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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浙江)加油IC卡章程

时间:2019-05-29 01:37:40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中国石化(浙江)加油IC卡章程

中国石化(浙江)加油IC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石化(浙江)加油卡(以下简称"加油卡")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统一发行,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石油分公司")承办发行。

第二条加油卡属行业专用卡,可反复充值,加油卡充值后可在加油卡联网加油站消费,不可提取现金、不能透支、不计利息。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可根据需要申办单位加油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居民(以下统称个人)可申办个人加油卡。

第四条申办、使用加油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第二章加油卡类型

第五条加油卡分为记名加油卡和不记名加油卡。

第六条记名加油卡(以下简称记名卡)系指需要登记客户信息的加油卡。分为单用户卡和多用户卡,单用户卡指一户一卡,多用户卡包括一张主卡和若干张副卡。多用户卡中,主卡对副卡具有管理功能,同时也可用于消费,副卡只能在主卡授权范围内使用。第七条不记名加油卡(以下简称不记名卡)系指不需要登记客户信息的加油卡。第八条单位或个人客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加油卡类型。第三章开户和清户

第九条记名卡开户。单位或个人客户在浙江石油分公司售卡网点申办记名卡开户时,应按要求填写和提供开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单位加油卡开户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加油卡开户需提供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记名卡开户起存金额由浙江石油分公司确定,记名卡客户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设定密码,可以享受积分及其它增值服务。第十条不记名卡开户。单位或个人客户在浙江石油分公司售卡网点申办不记名卡开户时,不需填写客户资料,不能设置限制信息,不能设置密码,不能办理挂失、清户及退款,不能享受积分及其它增值服务。不记名卡开户起存金额由浙江石油分公司确定,不记名卡在补办记名卡开户手续后可转为记名卡。

第十一条加油卡清户只限于记名卡客户。办理清户时,单位客户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开户时留存的相关资料原件、相关原始票据、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客户须由主卡人本人办理,须提供开户时留存的相关资料原件、相关原始票据、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记名卡客户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清户手续,交回本户内的所有加油卡(加油卡若有遗失须先办理挂失手续)。售卡网点受理记名卡客户清户申请15个工作日后,办理正式退款手续,退款金额以加油卡账户余额为准。个人卡客户清户按照充值支付方式退款;单位卡客户清户只办理转账,不付现金。第四章持卡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加油卡有效期为办理开户之日起六年。持卡人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延期或换卡手续。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浙江石油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三条记名卡客户选择限制车牌号加油功能的,须同时设置密码。第十四条客户持卡加油时,结算价格以加油机显示油品价格为准。

第十五条不记名卡自动开通便利店消费功能;个人记名卡客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开通便利店消费功能;单位记名卡客户不能开通便利店消费功能。开通便利店消费功能的卡可在浙江石油分公司所属的加油卡联网便利店消费。

第十六条加油卡应由持卡人本人使用和保管。持卡人因转借或转让他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持卡人承担。第十七条持卡人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持有效证明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持卡人未办理变更手续前,将继续按原客户资料提供服务。客户未及时变更持卡人信息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记名卡客户办理增加副卡、密码重置等业务,应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单位用户卡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主卡、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客户卡需提供主卡、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十九条多用户卡客户到售卡网点办理预分配业务,单位用户须提供主卡(或单位证明)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个人用户须提供主卡(或主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指定售卡网点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记名卡客户如遗失加油卡,持卡人应按浙江石油分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挂失业务。办理挂失手续后24小时内发生的加油及其他消费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24小时后发生的加油及其他消费损失由中国石化承担。客户挂失后不能办理止挂业务。第五章浙江石油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浙江石油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为持卡人提供优质、方便、安全、快捷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浙江石油分公司的发卡网点要认真审查客户的开户申请资料,对持卡人的信息资料有给予保密的义务(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章程的持卡人,浙江石油分公司有权取消其使用加油卡的资格。第二十四条浙江石油分公司各发卡网点和加油站应为持卡人提供优质文明服务,不得无理拒绝服务,不得收取本章程和《用户使用说明》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

第二十五条对虚假挂失及恶意使用伪造卡或过期卡,甚至用诈骗手段进行加油消费,浙江石油分公司及其授权的机构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非法持卡人或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因火灾、水灾、地震及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加油卡系统无法正常加油,客户加油卡无法使用,浙江石油分公司可免责。但根据诚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都应负有义务努力消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第七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双方对本章程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浙江石油分公司制定和解释。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一日

扩展阅读:中国石化加油IC卡系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v0.31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加油卡类型...........................................................................................3第三章开户和清户...........................................................................................3第四章使用规则...............................................................................................4第五章其他.......................................................................................................5第二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密钥管理系统章程...................................................6第一章总则.......................................................................................................6第二章工作职责...............................................................................................6第三章系统建设...............................................................................................7第四章操作管理...............................................................................................8第五章密钥申领...............................................................................................9第六章罚则.....................................................................................................10第七章附则.....................................................................................................10第三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卡片管理办法..........................................................11第一章各级卡片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11第二章制卡管理.............................................................................................12第三章领用和入库.........................................................................................12第四章保管与使用.........................................................................................14第五章失效卡、坏卡、废卡的管理.............................................................14第四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运营管理办法.................................................16第一章总部加油卡运营管理职责.................................................................16第二章省、地市级管理部门运营管理职责.................................................17第三章省级及地市管理部门业务操作规程.................................................20第四章售卡网点管理规范.............................................................................27第五章加油站管理规范.................................................................................41

第五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服务中心管理规范.........................................54第一章客户服务中心组织结构.....................................................................54第二章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制度.....................................................................56第三章客户服务中心内务制度.....................................................................61第四章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规范.....................................................................63第五章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流程.....................................................................67第六章客户服务中心绩效考评办法.............................................................70第七章客户服务中心培训管理实施办法.....................................................73第六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财务管理及核算办法.........................................-77-第七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85-第一章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管理原则.................................................-85-第二章系统运行维护执行工作规章.........................................................-88-第三章系统运行维护的特定工作内容........................................................113第四章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执行工作表单范本汇编................................114

第一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石化加油卡(以下简称加油卡)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统一发行,中国石化所属油品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售卡单位)具体承办发行业务。

第二条中国石化加油卡属行业专用卡,可反复充值,加油卡充值后可在中国石化加油卡联网加油站消费,不可提取现金、不能透支、不计利息。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可根据需要申办单位加油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居民(以下统称个人)可申办个人加油卡。

第四条申办、使用加油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加油卡类型

第五条加油卡分为记名加油卡和不记名加油卡。

第六条记名加油卡(以下简称记名卡)系指需要登记客户信息的加油卡。分为单用户卡和多用户卡,单用户卡指一户一卡,多用户卡包括一张主卡和若干张副卡;主卡对副卡具有管理功能,同时也可用于消费,副卡只能在主卡授权范围内使用。

第七条不记名加油卡(以下简称不记名卡)系指不需要登记客户信息的加油卡,可反复充值使用。

第八条单位或个人客户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加油卡类型。

第三章开户和清户

第九条记名卡开户。单位或个人客户在售卡单位售卡网点申办记名卡开户

时,应按要求填写和提供开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单位用户卡开户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客户开户需提供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记名卡开户起存金额由售卡单位确定,记名卡需要设定密码,可以享受折扣、返利、积分及其它增值服务。

第十条不记名卡开户。单位或个人客户在售卡单位售卡网点申办不记名卡开户时,不需填写客户资料,不能设置限制信息,不能设置密码,不能办理挂失、清户及退款,不能享受折扣、返利、积分及其它增值服务。不记名卡开户起存金额由售卡单位确定,不记名卡在补办记名卡开户手续后可转为记名卡。

第十一条加油卡清户只限于记名卡客户。办理清户时,单位客户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开户时留存的相关资料原件、相关原始票据、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客户须由主卡人本人办理,须提供开户时留存的相关资料原件、相关原始票据、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记名卡客户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清户手续,交回本户内的所有加油卡(加油卡若有遗失须先办理挂失手续)。售卡网点受理记名卡客户清户申请15个工作日后,办理正式退款手续,退款金额以加油卡账户余额为准,返利、积分等优惠部分不退。个人卡客户清户按照充值支付方式退款;单位卡客户清户只办理转账,不付现金。

第四章使用规则

第十二条加油卡有效期为办理开户之日起六年内有效。持卡人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延期或换卡手续。超过有效期后,按照售卡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记名卡客户可以选择限制车牌号加油,必须同时设置密码;可以选择限制油品的具体油品号,限制非油品大类信息的功能。

第十四条客户持卡加油时,结算价格以加油机显示油品价格为基准。第十五条不记名卡可在中国石化加油卡联网的便利店消费;个人单用户卡客户默认开通便利店消费业务,可自愿选择关闭;单位用户卡和个人多用户卡默认关闭便利店消费业务,可自愿选择开通。

第十六条加油卡应由持卡人本人使用和保管。持卡人因转借或转让他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七条持卡人资料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持有效证明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持卡人未办理变更手续前,将继续按原客户资料提供服务。客户未及时变更持卡人信息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记名卡客户办理增加副卡、密码重置等业务,应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并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单位用户卡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主卡、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客户卡需提供主卡、主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第十九条多用户卡客户到售卡网点办理预分配业务,须提供主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指定售卡网点进行办理。

第二十条记名卡客户如遗失加油卡,持卡人应按原售卡单位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挂失业务。办理挂失手续后24小时内发生的加油及其他消费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24小时后发生的加油及其他消费损失由中国石化承担。客户挂失后不能办理止挂业务。

第五章其他

二十一条本章程自二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原二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同时废止。

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条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省级油品销售企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具体细则,并履行告之义务。

第二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密钥管理系统章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中国石化加油卡工程密钥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加油卡业务风险,特制订本章程。

二、中国石化加油卡工程的密钥系统采用二级密钥管理体制:总部密钥管理系统和省级密钥管理系统。

三、总部密钥管理系统和省级密钥管理系统设在中国石化加油卡总部密钥管理总中心内。

四、总部密钥管理系统和省级密钥管理系统统一由中国石化密钥管理总中心负责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

一、密钥管理总中心是中国石化加油卡消费密钥和通讯密钥管理的具体承担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

1.一次产生多组总部加油消费主密钥(GMPK)和通讯密钥(GMCK),安全保存在主控母卡中;

2.利用主控母卡,产生省级消费密钥(MPK)和省级通讯密钥(MCK),安全保存在专有主控母卡中;

3.统一实施对PSAM卡、用户卡、内部卡的制卡操作,以及密钥一体机、加密机、密码键盘、EPS安全模块密钥灌装操作的监控;

4.统一实施对损坏PSAM卡、用户卡、内部卡、密钥一体机、加密机、密码键盘、EPS安全模块和过期密钥设备的回收和销毁操作的监控;

5.进行密钥管理系统的维护、升级;

6.制订、贯彻、检查密钥安全操作的实施细则;

7.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机构和有关部门;8.中国石化赋予的其它职责。

二、密钥管理省中心是各省实施发卡管理的具体承担机构,职责是:1.对所辖地区发放或回收的PSAM卡、用户卡、内部卡、密码键盘、EPS安全模块进行使用注册登记和监控管理;

2.对所辖地区发放的用户卡完成个人化操作管理;

3.对所辖地区的联机交易、清算等业务系统涉及的密钥认证服务系统进行维护与升级管理;3.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4.省石油分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三、所有涉及中国石化加油卡密钥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安全部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文件,协助安全部门查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四、若发现某些密钥可能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机构和相关部门汇报。在其使用范围内,停止使用该密钥,进行调换。

第三章系统建设

一、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信息管理部门暨加油IC卡建设办公室负责系统的建设,遵循《中国石化加油集成电路(IC)卡应用规范》,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石化加油卡应用现状的密钥管理系统。

二、密钥管理系统应确保密钥二级管理的可操作性,保证密钥的装载、存放和分散必须在安全的环境下完成,任何中间结果不可以被内部操作人员和外界获得。

三、通过密钥管理一体机产生的根密钥和省级专用密钥,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媒介中,如硬件加密机或具有安全保护的密钥母卡中。

四、密钥管理系统必须与其它业务处理系统分开,所有开发调试必须采用测试密钥,不允许在已上正式密钥的业务系统上再做任何调试操作。

五、为防止直接操作相关密钥设备和系统的内部人员攻击密钥系统,所有涉及密钥安全的设备或卡(密钥一体机、加密机、加密卡、PSAM卡、用户卡、内部卡、密码键盘、EPS安全模块)严格限定在安全监控的管辖范围之内安装和使用。

六、保存AB码单和主控母卡和母卡认证卡的机要室,应能够防御各种自然灾害的破坏和抵御各种人为恶意攻击。

七、对密钥管理一体机、制卡机、加密机等的使用与存放环境,既要满足安全管理的特殊需求,也要满足常规使用环境需求。

八、各级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定期检查下级单位安装和使用密钥相关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改进意见,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操作管理

一、所涉及的每一项密钥管理业务都需要由总部、省级密钥主管分别负责管理,以避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扯皮推诿。

二、密钥管理业务的任何操作都需要指定2人以上进行,彼此通过各自掌握的密钥母卡PIN进行操作。

三、各级密钥管理中心的密钥,需要指定专门的机要部门保管,其中分别存放密钥母卡和母卡认证卡的保险柜密码锁至少需要2人才能同时打开。

四、密钥管理业务的每一次密钥母卡操作都需填写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密钥生成、分发、更新、废除等现场操作的内容及人员情况,记载密钥系统的配置情况,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所有关键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在上岗之前接受相关的安全及操作培训。六、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关闭核心系统对外的网络通道,隔绝可能的破坏,并报警及通知有关人员,清点设备,妥善保管敏感信息和核心设备,保留

审计信息。事后,管理人员应分析情况,追查原因,做出书面报告。

第五章密钥申领

一、各级AB码单必须按A码单和B码单两种密码信封形式分别存放在指定机要室部门的保险柜内封存,除非主控母卡和母卡认证卡、或专有主控母卡和母卡认证卡出现意外损坏的极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再一次启用AB码单,并尽可能安排原码单操作人重复AB码单的操作过程,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擅自打开查看。

二、总中心主控母卡和认证卡为配套卡需分开保存在指定机要室不同的保险柜内封存(并且要双备份),除非要重新下载总中心加密机密钥、或增加PSAM洗卡母卡和发卡母卡、或增加下级密钥卡(省中心主控母卡、省中心通讯密钥母卡、省中心母卡认证卡、省中心PSAM洗卡母卡)时,才允许再次使用,严禁一个人同时得到配套卡。密钥母卡和相应认证卡为配套卡需分开保管;PSAM一次发卡母卡和洗卡母卡(根据发卡速度要求,备份若干套)为配套卡需分开保管。

三、各省中心专有主控母卡和认证卡为配套卡需分开保存在指定机要室不同的保险柜内封存,除非要重新下载省中心加密机密钥、或重新制作加油卡发卡母卡、洗卡母卡、PSAM发卡母卡、密码键盘密码信封、EPS安全模块密码信封、银行洗卡母卡、下级通讯密钥母卡和认证卡时,才允许再次使用,严禁一个人同时得到配套卡或密码信封对(分别存放不同的密钥分量)。密钥母卡和相应认证卡为配套卡需分开保管;发卡母卡和洗卡母卡(用户卡和PSAM卡)为配套卡(根据发卡速度要求,备份若干套)需分开保管,密码信封对需分开保管。

四、因业务需求,密钥主管需要使用密钥母卡时应向上级业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领临时使用相应的密钥母卡。

五、上级业务机构应切实了解业务情况,在得到下级业务机构的需求确认后,作出书面批复,确认是否批准临时领取和使用相应的密钥母卡或密码信封。

六、在收到上级业务机构同意领取密钥母卡或密码信封的书面批复2周以内,2位密钥主管需同时到指定的机要室领取密钥母卡和配套的认证母卡或密码信封对。若2周内未领取,应重新申请报批。

七、在领取或退还密钥母卡或密码信封时,应由2位密钥主管持上级业务机构的批复原件、现场操作的详细记录、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件,填写备案表,办理密钥申领或退还手续。上级业务机构负责销毁退回的密码信封。

八、一个密钥主管只能接收某一类的密钥信息。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一个密钥主管同时接收相配套的另外一类密钥信息的载体。

九、密钥主管在组织实施制卡操作,以及密码键盘和EPS安全模块的密钥灌装时,必须保证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密钥载体受到24小时的密切监控,做到人不离开操作现场,才能保证密钥不会被截获。

十、指定机要室部门应当掌握密钥申领和使用时间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同时上报上级业务机构。

第六章罚则

一、未按照按本章程规定内容严格实施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密钥泄漏的,主管部门应对相关机构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应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二、本章程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卡片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加油IC卡卡片种类主要分为系统用卡(密钥卡、PSAM卡、员工卡、维修卡、验泵卡)和客户用卡(加油卡),为了加强各类卡片的管理,保证空白卡订购、制卡、入库、领用、保管以及废坏卡处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工作流程,分清相关责任,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各级卡片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中国石化加油IC卡卡片的管理涉及总部卡片管理部门、省级卡片管理部门、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发卡网点、IC卡联网加油站。其各自工作职责如下:

1.总部卡片管理部门:负责制订《中国石化加油IC卡卡片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卡片管理部门的落实情况;根据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的卡片需求,做好空白卡的代订购,高效、有序、及时地做好系统用卡和客户用卡的制作与分发。

2.省级卡片管理部门:按规定向总部卡片管理部门上报本省所需卡片的品种、数量,并及时到总部卡片管理部门领取成品卡;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做好各类卡片的领用、保管和对下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3.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向上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本地区所需卡片的品种、数量,并及时前往领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类卡片的领用、保管和对下级发卡网点和加油站的监督和管理,并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4.发卡网点:向上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本地区所需客户用卡的数量,并及时前往领取,结合本网点的实际情况做好客户用卡的领用、保管和对外销售工作。

5.IC卡联网加油站:负责对安装在本站的PSAM卡的跟踪管理和本站领用的员工卡、维修卡、验泵卡的保管、使用,提供客户持卡加油服务。

第二章制卡管理

各省卡片管理部门根据总部卡片管理部门的要求,按时提出制卡需求,总部卡片管理部门根据各省需求及时安排各类空白卡片的代订购和制作。

一、卡片需求数量的确定

1.系统用卡:包括PSAM卡、员工卡、维修卡、验泵卡,由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根据本省加油站现有数量和计划发展数量,充分考虑实际使用中的备用卡数量来确定所需卡片品种、数量。

2.客户用卡:由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根据本省预计客户需求和制卡工作的时间跨度估算确定。

3.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在上报《制卡需求计划表》的同时,应将本省实际库存一并上报,由总部卡片管理部门按照轻重缓急,统一安排卡片的制作。

二、计划和制作

1.上报计划程序: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认真填写总部卡片管理部门下发的《制卡需求计划表》的内容,注明需求卡片的品种、数量、计划领取时间(计划领取时间为上报时间后延两个月),上报总部卡片管理部门。

2.上报申请时间:原则上每年一月份和七月份两次上报常规制卡计划。对于其它时间确实由于特殊原因要求制卡的情况,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需书面提出申请,报总部卡片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再填写《制卡需求计划表》。

3.制卡工作时间:按照规定,一年安排两次常规制卡,开始时间分别为三月初和九月初。特殊情况需要另行制卡的,经批准后另行安排。

4.制卡工作要求:总部卡片管理部门按照各省级卡片管理部门上报的《制卡需求计划表》编制总体制卡计划,要求省级卡片管理部门指派制卡密钥持有人按规定时间到制卡场所协助制卡。

第三章领用和入库

各类卡片经总部卡片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后,逐级领用至各级卡片管理部门,并最终领用到各发卡网点和加油站。

一、省级卡片管理部门卡片领用入库

1.省级卡片管理部门领卡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到总部卡片管理部门领取预制的加油卡时,应出示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

2.领卡人员根据总部卡片管理部门在加油卡系统的卡库管理中制作的出库清单,对所领卡片(PSAM卡、员工卡、验泵卡、维修卡、用户卡)的品种、数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领卡凭单,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总部卡片管理部门和省级卡片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3.省级卡片管理部门根据系统中的领回加油卡分品种、数量及卡号进行核对,并将加油卡入库妥善保管。

二、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卡片领用及出库

1.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领卡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到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办理领卡手续时,应出示本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

2.领卡人员根据省级卡片管理部门在加油卡系统的卡库管理中制作的出库清单,对所领卡片的品种、数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领卡凭单,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3.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根据领回的加油卡分品种、数量及卡号分类记入加油卡领用登记簿,在将加油卡入库妥善保管的同时在本级卡片管理部门的加油卡系统的卡库管理里查询所领卡卡号是否和实际卡号相符。

三、加油站卡片的领用

1.加油站领用的卡片仅限于系统用卡(PSAM卡、员工卡、维修卡、验泵卡)2.加油站领卡时应将用卡单位、品种、数量事先通知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做好准备工作(除PSAM卡外的其它系统用卡都需要预先做内部卡充值)。领卡人员到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办理领卡手续时,应出示本加油站证明、个人身份证件。

3.领卡人员根据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在加油卡系统的卡库管理中制作的出库清单,对所领卡片的品种、数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领卡凭单,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四、发卡网点卡片的领用

1.发卡网点领用的卡片仅限于客户用卡(加油卡),领取数量限制与否由上级卡片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发卡网点领卡人员到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办理领卡手续时,必须出示发卡网点的证明、个人身份证件。

3.领卡人员根据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在加油卡系统的卡库管理中制作的出库清单,对所领卡片的数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领卡凭单,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4.发卡网点领卡人员必须及时在加油卡系统的卡库管理里查询所领卡卡号是否和实际卡号相符。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

一、各类卡片的保管与使用要求:

1.密钥卡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箱内,密钥卡使用密码由专人持有。1.PSAM卡安装在加油站后,各加油站必须建立PSAM卡档案,书面记录每张PSAM卡卡号和对应安装的油枪或移动POS机,同时进行动态跟踪,一旦变化及时修改。

2.员工卡、验泵卡、维修卡相关的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所持卡片,小心使用,不要随意弯曲、避免油污、受潮。如果由于保管、使用不当造成卡片严重磨损甚至损坏,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二、各级卡片管理部门的发卡员及库存保管员名单要报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心备案,发生变动及时上报。

三、省级卡片和地(市)级卡片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保险库房用以存放加油卡,卡片的出库、入库必须双人负责。

四、各级卡片管理部门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相应的加油卡的保管制度,确保加油卡在各环节的安全流转。

第五章失效卡、坏卡、废卡的管理

一、失效卡、坏卡、废卡的认定

1.失效卡指超过发卡公司规定的有效期的加油卡。

2.坏卡指发卡网点无法开户的卡(只产生于开户发卡阶段)。3.废卡:

(1)总部卡片管理部门在制卡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坏卡或卡片本身质量问题无法制卡的坏卡(只产生在制卡阶段)。

(2)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卡芯片损坏、脱落、遗失的卡;发生的故障无法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卡;办理挂失手续后又找到的卡;办理销户手续后的卡。

二、失效卡、坏卡、废卡的处理

1.失效卡由各发卡网点上缴上级卡片管理部门,上级卡片管理部门分类登记,汇总、上缴总部加油站管理部门统一销毁。

2.坏卡由各发卡网点上缴上级卡片管理部门,经上级卡片管理部门统一分类登记后上缴省级卡片管理部门。省级卡片管理部门将坏卡数量列入本省用卡计划上报制卡部门。

3.制卡过程中产生的废卡的损失由总部卡片管理部门根据产生原因分别向卡片供应商索赔或责任人赔偿;日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卡各管理部门统一登记、汇总、上缴总部加油站管理部门统一销毁销毁。

第四部分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运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部加油卡运营管理职责

一、零售管理部门加油卡运营职责

1.负责中国石化加油卡运营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发布和监督实施。2.对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加油卡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3.总体策划全国中国石化加油卡的市场营销活动,管理、指导各省市中国石化加油卡的市场营销活动。

4.组建客户服务全国总中心,制定加油卡客户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对各省(市)客户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业务咨询,及时处理跨省、跨地区的咨询和投诉。

5.负责督促省(市)公司加油卡数据(及时)上传,保证数据上传率。6.负责分析总部加油卡系统运营相关业务数据,会同财务部门一起做好加油卡分析工作。

7.负责汇总、审核省市公司上报的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包括自营、联营、特许、参股加油站),与发展规划处、市场信息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审批、组织建设工作。

8、负责审定加油卡系统零售管理相关的业务功能及业务需求。二、财务部门加油卡运营职责

1.制定并实施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制度。

2.汇总、分析加油卡异地交易数据,负责与各省(市)石油分公司核对加油卡的异地交易数据。

3.负责监督、管理中国石化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之间异地加油消费的票据

交换和资金结算等工作。

4.与零售管理处等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三、信息部门加油卡运营职责

1.制定发布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及相应的工作流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加油卡系统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以总集成商为技术核心,各省(市)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各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供应商为技术支持的运行维护队伍,对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的核心软件、系统软件和系统硬件进行系统级的维护、优化和升级,以及功能拓展工作。

3.组织并监督总集成商做好中国石化加油卡系统全国总中心的运行维护工作,保障软硬设备的正常运行,协调并监督相关通讯网络的维护工作,保证加油卡数据传输的安全与通畅。

4.负责对各省(市)石油分公司信息部门加油卡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5.负责中国石化加油卡制卡中心、密钥中心的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公司的制卡需求,组织制卡工作,并建立制卡、下发、库存管理台账。

6.与零售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的审批、组织建设工作。

第二章省、地市级管理部门运营管理职责

一、零售管理管部门加油卡运营职责(一)省公司零管部门

1.负责全省加油卡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发布和的实施。2.负责全省加油卡管理,建立卡片领、发、存台账。

3.对地市分公司零管部门加油卡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4.制定、管理、实施全省加油卡的营销工作。

6.统一管理、指导全省加油卡加油站的价格调节工作。7.汇总加油卡经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工作。8、建立、健全加油卡培训制度。

9、负责汇总地市公司上报的新增加油卡项目,会同基建发展、信息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之后上报总部。

(二)地市公司零管部门

1.负责本区域中国石化加油卡的申领、保管、销售与充值的管理工作,建立卡片领、发、存台账。

2.组织、管理本区域的加油卡的日常营销业务。

3.每日向财务部门提供加油卡充值销售日报。检查各发卡网点数据的准确性,确保月末数据一致。

4.建立本区域加油卡客户档案;向持卡人提供业务咨询、资料查询、受理投诉等服务。

5.负责监控发卡网点、加油站日常销售及加油日报表的数据上传情况;抽查加油机机械泵码与电子泵码的一致性,并对加油站上报的销售报表进行核对。

6.负责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的选点上报工作。7.组织员工进行加油卡业务知识培训。二、财务部门加油卡运营职责(一)省公司财务部门

1.根据总部加油卡财务制度制定并实施本省加油卡业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全省加油卡充值、资金汇划、资金结算(含跨省业务的结算)与回笼、票据传递的管理。

3.负责省内加油卡销售、加油等业务核算的管理。4.负责与省公司零管部门核对加油卡相关交易数据。

5.负责各市分公司以及控股、联营等独立核算单位加油站的账目核对。6.与零售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申请的审核工作。(二)地市公司财务部门

1.每日从加油卡系统查询加油卡充值销售日报,核对所属的各加油卡发卡充值网点的销售款到账情况.

2.按资金管理要求,每日将加油卡充值预售款上划至省公司财务部门。3.根据地市分公司零管部门提供的销售日报表,确认销售并作相应的财务账务处理。

4.负责办理与上下级之间的资金汇划、财务核对、票据传递等业务。三、信息部门加油卡运营职责(一)、省公司信息部门

1.制定并落实本省加油卡系统维护工作流程及相应的管理办法。2.负责组织管理本省(市)加油卡系统的日常升级、维护工作。

3.依据加油卡维护合同文件,组织并监督加油卡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做好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保证加油卡系统相关的省数据中心、地区前置、各级客户服务中心、加油卡加油站和发卡网点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

4.协调并监督相关通讯网络的维护工作,保证加油卡数据传输的安全与通畅。5.与零管部门一起做好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申请的审核工作。6.负责实施总部批准的新增加油卡改造项目。(二)、地市公司信息部门

1.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细化、落实加油卡管理系统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本区域的加油卡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管理、协调运行维护单位,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3.向财务、业务、零管等有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省级及地市管理部门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节卡片管理

一、卡片领用申请1.发卡网点

加油卡领用计划的制定应考虑到用户卡到期更换、坏卡更换、新卡用户、基本库存等多方面因素。发卡网点一般应以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作为一个领用周期,向所在的上级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提出加油卡领用申请。

2.加油站

加油站在加油卡系统安装完成后都分配了一定数量的系统用卡(包括PSAM卡、员工卡、验泵卡和维修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若丢失或损坏系统用卡,以及油机设备调整,需要增加或更换系统用卡时,应及时向所在的上级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提出系统用卡领用申请。油机设备在调离油站时,油站站长应提前取回油机中的PSAM卡,并进行妥善处理。

3.省级及地市公司零售管理部门暨加油卡管理中心

省级及地市公司卡管员根据卡片库存以及所属网点的卡片领用申请,每月向上级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上报加油卡卡片月度使用计划。

二、卡片领用

各网点领卡人员须持领用网点负责人签字的加油卡卡片申请表(内容包括:领用网点的编号、领用人员的名称编号、申请领用卡片的类型、数量等)前往所属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领卡。

省级及地市公司卡管员审核无误后,登录加油卡系统,在卡库管理模块中,进行卡片出库领用操作,打印出库单出领用报表,并在卡片登记簿上手工记录,由领用人在卡片登记簿及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发放卡片。

具体操作步骤:1)登录“卡管子系统”,选择“卡片管理”子模块,菜单:卡片管理卡领用

2)选择网点类型:此处为卡片领用单位的类型,如果是地市公司、县级公司,则选择“管理中心”,如果是直属发卡网点,选择“发卡网点”,如果是直属加油站,选择“加油站”3)填写领用石化网点编码(由领用申请表提供)4)选择卡片类型:用户卡下发给发卡网点员工卡、验泵卡、维修卡下发给加油站5)填写领用人编码(由领用申请表提供)6)填写领用起始卡号和本次领用数量7)点击查询,屏幕右方出现领用单位与分配的卡号,如果核对发现有错误,点击取消重新输入。如核对无误则点击领用按钮,系统弹出提示信息:成功领用。并询问“是否打印卡片领用报表”,点击是,则打印出领用报表。8)点击退出,退出“卡片管理”模块。三、卡片保管

加油卡领回后必须妥善保管,如损坏、遗失、被盗要追究保管人责任。卡管员必须每旬定期查询卡库存台账信息、并打印出报表,与手工登记的卡片登记簿和实际卡片库存进行核对,确保无差错后存档保存。

1.卡库存查询1)登录“卡管子系统”,选择“卡片管理”子模块,菜单:卡查询卡库存查询2)选择网点类型、卡类型,填写领用石化网点编码3)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卡片库存表,用于核对存档。2.卡库存台账查询1)登录“卡管子系统”,选择“卡片管理”子模块,菜单:卡查询卡库存台账查询

2)选择报表类型:库存台账、领用报表、回收报表,输入查询条件:卡类型、起始时间、终止时间等,系统将显示对应的库存台账、领用报表及回收报表。3)点查询、打印按钮,打印出各种台账报表,用于核对存档。四、卡片回收

加油站、发卡网点应定期将所收挂失卡、坏卡、失效卡上交上级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

省级及地市公司卡管员必须如实填写卡片回收登记表(内容包括:回收卡片的类型、卡号、数量、卡状态),并在卡片登记簿上手工记录。根据以上信息进行卡片回收操作。操作完成,将卡片回收登记表交由卡片上交人签字确认,将回收卡片妥善保管、汇总后统一上缴总部加油卡管理部门。

卡片回收的操作步骤:1)登录“卡管子系统”,选择“卡片管理”子模块,菜单:卡片管理卡回收2)选择网点类型、回收卡类型、卡号、卡状态3)点击增加、回收,操作完成。五、内部卡充值

省级及地市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领用到新的员工卡、验泵卡、维修卡后,需要给卡片充值,之后才能分配给加油站。内部卡片充值基本操作:

1)登录“卡管子系统”,选择“卡片管理”子模块,菜单:卡充值内部卡充值2)将未充值的员工卡或验泵卡、维修卡插入读卡器,点击充值按钮,系统开始对插入的卡充值,并显示结果。3)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出内部卡充值报表。五、卡片盘点

各级卡片管理员每月对卡片进行实物盘点,将盘点结果录入系统,由系统根据账面库存自动计算卡片盘盈盘亏情况。

各级卡片管理员要对盘盈盘亏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将由于卡片发放错误造成的盘亏卡片退回到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将下级盘盈部分重新下发到下级部门;将由于被盗等原因造成盘亏的卡片注明原因,由上级部门进行核销。

第二节零售业务管理

一、油站上送报表查询与核对

油站每日在站级系统中进行班结日结操作、上传各种数据至加油卡系统管理中心,省公司零管人员通过加油卡系统查询油站各项报表,主要包括销售日报表、付油日报表、交接班报表、进油核对单、商品盘点月报表、油品分罐保管登记账、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等。

零管部门加油卡业务管理人员应每日将系统查询到的油站报表与加油站手工报送的报表进行核对,如果出现数据不一致应及时与油站联系,了解油站班结日结情况,属于系统故障应及时向信息部门提交故障单。

1.油站报表上传信息查询

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业务报表油站报表上传信息查询,选择日期,点击已上传加油站即可查询出已经通讯的加油站。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油站虽查询出为已上传数据的加油站,但其上传记录数为0,表示已经与中心通讯过,但未能成功上传记录数据。其原因:1.操作员未做结账或已做班结但未做日结,造成数据无法上传;2.由于中途出现通讯故障,虽已与数据中心联通,但不能正常上传记录。因此如果有此种情况,须及时通知加油站进行正常结账和数据再通讯。2.油站报表查询、核对

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业务报表业务报表查询,选定“起始日期”与“结束日期”,指定要查询报表类型,点击查询。屏幕右方显示查询到的油站报

表,双击指定报表即可查看到具体内容。二、油品调价1.油品调价要求

1)由省公司零管部门先在零管零售系统中创建一个新的油价版本,在油价版本中应指定下列内容:①油价发布时间、②油价生效时间、③调价的加油站、④调价的油品、⑤油品零售价和上浮下浮范围。进行油价下发操作应由双岗位人确认后下发。

2)在指定的油价发布时间之前,由地市公司零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浮动范围之内修改并下发油价。2)原则上,新油价版本的发布时间应在油站日常通讯时间之前,使油站在日常通讯后能自动取得油价数据。但紧急调价情况下,在指定的油价发布时间之后,应电话通知每一加油站,由站长通过站级系统拨号至省中心进行数据通讯,取得新下发的油价版本。

3)在指定的生效时间,调价涉及到的油机应自动变价。加油工抬枪,油机显示屏上显示新油价,加油工抄泵码,按新油价结算。

2.具体操作步骤1)创建油价版本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信息管理油品油价油密度管理油品价格管理油价版本下发/管理,单击创建新版本,弹出油价版本时间设置窗口,指定版本名称、发布时间、生效时间。点击创建。2)为新油价版本添加范围当创建一个新的油价版本后,需要添加变价油品、油站、油品价格等明细信息。点击增加范围按钮,指定油价下发的范围,变价油品,油品价格(零售价、油票结算价、配送结算价、加油卡结算价均填写同一价格)。由双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S)按钮。如果统一调整全市油站的油价,而其中某些油站的价格不同,为了便于操作,

可对全市创建一个油价版本,定义它的上下浮动额度,使所有加油站可能的油价都在这个油价版本范围之内。再点击增加油价明细按钮,针对某些不同油价的加油站定义具体价格(在油价范围之内)。三、加油卡加油款校验与结算

1.本省加油站加油卡加油款校验与结算

地市公司零管部门加油卡业务管理人员每日应通过零管加油卡系统的账务平衡检查功能校验所属油站加油卡加油明细与报表的一致性,并做记录。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形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省公司零管部门。在核对无误的基础上,每月定期由省公司零管部门加油卡业务管理人员进行本省加油站加油卡加油款的校验与结算操作,由此生成省内加油卡结算报表。

具体操作步骤:1)账户平衡校验: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清分清算账务平衡检查,对上一日的本省卡本地交易匹配情况、卡账卡钱包匹配情况、加油站交易明细汇总匹配情况进行检查2)独立核算单位日账结算: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清分清算独立核算单位日账结算,指定日期从本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点击校验、结算按钮。2.异地加油卡充值款结算

省公司零管部门IC卡业务管理人员在本省IC卡充值款结算后的每月末最后一天日进行与其它省中心的异地充值结算。由此生成异地IC卡充值结算报表。

3.异地加油卡加油款结算

省公司零管部门IC卡业务管理人员在本省IC卡加油款结算后的每月末最后一天日进行与其它省中心的异地交易结算。由此生成异地IC卡结算报表。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清分清算省异地交易结算,指定日期从本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指定账款类型(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异地省份,点击查询、结算按钮。

四、核销油品损溢

地市公司零管部门人员应定期对所属油站上报的商品盘点信息中成品油损溢情况进行核销。具体操作步骤: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库存管理核销损溢,指定起始与截止时间,指定油站,点击查询,待审核无误后点击核销按钮。

第三节财务核算管理

财务部门对于IC卡的具体核算参照《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一、发卡网点IC卡预收款核算1.本省IC卡预收款核算

地市公司财务部门IC卡核算人员通过加油卡管系统查看所属发卡网点日结报表,并审核发卡网点所提供的报表、单据,核对无误后据以入账。

2.异地IC卡预收款核算

每月最后一天,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零管部门校验、结算后生成的异地省IC卡预收款报表(异地充值月末的汇总表、日交易明细表、日结账明细表)核算与其它省的IC卡预收款。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卡管子系统”,选择“账务管理”模块,菜单:账务查询下级发卡网点业务查询,指定查询时间,点击查询按钮。二、IC卡加油款核算1.本省IC卡加油款核算

每月最后一天,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零管部门校验、结算后生成的本省独立核算单位所属加油站的IC卡加油款报表(本地月末汇总表、本地月末汇总表(分

油品)、本地日交易明细表、本地日结账明细表)与本省各独立核算单位进行IC卡账务结算。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零管系统”,菜单:清分清算结算报表,指定结账日期为本月最后一天,指定报表类型,点击查询、打印。2.异地IC卡加油款核算

每月最后一天,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零管部门校验、结算后生成的异地省IC卡加油款报表(异地加油月末的汇总表、异地加油月末的汇总表(分油品)、日交易明细表、日结账明细表)核算与其它省的IC卡加油款。

具体操作步骤:登录“零管子系统”,菜单:清分清算异地结算报表,选定各种报表类型进行查询打印。

第四章售卡网点管理规范

第一节售卡网点岗位职责

本岗位职责描述仅根据正常业务需求设定,各售卡网点可根据实际业务量具体安排人员承担其中一个或几个岗位。

一、售卡网点负责人岗位职责1.全面协调售卡网点各岗位工作。2.接受客户的投诉,协调解决客户的异议。

3.负责向营业员提供加油卡开户、发卡、充值、挂失、换卡、密码解锁、重装、清户等相关业务内容的咨询,并负责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4.负责售卡网点设备登记,及售卡网点设备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故障报修等。

5.负责为特殊业务如补卡、大额充值等进行授权。

二、售卡网点营业员岗位职责

1.负责受理开户、发卡、充值、挂失、换卡、密码解锁、重装、清户等业务。2.负责建立客户档案并录入加油卡系统。3.严格按照开票规程填开发票。

4.负责本人经手的现金、单据的安全存放。

5.营业终了,按时进行操作员班结,并核对本日所经手的现金、单据,按规定移交账务员。

6.负责向客户提供加油卡开户、发卡、挂失、换卡、清户等相关内容的咨询。7.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加油卡台账对账单。三、售卡网点账务员岗位职责

1.营业终了,按时进行网点日结操作,负责审核营业员交来的现金、单据、发票,并与日结报表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后登记网点日结账。

2.负责将网点营业现金收入缴存指定的银行账户。3.负责保管网点留存的各种账簿、凭证、单据。

4.负责将财务记账所需的单据、报表按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

5.负责做好加油卡的月度报表,核对并签字确认后,上报地市分公司零管部门。

四、售卡网点卡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网点卡片库存及使用情况及时向地市零管部门申请领用加油卡片,卡片领回时负责登记卡片登记簿。

2.负责卡片安全存放,详细登记加油卡片使用情况。

3.负责将回收的加油卡上交所属公司零管部门,并登记卡片登记簿。4.每月对卡片进行实物盘点,将盘点结果录入系统,由系统根据账面库存自动计算卡片盘盈盘亏情况,并根据盘盈盘亏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五、售卡网点发票管理员岗位职责

1.根据网点发票库存及使用情况及时向所属公司财务部门申请领用所需发票、收据。

2.建立发票登记制度,负责在登记簿上详细记录发票领用、填开、库存、上交情况。

第二节售卡网点管理规范

一、安全管理1.人员管理

售卡网点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登录加油卡系统必须使用USBKey,操作员若有变更应及时报省公司零管部门,由省公司零管部门审核后在加油卡系统中进行资料变更。

2.密码管理

售卡网点电脑开机口令、售卡系统口令长度至少6位,口令应至少包含字母和数字。售卡网点电脑开机口令、售卡系统操作员登录名及口令必须严格保密,且口令不得遗失;如有遗失,必须立即上报省公司零管部门。由于登录名与口令遗失或泄露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操作员责任。

3.系统管理

操作员离开电脑前必须确认已退出售卡系统,锁定电脑或关机,并拔下USBKey放入网点保险柜中。因管理疏漏导致他人盗用售卡系统引起的损失由相关操作员与网点负责人承担。

4.USBKey管理

USBKey申请、变更和撤销遵照《中国石化数字证书管理细则》执行。USBKey遗失或被盗应立即上报省公司主管领导,进行USBKey解绑或挂失变更。

5.专机认证

网点电脑首次使用时,须进行专机登记,并由省公司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

二、卡片管理1.卡片领用

售卡网点加油卡领用计划的制定应考虑到用户卡到期更换、坏卡更换、新卡用户、基本库存等多方面因素。售卡网点一般应以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作为一个领用周期,向所属的上级公司零管部门提出加油卡领用申请,说明申请领用卡片类型、数量。各售卡网点卡管员前往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领卡时须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2.卡片保管

(1)各售卡网点的发卡员、库存保管员及账务管理员的名单应报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备案,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上报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

(2)预制卡、回收卡片要由不同的人员分别掌管,卡片管理账簿由售卡网点负责人保管。

(3)售卡网点每日营业结束后,必须将未售的加油卡入库保管。对库存的加油卡应按旬盘点,并与登记簿的有关数据相互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并接受财务部门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属上级公司报告,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3.卡片回收操作

各售卡网点应将回收的加油卡上交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由地市分公司零管部门集中将回收卡上交省公司零管部门。售卡网点、分公司零管部门上交回收加油卡时应填写相关回收表,注明回收卡类型、数量、回收原因。

回收卡的销毁,由省公司零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在每年制作做新卡时上缴总部加油卡管理部门,由总部统一销毁。

4.卡片上交

售卡网点应定期将回收卡上交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售卡网点应该填写回收卡凭单,注明回收卡的总数量、品种、每一张回收卡片的编码及回收原因,并与上级公司零管部门办理有关回收卡片交接手续。

三、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1.发票领用

售卡网点发票管理员向所属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申请领用发票时,必须填写发票领用单,载明网点名称,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数量等内容,并加盖网点公章和经办人印章。售卡网点要建立发票领、缴、存台账。

2.发票登记、入库

售卡网点应按发票、收据的种类分别设置发票、收据登记簿,详细记录各种发票、收据的领用、入库、发放、使用、注销、上缴情况。发票管理员领回发票、收据,必须在相应的登记簿上做入库登记,营业员向发票管理员领用发票、收据,也必须在相应的登记簿上做领用登记。

3.发票保管

(1)营业员负责营业期间领用发票的保管,发票管理员负责空白发票及非营业期间营业员发票的保管。

(2)每日营业终了,营业员需将空白发票、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交由发票管理员存入保险柜保管。

(3)发票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不得擅自损毁。发现发票丢失,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及时将详细情况写成书面报告。

4.发票填开

(1)发票只限于售卡网点加油卡系统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售卡网点不得虚开、套开发票。

(2)填开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加油卡发票专用章。若填错发票,应书写或加盖“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备查。(2)填开发票时,必须在加油卡系统中填写,发票由系统打印生成。填写时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并加盖加油卡发票专用章。若发票打印错误,要在加油卡系统中登记,并在发票上书写或加盖“作废”字样,完整保存各联备查。

(3)售卡网点须建立专门的增值税发票台账,记录已开增值税发票情况,以避免重复开票。

(4)发票上缴

售卡网点应定期将所开发票的记账联、存根联及作废发票上缴公司财务部门保管,并在相应的发票登记簿上做详细记录,有关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设备管理1.设备管理内容

售卡网点设备管理要求对售卡网点中运行的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包括交换机、集线器、ADSL、调制解调器等)以及相关设备(包括POS设备、打印机、读卡机具、USBKey等)进行管理。

售卡网点计算机属发卡业务专用设备,售卡网点的操作员负责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严禁擅自安装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与硬件,更改各项参数、配置,严禁使用售卡网点计算机做与发卡业务无关的工作。如有发现违反规定,将追究操作员责任。

2.设备维护管理

(1)做好运行设备的日常监测、检查和记录,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2)建立运行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包括生产商、型号、安装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分析、维修过程、处理结果等)。

(3)建立运行设备的报废处理制度。对已达到使用年限或老化的运行设备、部件应向所属上级公司信息部门申请报废,对已报废的设备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3.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零管部门和信息部门联系,由信息部门协调相关技术人员到场解决。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

(2)电脑网络线及电脑终端,不准擅自拉动、插拔、改动。如确需改动,需经上级信息部门同意。

第三节售卡网点业务操作规程

一、客户开户发卡操作规程1.加油卡用户开户准备

加油卡用户开户前,营业员需向申请开户的客户提供《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并向客户提供关于《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和加油卡开户的咨询服务。

2.个人用户开户

个人用户开户时,客户需按实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填写时,个人用户在加油卡类型项中选择个人单用户(多用户)卡。营业员必须仔细检查客户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客户本人身份的证件是否有效,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一致,并提示客户在认可《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和申请表填写内容后,签字确认。

3.单位用户开户

单位用户卡分为单位多用户卡和单位单用户卡。单位多用户卡由主卡和副卡组成,主卡可对于其管理的副卡进行额度预分配、查询统计等。

单位用户开户需要开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相关证明,单位用户开户时,客户需按实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加油卡类型选择项中,根据客户需要选择单位多用户卡或单位单用户卡。使用单位多用户卡客户,应将单位主卡和副卡的使用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逐一填写至《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附表》。营业员必须仔细检查客户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客户的证件是否有效,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是否一致,并提示客户在认可《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和申请表填写内容后,签字确认。

客户经理负责受理记账客户的申请,将申请表、客户证明、开户文件等在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录入、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加油卡系统中办理开户业务。

4.个人单用户卡发售操作规程

售卡网点营业员登录加油卡管理系统并进入个人单用户卡开户发售窗口,根据客户类型选择个人单用户或单位单个人多用户,依据客户开户清单输入持卡人

姓名和8位发票号,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限制信息等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插入新卡进行发卡操作。

如为个人多用户,还需要为客户发售副卡。

系统发卡操作成功将显示发卡成功(如有限制信息点添加限制信息),自动为新开户的客户加上客户编号。发卡完成后,营业员应根据客户的首次充值额及营销规则收取工本费或押金,并开具相关发票。最后打印《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受理单》,客户签字后,将客户联、加油卡卡片、相关票据、《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申请表》、《加油卡用户手册》交客户保存,发票存根由售卡网点留存。

5.单位多用户卡发售操作规程

售卡网点营业员登录加油卡管理系统并进入单位单用户卡开户发售窗口,根据客户类型选择单位单用户或单位单单位多用户,依据客户开户清单输入持卡人姓名和8位发票号,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码、限制信息等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插入新卡进行发卡操作。

如为单位多用户,还需要为客户发售副卡。

系统发卡操作成功将显示发卡成功(如有限制信息点添加限制信息),自动为新开户的客户加上客户编号。发卡完成后,营业员应根据客户的首次充值额及营销规则收取工本费或押金,并开具相关发票。最后打印《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受理单》,客户签字后,将客户联、加油卡卡片、相关票据、《中国石化加油卡业务申请表》、《加油卡用户手册》交客户保存,发票存根由售卡网点留存。

售卡网点营业员登录并进入卡管理系统多用户卡开户发售窗口,根据客户类型选择个人多用户或单位多用户,根据《业务申请表》输入客户信息、主卡持卡人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插入新卡进行发主卡操作。系统发卡成功后显示客户编号和客户信息,营业员应将主卡卡号、客户编码手工填入《业务申请表》中。发副卡可选择插卡输入或直接输入客户编码两种客户号输入方式。用插卡方式输入,则需要插入主卡。如果卡片有密码,还需用户在密码键盘上输入密码并确定。如果采用直接输入客户编码,则在键盘上手工输入客户编码,系统返回客户编码和客户名称。营业员根据《业务申请表附表》填写持卡人、证件号码等信息,并依照提示进行发副卡操作。操作成功后在各张表单上盖章,将加油卡卡片、

相关票据、《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附表)》、《加油卡用户手册》交客户保存,发票存根由售卡网点留存。6.批量开户发卡操作规程

客户经理在搜集、审核客户资料后,按模板格式填写并生成批量开户发卡文件。售卡网点营业员核对客户资料和批量开户发卡文件一致无误后,将该文件导入加油卡系统中,进行批量开户并发卡。

批量开户发卡时,可以根据营销规则执行优惠活动:依据工本费减免规则,减免工本费;依据押金设置金额,收取押金款项。

二、加油卡充值操作规程1.客户充值单据填写

加油卡客户充值时需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充值清单》,注明卡号、充值金额,多用户卡客户若计划在充值后对主卡和副卡进行额度分配,还需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额度预分配申请表》。对于现金充值用户,营业员在认真核对充值现金后提示客户对所持卡余额认可后立即办理充值业务,充值完成后须请客户对充值额认可。对于支票充值用户,营业员需先进行支票入库登记,并在确认支票所列款项已入公司银行帐号后,为客户办理充值业务,支票充值与现金充值操作流程类似,但确认时间不同。1.客户提交充值申请

加油卡客户充值时需向营业员提交卡号、充值资金,多用户卡客户若计划在充值后对主卡和副卡进行额度分配,还需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额度预分配申请表》。对于现金充值用户,营业员在认真核对充值现金后提示客户对所持卡余额认可后立即办理充值业务,充值完成后须打印充值单请客户签字后,并将客户联交给客户。对于支票充值用户,营业员需先进行支票入库登记,打印支票收取单并客户签字后,将客户联交给客户。在确认支票所列款项已入公司银行帐号后,为客户办理充值业务,支票充值与现金充值操作流程类似,但确认时间不同;对于见票即充客户,支票收取后立即进入客户账户,但是银行生效后还需在系统中执行支票生效操作。其他充值方式如银行卡、充值卡等,需在相应系统确认资金到账后方可为客户充值,充值操作流程同现金充值。

2.单用户卡充值业务办理

将单用户卡插入读卡器,如果卡片有密码,需让用户在密码键盘上输入密码并确定,密码正确后系统显示客户编码、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卡号、发票类型等信息。营业员应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营业员在加油卡管系统中选择充值方式,油品类型,填写充值金额、其他相关信息8位发票号后进行充值。

3.多用户卡充值业务办理

(1)客户额度帐预收款

客户额度帐预收款是在其额度帐户上存入一定金额用于给主卡和副卡分配额度。营业员应将主卡插入读卡器(如客户未携带主卡,可由客户提供主卡卡号,营业员手工输入主卡卡号),查询显示客户名称、编号、当前额度帐余额以及客户发票类型并进行核对。在系统中输入实收充值金额和发票号,进行系统操作。

(2)额度预分配

为客户办理加油卡资金预分配应根据客户填写的《额度预分配申请表》,将客户额度帐上的资金划转至客户主卡和副卡的备付金帐上。

如预先设置预分配模板,执行预分配时,根据预分配模板自动生成预分配清单,营业员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修改后再执行预分配操作。

非见票即充客户收取支票后,可以执行虚拟预分配,即根据支票收取额生成预分配清单。在支票生效后,系统自动执行预分配操作。

营业员将主卡插入读卡器(可由营业员手工输入主卡卡号查询,但原则上需要客户携带主卡进行额度预分配),查询显示客户名称、编号、当前额度帐金额以及主副卡的备付金帐余额并提示客户进行核对。营业员应根据《额度预分配申请表》输入各卡应分配的金额。额度预分配成功后,应从系统中打印出《额度预分配申请表》一份,盖章后交客户保存。

(3)加油卡圈存

加油卡圈存是把卡片备付金帐户上的金额转存入加油卡钱包。营业员将加油卡插入读卡器中,如果卡片有密码,需让用户在密码键盘上输入密码并确定。查询返回客户编码、客户名称、客户类型、卡号、备付金额等信息。营业员根据客

户要求输入圈存金额进行圈存操作(注意金额不能超过该卡的备付金账户金额)。结束圈存操作后,应打印《加油卡圈存圈提清单》并交给客户。

(4)客户充值开票规程

客户充值时,如果客户发票类型为普通发票,营业员则直接根据充值款开具普通发票。如客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发票,则由各公司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酌情制定本省(市)加油卡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办法。

4.批量充值业务办理

合作单位向营业员提交批量充值申请单,以支票或转账支付充值款,并按规定的格式送上批量充值文件要求批量充值,营业员审核申请单,同时对数据文件进行文件预检,如果发现错误,则通知合作单位进行修改。如果数据没有错误,营业员将充值数据导入到加油卡系统中,同时通知财务人员审批。当财务人员确认款已到账后,通知营业员执行批量充值处理,当所有数据处理后,营业员打印批量充值报表,导出批量充值确认文件,交与客户确认。

批量充值时,在客户相关卡片的备付金账中充值,客户可以直接联机消费;客户如需进行脱机消费,则要执行圈存。

三、加油卡挂失操作规程1.加油卡挂失登记

客户的加油卡遗失、被盗,应向售卡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也可通过客服电话办理加油卡挂失手续。在售卡网点办理挂失手续时,由持卡人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卡业务处理申请表》。营业员应认真审核挂失申请表,并请持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客户还需单位证明),方可办理挂失业务。

2.加油卡挂失操作

营业员根据客户要求《卡业务处理申请表》输入挂失卡卡号(如果客户遗忘卡号,营业员可通过输入持卡人姓名或证件号或手机号查询出挂失卡卡号)查询相应的加油卡信息,包括客户名称、持卡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卡账金额、主副卡标志和卡状态等,提示客户进行核对,并向客户解释和强调挂失卡存在可能的在途交易,在挂失之时起的4824小时内的加油消费仍应扣减卡账。

根据《卡业务处理申请表》,客户如需要补办新卡,营业员应在插入新的加油卡后进行相应的操作。

如果单位多用户客户挂失主卡,而且指定不补新卡,可选择一张副卡提升为主卡。此时营业员应根据用户指定选择其中一张副卡后进行相应的操作处理。

挂失提交后,系统会将挂失卡黑名单上送省中心和全国总中心。挂失完成后营业员打印《客户业务受理单(挂失)》,客户签字后,将客户联盖章后将《加油卡卡处理业务申请表》和发票交给客户,并提示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后到各售卡网点办理挂失卡转帐手续。

3.加油卡解挂操作

客户申请办理加油卡挂失业务后,如找到原卡片,并未执行挂失补卡业务,可以执行解挂操作。解挂业务只能够在网点进行操作,执行时需要读卡并录入客户证件号码,并且需要主管授权。解挂操作执行后,卡片从黑名单中删除。

该功能必须在中国石化加油卡章程允许后方可启用。四、加油卡清户操作规程1.清户申请

持卡单位或个人如确因特殊情况需清户,应凭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单位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退税证明,向指定售卡网点提出清户申请。售卡网点应收回该帐户下持有的所有加油卡,对于非正常状态的加油卡应先做相关处理后才能继续办理清户手续。清户之前,营业员应根据操作界面提示告知客户可消费而未消费的优惠余额,以供客户判断是否继续执行清户操作。客户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营业员审核无误后进行清户操作。

2.加油卡圈提

清户操作的前提条件有两条:一是售卡网点收回该帐户下持有的所有加油卡,并且每张加油卡的卡钱包余额与系统后台卡账金额一致(表示不存在在途交易)。二是用户加油卡账金额必须为零。营业员在确认用户所有加油卡账无误后,可进行加油卡圈提操作,将加油卡钱包的金额转到额度帐上。

插入加油卡于读卡器,如果卡片有密码,需让用户在密码键盘上输入密码并

确定。查询返回持卡人姓名、扣款卡号、卡金额等信息。输入做圈提的扣款金额,注意金额要与卡金额一致。圈提成功后打印加油卡圈提清单,营业员盖章后由售卡网点留存。

3.清户操作

营业员可插卡或通过输入持卡人姓名或者持卡人证件号码查得清户客户的客户编码、客户名称、开户日期、帐户余额以及该帐户下的各卡片信息。营业员应提示客户核对确认,并手工开具清户手续费发票。在系统中输入手续费发票号,进行清户操作。清户成功后,营业员在盖章后的《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清户手续费发票交客户保存。

4.加油卡清户退款

自售卡网点受理清户手续日起,一个月后方可办理帐务清算手续,单位用户清户退款时只能将款项退还到单位帐户上,不付现金。

个人卡可按卡余额退还现金。若是储值时已经开普通发票的客户,按退款额开具红字发票给客户。

客户清户如属冻结户,应由司法部门出具解冻通知书;如遇持卡人死亡,家属或有关人员清户时,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死亡证明,并出示代办人的身份证件,方可办理清户手续。

5.加油卡(不清户)退款

客户申请退款处理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客户还应提交单位证明等相关资料,并填写退款申请单据,客户可要求从其账户中退回一部分,营业员在审核客户身份后在系统中录入退款申请并冻结退款资金;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相关主管人员负责审核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由营业员执行退款操作。如果是现金退款由营业员直接退款,转账退款由财务人员进行转账处理。

对于单位用户,原则上只允许进行转账退款,对于个人用户,可根据最后一次充值方式确定退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如果最后一笔为转账充值,且退款款项较小,各省市可设置小额现金退款上限,确定是否现金退款。如客户最后充值方式为充值卡,则不予以退款。

客户退款时,账户余额部分的返利等优惠不予以退款处理。

客户退款时,营业员还应处理发票,对于充值开票型客户(含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型客户),要求对已经开具票据进行收回,并对开票金额开具负数发票,对未开票消费金额开具正数发票,如发票丢失,需由客户到相关税务部门补开退税证明,否则不予退款;对于消费开票型客户,不需要做发票处理。

五、加油卡回收操作规程

发现过期卡、坏卡及黑卡要及时回收,并登记分类妥善保管。每张回收卡片以剪角、打孔等方式进行标记,以免中间环节所造成的损失,并且坏卡与过期卡应该严格区分开来。

六、开票类型变更操作规程1.变更申请

持卡单位或个人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开票类型,应凭经办人持主卡、有效身份证、单位证明,口头向指定售卡网点提出变更开票类型申请。网点营业员插卡查询客户信息后,录入开票类型变更申请,收取手续费,并打印开票类型变更确认单。客户确认签字后,于指定变更日3日后再到变更网点办理实际变更业务。

2.消费开票型转充值开票型

营业员需将截止到变更日的所有未开票记录进行开票,并以变更日的三账和为开票金额以充值开票型为客户开票。发票开具后,将消费开票型转为充值开票型。

3.充值开票型转消费开票型

客户按从后向前的方式交回已开发票,发票总金额要超过变更日时客户的三账和。此时,应根据客户交回的发票总金额开具负数票,并为客户开具正数票,正数票金额为负数票金额-变更日时客户的三账和。

七、网点结帐操作规程1.营业员班结操作

每日营业终了,售卡网点每个当班营业员应进行班结操作,打印出《售卡网点操作员班结日报表》,并与所经手的现金、表单及手工业务流水登记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现金、单据、日结报表交网点帐管员。

2.售卡网点日结操作

每日营业终了,售卡网点帐管员收到营业员所交的现金、单据、报表,现场核对无误后,统计出本日网点应缴存银行的金额。

系统定时自动执行网点日结操作,帐管员须在第二日打印出《售卡网点加油卡预收款日报表》和《售卡网点业务日报表》,并与所收现金、表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可将表单存档,将现金缴存银行,取回银行现金缴款单。

帐管员应定期将网点报表、现金缴款单等单据送交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核算售卡网点各项业务。

第五章加油站管理规范

第一节加油站岗位职责

本岗位职责描述仅根据正常业务需求设定,各加油站可根据实际业务量具体安排人员承担其中一个或几个岗位。

一、站长岗位职责

加油站站长应熟悉加油卡的流程及相关加油站站级系统的操作,能排除一般故障,全面负责加油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1.站长全面负责管理机房、设备及网络技术工作。掌握设备与主机接线和工作方式、信息的来龙去脉和时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确保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转。

2.巡回检查加油站执行制度情况,及时处置违章、违规操作行为。3.全面了解各项操作规程(站级系统操作规程、加油卡加油员操作规程、电脑操作员规程),在自身严格遵守制度的同时,督促每一个上机操作的人员遵守制度,正确使用设备,规范操作。

4.负责定期清除机房内浮尘、纸屑等杂物,保持机房内和缓冲间的洁净。每

日清洁工控机浮尘过滤网,以保证设备内通风正常。监督保证安全供电、机房温度和洁净度,确保设备环境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按照机房管理规范要求填写机房工作日记。工作日记的内容主要涉及异常情况的登记、报修登记及其它人员来加油站操作设备的记录等内容。

6.兼机房电脑操作员,负责汇总和传送各类信息。交出的打印结果要做到数据准确、项目齐全、格式标准。如发现问题及时同主管部门或地(市)集成商取得联系,并负责跟踪处理,直到问题解决。

7.积极参加新建的网络及设备申请、安装、测试、检查、记录、验收。8、负责对加油站站级系统进行总体管理和使用;通过系统对员工信息进行维护和权限管理。

9、负责根据站级系统资料对全站进销存等业务和客户进行管理,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

10、检查督促加油卡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班结、日结情况,指定人员按规定班结、日结并进行数据通讯,保证数据的完整和及时。

11.负责加油站内部卡的保管、使用情况,卡片保管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台账,监督员工卡、验泵卡、维修卡按规定使用,严禁将用户卡代替员工卡使用。

12.确保加油站加油卡配套设备的完整。

13.负责便利店商品的进、销、存业务,指导员工使用现金、加油卡、银行卡、优惠卷等多种支付方式进行收款。

14.熟悉并及时向本站的大客户和员工通报当前管理部门的营销政策。二、账管员岗位职责

加油站账管员负责各班发油量和各类票据、现金的核对,填写录入相关数据,负责加油站的账务管理,完成交接班和账务管理。

1.协助站长汇总和传送各类信息。交出的打印结果要做到数据准确、项目齐全、格式标准。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站长,协助站长同主管部门或地(市)集成商取得联系,直到问题解决。

2.负责或协助站长做好员工卡、验泵卡、维修卡的申领、发放、保管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

3.每日(每一班次)进行班结前,必须在站级系统中进行油罐交接(录入实际的业务数据),并与实际上下班时间对应。

4.交接班时确保所有油枪同步签到、签退,班结、日结时不得漏枪、漏交易记录。

5.每日(每一班次)进行班结前,在站级系统中检查错误交易流水,对错误数据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上报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

6.运行期间对每天的加油卡交易明细与手工报表进行核对,经相关处理后仍有不平需主动及时上报零管部门和信息部门。

7.负责在管控机上做班结、日结及月结操作,并打印相应报表。

8、负责每天交接班时与加油员进行结账,根据站级系统班结账统计报表与加油员进行核对员工当班加油量,并加以记录。

9、每天日结后,在站级系统中查看日结校验是否正常,通讯后,在加油站站级系统中检查该站通讯是否成功,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0、记账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解交票款,不得将营业收入挪作它用。

11、负责便利店业务的班结和资金核对,指导非油品营业员的库存盘点工作。三、油管员岗位职责

加油站油管员负责加油站油品的测量、计算、记录工作,填写相关库存和损溢报表,完成要油、卸油、量油。

1.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和记录工作。2.收油前,查验油罐车中油品数量、牌号、质量,核对进油凭证。3.按计量操作规程进行测量、计算,并且在站级系统当中进行“进油”的数据记录,及时如实填制相关内容。

四、开票员岗位职责

加油站开票员负责本班加油员、非油品营业员上交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填制本班销售日报,完成收款、开具收款凭证以及开具发票(普通、增值税)。

1.当客户持用户卡在加油站进行室内支付消费时,按照室内支付流程扣款。2.熟悉并及时向客户解释当前管理部门的油品、非油品促销政策。

五、班长岗位职责

加油站班长全面负责本班台账管理工作,带领本班员工,做好交接班。1.协助站长管理机房、设备及网络技术工作。了解设备与主机接线和工作方式、信息的来龙去脉和时间关系,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简单问题,确保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转。

2.掌握加油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3.熟练掌握员工卡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加油机上下班操作和加油操作。

4.掌握用户加油卡灰卡、黑卡、过期卡、坏卡处理的操作规程,并能清楚地向客户做相关解释。

5.对有限制条件的加油卡,因限制条件生效,加油机拒绝加油时,应能清楚地向客户作相关解释。

6.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加油机、加油卡联动设备(包括读卡器)和工作环境的整洁。

7.巡回检查加油站执行制度状况,协助站长及时处置违章、违规操作行为。8、全面了解各项操作规程(加油卡加油员操作规程、电脑操作员规程),在自身严格遵守制度的同时,督促每一个上机操作的人员遵守制度,正确使用设备,规范操作。

9、负责清除机房浮尘、纸屑等杂物,保持机房内的洁净。监督保证安全供电、机房温度和洁净度,确保设备环境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10、带领本班员工学习当前管理部门的油品、非油品促销政策,并积极向加油客户宣传。

六、加油员岗位职责

加油员负责当班加油,交接班时抄录加油机泵码、票据清点、与油管员进行加油出库量核对,并填写相关报表等工作。

1.掌握加油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2.掌握员工卡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加油机上下班操作和加油操作。

3.掌握用户加油卡灰卡、黑卡、过期卡、坏卡处理的操作规程,并能清楚地对客户做相关解释。

4.做好黑卡止付、回收,灰卡解灰工作;对黑卡要进行回收,如客户拒不交出黑卡,要登记该客户卡号并上报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

5.对有限制条件的加油卡,因限制条件生效,加油机拒绝加油时,应能清楚地向客户作相关解释。

6.保管好在用的员工卡,及时上报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7.做好使用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加油机、加油卡联动设备(包括读卡器)和工作环境的整洁。

8、当持卡人单次加油数量超过一部车辆的正常用油量较多时(含加大桶)或同一张加油卡连续多次加油时,加油员应记录加油车辆的号牌和持卡人有效证件号码。

9、熟悉并积极向加油客户宣传当前管理部门的油品、非油品促销政策。七、系统管理员岗位职责

加油站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设置及加油站初始化、系统维护、数据备份,软件更新、维护加油站加油卡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二节加油站加油卡及相关设备管理规范

一、加油站内部卡片管理1.内部卡领用

加油站在加油卡系统安装完成后均分配了一定数量的PSAM卡、员工卡、验泵卡和维修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若丢失加油卡,或加油卡损坏,以及加油机设备调整,需要增加或更换加油卡时,应及时向所属上级公司加油卡保管部门提出加油卡领用申请,说明申请领用卡片类型、数量。各加油站站长到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领卡时须办理相关领用手续。

每站限领验泵卡、维修卡各一张,不得多领。验泵卡、维修卡只在加油站需要时领用,平时由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负责保管。

加油站发生人员变动时站长应做好内部卡的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写明卡号、日期、卡内剩余金额,双方签字确认,并及时在加油站站级系统中修改员工信息、员工密码,对内部卡重新分配。

2.员工卡管理

员工卡是加油站员工为所有油品交易及加油员交接班签到、签退及加油员结账时使用。每个员工只有一张员工卡,可以多条枪同时加油。员工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员工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员工卡及员工卡密码。同时负责收取和上交使用本人员工卡加油的应收油票、现金、记账单。

3.验泵卡管理

验泵卡是检测加油机的专用卡片,不得随意挪做它用。所有验泵操作均需使用验泵卡,验泵后,站长须在零管人员监督下填写加油机校验记录,并在校验记录账上签字确认。验泵后的油品做回罐处理,并填制回罐记录交记账员记账。

加油机由于异常原因造成无法用员工卡做下班操作时,可用验泵卡强制做下班操作。

4.维修卡管理

维修卡为加油机维修人员维修加油机时使用的专用卡,不得随意挪做它用。维修人员在加油站维修加油卡加油机时,如果需要做加油测试,必须用维修卡做加油操作。维修时站长必须到场,使用维修卡要规范填写加油站设备管理记录本,并由其它职工复核。维修完成后,由站长在加油站设备管理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维修后的试验用油做回罐处理,并填制回罐记录交记账员记账。

加油卡加油站在日常维护中的自用油(如清洗油机过滤器),要用维修卡操作,操作时必须由公司零管人员监督,站长或由站长授权加油员操作,并填制自用油记录交记账员记账。

5.PSAM卡管理

PSAM卡是加油卡系统中的重要设备,每个加油点(卡机联动加油机、OPT)都有一张PSAM卡,用于对客户加油卡的认证,站长应保障PSAM卡的安全,严禁私自拆下加油机上的PSAM卡。如有丢失,应立即向市零售部门上报。

6.加油卡卡片和密码管理

持卡人可以定期修改自己的加油卡密码,并负有保管卡片、密码的义务,不得擅自交由他人进行加油作业或保管。持卡人因卡片、密码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负全部责任。同时任何职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窃取他人密码、修改权限、篡改数据,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持卡人如发现卡片丢失,必须立即在加油站做挂失操作,并上报所属上级公司加油卡管理部门;如发现密码被窃,必须立即重新设定密码,并将情况上报加油卡管理部门,以减小由此造成的损失。

7.卡回收

加油站已处理过的过期失效卡、坏卡及黑卡要及时回收,并登记分类妥善保管。每张回收卡片以剪角、打孔等方式进行标记。

加油站应该填写回收卡上交单,注明回收卡的总数量、品种、每一张回收卡片的编码及回收原因。双方要根据上交单的内容对回收卡片进行清点,并且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二、加油站加油卡相关设备管理1.管控机房设备日常管理

(1)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磁性和强热源性物品,机房内应备有足够量的灭火机,并定期检查、更换。

(2)机房设备需按机房管理要求做定时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

(3)机房内机器设备不准擅自移动,工具、仪表、资料、柜子、桌椅等不准随便带出。机房内的信息数据和打印资料不经同意不准外传,机房管理员应定期将打印资料进行处理。

(4)机房内不准吸烟、用餐、会客。机器、设备应保持整齐、无尘。2.管控机房设备使用管理

(1)上机操作员工需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才可上机,其它部门或外协单位在机房内使用电脑,需经公司领导和机房管理员同意。上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听从机房管理员的指导。

(2)不得在管控机上联机上网和使用软盘、光盘驱动器。确因工作需要,应提前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3)电脑网络线及电脑终端不得擅自拉动、插拔、改动,如确需改动,需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

(4)管控机上的网络用于传送数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以确保数据及时上传。

(5)电脑及附属设备不宜频繁开关,不宜靠近热源及强磁场,硬盘不得格式化。

(6)加油站管控PC机是加油站加油卡系统处理的核心和后台,专用于运行中国石化加油站管控软件,严禁在管控PC机进行重启、关机及管控软件日常操作以外的任何操作,如修改屏幕背景、修改系统配置、使用文本编辑器、使用拨号系统等。电脑内置软件由上级管理部门安装配置,不准随意增加及改动,不得安装与加油站管理工作无关的软件,管控PC进行重启或关机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直接断电重启。

(7)加油站加油卡系统的油罐配置、油枪配置、端口配置等内容都由省公司及地方集成商配置完毕并调试工作正常,加油站工作人员严禁通过任何方法、任何人修改系统设备配置。如因加油站设备有变更,确实需要修改,需上报省公司零管部门,由省公司零管部门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修改。

3.加油卡相关设备管理

(1)加油站与加油卡系统相关的所有设备(包括加油机、POS、OPT、IPT、EPS、FS、网络设备、UPS、工业PC机、报表打印机、发票打印机)的采购、配置、报废都应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各分公司应建立加油站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商、型号、安装日期、维护维修日期、内容、报废及采购原因。

(2)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加油站设备状态,包括将卡机联动加油机从卡机联动状态更改为非卡机联动状态。

(3)卡机联动加油机安装后,已经由省公司的人员对加油机加油卡部分进行了初始化操作,正常运行时加油机内保存加油交易记录和油品、油价配置信息等。上述数据对于加油站经营管理至关重要,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加油卡加油机格式化操作。

4.加油卡相关设备维修维护管理

(1)加油站管理人员每天须检查机房设备、通讯线路的运转情况,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填报检查报告交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若加油卡相关设备、软件运行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所属上级公司零管部门报告。未经许可不得按动开关和拆装设备,不得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已授权许可的维修要按规定做好维修记录。

(3)卡机联动设备、EPS、IPT、OPT、FS系统和设备出现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修,不得故意拖延。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改装设备,不得私自修理设备。

第三节加油站业务操作规程

一、加油操作规程1.加油员接班操作规程

交班加油员在加油机上做完下班操作后,接班加油员与交班加油员共同记录交接的加油枪的累计走字码,办理交接班签字手续。交接完后,接班加油员在接班的加油机上按加油机型要求的上班操作规范做上班签到操作。

2.加油员加油操作规程(1)加油准备

车辆进站后,加油员主动引导加油车辆进入适当的加油位置,请加油客户停车熄火,并询问客户加油的油品名称、标号、加油数量,付款方式(现金、油票、记账凭证)及是否使用加油卡加油,同时主动将加油车辆的油箱盖打开。

(2)加油卡加油

使用加油卡加油消费的客户,加油员应主动请客户出示加油卡。加油员先刷员工卡,再帮助客户把卡插入读卡器,输入加油金额或升数,开始加油。若加油卡有密码保护,应引导客户到加油机前输入密码,客户输入密码时,加油员应眼望他处,不得观看客户输入密码。

加油完毕时,请客户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确认所加油品品种、金额、卡内余额后挂枪,取出加油机读卡器上的加油卡和打印小票交还客户保管。

客户如需要开发票,加油员请客户到加油站室内开票。

如客户持加油卡到室内支付时,必须有开票员盖章的持卡消费小票方可放行。

(3)限车号卡加油

客户限车号加油卡插入读卡器时,若加油卡设有密码保护,加油员应引导客

户输入密码,读卡器会提示输入员工密码,同时显示允许加油的车号,加油员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对所要加油的车号与显示的车号是否一致。若一致则输入本机上班员工的密码后抬枪加油,若不一致则把加油卡还给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4)限油品、限具体油品号、限站卡加油

若客户的加油卡为限油品、限油品的具体油品号或限站卡,插入限定以外的油品所在地油枪中或在限制以外的油站中加油,抬枪加油时油机分别提示“油品不对!挂枪!”及“本站无权加油!挂枪!”,此时加油员应给客户耐心解释。

(5)限加油金额、次数

若客户的加油卡为限加油金额(单次加油金额或当日加油总金额)或当日加油次数,插入油枪中加油,抬枪加油时油机分别提示“当日金额已满!挂枪!”及“当日次数已满!挂枪!”,此时加油员应给客户耐心解释。

(6)现金或油票加油

使用现金或油票加油消费的客户,加油员应刷员工卡,请客户确认所加油品品种、数量或金额,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加油完毕时,请客户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确认所加油品品种、数量或金额后,加油员收回加油枪,向客户收取票款。收取现金、油票时必须按实找零。

(7)灰卡处理①灰卡形成

使用加油卡加油时,未等加油结束就将卡拔出或加油机突然断电,因加油机对卡内余额扣减加油金额的操作未完成,加油卡内的写灰信息未被解锁,使该卡成为灰名单卡,简称灰卡。灰卡在重新插入加油卡加油机读卡器时,加油机会有灰卡提示。灰卡必须重新完成扣款操作后才能恢复正常使用,此操作称为解灰。

②灰卡解灰

灰卡在形成灰卡的加油站,将卡重新插入加油机读卡器重新执行扣款操作后拔出即可完成解灰操作,灰卡解灰后恢复正常使用。

省内系统内其他加油卡联网加油站或售卡网点在24小时后才能为该加油卡执行解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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