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环保局创建“无毒单位”制度
江川县环保局创建“无毒单位”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云南省禁毒条例》,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确保成功创建“无毒”单位。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着重加强宣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应认真学习全县禁毒会议精神、法律法规政策及涉毒知识,提高禁毒意识和自觉性。
二、捆紧“责任”不含糊。主要领导及股室负责人、生活区住户、门面经营者明确具体责任范围和目标要求,强化各自的管理。
三、全局各单位要按禁毒宣传教育计划加强各自人员宣传教育,完不成宣传教育任务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四、各股室、生活区各住户、门面经营者必须加强各自人员监控,如出现吸毒人员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江川县环境保护局二OO九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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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环保局创建“无毒单位”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云南省禁毒条例》,组织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毒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指示精神,动员和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生活区住户参与“无毒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实现创建目标,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动员和组织全局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无毒社区”创建工作,以确保无吸毒、无贩毒、无制毒为目标,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人人参与“无毒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实现“无毒单位”的目标。
三、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召开全局禁毒工作会议,“无毒单位”创建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2、加强毒品预防教育
认真落实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干部职工及住户毒品知晓率达100%,努力使禁毒预防教育落到实处。
3、加强管理,措施到位
对全局情况及时掌握,确保在本单位和生活区住户中不出现吸毒人员。
江川县环境保护局二OO九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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