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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资金发放程序

时间:2019-05-29 03:21:3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惠农资金发放程序

摘要:本文对秦安县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相关调研,并提出了指导建议。

关键词:秦安县调研建议

一、“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工作情况

近年来,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补贴项目逐年增加,补贴标准不断提高,补贴范围越来越大,为提高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但由于体制等多方面原因,惠农补贴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存在着管理部门多、参与人员多、发放环节多、代理银行多、发放形式多、滞留挪用多以及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为了统一、规范和简化惠农补贴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秦安县借鉴国库集中支付和工资统发制度,从201*年8月开始,在兴丰乡推行了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工作。截至201*年12月底,试点4个月共发放各项补贴资金224.2万元,发放到位率100%,发放惠农补贴种类达到20种,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能繁母猪补贴、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农村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使兴丰乡22个村的6864户农户受益。秦安县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是在不改变主管部门各自管理公共财政补贴的政策宣传解释权、补贴对象认定权、补贴金额确定权和补贴程序核定权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将各类补贴的项目、标准、金额、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一册明”通知到户,以“一折统”发放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统一发放管理方式。具体内容包括“专户管理,统一拨付,封闭运行,分工负责,一卡发放”五个方面:(一)专户管理。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统一纳入乡镇“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

(二)统一拨付。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相关部门、单位的资金分配方案,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乡镇信用社设立的“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专户”。(三)封闭运行。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按照“财政-银行-个人”的模式封闭运行,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

(四)分工负责。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兑现的政策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负责,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核算分解到受益农户,形成数据和汇总资料报送财政部门。

(五)一卡发放。农村信用社为各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代理银行,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按照“实名制”要求,为农户开设一个存款存折,并按照财政所提供的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花名册,将资金直接打入农民补贴存折。

在方法程序上实行“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政策一册明、通知一册代、补贴一折统、收支一本账”管理:

1.“指标统一下”:根据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按时将补贴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乡镇。

2.“资金一户管”:各类补贴资金划入乡镇财政所“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专户”,专户管理。3.“服务一站办”:乡镇财政所作为各类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主体,负责对本乡镇各类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核,会同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编制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分户清册,并负责填制、发放《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明白册》。

4.“政策一册明”:《明白册》对各项补贴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发放金额、时间和经办人都作详细记录,使广大农户对自身享受的各项补贴做到心中有数,成为农民心里的明白账。

5.“通知一册代”:“明白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乡镇财政所作为农户领取补贴的资料和备查档案,一份送达农户管理,作为发放补贴通知书。

6.“补贴一折统”:乡镇信用社严格按照乡镇财政所提供的各类当期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10日内将当期的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个人存折,各类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

7.“收支一本账”:乡镇财政所建立和健全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的收支专用账和备查账,以便于资金的核对与结算。

实践证明,秦安县兴丰乡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办法,为切实加强农村

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将国家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减少中间环节,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提供了新经验,走出了新路子。秦安县兴丰乡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实行“一册明、一折统”的发放办法,首先,规范了资金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办法把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发放,改变了过去多部门管理的弊端,既科学规范,又公开透明,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滞留、截留和虚报冒领,确保了惠农资金安全到达农民手中。其次,提高了发放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办法把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集中一次性完成拨付、发放等相关程序,简化了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发放成本。第三,树立了政府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办法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并能将强农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树立了政府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

同时,从调研情况看,“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办法促进了乡财政职能的转变,充分发挥了乡财政发放、管理和监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作用。随着近年来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乡镇财政人员的征收职能逐步减少,但通过实行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办法,兴丰乡乡财政所成为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主体,承担对“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的资金管理以及审核本乡各类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职责,同时会同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编制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分户清册,并负责填制、发放《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明白册》,监督乡信用社及时将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民手中。“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办法,促进了兴丰乡财政职能的转变,强化了乡财政职能,同时有利于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二、建议

为认真落实甘肃省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如何减少中间环节,直接落实到农民手中的问题”精神,提出以下建议:

(一)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秦安县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在全省逐步推广,确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安全的兑付到农民手中。

(二)结合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工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措施,逐步确立乡镇财政在各项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职能定位,促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发挥乡财政人员在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秦安县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试点工作,乡镇财政的职能应主要向四个方面转变:一是负责各项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包括粮食直补、农资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20多项;二是负责乡镇财

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主要为扶贫等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三是承担乡镇政府及乡镇事业单位和“村财乡管”等方面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和监督职能;四是继续承担部分税费的征收职能,包括契税、耕地占用税、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款)、新农合社会统筹费等。

(三)积极推行支农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支农专项资金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资金由市、县财政局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农户;参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支付管理办法,县级财政(国库)部门选择一家代理银行,开设支农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中央、省、市下达支农专项资金的直接支付管理。

(四)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地方,比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并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项目实施单位,减少中间环节,杜绝部门、乡镇截留挪用。

(五)对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中,用于物资采购的支出,统一实行政府采购,保证支农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继续加大支农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利用系统内监督检查机构和审计部门的力量,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重点支农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逐步形成有效的农业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

扩展阅读:沙龙镇西河村惠农资金发放操作程序

沙龙镇西河村惠农资金发放基本情况

近年来,沙龙镇西河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主题和农民增收核心为目标,切实加强西河村惠农资金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了我县的29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保证了西河村惠农资金方便、快捷、公平、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使农户真正得到了实惠,也极大的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较好地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户持续增收,为推动东罗村基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广泛宣传:定期将国家及市县29项强农惠农的政策内容、补助标准、兑现办法、工作流程等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并印制了惠农政策宣传册发放到全村各户,使广大农民群众既充分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同时又能更好的监督政策落实,增加强农惠农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二、规范操作:为了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西河村制订了《沙龙镇西河村惠农资金发放操作程序》,在惠农资金的申请、上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操作,村委会提前调查摸底确定惠农资金的补贴对象、发放标准、资金额度,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及时指派专人调查核实,据实调整,并将调

查(调整)结果通报有关当事人或重新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分户登记表和汇总登记表经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村委会公章送乡主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自检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惠农资金的发放做到公平、公正。村委会依据调查摸底情况,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指派专人调查核实,据实调整,并将调查(调整)结果通报有关当事人或重新张榜公示。

四、公示结束后,将分户登记表和汇总登记表经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村委会公章送乡主管部门。

五、惠农资金拨款到账后将统一打入农民“一折统”个人帐户,农户凭借“一折统”存折到农村信用社支取资金。

六、乡镇财政所将每年度分户《惠农资金发放明白册》填写清楚后送达农户。

七、需重新立户的或农户遭受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等原因而毁损存折,村委会将协助农户按有关程序向乡财政所及农村信用社申报或挂失,并积极与农村信用社换发、补发存折。

八、本操作程序由东罗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沙龙镇西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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