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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口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

时间:2019-05-29 01:44:12 网站:公文素材库

明溪口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

明溪口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

县纪委执法室:

根据《沅陵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办发电[201*]46号)文件精神,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迅速行动,制定方案,认真排查,完善制度,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尤其是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改工作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工作。坚持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工作的整体联动,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健康的发展态势。现就排查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方案周密、行动迅速,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工作自中央作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要决策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201*年10月22日镇党委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委发201*45号),作为这次专项治理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我镇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确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201*年10月25日召开由全镇机关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镇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央、省、市、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在充分听取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明溪口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我镇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明确了每项工作的有关部门之间紧密配合,注意细化工作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排查彻底、整改完善,认真实施专项治理各项任务在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中,我镇紧扣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制度创新和案件查处工作。

一是明确排查整改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排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排查范围和重点、主要环节及工作步骤,将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负责人。明确了责任、严肃了纪律,要求做到“边查边改,以改促查”,积极配合部门积极参与,深入有序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排查整改阶段工作。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标准查找问题,做到规范程序、规范行为。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违反纪律、造成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及时掌握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问题,部署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专项排查。根据省、市、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镇对201*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

1、加强工作部署,摸清项目底数。一是根据县专治办召开的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排查工作座座会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我镇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二是细化排查任务,对201*年以来我镇立项的、在建的、竣工的,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非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同时明确201*年以前立项,但201*年后在建、竣工的项目也包括在排查范围内;非政府投资的项目排查的重点确定为涉及民生、公共利益和重大影响的工程。三是明确排查方式和方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排查方式:就是对所有应列入这项专项治理的项目进行全面的清查,逐个登记造册,逐项对照核查。排查方法:就是列出三个清单,一个是项目清单,一个是项目存在问题清单,一个是存在问题整改的清单。目前,全镇纳入排查范围的项目共13个,其中100万元以上5个,100万元以下8个,并逐项造册,逐一分析,逐一落实。

2、紧抓主线,深入开展排查。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项目的主管部门,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做好“对照摸底、自查自纠、建立档案、填表上报”四项工作。

3、注重点面结合,突出排查重点。一是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保证重大工程项目依法推进、项目廉洁。二是对群众投诉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排查。镇专项办要求各部门对群众投诉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实行跟踪处理。三是对存在的问题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切实进行整改落实。

4、认真查摆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我镇以专项治理工作质量、进度、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抓手,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专项工作队不仅要抓好本镇工程建设项目的自查自纠,而且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排查。全面进行仔细排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完善的台帐制度,深刻分析形成的具体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制定执行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的原则,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做到了项目有人管、有人问、有人查、有人负责,坚持做到边治理边规范。

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我镇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特别是要将制度建设与问责紧密挂钩,对违反制度和不执行制度的行为建立刚性问责机制,做到“有过必究”,真正取到关口前移的效果,减少权钱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1、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规范,稳步推进后期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2、探索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针对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二次创新”,力求推进一批有特色、管得住、行得通的管理新制好机度。

3、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制定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4、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单位有效联动、密切配合的监督机制。

5、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制度建设的职责分工,加快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的进度,形成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阳光规划,防止暗箱操作。

明溪口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月九日

201*年以来已完工、在建项目列表:

100万元以上项目:

1、浪潮村村级公路建设(已完成)2、王家坪村村级公路建设(已完成)3、梓木坪村级公路建设(已完成)4、洞头村村级公路建设(已完成)5、铁路坪村村级公路建设(在建)100万元以下项目:

1、陈家溪村村级公路建设(已完成)2、乐怡溪村村级公路建设(已完成)3、大岩头村村级公路建设(在建)4、明溪口集镇饮水工程(已完成)5、高砌头集镇饮水工程(已完成)6、国土站新建(已完成)7、财政所新建(已完成)8、文化站新建(已完成)

扩展阅读:明溪口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明溪口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1*]23号)和《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沅陵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沅办[201*]20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务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同时,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建立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基本原则

1、把握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2、统筹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精心组织,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搞“运动”、不搞“人人过关”。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地把工作推向深入。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项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密不可分,必须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3、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

4、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持纠正与惩罚相结合,又要研究和探索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二、总体安排

治理商业贿赂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从201*年1月开始,到201*年底,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对201*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主要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查找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对本

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进行分析,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①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②在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④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⑤违反统一市场原则和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查找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中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具体是:①在商品(服务)购销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②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③在国企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搞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④经营决策机制或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3、依法依纪分别处理。对查处的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所犯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改正错误,积极上交非法所得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不如实上交非法所得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部署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仍我行我素、顶风作案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

自纠。

对自查出的非法所得,一是可以直接上交县建设银行各储蓄网点廉政帐户,该帐户名称是:中共沅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帐户,帐号:43001505072052500535,缴款时可不署单位或姓名;二是可以上交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再统一交由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缴县财政。

4、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按照怀办[201*]23号、沅办[201*]20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

5、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依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1、拓宽和畅通信访具保渠道。充分利用举报投诉网络,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支持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单位内部人员举报投诉,同时保护好投诉举报人,对投诉具保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严禁诬告,对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4266116、4403010。

2、认真派查案件线索。对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登记,认真进行排查,研究确定查办的重点。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抓紧立案查处;对大要案线索,及时上报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自纠阶段本人交代的问题,确需深查的,报

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程序批准后,再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上级管理的干部,及时报告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3、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商业贿赂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领域的案件的查处。特别要严肃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同时对典型予以曝光。

4、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归口管理原则,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管辖范围、干部管理权限等,分工协作,有序地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多头重复调查。

5、严格依法办案。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于查案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审慎使用强制措施、侦察手段和案件检查措施,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纪依法从轻、免予处分或处罚,可处分可不处分的不予处分,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于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主动配合查处的单位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技术骨干等,不轻易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人数众多、商业贿赂行为在行业、领域内带有一定普遍性的案件,坚持突出查处重点,依法惩办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

有机统一。各单位要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搞部门和地方保护的,将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干扰办案的,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健全智力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坚持治理商业贿赂与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增强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2、完善相关制度。深入贯彻实施《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做假帐行为。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实行存款实名制,加大反洗钱力度。

3、强化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4、深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贯彻行政执法责任

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深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清理归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推动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三、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明溪口镇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唐安群副组长:邓防修

成员:瞿吉成、李弘、廖晓红、侯章友、田雷下设办公室,由廖晓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明溪口镇委员会20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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