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201*年12月制定) 制定人:桑冬一

时间:2019-05-29 02:56:20 网站:公文素材库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201*年12月制定) 制定人:桑冬一

自字[201*]5号

关于评选我校标兵自委会、优秀自委会的通知

各院(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年我校各院系自律委员会在学生处公寓管理委员会、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团结一致、勇于创新,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公寓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总结表彰院系自律委员会这一学期来的突出工作,公寓管理委员会、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末表彰一批“标兵自委会”和“优秀自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优条件(一)标兵自委会:

1、组织建设工作突出,自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好,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2、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委员会、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完成所分配的各种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3、在完成上级任务的同时,能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各项有品味、有层次、有创新,有利于公寓管理的活动。4、结合大学生特点,积极开展高品位、高层次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二)优秀自委会:

1、组织建设方面健全上进,组织管理规范有序,纪律严谨。

2、能积极配合公寓管理委员会、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能积极组织参加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完成所分配的各种任务。

3、各成员工作积极、认真,能以学生干部的行为准则来规范自己,为广大学生做好榜样。二、评选办法

各院系自行向上申报,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根据制定的评优细则,结合各院系自委会的日常表现和工作总结综合情况进行计分评选,经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公寓管理委员会审核评定。三、评选要求

在本次评选活动中,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会对各院系在本学期举办活动的情况,配合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完成工作情况,以及各院系的日常工作方面进行着重考虑。评比期间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标兵自委会、优秀自委会的各院系自委会进行评比,评比细则见附件一。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各院系在201*年6月8日前上交评优申请(A4纸输出)内容包括评优申请书、本学期举办的活动,活动计划及活动总结、其他相关材料等。每个活动要求附带三张照片,以输出版的形式上交校自委会办公室。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各院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

附件二:《院系评优情况分数统计表》

附件一:

各院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

为了表彰院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一年来的突出工作,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准备于每年年终对表现突出的自委会及部门予以表彰,为规范其评比标准和评比流程,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特制定本评优细则。

本细则分为总则、部门特有评分细则与附则三部分。其中总则适用于各部门;部门特有评分细则适用于个别部门。本细则采用加分制与扣分制相结合。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总则

一、例会制度(满分10分)

各院系主任团例会、部长例会提前3分钟签到,迟到早退者扣2分。别人替到者得1分,无故不出席者0分,因事不能出席者(部长)应向校对应部长请假并由副主任代替出席(不扣分),满分扣完为止。二、活动制度(无分数上限)

(1)院系所组织活动面向全校,并有七个以上院系(含七个院系)参加的活动加5分,有四到六个院系参加的活动加4分,院系内部组织活动加3分,不到四个院系的活动按院系活动记。

(2)各院系应将活动计划与总结分别在活动前与活动后3天内上交,材料内容详尽属实者各加1分,内容不属实者审查后酌情扣分。

(3)各院系配合校自委会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任务要求分别加4、3、2、1、0分。三、自律形象制度(满分10分)

自委会咸员应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须加强自身修养和树立自身形象,本细则采取扣分制,满分10分,扣完为止。(1)不留怪异发型和染发。(扣2分)

(2)衣着整洁大方,值勤时服装庄重(扣0.3分/次)

(3)与异性在校园内交往得体,无拥抱、接吻、牵手、勾肩搭背等行为。(扣1分/次)(4)注重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不饲养宠物。(扣2分)四、工作牌制度(满5分)

每次院系主任团例会、部长例会以及校自委会组织活动须带学生干部工作牌。(扣0.3分/人/次,扣完为止)

部门评分细则

编辑部

根据编辑部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其适用细则如下:为了更好报道院系近期发生的事情,各院系编辑部应与校自委会编辑部紧密配合,在出版《公寓生活》这份报纸时,需要各院系提前上交稿件。新闻稿每篇0.5分,被录用2分/篇。上交的其他稿件并且质量较高,每篇0.4分,被录用1分/篇(并有稿酬)。

体划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院系自律委员会体划部的工作职责,根据本部特点,制定以下评优细则: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以增强学生体质和陶冶情操为重点,各院系积极配合校自委会开展晨练、篮球、足球等文体活动,根据配合情况分别加4、3、2、1、0分。

宣传部

作为整个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窗口,宣传部应及时对外宣传自律委员会内的相关规定和活动信息。而宣传板质量成了宣传部的形象代表,为此制定了如下评分细则:

(1)各院系宣传部应按校要求及时出宣传板,按时出板每次记3分,不及时记2分,出海报1分/2张,不出记0分。出板的质量由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宣传部成员投票、讨论评定,评出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级,(海报替宣传板的按质量算良好或及格)分别加3、2、1分,各占出板质量的三分之一。

(2)为本院系其他部门出板的,并展出,经核实后,每次加1分。

信息部

根据自委会信息部特点,特制定评优细则如下:

(1)组织全校性走访寝室或问卷调查时,需穿正装佩带工作牌(0.3分/项/人)。(2)礼貌对待受访者,对违反要求者扣5分/人。

(3)对于组织全校性6000份以上(含6000份)的调查问卷,并形成反馈报告,加8分/次,对于组织全校性3000~5999份的调查问卷,并形成反馈报告,加5分/次,对于院系内的调查问卷,覆盖率在院系总学生人数的85%以上的加4分。不足3000份的全校性调查问卷加1分。

生活部

根据自委会生活部特点,特制定以下评优细则:

(1)每周安排检查公寓学生宿舍卫生,按时集合进行检查加2分,迟到的加1分,不到的不加分。

(2)每次卫生抽查按检查结果(得分)排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三名加4分,

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

治保部

根据自委会治保部自身特点采取扣分制,每次检查给基础30分,扣完为止,其评优细则如下:

(1)每周例行安全抽查,按时集合进行检查加2分,迟到的加1分,不到的不加分。(2)如检查人员有态度不好,蛮横无礼现象发生或被举报,经查属实扣5分/次。

(3)院系组织举办消防演习,在安全基础上,演习参加人数占演习所在公寓楼人数60%,有消防车、假失火现场,有学校相关部门参与,组织流畅,加30分。(此分不在基础分之内,属加分项)

网络部

根据自委会网络部特点,特制定评优细则如下:组织各种网络活动,以增强学生网络知识为重点,各院系积极配合校自委会开展网络类活动,根据配合情况分别加4、3、2、1、0分。

科技部

根据自委会科技部特点,特制定评优细则如下:组织各种科技活动,以增强学生科技知识为重点,各院系积极配合校自委会开展科技类活动,根据配合情况分别加4、3、2、1、0分。

附则

一、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提出创新、合理性建议并被采纳者在自委会评优中总分加5分。二、优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比办法:

(1)在评选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向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提交“评优申请书”,即一年大总结。

内容应包括一年内所组织的活动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对自委会的建议以及今后工作浅谈。(10分)

(2)各部门所得分数总和为评选“优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主要依据,按照院系数三分之一,在十一个院系自委会中,评选出四个“优秀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三、自律委员会优秀部门的评比办法:

按照院系数三分之一,根据各部得分由高到低,各部各评选出四个优秀□□部。

四、如果几个部门合办,给主办部按正常加分,第一辅助部(至多一个)加其主办部得分的四分之一,第二辅助部加其第一辅助部得分的十六分之一。五、本评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六、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所有。

辽工大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二:

院系评优情况分数统计表

学院例会情况部门细则活动情况计划总结情况自律形象总分办公室宣传部信息部体划部编辑部生活部治保部网络部科技部附加项

扩展阅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活动的档案的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本文所指的工作档案是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院系大学

生自律委员会自在各项学生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账册,声像,磁盘等。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是维护和体现学生工作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传承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工作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档案管理工作由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管理。职

责包括: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编写学生工作学期学年大事记。

第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编制基本档案检索工具,包括立卷说明、

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等,并分门别类以便查阅。归档材料范围主要包括:

1.各院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2.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各部门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重要会议记录、纪要

4.开展各项活动的档案及声像图片资料5.各级学生干部任免通知及学生干部档案表6.学生活动经费收支账目明细记录变动情况

7.各类集体项目的荣誉档案(锦旗、牌匾、证书、文件等)8.值日工作本9.其他应归档的材料

档案管理部门可参考以上档案分类

第四条:为适应我校实施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包括各院系)开展的素质拓展活动档案,要按照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制作的标准模板,统一建立和管理,有关档案必须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建立完毕,

第五条: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及各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系应有专

(兼)职人员负责档案工作,按规定和要求妥善保管、整理档案,定期移交档案,针对一些重大活动档案也可即时移交,上级主管部门需存档的材料应及时报送上级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部门举办活动的材料应及时悉数上交各级档案管理办公

室,由办公室选取由归档价值的材料后再返还其余材料,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保留

第七条:加强电子档案的建设,将各种文书、图片等材料转化为电

子档案,以便更有效的利用档案,为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作服务

第八条:所有档案至少保留五年以上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办公室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201*年12月制定) 制定人:桑冬一》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201*年12月制定) 制定人:桑冬一: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自律委员会评优细则.(201*年12月制定) 制定人:桑冬一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651055.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