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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培训会议总结

时间:2019-05-29 02:47:09 网站:公文素材库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培训会议总结

201*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培训会议总结

201*年10月22日,教育部“山东省201*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培训会议”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隆重举行,来自省内5多所本科及高职高专院校的400余名精品课程主持人、技术骨干和各校主管教学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作为《表面组装生产线操作编程与维护》国家级精品课程创建团队成员,我有幸参加了此次会议。

教育部实施“质量工程”以来,已经遴选3700多门国家级精品课,省级、校级精品课程体系逐步完善。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组织高校建设10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对已经建设的国家精品课程进行升级改造,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建设5000门资源共享课。201*年建设35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100门资源共享课。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8号)、《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号)文件精神,帮助各高校了解掌握精品视频公开课与资源共享课项目建设内容、申报要求与标准,利用、升级改造现有优质课程资源,探索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创建个人优秀教学成果,提高实践教学能力,推动我国高校精品课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所以,由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组织,山东大学承办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山东大学副校长兼本科生院院长陈炎致辞。陈校长简要的介绍了山东大学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情况,提出课程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性工作,项目的实施对于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全面建设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李霞代表省教育厅介绍了山东省十年来建设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的情况,表示山东大学作为全省高校的排头兵,起到了课程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山东省将进一步促进改革、优化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建设6000门优质课程。国家精品课程《金融投资学》负责人山东大学教授胡金炎就国家视频公开课与资源共享课之间的关系及不同做了详细的阐述,并以山东大学为例,介绍了山东大学在教学改革基本路径和教学管理如何推进教学改革的建设历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工作组居烽对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的要求和申报提交工具的安装与使用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解答了各参会各学校代表提出的就今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申报工作中的相关细节问题。

目前,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课程组参与其中,时间短任务重,也借此机会希望通过此次建设形成为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扩展阅读: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8号),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精品资源共享课以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系统、丰富和适合网络传播为基本要求,经过国家、省、校三级建设,形成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网络教育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在原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通过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程”)支持建设500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201*年和201*年重点开展原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采取遴选准入方式选拔课程;同时,从201*年起,适应新需求,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教学改革成果,采取招标建设和遴选准入两种方式建设一批新的课程。

二、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组织与实施(一)组织与建设。

教育部负责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制订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并按照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网络教育和教师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使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教育部总体规划,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学科、专业布局,制订省级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使用,并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择优向教育部推荐课程。

高等学校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本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计划,组织教师建设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实行学校和主讲教师负责制,确保课程质量,并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择优申报课程。鼓励高等学校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二)申报与评审。

省、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与评审方式分别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决定。采取遴选准入方式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向教育部推荐,网络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由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高校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推荐课程进行网上评价和会议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上网实现共享。

对于原国家精品课程中建设基础较好、使用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以及为满足课程改革需要建设的新课程,可由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论证确定课程选题,采取招标的方式开展课程建设。

(三)共享与使用。

教育部组织建设国家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并通过协议约定,实现课程的基本资源免费共享、拓展资源有条件共享,保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便捷获取和使用,满足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多样化需求。(四)监督与管理。

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一)团队要求。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应该由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中的专业课建设团队还应该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二)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三)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四)技术要求。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技术要求将在教育部官方网站高教司主页“本科教学工程”栏目发布。网络教育课程还应符合网络教育的特殊要求。

四、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纳入“十二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实施的“本科教学工程”,教育部对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给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有效期5年,并给予经费补贴。鼓励各地和高校投入资金支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并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高校和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培育、建设和使用。

对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取消其“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不得再次申报该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二)知识产权管理。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任务而申报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高校和建设团队在享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及经费补贴的同时,应根据有关协议独家许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单位通过互联网免费传播课程基本资源,并拒绝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名义商业使用。同时,为尊重和保护高校及教师的知识产权,教育部授权有关单位对符合出版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课程建设方与课程共享系统运行管理者以及使用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技术保障。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将构建安全、稳定的硬件运行环境和网络通道,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为了便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学校和教师开展资源共享课建设,保证课程内容的完整性和课程结构及数据的标准性,以便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将免费为高校和教师提供课程申报、提交等相关工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申报、评审系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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