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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陇田镇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9 03:20: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潮南区陇田镇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潮南区陇田镇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推广应用

LED照明产品工作会议精神,

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促进节能减排。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汕府[201*]90号)及区政府《印发汕头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府[201*]4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用三年时间,完成公共领域普及LED照明产品任务。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村镇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公共照明领域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要在201*年底前完成LED改造。以普及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为示范带动,通过实施室内照明等社会示范工程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快LED照明产品在非公共照明领域的推广应用。至201*年底,实现本地区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50%以上。

二、工作安排

1、成立协调领导小组。镇成立LED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勤雄常务副镇长兼任,副组长由廖壮端委员、周修泉副镇长兼任,成员由科技协会、规建办、经发办、财政所、宣传部门、供电所等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协会,由杨少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日常工作。

2、分工落实。为完成目标任务,确保工作安全、顺利推进,工作分工如下:

科技协会: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组织、指导、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规建办:负责镇管公路LED路灯建设和改造,并指导和协助相关各村(居)公路LED照明建设和改造。

经发办:负责企业LED照明建设和改造。

财政所:负责研究制定LED照明示范应用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指导LED照明工程采购、招标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对LED产品推广使用的宣传。供电所:负责制定基于LED照明的最低能效标准,并在用电报装(增容)审批环节中对申报单位进行能效评价。

3、工作进度。

第一阶段(201*年11月-201*年4月):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在全镇范围内对LED产品建设意见和LED产品性能的推介。

第二阶段(201*年5月-201*年10月):建设示范阶段,着实建设1至2个示范点。

第三阶段(201*年11月-201*年12月):全面推广阶段,力争实现全镇范围内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50%以上。

潮南区陇田镇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扩展阅读:湛江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府函[201*]295号

印发湛江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八月十二日

湛江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促进节能减排,拉动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113号),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LED照明产业是本世纪最具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照明技术,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安全、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方向,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战略产业,对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民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生活和推动社会进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既可以扩大我市LED照明产品市场规模,推动节能减排,又可以促进我市LED产业的发展,加快产业集聚,促进LED产业公共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LED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改变由于湛江LED产业起步晚而造成的技术资源、市场资源、技术人才短缺状况,有助于解决企业急需的资金、专业性技术和服务支撑问题,加快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一)3年内在公共照明领域全面推广LED照明。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即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推

广应用。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灯、庭院灯和景观灯等照明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制订具体的方案,在3年内(即到201*年底前)实施分期分批改造完成。

(二)加快普及全社会各领域LED照明。以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的普及应用为突破口,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室内照明等综合性LED照明社会示范工程的引导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倡导和推动社会各领域逐步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充分照顾农村的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地区示范项目,引导带动LED照明产品应用工程向农村地区覆盖。

三、范围标准(一)实施范围:

1、全市城区道路(街道)、隧道照明。

2、全市主要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室内照明。3、全市旅游景区、标志性建筑物、城市绿道等室外景观照明。4、各县(市)、各镇城区主要道路(街道)照明。5、部分条件成熟的城乡居民家庭照明。(二)实施标准:

1、公共照明领域工程采用本省LED企业、本省品牌的产品,优先选择使用本地列入省标杆体系的LED照明产品。道路LED照明工程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的要求,使用的路灯产品必须获“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评价良好;景观LED照明工程应符合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1*》以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改造后道路照明系统的电压、电流、功率因素必须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93)等国家电力设计的标准要求。

2、参与招标的节能服务公司应满足下列条件: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服务资质、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能力3亿元以上,专业技术雄厚,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3、申请国家财政奖励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达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49号)相关要求。

四、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以全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为契机,全面推动我市道路(街道)、隧道、公共场所、政府机关、主要公共建筑等领域照明产品升级换代,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度超前”的要求制定LED照明工程建设方案,并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积极推进实施。

(二)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具备应用条件的公共财政投资项目中率先使用,带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优先选用LED照明产品,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创新,质量优先。大力推广能源合同管理模式(EMC),有效降低LED照明产品投资成本,建设高标准、高质量

的示范工程。以各公共照明业务主管部门作为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节能服务公司依照合同,负责工程投融资、灯具采购、工程实施、售后和更换灯具回收服务。监理机构负责提供项目实施的监理服务。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负责对项目效益、工程检查验收进行第三方评估、测算等。严格把握产品准入条件,推广工程使用的产品必须是我省LED标杆体系推荐目录产品。

(四)技术创新,培优扶强。以这次全面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为契机,突破我市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技术瓶颈、机制障碍和市场壁垒探索新模式,推广并形成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新优势。公共领域各项推广改造工程优先选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优势的湛江本地自主创新产品,以公共领域工程为引导,培育和扶持一批湛江企业成为全国LED行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

五、实施步骤(一)总体要求

把公共照明领域作为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奋勇经济区,下同)和各部门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突破口,强力推行。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公共领域LED照明改造任务分解到各业主单位,制订明确的时间进度表,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市LED照明改造任务。

为给我市公共照明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提供示范,赤坎区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道路LED照明改造工程试点区,

在201*年11月底前签订EMC合同,在201*年上半年完成一批道路示范工程,力争创出经验,为全市做出表率。

(二)工作进度

1、制订工作方案。201*年10月10日前,各县(市、区)和各公共照明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制订本县(市、区)、本部门推广普及公共领域LED照明产品的工作方案,报市科技局。

2、签订合同。201*年11月30日前,每个业主单位根据各地、各部门LED照明改造建设工作方案,通过招标确定一家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等服务机构并签订相关合同。

3、全面建设。从201*年1月开始,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进度开展工程方案设计、LED灯具采购及安装、跟踪服务等工作,全面推进LED照明各项改造建设工程。

4、检查督导。从201*年10月起,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展开工程检查督导工作。检查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示范工程

1、赤坎区现有路灯12796盏,按照EMC模式进行试点改造,201*年11月份完成招标,12月份进行方案设计、LED灯具采购及安装以等工作,201*年6月底前改造完毕。

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非LED路灯6713盏(建成区4392盏、东海岛2321盏),201*年11月份完成全区范围的改造招标,201*年12月先完成平乐工业区内道路LED照明工程改造;201*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的道路路灯改造;201*年上半年完成东海岛

道路路灯改造。

3、市城区霞山、麻章、坡头三个区现有的非LED路灯8133盏,201*年11月三区完成方案设计和招投标,201*年底前全面铺开,201*年上半年完成改造任务。

4、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全市所有在建和待建的公共照明领域项目一律按照LED照明灯进行设计和建设。

六、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

1、建立湛江市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LED推广应用工程。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湛江供电局、市路灯管理所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签订责任书。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责任书,形成联合推广LED照明产品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各项措施的执行力,把LED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列入节能减排考核。

3、明确职责。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指导、推动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市区道路(街道)、主要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城市绿道、公园等照明改造工作,市路灯所具体负责市区道路(街道)路灯的改造工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道路(街道)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具体负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隧道等照明改

造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标志性建筑物、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室内等照明改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学校LED照明改造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医院LED照明改造工作;各县(市)政府负责各县(市)、各镇城区主要道路(街道)照明改造工作。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使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条件。市规划部门对新建的有露天庭院空间和夜景灯光使用要求的项目,在下达规划条件时,要对安装使用LED照明产品等进行条款约定。同时,将推广LED照明产品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GDP能耗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

(二)政策保障

1、落实各级财税激励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49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LED推广改造项目,支持其按年节能量申请一次性财政奖励。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为80元/吨标准煤。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LED改造项目,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0号)规定的,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2、落实财政支持及会计核算政策。地方财政从随电费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中解决LED照明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

各业主单位依据合同并按财政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改造费用。同时,可向省科技厅申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专项补贴。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

3、优先使用本地LED照明产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LED终端产品的,应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生产、经认定的LED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三)措施保障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大财政资金对LED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性与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成果转化等项目。支持LED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检测中心、省、市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和品牌建设;力争较快地降低LED产品的生产成本,加速LED产品的应用推广。

2、转型与招商并举,加快产业集聚。一方面,引导本地企业发展LED照明项目。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转向LED照明产业,并在技术、人才培训、设备、厂房方面给予相关支持。另一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力度。积极引进珠三角地区LED行业有实力的上市公司来湛设厂和发展业务,加快LED产业集群发展。

3、照顾特殊居民,开展“以旧换新”。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LED照明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由各学校集中换购,按国家、

省的有关规定进行优惠,带动居民优先选用LED照明产品。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传媒报道、主题展览、节能产品竞赛、建立体验中心等多种形式,加大对LED照明产品和推广应用项目成效的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对LED照明产品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强化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营造LED照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5、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推进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促进LED照明产业健康发展。由市科技局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LED推广方案和LED照明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按省的要求全面推广普及LED照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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