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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思修重要总结

时间:2019-05-29 02:28:5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大一思修重要总结

1.我国宪法原则,特点:

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法律效率最高

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原则:党的领导。人民主权。公民权利。法制。民主集中制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

基本权利: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

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的安全荣誉利益。依法纳税。其他义务3.我过社会主义法律本质

1)从法律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从法律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4.大学生如何维护法律权威?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5.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1)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

2)诚实守信:即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3)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事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孙公,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4)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事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6.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平等就业,选择职业权,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获得劳动安全卫士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

2)义务: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7.婚姻无效的情形: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8.社会公德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

1)特征:1继承性2基础性3广泛性4简明性

2)内容:1文明礼貌2助人为乐3爱护公物4保护环境5遵纪守法9.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指引,预测,评价,强制,教育10.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1)本质:1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2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着各种道德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3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表现为阶级关系,因此,道德也必然带有阶级属性4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2)功能:是指道德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形式对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功效与能力,主要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

3)作用:道德功能的发挥和实现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11.怎样认识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体要求:公民道德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对我国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2.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有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1)关系:(1)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2)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2)人生态度(1)人生须认真(2)人生当务实(3)人生应乐观(4)人生要进取

13.如何理解健康含义?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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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

答:1.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

2.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应用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领域,用深刻的哲理和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对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价值、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教育。

3.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思想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是当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我们只有摆正“德”与“才”的关系,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才能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的理解“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正确认识“德”与“才”的辩证关系,避免走入“重智轻德”的误区,从各方面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六.什么是理想,什么是信念?

答:理想:1.理想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2.理想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3.理想源于现实,超越现实。4.理想是多方面,多类型的。

信念:1.信念同理想一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

2.一定的思想或事物成为一个人的信念,需要有明确的认知和强烈的情感。3.信念有不同的内涵,也有不同的层次。

4.在人的生命历程中,理想与信念总是如影随形,相互依存。七.理想与信念的作用?

答:1.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

2.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3.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八.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

答:㈠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必须坚持的立场和态度。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是中国发展的必然结果。

㈡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

如果说,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主要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

九.世界观与人生观?

答:世界观:来源与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人类从诞生日起,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并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实践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对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看法。世界观就是人们对生活在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人生观:是世界观的总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

世界观和人生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方面,世界观决定人生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正确的世界观,是正确的人生观的基础,人们对人生意义的正确理解,需要建立在对世界发展客观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人生观又对世界观的巩固、发展和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发生变化,往往会导致世界观发生变化。现实生活说明,一个人即使曾经树立起了正确的世界观,但在人生实践中,如果经

不起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人生观的侵蚀,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那么,正确的世界观必然也会丧失。十.人生价值的标准与评价?答:标准: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评价:比较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社会成员人生价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学的标准外,还需要掌握恰当的评价方法,做到以下四个坚持:⑴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⑵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⑶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⑷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十一.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和方法?答: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掌握应对心里问题的科学方法。

3.合理调控情绪。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进人际交往。

十二.道德的主要功能和社会作用?

答:功能集中表现为,它是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及实现自我完善的一种重要精神力量。在道德的功能系统中,主要的功能是认识功能和调节功能。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

⑴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⑵道德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⑶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有着重大的影响。⑷道德通过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⑸道德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⑹在阶级社会中,道德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工具。十三.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主要内容?

答:1.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3.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娇防矜。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做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

6.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十四.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意义及内容?

答:1.道德规范是人们判别善与恶、道德与不道德的基本尺度,也是人们在行为选择中应当怎样做和不应当怎样做的基本标准。

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提出,体现了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内容的丰富和拓展。

3.大学生应在三个重要环节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

⑴是在思想上和心理上对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产生认知和认同,全面掌握其内容和要求;

⑵是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行为标准,正确进行道德判断和作出道德选择;

⑶积极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得到陶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提高。

十五.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答:人类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手段最初是自发形成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公共秩序日益重要和复杂化,人类便越加自觉地采用各种手段去维护公共生活秩序。

1.在原始社会,原始人主要以图腾崇拜、禁忌、风俗等形式作为共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规则。

2.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有了进一步发展。

3.一方面,一些在长期公共生活中形成的、得到社会成员广泛认可的规范以民间风

俗、礼仪和宗教教规、戒律等形式继续发挥着作用。

4.另一方面,一些公共生活中的基本秩序及其规范开始以成文法的形式出现,以强

制的方式对人们在公共生活中的行为做出限制和规定,以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总之,必须综合运用风俗、道德、纪律、法律等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知荣明耻的良好社会风气。

十六.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和法律有许多共同的特征?

答:1.鲜明的职业性,即他们所表达的都是具体职业的基本要求,并通过这些要求体现出特定职业的职责或价值。

2.明确的规范性,即职业活动中的道德和法律对从业者所提出的要求与规范都十分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3.调节的有限性,即特定职业的道德和法律一般只是约束从事本职业活动的人员。十七.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答:1.爱岗敬业

2.诚实守信

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

5.奉献社会

十八.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培养需要抓好哪些环节?答:1.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知识。

2.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3.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十九.对于大学生来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需要做到哪些?答: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

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3.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二十.大学生要怎样树立正确的创业观?答: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

2.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3.要提高创业的能力。二十一.何为爱情本质?

答:所谓爱情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二十二.法律的一般含义?

答: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二十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现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二十四.何为法律制定?

答: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国家机关的理发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案的公布。

二十五.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答: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来说,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二十六.新的国家安全观?

答: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而现在的我们则要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二十七.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答: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的基本原则: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公民权利原则。4.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十八.我国的国家制度?

答:国家制度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方面的制度的总称。我国的国家制度主要包括人民民主专制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等。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是指社会各阶级

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正组织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建立的基本政治制度。

5.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6.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二十九.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答: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7.文化教育权。8.特定主体权利。

三十.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答: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三十一.我国的国家机构?

答: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三十二.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答:主要包括民商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等。三十三.什么是犯罪构成?

答:犯罪构成是指按照《宪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有的心里态度,它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等;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观方面,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需要具备的诸种要件的总称,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排除犯罪的事由: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事由。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根据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并适当考虑分工的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与教唆犯,并规定了不同的刑事责任原则。

三十四.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答:民事诉讼概念: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行政诉讼概念: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构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行政诉讼是有关法是有关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程序:起诉与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概念: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确定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程序:立案和侦查→起诉→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三十五.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

答:仲裁概述:仲裁是指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所达成的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居中评断是非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程序:申请与受理→仲裁审理→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调解制度:调解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互相协商,互谅互让、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一种活动。

思修重点二1、为什么说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答: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具体体现在:

首先,一个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同时并存,不可偏废,不可能只有自我价值而没有社会价值,也不可能只有社会价值而没有自我价值。

其次,人生的自我价值必须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并通过社会价值表现出来。个人只有把自己同社会和他人联系起来,积极地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也就是说,当人们在追求自我需要满足的时候,如果同时也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这时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了起来。

2、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有哪些?

答: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选择正确的人生价值目标,这是人们追求人生价值的精神支柱。其次,自觉提高自我的主体素质,这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因此,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主观条件。

3、理想的作用是什么?

答:理想的作用有:第一,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第二,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第三,是人生的力量源泉。第四,是防腐拒变的思想武器。

4、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答:理想是否合理、进步与科学的客观标准,一般可依据三方面标准:一是这种理想是不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是不是合乎历史的发展方向;二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与当时的社会条件相脱离,是不是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三是这种理想是不是为社会的大多数人谋

利益,是不是有益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5、为什么说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答:社会实践是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的根本途径,其原因是:第一,社会实践是检验信念正确与否、科学与否的惟一标准。

第二,社会实践是科学知识产生的源泉,知识的发展和人们对知识的掌握都离不开实践。第三,社会实践是真理性认识上升社会主义信念的关键环节。6、简述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

答: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主要有:

第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整体主义思想;第二,勤劳勇敢、酷爱自由的民族精神;第三,乐群贵和、孝慈友恭的传统美德;第四,崇尚志向、重视节操的精神境界。

此外,谦虚谨慎、务实求真、廉洁奉公、艰苦朴素、诚实守信、尊师敬业等也为人们熟悉和实行。

7、试论我们强调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

答:为了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

首先,人是要有道德的,每一个人都应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再次,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是大多数人都能做到的。8、什么是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答:(1)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础;(2)诚实守信。诚实守信这一职业道德标准,是职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石;(3)办事公道。办事公道是处理职业内外关系的重要行为准则;(4)服务群众。服务群众,满足群众要求,尊重群众利益是职业道德要求的目标指向的最终归宿;(5)奉献社会。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9、婚姻家庭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婚姻家庭道德是在婚姻家庭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道德观念,其主要内容是:(1)婚姻自主,真正奠定在爱情基础上的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应该互敬互爱。(2)在家庭生活中赡养尊敬老人,抚养教育子女,与邻里和睦相处。(3)注意计划生育,勤俭持家,爱家爱国。

10、男女恋爱中的基本道德要求是什么?

答:(1)恋爱应是以寻找爱情、培养爱情为目的;(2)恋爱应尊重对方的情感和人格,平等履行道德义务;(3)恋爱过程中要有高尚的情趣和健康的交往方式。11、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的关系?

答:(1)道德品质是在道德行为的基础上形成的;(2)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综合体现;(3)形成了的道德品质对道德行为有指导和支配作用。

总之,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统一整体。道德品质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和结晶,道德行为是道德品质的客观内容和外在表现。12、良好道德品质的基本范畴是什么?

答:(1)正直无私;(2)忠诚守信;(3)仁爱互助;(4)勇敢进取;(5)敬业好学;(6)勤劳节俭;(7)谦虚谨慎;(8)遵纪守法;(9)文明礼貌。

13、什么是友谊,它是如何获得和发展的?答:友谊有以下三个特征:

(1)友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友爱,是相互间爱的给予。(2)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崇高

的道德力量,是人类美德化为情感的无偿赠予,它能沟通心灵、美化生活、稳定和巩固社会。(3)友谊是需要平等、互助、互尊、互爱的心灵默契。

在人际交往中要获得和发展友谊,应做到:(1)与人为善,以心换心。(2)学会宽容,善于原谅。(3)严于律己,谨慎交友。14、竞争与合作是什么关系?

答:竞争和合作的辨证统一。竞争中有合作,合作中有竞争,竞争与合作是统一的,是相互渗透,相辅相成的。没有合作的竞争,是孤单的竞争,孤单的竞争是无力量的。合作是为了更好地竞争。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有:(1)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2)处理好自己与他人的关系。(3)处理好主角和配角的关系。

15、现代人才必须学会与人真诚的合作。简要说明合作的意义是什么?

答: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体为达到共同的目的而联合,为相互利益而协调一致的活动,合作具有很大的意义:(1)合作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的根基。(2)合作是人生力理的源泉。(3)合作是事业成功的土壤。16、人际关系在人生中的意义是什么?

答:人际关系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身心健康的需要;(2)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事业成功的需要;(3)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人生幸福的需要。

17、什么是自我修养?自我修养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自我修养是指一个人按照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的要求,经过学习、磨练、涵养和陶冶的工夫,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在各方面进行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塑造,是实现自我完善的必由之路。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内容有:思想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审美修养,心理修养。

18、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进行自我修。

答:自我修养主要是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理想境界。现代社会自我修养的主要途径为:(1)认真学习,把握自我。(2)勤于实践,塑造自我。(3)严格要求,完善自我。

进行自我修养也就是一个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1)常思己过,有则改之。(2)自觉锻炼,陶冶情操。(3)坚持“慎独”,纯洁品质。19、简述“贵在立志”。

答:(1)所谓志,乃是理想、决心、毅力。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生命的去和、精神支柱。青年是理想形成时期,是立志的关键阶段。(2)有志者,事竟成。一个人在事业上成功、对人类的贡献是与他在青年时期立下志向并不懈奋斗分不开的。(3)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20、培养自身人际交往能力应从哪几方面着手?

答:(1)改善认识模式。A、是要求人们充分认识人际关系的意义和重要性;对学会与人相处和协调人际关系采取积极的态度;B、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平等地与人交往。(2)完善性格,增强人际吸引因素。其中包括:A、正确的人生观;B、高尚的品德修养;C、良好的心理品质;D、智慧和才能。

(3)掌握交往的艺术。与人交往的基本方法和技巧主要有:A、注意自我形象;B、与人交谈;C、注意动作行为;D、把握对方心境。

21、简述社会公德的含义及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义。

答: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为社会公共生活必须的,最简单的公共生活准则。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有着重要意义:(1)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2)遵守社会公德是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最基本要求。(3)社会公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精神文明程度的“窗口”。22、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答:现代社会生活中,爱情是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客观现实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最好真挚的彼此倾慕、互相爱悦,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的最强烈持久、纯洁专一的情感。因此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爱恋中的男女双方平等互爱、排他专一、强烈持久、纯洁严肃的感情。爱情是人类特有的现象。爱情的本质是基于一定自然基础之上,并受制于社会物质和文化因素的互相爱慕的精神。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是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结合、和谐同意起来;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国家。

(2)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善的行政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度,有着高素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着崇尚法治意识的人民群众的国家。

(3)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公民依法活动,国家权力受法律的可靠保障和有效制约,公民权利和自由有充分和切实保障的国家。

4、什么是违法?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种类?

答: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1)违法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出于故意或过失,也就是行为人要有主观方面的过错或罪过。(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5、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答:(1)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会、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3)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6、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四项:(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7、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的原则。(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8、我国诉讼法共同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答:(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4)两审终审制。(5)公开审9、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此外,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0、什么是合伙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工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11、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2、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公司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13、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应为5个以上股东,其中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1000万人民币。(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14、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我国《劳动法》规定了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四个,即:(1)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2)按劳分配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15、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些?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哪些?答: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和收归国有的土地;(3)国家为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包括:(1)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

土地。(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16、论述劳动合同的解除。答:《劳动法》规定:

第一,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虽然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产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但是,《劳动法》还规定,如果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⑴(1)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18、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

答: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9、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答: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20、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危险而采取的。(2)必须是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3)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4)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21、简述民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

答: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22、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国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是:(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23、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宣告死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宣告死亡,是指我国《通则》规定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24、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答:(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5、什么是法人?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答: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根据我国《通则》规定,法人必须具备下述条件:(1)依法成立(2)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6、什么是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答: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生自己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这以下的直系晚辈。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同胞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7、什么是共同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必须是二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形为;(3)必须是二人以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28、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答: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

(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是指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即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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