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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统计业务自查报告

时间:2019-05-29 01:50:55 网站:公文素材库

银行统计业务自查报告

金乡县支行统计业务自查报告

市分行:

根据总行《关于开展201*年统计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号)及201*年《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号)的要求,充分结合我行的具体实际情况,我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人行和各上级行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按照文件要求对本行的统计工作进行了重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上报如下:

根据总行提出的检查重点,我们对201*年至201*年一季度有关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1、结合本次检查方案进行自查,对于重点自查的银行承兑汇票、涉农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委托贷款应与我行ABIS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群(C3系统)和业务台账进行一致性核查。每次报表数据一致无误。

2、房地产开发贷款,对人民币经营明细指标统计月报表(GE0907表)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指标进行自查,我行未有房地产开发贷款,只有购房贷款,所以不存在上报有误的问题。

3、涉农贷款,涉农各项贷款统计表(GE0916表)是根据C3系统操作人员提取出的相关业务数据并与ABIS相关数据核对后上报,数据准确。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我行统计机构设在财会运营部,统计岗位也设在财会部,配备一名统计人员,对本岗位统计业务比较熟练,并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统计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加强对统计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统计指标、填报途经等情况的变化,熟知各类系统对报表的影响,加强数据审核。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这次自查,使各级管理人员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01*年*月*日

扩展阅读:金融统计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

根据《关于开展201*年金融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支行已完成对201*年金融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的总体状况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1*年5月23日至5月24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1*年在报表平台中和上报总行各部门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1*年金融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1*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二、201*年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二)、在日常金融统计工作中,未严格实行AB岗制度,人员配备不齐。

(三)、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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