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新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1*年新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总结
新蔡县是农业大县,是国家级粮食生产基地县之一,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监管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大对全县无公害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的检测力度,结合宣传开展工作,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做好农业标准化和无公害生产指导,力争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
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由局长亲自挂帅,有关各站积极配合,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完善的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统一管理、依法行政,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多方位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户户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科技下乡等形式,印发宣传资料、让人们真正认识到“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性和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二、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定工作非常重要,它不但保证和提高了产品质量,同时通过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来提升农产品价值,一个有名望的地理标志也可以扩大产品的知名度,进而加快农产品的推广应用。我县有规模、有特色的农产品基地不多,目前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只有“顿岗大米”,该产品正在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其它各基地产品未获得国家认证,我站正积极与各生产基地联系、宣传“认证”的好处,培训“认证”的程序,力争加快我县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
三、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
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监管范围,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开展农产品的抽检工作,每逢节假日,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增加抽检次数。今年8、9、10月份三次60样(每次20个样)抽检,合格率100%。
四、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管理,从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生产记录制度入手,对已认定的无公害基地严加监管。对未认证的农产品的基地,逐步要求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投入产品使用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定期抽查,防止不合格产品上市。
今后要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全程监控和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加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抽查,有效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县人民身心健康。
新蔡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20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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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按照天津市201*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台东区201*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我委在继续深入落实《台东区20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基础上,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按照XX市201*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及《台东区201*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的要求,制定了《201*年台东区食用农产品监管计划》,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台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街乡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图表,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农口部门分别制定出详细工作安排意见。
(二)制定完善了应急预案及有关制度
分别制定出《台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制度》、《台东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台东区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种养殖企业档案登记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实现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在区监管机构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加强了街、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分别建立了街乡监管机构,确定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区、街、村三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
(四)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一是开展实验室检测。依托区农产品质量监测站,对我区的种养殖基地、企业及农贸市场的蔬菜、畜禽及水产品进行抽检,201*年计划检测农产品600批次,现已完成685批次,其中:其中蔬菜230批次、畜禽产品250批次、水产品198批次、饲料产品7批次,合格率97.66%。
二是开展快速检测。201*年计划开展快速检测3340批次,现已完成2307批次。其中:对全区78家生猪养猪企业及安康屠宰场开展了瘦肉精现场快速抽样检测工作,共抽检1244批次,结果全部为阴性;对全区蔬菜种植基地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共抽检1063批次,合格率100%。
(五)加强种养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1、对种养殖基地、园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监管责任部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农经委组织相关部门于4月30日、6月22日、9月28日对部分种养殖基地、合作组织、农业园区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区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投入品等原料必须从正规厂家进货,并索要经营许可证、发票及出厂检验报告,同时完善购入、生产、销售记录。
2、加强对“三品”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对“三品”认证企业实行全程质量监管,推进我区“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组织街乡和企业申报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完成了5个无公害产地认定街乡、5家养殖企业和1家种植企业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期换证工作,协助华明农业有限公司完成了21种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并通过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验收,荣获了“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称号。
二是对全区“三品”认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产地环境、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管理记录、标识使用情况等,结果表明,企业能够严格执行产品技术标准规范,产地环境无污染情况发生,产品的包装标识使用符合国家要求,未发现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不规范行为。
3、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强化源头监管、保证全程监督”的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不断消除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前三季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车辆99辆次,检查畜禽养殖场32个、冷鲜肉(鲜肉)经营点135个、屠宰厂1个、奶站1个,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一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企业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了养殖环节投入品来源与使用情况、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建立情况,结果表明,养殖企业均能做到依标生产,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违规药品添加和使用行为,并对养殖档案不规范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二是加强生猪屠宰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把畜禽进厂、检测、出厂环节,监督企业建立和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记录,对产品实行批批检测,检测合格者出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出厂销售。截至目前,屠宰检疫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三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管理。推进奶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强化奶站日常监管,完善鲜奶收购、检测、销售记录,严格落实驻站监督员制度和卫生安全制度,通过对奶站卫生环境、消毒措施、挤奶流程和饲料等投入品来源等环节的检查以及生鲜乳药残监测,未发现有三聚氰胺和其他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检查面积15000余亩,重点检查了基地生产情况、饲料加工、成料购入来源、药物来源、存放环境及日常生产管理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及销售记录等。通过检查,没有发现违禁投入品使用的行为,对养殖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指导。同时,配合农业部、市完成水产品抽测,共抽取样品20个,检测项目涉及110项,合格率97.27%。
5、元旦、春节期间及时向两中心下达农产品样品抽样检测工作任务,组织农业中心、畜牧业两中心相关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检查中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出动车辆3辆次,通过检查加强了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两节”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一重点检查了中型畜禽养殖企业投入品来源与使用情况和养殖档案建立情况。对各养殖单位使用的兽药和添加剂进行现场检查,严格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中投入品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
(六)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强农资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了“农资市场监管年”、“种子执法年”和“肥料”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农资违反经营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
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累计检查企业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199人次,车辆45辆次,检查种子233个品种、25.3吨,农药、兽药123个品种、25吨,肥料125个品种、1250吨,通过检查未发现农资经营许可证脱审、无证经营农资、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剧毒农药、兽药及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行为。
四是对农资进行抽样检测。已抽查农药样品13批次、种子样品8批次,没有发现质量问题。
2、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管理。与辖区内2家农药生产企业签订了依法生产承诺书,承诺不生产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企业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区2个农药生产厂家均符合国家农药生产要求,不存在生产、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3、开展农机打假活动。对我区5家农机维修及零售配件经营点进行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农机配件266件,未发现有假冒伪劣情况,无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发生。
4、实行投入品备案制度,增强维权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禁药残留在水产品中时有检出,说明水产养殖业的饲料等投入品使用亟待规范。为维护养殖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水产行业开始实行投入品备案制度,向养殖户发放了《东丽区关于加强水产养殖业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及饲料使用备案登记表,要求企业向供应商索要经营许可证、票据及质量检测报告,并对所使用的饲料等投入品进行备案,通过此项活动,逐步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自我维权意识。
5、开展饲料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市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区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东丽区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轧乃利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部署有关工作。饲料执法人员于8月19日-8月30日对全区13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从饲料标签、生产条件、生产台帐、管理制度等10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查看,检查结果表明各企业生产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全部在农业部《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范围以内,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奶粉,不存在直接添加兽药及“瘦肉精”、三聚氰胺、莱克多巴胺等违法添加物行为。同时要求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行业相关标准,对于检查存在管理问题的企业,严格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6、开展清缴问题乳粉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了《农经委关于开展问题乳粉清缴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农经委主任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问题乳粉清缴的有关工作。委与科室、科室与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与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将不得藏匿、使用、销售问题乳粉的告知书送达到辖区内所有饲料生产企业,并将清查收缴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所有企业,向企业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发现藏匿、使用、销售问题乳粉的人员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三是与企业签订承诺书。与辖区内17家饲料生产企业、18家奶牛养殖场及2家生鲜乳收购站签订了清缴问题乳粉承诺书,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扎实开展清缴工作。对辖区内的饲料生产企业、奶牛养殖场和生鲜乳收购站开展了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使用乳粉、乳清粉的情况,要求企业严把原料进货关,索取三聚氰胺检测报告,杜绝使用来源不明的奶粉,健全企业进货、生产、化验、销售台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同时,对部分饲料生产企业的豆粕、鱼粉等蛋白原料进行了抽样,检查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违禁物质,共抽取样品11批次,已送往区农产品检测站进行检验。
(七)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510余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养殖技术等宣传材料128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八)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换证工作
协助傲绿公司和无暇农业园区及其它园区进行产品认证工作和产地认证工作,并做好英奥、大安等11个无公害基地产地认证复查换证工作。
(九)搞好调研摸底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是一个新组建的科室,过去档案和资料不够完善,为摸清全区农产品生产的底数,围绕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对农业食品安全进行调研,主要目的是摸清基本现状,查找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保证。
二、存在问题
一是种养企业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仍有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养殖场和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二是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隐藏性逐渐增强,监管难度逐渐加大,需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用于农产品监测,增加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严格控制农产品质量,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执法程序需要进一步健全,个别执法项目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造成执法工作本身不合法。下一步要和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参加培训补齐执法证。
三、201*年工作安排
制定《201*年台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划》,继续开展农产品监测,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和坑农害农事件。
一是按照监管计划的具体安排,完成全年实验室检测任务,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加大监测覆盖面,全面掌我区控农产品质量状况。
二是加强对农业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完善进货、生产、销售记录等台帐,切实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做好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指导,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基层监督检测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水平,并指导企业顺利开展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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