监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现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对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并把相关情况汇总上报市安监局存档。
2.组织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学习《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全面彻底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厅发[201*]15号)和、《中共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0号)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并传达关于职业卫生防治电视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能够确保将事故对环境与安全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开展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现状档案和事故应急预防机制。因企施策,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对于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把好审批关。3、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是一个系统工作,单靠某一个部门是搞不好的,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及镇(街道)各负其责,努力营造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舆论监督支持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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