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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价格调节基金汇报

时间:2019-05-29 03:40:37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价格调节基金汇报

西峰区地方税务局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12月10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物价局的有力配合下,我局认真履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责任,通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征收工作取得了较好进展。截止11月底,共计征收价调基金385万元,预计年底完成485万元,占计划任务400万元的121.25%。今天,区人大、政协及物价局领导深入我局前来调研和指导,是对我们极大的鼓舞和关怀,将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征收工作。现就征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201*年7月价格调节基金开征后,我局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全面负责价调基金征收工作,今年4月1日,区政府以第2号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庆阳市西峰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相继召开局长办公会、部门负责人会议,对照办法条款逐条传达和学习,对征收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部门把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税收征收工作同等重视,一样对待,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在今年4月份税收宣传月和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们借助集中宣传的优势,把价格调节基金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宣传价调基金的征收范围及标准,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此外,在办税服务厅和分局办公楼长期张贴市政府印发的《庆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和区政府公布的《实施办法》。

三是加强配合。年内,先后与物价局召开三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讨论工作措施,推进征收进度。区物价局印制了《价格调节基金缴纳申报表》、《明细月报表》以及宣传资料,有力地支持了我们的征收工作。每个季度,相互核对一次征收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四是明确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未按规定缴纳的查账征收单位从元月一日起补征,对核定征收户由管理分局发放《核定通知书》,一律按标准加征,对换开发票户由征收分局负责按标准征收,同时,规定稽查部门和管理分局在日常纳税检查中,要把价格调节基金作为内容之一,列入检查范围。价调基金入库、对账、统计工作由区局计财科和征收分局负责完成,征管科负责督查征收进度、印制资料、协调沟通部门关系,计财科负责票据的管理、发放、缴销、审核,从而形成规范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机制。

五是加大力度。为确保今年征收计划的完成,我们向各分局分解了征收任务,把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按月评比,按季考核。税收管理员按照管辖区域,向各缴费单位发放《关于自行申报缴纳“庆阳市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书》,对屡催不缴的,送达《“价格调节基金”限期缴纳通知书》。在换开发票时,向对方尤其是外地纳税人讲明政策和收取标准,采取税“费”统征、相互制约的方式,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存在问题

价格调节基金自201*年征收以来,经过努力,得到了大部分纳税人的认可,取得了有效进展。但从实际工作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是认同度低。目前,全国部分省市、我省大部分市州未开征价调基金,导致部分纳税人不理解、不配合,特别是外地纳税人,对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所怀疑,采取排斥的态度。

二是工作负担较重。我局年承担税费征收任务31500万元,本身征管力量薄弱,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对象点多面广,在极大程度上加大了工作量。

三是执法力度较弱。同税收相比,价格调节基金没有《税收征管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作后盾,其强制力和执行力大为削弱,且征收票据不够规范。因此,税收管理员在送达限期缴纳通知书后,不少缴费单位仍然置之不理。

三、今后打算及工作建议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平抑市场价格的“调节器”,在当前物价不断上涨的压力下,做好征收工作尤其重要。我们感觉到,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阻力不小,但意义重大。面对客观事实,面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期待,我们将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力度,确保征收计划的圆满完成。同时,基于工作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尽快提出意见,提高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效力”,最好是省一级部门出台征收办法。二是政府出面,扩大宣传,提升宣传的影响力和感召力。三是解决人力不足的矛盾。通过这些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地税征收、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征收局面。

扩展阅读:201*-7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情况介绍

价格调节基金征管情况介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首先代表物价局向各位领导对物价工作的支持表示真诚的感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去年8月份下发了《新邵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协调会,自此,我县的价调基金征收扩面工作全面展开。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我县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趁今天这次会议机会,我就我县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情况做一个简要汇报,请各位多提供宝贵意见。

一、近两年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情况

201*年我县共征缴各类价格调节基金900余万元,其中煤炭价调基金675万元,非煤价调基金230余万元,但非煤价调基金征缴对像单一,其中土地交易价调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计提基金占比达到90%以上。201*年我县共征缴各类价格调节基金370万元。201*年度我县大部分煤矿处于停顿整改状态,煤炭价调基金仅77万元,但由于去年9月份扩大了征缴范围,非煤价调基金共收取了293万元,增幅明显。201*年规划、国土两大块价调基金达到14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计提、房地产、自来水、砂石、林木、零售等价调基金145万元。

二、价调基金的使用

煤炭价调基金主要用于调煤保电,不足资金部分由财政补贴。非煤价调基金按规定要求用于涨价临时补贴和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201*和201*年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每年发放补助1200万元左

右,救助对象53000多人次,其中价调基金每年120万元左右。但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资金相对其他县明显滞后,两年来投入资金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基金均没有达到规定比例,因此该项工作今年有必要加大力度。

三、今年上半年价调基金征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截止6月底,已完成价调基金征收350多万元,其中煤炭价调基金30多万元,非煤价调基金320多万元。由于煤矿大部分处于停产整治,煤炭价调基金较少;但非煤价调基金由于征收面扩大而明显多于往年。

根据非煤价调基金征收目录和全县统一部署,我们今年确定了9个代征单位。近一年来,大多数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征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因为各种原因,交通局、水利局、交警队等三个单位的征收工作并不是非常顺利。经我们对每个代征单位走访调研和周边县区对比,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邵阳市区目前未开征车辆购置价调基金,原已开征该项价调基金的邵东、邵阳、隆回等县也暂停征收,因此,我县交警队代征困难。

(2)矿产资源性产品价调基金目前只对采石场进行了开征,而对有潜力的矿山企业征收很困难,国土局和物价局几次与龙山金锑矿协调都没有成效。

(3)房产交易价调基金目前只对二手房交易征收,新房交易征收存在困难,房产开发商均以向县政府捆绑缴费为借口拒缴;同时,我市部分县区也未征缴新房交易价调基金。

(4)目前河道采沙和农村公路建设价调基金均未开征。河道沙石历来属于非法开采,目前正在进行经营权拍卖,之后可以正常征收;农村公路属基础设施项目,县政府即将下发的刚性收费规定拟定取消。

(5)零售、餐饮、烟酒等价调基金由地税局代征,但计征是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1%征收,而地税局征收的只有营业税,因此价调基金按三税计征存在偏差,无法按实征收到位。

四、今年非煤价调基金的目标任务及建议

根据目前征收情况,预计今年有望达到500万元的目标,其中国土资源一块可突破200万元,建安工程一块可突破80万元,房屋交易一块突破3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计提可突破160万元。

针对目前价调基金征收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条建议:1、暂停车辆购置价调基金的征收;对河道采沙按资产评估拍卖情况对应征价调基金按年度核定。

2、新邵县与邵阳市几乎融城,目前市区征收了新房交易价调基金,因此建议我县与市区同步征收。

3、餐饮、零售、烟酒等行业按营业税计征,适当提高比例到2%水平。

4、矿产资源性产品价调基金目前尚没有实际征收,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将价调基金征收与审批审核事项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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