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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总结

时间:2019-05-29 02:12:51 网站:公文素材库

街道“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总结

**街道“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的

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区委对“三公”一金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街道全体机关干部,统一思想,强化措施,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和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现将街道“三公”一金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三公”一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街道按照区纪委、区监察要求,把“三公一金”专项治理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以扎扎实实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为

进一步搞好“三公”工作,街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以来,根据机关的工作实际,逐一落实了责任,确保“三公”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至4月10日)。3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区会议精神,研究工作方案,安排专项治理“三公一金”工作,4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自查现有车辆、公务接待情况,并认真填写登记上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

3、整改落实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按照制度整改存在的问题。

4、考核结帐阶段。年底前,做好考核结账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书记牵头,办公室、财政所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运行。

2、组织检查考核。街道年底将治理“三公一金”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各办(所)、单位一把手在述责述廉时要公开报告治理“三公一金”情况,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单位负责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本单位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档次。

四、认真开展自查活动

我们根据“三公”要求结合本机关的工作实际,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活动。通过认真自查本机关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机关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今年以来,街道公车消费万元,同比减少万元,公务接待万元,同比减少万元,没有公费出国费用的产生。

五、取得的成效

1、公车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一是现有的公务用车未超编制和未超标准配置。二是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严格维修报批和报销手续,坚决杜绝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三是坚决制止公车私用。不用公车为私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不用公车为私人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提供服务;不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用公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不用公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不用公车接送亲属。通过采取多形式管理,有效地控制了运行费用开支。

2、公务接待得到有效控制。一是严格实行一单三签、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三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禁止在机关范围内,上下级之间、各部室之间、同事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五是严禁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六是禁止私客公请和各类公款馈赠,禁止报销各级领导利用职权假公济私的宴请接待餐费;七是严格控制名烟、名酒招待客人;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街道不存在公费旅游、出国和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问题。

**街道委员会201*年11月15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开发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大对“三公一金”(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购用公车和收送礼金红包)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和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现就开展“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严肃“三公一金”专项治理的纪律

各单位要按照市纪委、市监察要求,把“三公一金”专项治理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以扎扎实实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

(一)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规定

1、严禁同城吃请。所有工作人员在汉川城区从事公务活动,不得接受对方单位招待用餐。

2、严禁本单位上下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无客自吃。3、严禁本单位与市直各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4、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坚决禁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吃请。

5、严禁在会议培训、外出学习和由集体组织的活动期间,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

6、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进餐等接待费用。7、严禁私设“小金库”和从“小金库”中支付大吃大喝费用。8、严禁用公款超标准接待来客。按照规定可以安排进餐的,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控制陪餐人数,中午原则上不得饮酒。

加强对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的源头控管。一是加强财务控管。要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年接待费总额对比201*年削减15%,做好年底检查结帐准备。二是确需招待的客人安排食堂进餐。三是实行公务接待费用预警制度。对公务接待费用按季度控管,对季度使用超计划的进行预警提醒。四是实行公务接待公示制。每月将公务接待情况在本机关公示,在相关会议上通报。

(二)关于严禁违规购置、使用公车的规定

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规定执行。做到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更新、报废制度和公务用车购置程序审批和使用制度,严禁党员干部私驾私用公车。

(三)关于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自觉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

2、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的审核审批程序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访问、交流和培训等活动,严禁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因公出国(境)旅游时,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地区或城市,延长国(境)外停留时间。3、严禁以福利形式安排领导干部公费出国(境)旅游。4、因公出国(境)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所属单位摊派,不得用公款报销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费用。

5、一次组织5人及以上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的,要报市纪委备案。

(四)关于严禁收送礼金红包的规定

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五不许”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本人或通过配偶、子女、特定关系人收受礼金红包,严禁通过操办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借联系工作为名,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向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红包。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要按照“五不许”规定严肃处理。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25日至4月10日)。3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市会议精神,研究工作方案,安排专项治理“三公一金”工作,4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各单位要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至4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自查现有车辆、公务接待情况,并认真填写登记上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

3、整改落实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按照制度整改存在的问题。

4、考核结帐阶段。年底前,做好考核结账各项准备工作。三、加强组织领导

1、局成立“三公一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建设局党组成员、公司总经理XXX同志牵头,办公室、财务科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运行。

2、组织检查考核。局年底将治理“三公一金”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各科室、二级单位一把手在述责述廉时要公开报告治理“三公一金”情况,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单位负责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本单位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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