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工作制度
校车司机工作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校车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保证校车准时出发。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不疲劳驾车,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4、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5、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7、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村村通路不准超过每小时40公里,油漆路不准超过每小时60公里。
8、要经常清洗车辆,必须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9、司机行车途中不到停车点不准停车,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驾驶员每天填写好校车日自检记录。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报告行车管理人员及时解决。保证校车准时接送学生。
12、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13、校车司机开车以节省燃油为原则,不得与随车照管人员在校车燃油上做手脚,如发现此现象,每次罚款200元,严重者将给予解聘。
14、校车司机送完学生后,要按时安全地把车开回学校,不得中途停留,要按时返回中心校,回校后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15、司机要服从学校负责人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不准私自用车。
镇赉镇第二小学校
201*年7月
扩展阅读:学校校车司机管理制度2.7
晨光第一学校校车司机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节省能源与费用开支,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乘车学生的接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熟悉行车路线,学生接送站名和时间,准时、平稳行车,确保学生身心安全;
2、爱护车辆,加强检查、保养,保证车辆的完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任务;3、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事故和违章驾驶情况的发生;4、节约燃料,做好行车记录,及时按照上报有关情况;
5、在学生乘车时,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教师做好安全工作;6、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接受学校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安排。二、奖惩考核(一)惩罚制度
1、严禁迟到或早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2050元/次,一学期累计10次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学校予以扣除相应工资后解聘;
2、严禁旷工,违者每次处以日工资三倍罚款。一学期中累计3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学校扣除相应工资后予以解聘;按时参加安全工作例会,杜绝电话请假,每缺一次扣款50元。
3、驾驶员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违规造成交通处罚或引发事故者,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驾驶员须及时提醒或告知学校车俩的保养及年检信息并及时予以保养或检验,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处罚,由驾驶员负责;
5、上班期间由后勤处统一实行车辆调配,其他任何教职工或司机均无权批准或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若后勤主任不在且因工作需要紧急用车的情况下,应经学校主管车辆负责人同意。如果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车辆开出校区,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学校并可视情节轻重选择是否继续雇用,一学期中累计3次或月累计2次者,学校予以解聘;6、司机轮流值班时间,相关司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临时调度;值班时间为从早上接车回来至下午送学生止,值班司机必须在值班室范围内,未到班者每次扣款100元。两次以上者扣除相应罚金后予以辞退。
7、严禁疲劳驾驶,若有投诉在开车过程中打瞌睡或没有精神的,视情节严重处以50-200元/次的罚款。
8、严禁酒后驾驶,若有发现或有投诉的,学校进行处罚后予以解聘;
9、保持匀速行驶,禁止驾驶员开快车,如果有同车成员或有投诉车速过快的,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次的罚款;爱惜车辆,因本人原因造成车辆刮擦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故意隐瞒未上报者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驾驶员应保持车内的卫生整洁,不在车内吸烟,如有投诉或经检查不符合学校卫生标准者,
取消每当周卫生奖20元。
11、必须服从学校调度命令,有不服从管理或安排任务后没能及时执行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12、为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禁止拨打或接听手机,更禁止收发短信,如有投诉,处以50元/次的罚款。
13、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与学校以外的人员驾驶,违者视情节处于100-200元/次的罚款,因此而产生的车辆磨损、违章费用等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4、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将予以开除处理并扣发所有剩余工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二)奖励制度
1、凡一学年考核中无交通事故,获得安全奖300元。“交通事故”是指因此事需学校承担经济责任的事故。
2、学期奖金额最高为700元(含优秀司机200、安全300、卫生100、全勤100奖项),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度初。
3、参加工作一年且下学期继续为学校服务者享受本奖项中的优秀司机奖项(评选比例为30%)。
清溪晨光第一学校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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