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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1*年酒类工作要点

时间:2019-05-29 02:12:30 网站:公文素材库

晋城市201*年酒类工作要点

晋城市201*年酒类管理工作要点

201*年晋城市酒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主线,以规范酒类市场,确保酒类消费安全为目的,加快转变酒类流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建立现代新型酒类流通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促进酒类流通行业有序发展。201*年,酒类流通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

201*年,全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要继续以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为核心,以酒类批发准入、零售备案登记、酒类流通随附单、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等监管措施为抓手,继续推进“放心酒”工程建设。健全酒类流通监管体系,强化酒类流通管理,净化酒类市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切实履行好政府赋予各级商务部门的酒类流通管理的职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分别出台了“十二五”期间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重点从行业发展规划、酒类流通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指导意见》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十二五”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依法加强酒类监管,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二是着力推进酒类流通体系创新,重点是建设以集散中心为依托,配送中心为节点的新型酒类配送网络,培育发展酒类流通行业龙头企业;三是要求各县(市、区)重视酒类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酒类管理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置,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履行好商务部门酒类流通管理的职责,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三、继续加强对散装白酒市场的监管力度

散装白酒市场是酒管工作的难点,也是重点。特别是散装白酒,极易发生假酒伤人事件。全市各级商务部门要把对散装酒市场的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散装酒市场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散装酒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关于对散装白酒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进行严格监管。即:散装白酒经营企业必须证照齐全,散装白酒批发企业必须依法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散装白酒零售企业必须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经营者经销散装白酒,必须持有其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授权经营协议等复印件及酒类流通随附单;散装白酒的销售必须实行“加封密闭包装,固定店铺零售”的管理制度。对经营伪劣散装白酒、仿冒品牌的散装白酒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法取缔,从严查处,确保酒类市场安全。

四、全面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

酒类零售备案登记是《办法》的主要内容,做好备案登记是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环节,是对酒类零售经营单位经营资质的认定。各县(市、区)酒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和省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登记程序、登记要求、登记方式等要向社会公布明示,增加透明度,为酒类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各县(市、区)酒管部门要全力加快推进备案登记工作进程,要将其列入日常酒类市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把备案登记工作落到实处。备案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市商务局年底将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

五、开展以酒类流通随附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和专项整治

《随附单》是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全国市场酒类流通的有效凭证,也是目前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随附单》的使用对规范酒类商品购销渠道、防止假冒伪劣酒品流入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市按照省厅安排从201*年起,《随附单》实行了统一印制、免费发放的管理办法,酒类溯源管理制度在全市得以真正落实,《随附单》的使用率大幅提升,特别是酒类批发环节、大型超市及专卖店《随附单》制度执行的比较好。但从酒类零售环节来看,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一些酒类零售门店、饭店、酒吧等经营场所《随附单》制度落实情况还有很大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对《随附单》的宣传不够,没有使广大消费者认识到《随附单》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方法;二是监管工作不到位,使得一些批发商不开或少开单,特别是无证批发没有受到有效监管,导致零售环节有酒无单。为了落实好《随附单》管理制度,今年我市将开展以《随附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使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无《随附单》的酒品,并通过专项整治,督促酒类批发、零售企业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对违反《随附单》管理制度的酒类经营企业,要按《办法》规定,进行严格的处罚,打击无证批发,充分发挥《随附单》在酒类监管中的作用。

六、加强进口酒类流通监管

进口酒是酒类市场近年来一个新的热点,也是目前酒类管理的薄弱环节。近年来,随着我市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层次的提高,进口酒加速进入我市市场,特别是葡萄酒市场发展迅猛。由于相应的监管法规政策滞后,进口酒的问题越显突出。一是进口酒市场价格虚高,利润空间过大的现象非常严重;二是进口酒品牌鱼龙混杂,令消费者眼花缭乱,真假难辨;三是进口酒假冒伪劣严重,给酒类市场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规范进口酒类市场,今年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进口酒的流通监管。一是严格实行酒类批发行政许可和零售备案制度。二是全面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三是已获得酒类批发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在采购进口酒类商品时,必须向供货方按批次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供的相关手续。四是加强对进口酒类的专项检查,全面规范进口酒类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七、构建行业诚信体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酒类流通企业开展以真品售酒、实价售酒、诚信经营为要求,以“放心酒”工程示范店创建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示范企业动态管理,建立进入及退出机制,推行酒类经营单位“货真价实”承诺制。建立酒类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执法行为信用档案,构建酒类流通信用库。推进酒类违法、违规经营“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对销售假冒伪劣酒品的经营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八、推进酒类流通体系创新

商务部“十二五”酒类流通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在保障消费者安全,实惠便利的前提下,推行酒类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鼓励发展以实力雄厚的批发商直供销售终端,大型零售企业连锁化经营等为主体、中小企业特色经营为补充的新型酒类流通模式。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依托酒类生产、流通企业积极探索,建设以集散中心为依托,配送中心为节点的新型酒类配送网络,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酒类龙头企业,推动新型酒类流通体系发展。

九、积极组织企业参加201*年第七届山西酒饮食品博览会

为了搞活流通,扩大内需,充分发挥商务主管部门作为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服务企业、引导消费、推荐品牌、培育市场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内酒类及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参会参展。通过参加博览会,为企业搭建平台,加强与全国酒类行业的广泛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市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扩展阅读:酒类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

酒类监督管理局工作汇报

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以《食品安全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进口酒类商品管理办法》和《通辽市科尔沁区酒类专卖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提出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的工作思路,以整顿、清理、规范酒类市场为工作重点,以健全组织机构和高素质执法人员队伍为保证,卓有成效地开展了酒类执法工作,现就201*年前期的工作以及近五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重组于201*年6月,是副科级事业局,隶属科尔沁区商务局,现有在编人员29人,在职副科级职务领导两名,其他执法人员均为事业全额编制。下设党支部,现有党员25名。机关设立一个综合办公室、一个人事科、八个监督科。

二、201*年前期工作情况

(一)、抓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我局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首先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及市区两级商务局组织的一系列学习活动,201*年1-9月,共进行政治学习17次,通过长期不懈的政治学

习,使个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再就是加强业务理论的学习,吃深吃透《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以及行政执法方面知识,制定了《科尔沁区酒类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学习识别假酒等业务知识,并聘请茅台、五粮液酒厂酒类鉴定专家到通辽亲临指导,做到在学习中提高,在提高中进步。

(二)、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加深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认知。

为了加大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酒类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对“酒类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深刻理解和认识。201*年1-9月,我局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打假、维权活动3次,举办假冒劣质酒类商品销毁活动1次,累计销毁假冒劣质酒类商品2300余公斤。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布打假举报电话、酒类商品维权和购买酒类商品注意事项,旨在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管理,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酒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打造健康有序的酒类市场经营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打好基础,富有成效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自201*年11月开始,我区开始对全区酒类经营者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执法人员坚持原则,诚恳待人,分门别类,

对法人代表下发事先告知单,以提高备案登记的权威和力度。同时,我局还针对工作人员少,管理范围广的特点,结合经营户特点,实施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一是为偏远农区的酒类经营户上门办理备案登记,二是在机关综合管理办公室设窗口,为城区及近郊的酒类经营户办理备案登记,并将备案登记办理时间压缩到一个工作日内,给全区酒类经营户办证带来极大方便。截至201*年9月,我区共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4418户,全区备案登记工作已接近尾声。今年年初,我局对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各酒类经营户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一些转让经营,新开办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对少数“钉子户”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认识到办理备案登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区酒类备案登记工作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四)、规范批发酒类商品行为,深入贯彻落实《随附单》溯源制度。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核心是酒类流通溯源制度。而实施《随附单》制度是实现酒类商品质量可追溯性的关键。日常工作中,我们对所有前来备案登记的商户都耐心细致地讲解使用《随附单》的重要性及使用方法。在进行市场检查时也对每个酒类经营业户讲解实施《随附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以及不遵守《随附单》制度应承担的责任。日常工作中,我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全区酒

类批发市场、商超、酒店的《随附单》的使用和索取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的处理,对于《随附单》使用中存在问题的经营户进行说服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户,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全区《随附单》使用日趋规范,据统计,全区201*年1-9月共计发放随附1516本。另自201*年开始,我局将所有回收的《随附单》建档收存,为所有《随附单》使用经营户建立《随附单》使用档案,据统计,已建立随附单档案899本。《随附单》制度的顺利实施,为全面规范酒类批发行为,净化酒类市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夯实了基础。

(五)、以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为重点,把好市场准入许可关

根据《通辽市科尔沁区酒类专卖暂行办法》,近年来,我局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酒类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外地酒随意进入我区市场的现象基本杜绝,大多数酒类经营户都能按照要求开具准入证,据统计数字表明:今年19月份共开具准入证为2259条,准入各类酒类商品50.6万件,这一数据标志着全区酒类市场呈现了两个方面的良好势头,一方面守住了酒类经营者以销量定税收的源头;另一方面掌握了全区酒类经营的行情数据。由于酒类经营的税收是税务部门按照我们提供的准入统计来定税,一些经营户往往是想通过逃避准入来偷漏税款,严格实施

准入许可正是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仅是纠正偷税漏税这种违法行为不可或缺的有力手段和措施,而且还为增加酒类经营税收,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严格实施准入许可及时反映了酒类经营品种销量等诸多行情,为本地酒类生产销售随时提供可靠的商业信息。由此我们要把准入许可工作纳入今后酒类监督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监管力度,为我区增加酒类税收奠定可靠的基础。

(六)、大力整治散白酒市场,确保广大市民饮酒安全针对我区少数民族人口多,消费水平低,散白酒需求量大的特点。长期以来,我局一直对散白酒的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突出抓好散白酒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白酒的违法行为。

为了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年初以来,我局要求各农区监督科室严密摸查并登记造册,共检查大小酒厂38家,散白酒批发经营网点77户,并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广泛宣传整治散白酒工作的目的、意义,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不合格散装白酒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维权意识,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白酒的地下加工厂和窝点,或购买到假冒伪劣白酒,要及时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地保证了散白酒的生产流通秩序。

三、存在问题

(一)、《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已颁布近5年,很多条款规定得不细致不完善,如散白酒或散装容器和标识等,处罚项目过于宽泛,大多数违法行为处罚上是警告、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给行政处罚带来很多不便。

(二)、孤军奋战,目前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很少,给日常执法工作带来很多不便,比如:钉子户的处理问题,和产品质量检验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是执行好酒类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三)、经费短缺,我局虽然工资是财政全额拨款,但经费全部是靠罚款来解决,这两年来随着宣传和执法力度的加大,违法违规现象逐渐减少,但管辖范围、户数不断增加,办公经费不断增多,造成经费短缺。

四、今后的工作安排

(一)、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

通过加大宣传,深入讲解,使广大经营户认识实施《随附单》制度的重要性。通过对经营户不定期对《随附单》使用情况的检查喝抽查,实现酒类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

(二)、加强对名酒、进口酒类商品的整治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名酒、进口酒类商品消费安全。开展以

大型商超、名酒城等名酒、进口酒类销售网点的专项整治,加大清查《质量检测报告》、《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随附单》力度,对不能提供以上单据的经营户,将按照商务部201*年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酒类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抓案例,重证据,严厉杜绝档次价位相持平的酒类商品之间以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现象,坚决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对于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给不法商贩以警示,通过一系列整治行动,逐步规范市场的有序发展。

(四)、加大通辽燕京啤酒的扶持力度。

执法人员在监管市场的同时,向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进行正面宣传,提高通辽啤酒的知名度与可信度,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布举报制度,将恶意充斥市场的杂牌啤酒清理出去,保障通辽人民喝上口感良好,价位合理的放心啤酒。

以上是我局201*年前期工作情况,不足之处望请领导予以指正,我局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把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推动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再一个新台阶。

二0一0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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